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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八十八 仙籍旨诀部

◎道生旨 ──谷神子裴铏述

钟陵郡之西山,有洪崖坛焉。坛侧有栖真子杨君,知余有道,诣予请述道生之宗旨。余曰:子不听《西升经》云:人徒知天地万物,而不知生之所由。又曰:吾与天地分一气而治,自守根本,非效众人。是知修道之士,若不知生之所由,道之根本,则茫茫然罔测道之来矣!欲求长生,先修所生之本。子能晓耶?杨生曰:未悟。予告曰:欲晓则速具誓戒。

杨君再拜具词曰:某才器琐微,行能幽晦。将荤血为滋味,以艳容为欢娱。罪根既深,神彩益浊。岂三魂之宁谧?被五贼之战争。以恍惚而暢怀,极其喜乐,俄悼亡而感物,过甚悲伤。振荡命门,坏堕元气。虚羸渐逼,岂异尸居?枯槁欲来,何难骨立?盐梅销铄,寒暑煎熬。既非金石之身,须示风霜之鬓。大患拟作,微躯岂安?实为聋瞽之徒,岂觉幽玄之理?步步就死,兀兀不知。人间或有道高河上,术入壶中。霓服羽衣,一游而缩其地脉,珠幢玉节,一举而登其天门。变瓦砾于金丹,改容仪于玉液。造化由己,修行在心。鱼纵涸而重波,骨虽枯而再肉。伏以小子蝼蚁之命,纤芥之躯,昏浊无知,败亡有日。忽神凿其窍,天启其心,善达玄关,志求道要。慕真仙而汲汲,如饥渴中肠;陋浮世之悠悠,若烟埃满眼。欲冀希夷之质,长含橐龠之间。摆去尘机,冥搜真朴。推无形于恍惚,见有物而萌芽。至此时则万象空摇,寸诚不挠,敢匍匐恳请,誓戒深词。存归太上之清坛,靖想虚皇之宝座。仙童握节,侍女焚香。既得事之证明,岂将心而犹豫?疑误冰泮,端倪釭流。荷重德而便顶丘山,感深恩而已铭肝膈。若非人妄泄,得士不传,则触景罪殃,动足受祸。指陈白日,契约丹诚,无任惊魂泣血之至。

予即告之曰:子既诚恳如是,予当语子生生所由。

人之根本者,男精女血既凝,有道自然而生,为水一点,今膀胱之水,是其余也。水中有气,郁郁然未有所著。欻然感天地纯阳真精之华,入于气而相依凭,气遂养之,是谓之神。神之甚微,虽得水气养之浇溉,惧气强而见迫。若水之浇溉,物之甲拆,又不可以浸之,浸之则其甲即死矣。仍于水中,纯阳真精之华生为二肾也。二者,以应阴阳之数,遂隔水擎捧其神与气,乃得炁与肾神之灵,是谓气为母,神为子。道干既育,万物成体。子母既长,不可同处。须放其子之造化,成其窟宅,然母亦安矣。神又须物引而离其母,乃借水之两点气,如肾之数。神以阳光守而凝之,然又虑水之盛,兼五行不足,无以成物,而假土来克其水。虑土克其水尽,又假木来克其土。虑木克其土尽,又假金来克其木,虑金克其木尽。又假火来克其金。火若克其金尽,即内以水救之。是谓转相生,转相制成物,是谓人之眼。眼者,与天地合体,五行足矣。所以眼当中黑,水也;次黄,土也;次青,木也;次白,金也;次赤,火也;其事明也。五色既成,阳神乃寄光于其上,是谓神光焉。眼之位属肝者,缘光明如日,日出东方,肝在东方而属木,故肝藏得而管之。《黄庭经》云:肝神龙烟字含明。注云:日出东方,故曰含明。神者,纯阳也,势长飞动,如天之日月而转动也。其眼渐上升,须照烛其外,为神之枢机。而神则合居其内,而主其中。神专盻其眼,渐渐不觉已离其母。若眼者,只要引神而离其母,后居外与神相应,不可附其眼,则依前不成造化矣。

其气母虽离其子,终须养其子成长安稳,若中途而废,则彼此不能安矣。即须假木来生火,是为心焉,使心而盛其神。心之内空方寸,乃受神而居,其神曰灵也。故谓心为灵台。神是阳也,心为火焉,故神得而居其内。盖水流湿,火就燥之义。道书曰:心为神之都是也。所以心灵于诸脏者,缘神之故,非心独能灵焉!若无神之在内,则与诸脏何异?但缘心属阳之故,势多飞动,因兹便乃不得停尔!目但确然而定其神,则心亦不动矣。盖须修道习熟,不然者,大难不摇动其心耳。其次肝、肺、脾、六腑、五体、九窍、毛发之类,皆神得而造化焉!盖取眼之规则耳,即眼为五脏之苗也。如此三九二百七十日,则应阳之数极,人之体备具矣。

然神自离其母后,更不复到本来凝结之处。盖人渐被五味沉之而不清泠,神虽同用,炁虽同行,终不解却相养、却相成,但相反尔!今以子母相离本者,盖缘未有窟宅,诸体尚阙,所以事须相离而各造化。及其彼此安稳,更不相吊省,岂有子母得为顺序哉!今言心为气马,但意到则气到。今人或偶使气到诸处,则不解到根本从来相合处耳。修道之士,不可不留意焉。脾去肾近者,若眼中黑,与赤远矣,足可明之。其神虽都于心,亦寄位于精中,养其体,润其性,保其骨髓,使其坚强,人之寿考,神亦得久安于人体中矣!凡人临危险而毛发寒竖者,是神恐伤其窟宅尔。若人之暴横而死者,元气犹强而未弱,还元返本不得,或为匿鬼而凭陵于人。盖元神不病,器用不销耗使其然也。则《春秋》云:匹夫匹妇,强死魂魄,凭依于人是焉。于强死中,其神或渐耗未尽,却被炁盛将去为人,则分明记得前生事也。则鲍靓记井,羊祜识环之类,大约记得前生事者也。童子暴横而死,精气未散使其然尔。所言精者,积津气而成,若动摇而出,则神不安,为滑而决泄,减耗神之用也。精之既竭,神亦耗尽,微微然渐与初来相类。然心气既壮,水气又盛,人体坚强,五味薄铄,则气与神不相当。既而无恋,求住不得,欻然而去归空,却成旧时真精之英华,附之于天,所言泄性不灭是也。则《礼记》云:骨肉化为土,魂气归于天。元神如主,千神如臣,元神既去,千神无主,国之空耳。所以谓心为帝王。水气既无阳气管摄,亦便散也。二物既去,则人体倾去,谓死即无所知也。

举世人皆为好道修道,不知道是何物而修耶?凡人好酒,必知是曲米所作,凡人好色,必知是西施洛甫,凡人好财,必知是金玉宝货耳。且押韵从东字起首,至于“法”字数万,皆著切脚,人尽能辨认之,唯至“道”一字,则懵然不会。或云虚无自然,修心行善,竟不能知其旨也。既不知之,则向何门而修哉?殊不知:道,水也,在人身曰气也。所以云道生一,盖水藏也。一阴一阳谓之道,盖水火也。一阳既去,一阴亦散,是不成道也,人须死矣。夫天地生于道,盖浮世界耳。是谓道去则人死,水干则鱼终。所以阴气为母者,是内阴之根本,非外阴邪之气也。所说阳神者,是纯阳之精英,是元神也,非五脏诸体之神也。元神能生其三魂七魄及诸体之神尔!

《黄庭经》云:肾神玄冥字育婴。注曰:肾精为子,故曰育婴。二肾之中,男为精门,女为子宫。精门既开,肾气亦泄,不独内阳而散,内阴亦竭。所以肾为阴之都,心为阳之都。凡生化先从阴而入阳,是万物从湿而生也。盖精亦从肾中而出,其子亦从肾中而成,是不离肾脏耳。大约心之元神,俱借其体而共治之,三魂亦助成尔。但专为害者,乃七魄三尸,句外阴邪之气而贼身,往往神气多不敌,则人死矣。人死,则三尸七魄暢焉!夫元神,君也,尸魄之类,亦臣耳。若狡蠹之臣,乱其国而迫其君也。若修养其气,壮其神,则七魄三尸终不能胜,寿自长生耳。夫不疾暴死者,盖脉偶然蹶涩,不到一脏,其脏既弱,遂为五行递相克,至于火尽阳脉绝,则神去人自死矣。盖脉蹶涩不行而阻之,亦中有伤败使其然也。昔扁鹊治虢太子病云,所谓尸蹶也。以阳脉下坠,阴脉上争,会闭气而不达,上有绝阳之脉,下有破阴之经,绝阳之气,色气管于脉,故形浊如死状。夫阳入支兰脏,蹶者生;阴入支兰脏,蹶者死。此数事者,皆五脏之中,时时暴作者也。良工取之,拙者疑殆。信有之矣!

于戏!目营万象,心虚异端,神被牵驱,身无管摄,则室家无主,国邑倾颓,固其宜矣!主人不修舍宇而外经营,则舍宇日有危坏矣!夫人若知神之所主,子母运行,则修身了达之门可见矣!若无所主,但任呼吸喉中,主通理脏腑,消化谷气而已。终不能还阴返阳,填补血脑。又众人之呼吸,与真人之呼吸殊矣!《南华真经》云:众人之息以喉,真人之息以踵。注云:从根本中来。又云:其息深深。此其义也,岂容易哉!若但信其自呼吸,未有得道哉!夫一呼一吸不得神宰,则不全其呼吸耳。真人曰:“若神能御气,则鼻不失息。”斯言至矣!又能咽其津,以意送之至气海中,则直灌其灵根矣!

吁!今之人不会神与体彼此是非邪?人能算尽万物,而不能算其神与体,何感而相成?但记三岁之后事,而三岁已前昧无所知也。若到算归其尽处,即自见神与体元气配合之根由,则了然无二物。知神与真气同体假名,则一存一想,归其真矣!此所谓深根固蒂。

夫复气者,复于本生之处,如《週易·复卦》袴云:一阳生五阴之下。若还丹之义,非伏与服也,其义明矣!天为受气之始,气是有形之根。气不得形,无因而立;形不得气,无因而成。二物相资,乃能混合。圣人知外用之无益,所以还元返本,握固胎息,洞明于内,调理于中,取合元和之大朴,不死之福庭。夫神和则可以照彻于五脏,气和则可以使用于四胑。道经云:三月内视,注一心,守一神,则神光化生,缠绵五脏。凡人劳神役役,无一息驻于形中,而希长生,不亦远乎!若能胎息道成,精气有主,则使男子茎中无壅精,妇人脐下不结婴。万化之用,莫先乎气。至人之用,莫妙乎神。虚无之中,有物谓之神;窈冥之中,有精谓之气。吁!其神与气,来既恍惚,去无联兆。其来也则难,其去也甚易,是以圣人悲痛而惜之。于戏!世人何容易而驱其气也。不知形者,不可与言气;不知炁者,不可与言神。知神者,则资道矣。

《易》曰:精炁为物,游魂为变。变易不节,人不长生。所以王母有金珰玉佩之道,轩辕行内视返本之术,不可不信之。

吁!万物有终,而天地长久。人民有死,真人长生,乃俱阴阳交感之气矣。人能守其阴阳,阴阳亦能守人矣。天地不死,而人自死,化腐于其间哉!夫崩墙毁堞,土能填之;老木衰果,以枝接之;破车漏船,木能补之;折鼎穿釜,铁能固之;人遇衰老,返神活之;皆上仙成败之言,不可不知也。夫阳丹可以上升,阴丹可以轻举。阳丹即大还之丹,阴丹即是内修返本之理。黄帝问道于广成子,广成子曰:无劳尔形,无摇尔精,少思寡欲,可得长生。夫道之最要,以精为根,以炁为蒂。经云:躭养灵柯不复枯。夫含真之道,御养之术,诀之在口,不传之于笺翰也。伹能寂然不动,感而遂通,泯灭万虑,久久习熟,用晦而明,必得道矣。

◎养生辨疑诀 ──栖真子施肩吾述

一炁无方,与时消息。万物生死,共气盛衰,处自然之间,而皆不知所以然而然。其所禀习,在覆载之下,有形者先须知其本,知其本则末无不通;修道者先须正其源,正其源则流无不应。若弃其本而外求,背其源以邪究,虽?尽百家,学穷诸子,徒广虚论之功,终无摄养之效。得者观之,实为自悟耳!今历观世间,好道之流,不可胜数。虽知恬淡以自守,全不知恬淡之中有妙用矣。虽知虚无以为理,全不知虚无之中而无不为矣。若不知虚无恬淡妙用之理,徒委志于寂默之间,妄作于形神之外,是谓无益之用,非摄生之鸿渐也。且神由形住,形以神留,神苟外迁,形亦难保。抑又服饵草木金石以固其形,而不知草木金石之性,不究四时顺逆之仪,久而服之,反伤和气,远不出中年之内,疾害俱生。使夫轻薄之流,皆谓系风捕影,不可得也。翻以学者为不肖,以真隐为诡道,不亦伤哉!或人以此事而讥余曰:“吾闻学道可致长生,吾自童年至于暮齿,见学道之人,已千数矣。服气绝粒者,驱役考召者,清净无欲者,修仙炼行者,如斯之流,未有闻其不死者也。身殁幽壤之下,徒以尸解为名。推此而论之,盖得者犹灵骨耳!非可学而得之。”余闻斯论,不觉心愍然于内,神恍惚于外,沉吟之间,乃太息而应之曰:观子向来所说,实亦鄙之甚矣!迷之尤矣!今世人学凡间之事,犹有成与不成,岂况妙本玄深,昏昏默默,胡可造次而得之?且大道无亲,感之即应,苟云灵骨,无乃疏乎!然夫服气绝粒者,道家之所尚,人苟得之,皆有不食轻举之效。便自言肠胃无滓,立致云霓,形体获轻,坐希鸾鹤。采饵者复以毛女为凭,呼吸者又引灵龟作证,曾不知真炁暗减,胎精内枯,犹执滞理于松筠,守迷端于翰墨,良可嗟矣!宁不怪乎?至于驱役考召之流,盖是道中之法事,研讨至精,穷其真诰,诚为身外之虚名,妄矣!且元和之气,非时长而有之,未有此形,天地之间,已有之矣。经曰:先天地而生。即元气矣。此身有者,父母交合,施其元气。元气者,真精矣。何以明之?精留于身则身生,精施于人则生人,移此精气,结彼元气,彼既成于形,此则受损耳。《内景经》云:长生至慎房中急。此在乎妙用之道,元气结之为精矣。身中之精,元气之本。能使气一溯精,移之上元、下元之中,又采新气,旬日还为精矣。如彼釜熟其物,则出之,更添新者,回还无穷,天地不足为久寿矣!上元充满,百节自实,老者反丁,丁者反婴。斯得上元下元,我能经络运度,宽猛是则。审修我宫,神仙必得,不修我宫,死之必克。人在气如鱼在水,沉浮东西,莫不由己。修炼经时,百节尽暢,炅若阳春,久乃自知。若有不通及疾病之处,注意中元,发火以焚之,乃自通,通则愈矣。心为绛宫,绛宫者赤色,犹火也。存心炎火,亘乎一身,非特为气道流通,抑亦销其邪也。凡欲行气之前,但焚之一度。经曰:广成子积火焚五毒。五毒,五味矣。五谷五味不焚之,必能壅遏气道。焚之或久,令人烦热。存之馋通,即须行气。行气之法,但泯思虑,任神庐微微,元气自然遍体。夫炁者,百节毛孔,皆自有之,能以意行之,是贤臣化百姓矣。何以明炁之在身?但以一丈之竹通其节,以扃一头,口向中吹之,气忽然达于筒中,自有元气相撑而出。人身中亦犹此筒,思虑既绝,元气遍身。遍身之后,兀然而定。其取定之术,具载《下元篇》中,审而行之,万不失一矣。

◎下元歌

契真之道飘遥易,动不动中如有寄。那知有无可超忽,去住玄机此其义。

此篇调下元之诀。契真之要,甚不难,人自强难。飘遥,犹闲暇矣。能闲暇其身,澄心绝想,三元俱通,仙则近矣。动不动者,玄珠矣。谓存下元之中,作一珠可弹丸许大,焰焰然如动又不动。动中寄者,注意于下丹田之中,有炁海,使炁细细于海,绕珠四合,炁入足,动中寄有其珍珠矣。中元注下元之珠,元炁乃定,定则外炁不入,内气不出,兀然与天地同和,命无涯矣。天地自倾,我长自然矣。黄帝于赤水求玄珠,赤水则赤血矣。如玄珠在于气中,求此珠,珠得必生。故使罔象,则无思无虑,冥然之后,乃自得此珠矣。欲知超忽飞升之道,切在去机。机去身存,机住身死。无机胸中纯白,自处得失之要。此其义矣。

后序

冲和子云:余少学道,长乃尤益。天下名山,靡不寻览。跻危蹑险,敢惮乎劳!意有殊观,不远千里。乙未岁,步青城之燕谷,幽邃百里,松萝上蔽于天。偶遂樵人,步入石窟。窟内有真人。云姓李氏,不知何许人也。垂发过腰,姿容冰雪。余再拜之,怡怡如矣!良久,问从何而来?余因述诚素,愿处机履之傍,天幸见录。俄经四十三载,忽授《三元之术》。如诀修之,俾昼作夜。一纪之后,往往自飞。玄之又玄,难于数载。受之者可三十一年传,传非其人,灾罚可见。行此道者,五辛陈臭并宜损之,损之在渐,不宜顿矣。一年之后,气道充实,自不食矣,其大要在乎泯机,机绝则炁不召而至,不谋而成。躬自行之,一一神效。今为注解,庶无后迷。高尚之徒,幸秘斯诀矣。

《云笈七签》目录

1.《云笈七签》序

2.卷一 道德部

3.卷二 混元混洞开辟劫运部

4.卷三 道教本始部

5.卷四 道教经法传授部

6.卷五 经教相承部

7.卷六 三洞经教部

8.卷七 三洞经教部·本文

9.卷八 三洞经教部·经释

10.卷九 三洞经教部·经释

11.卷十 三洞经教部·经一

12.卷十一 三洞经教部·经二

13.卷十二 三洞经教部·经三

14.卷十三 三洞经教部·经四

15.卷十四 三洞经教部·经五

16.卷十五 三洞经教部·经六

17.卷十六 三洞经教部·经七

18.卷十七 三洞经教部·经八

19.卷十八 三洞经教部·经九

20.卷十九 三洞经教部·经十

21.卷二十 三洞经教部·经十一

22.卷二十一 天地部一

23.卷二十二 天地部二

24.卷二十三 日月星辰部一

25.卷二十四 日月星辰部二

26.卷二十五 日月星辰部三

27.卷二十六 十洲三岛部

28.卷二十七 洞天福地部

29.卷二十八 二十八治部

30.卷二十九 禀生受命部一

31.卷三十 禀生受命部二

32.卷三十一 禀生受命部三

33.卷三十二 杂修摄部一

34.卷三十三 杂修摄部二

35.卷三十四 杂修摄部三

36.卷三十五 杂修摄部四

37.卷三十六 杂修摄部五

38.卷三十七 斋戒部

39.卷三十八 说戒部一

40.卷三十九 说戒部二

41.卷四十 说戒部三

42.卷四十一 杂法部

43.卷四十二 存思部一

44.卷四十三 存思部二

45.卷四十四 存思部三

46.卷四十五 秘要诀法部一

47.卷四十六 秘要诀法部二

48.卷四十七 秘要诀法部三

49.卷四十八 秘要诀法部四

50.卷四十九 秘要诀法部五

51.卷五十 秘要诀法部六

52.卷五十一 秘要诀法部七

53.卷五十二 杂要图诀法部

54.卷五十三 杂秘要诀法部

55.卷五十四 魂神部一

56.卷五十五 魂神部二

57.卷五十六 诸家气法部一

58.卷五十七 诸家气法部二

59.卷五十八 诸家气法部三

60.卷五十九 诸家气法部四

61.卷六十 诸家气法部五

62.卷六十一 诸家气法部六

63.卷六十二 诸家气法部七

64.卷六十三 金丹部一

65.卷六十四 金丹部二

66.卷六十五 金丹部三

67.卷六十六 金丹部四

68.卷六十七 金丹部五

69.卷六十八 金丹部六

70.卷六十九 金丹部七

71.卷七十 金丹部八

72.卷七十一 金丹部九

73.卷七十二 金丹部十

74.卷七十三 金丹部十一

75.卷七十四 方药部一

76.卷七十五 方药部二

77.卷七十六 方药部三

78.卷七十七 方药部四

79.卷七十八 方药部五

80.卷七十九 符图部一

81.卷八十 符图部二

82.卷八十一 庚申部一

83.卷八十二 庚申部二

84.卷八十三 庚申部三

85.卷八十四 尸解部一

86.卷八十五 尸解部二

87.卷八十六 尸解部三

88.卷八十七 诸真要略部

89.卷八十八 仙籍旨诀部

90.卷八十九 诸真语论部

91.卷九十 七部语要部

92.卷九十一 七部名数要记部

93.卷九十二 仙籍语论要记部一

94.卷九十三 仙籍语论要记部二

95.卷九十四 仙籍语论要记部三

96.卷九十五 仙籍语论要记部四

97.卷九十六 赞颂部·赞颂歌

98.卷九十七 赞颂部·歌诗

99.卷九十八 赞颂部·诗赞辞

100.卷九十九 赞颂部·赞诗词

101.卷一百 纪传部·纪一

102.卷一百零一 纪传部·纪二

103.卷一百零二 纪传部·纪三

104.卷一百零三 纪传部·传一

105.卷一百零四 纪传部·传二

106.卷一百零五 纪传部·传三

107.卷一百零六 纪传部·传四

108.卷一百零七 纪传部·传五

109.卷一百零八 纪传部·传六

110.卷一百零九 纪传部·传七

111.卷一百一十 纪传部·传八

112.卷一百一十一 纪传部·传九

113.卷一百一十二 纪传部·传十

114.卷一百一十三上 纪传部·传十一

115.卷一百一十三下 纪传部·传十二

116.卷一百一十四 经传部·传十三

117.卷一百一十五 纪传部·传十四

118.卷一百一十六 纪传部·传十五

119.卷一百一十七 灵验部一

120.卷一百一十八 灵验部二

121.卷一百一十九 灵验部三

122.卷一百二十 灵验部四

123.卷一百二十一 灵验部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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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笈七签》序

卷一 道德部

卷二 混元混洞开辟劫运部

卷三 道教本始部

卷四 道教经法传授部

卷五 经教相承部

卷六 三洞经教部

卷七 三洞经教部·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