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注疏》卷一下·梁惠王章句上
孟子见梁襄王。出,语人曰:“望之不似人君,襄,谥也。魏之嗣王也,望之无俨然之威仪也。就之而不见所畏焉。就与之言,无人君操柄之威,知其不足畏。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卒暴问事。不由其次也。问天下安所定?言谁能定之。吾对曰:‘定于一。\’孟子谓仁政为一也。‘孰能一之?’言孰能一之者。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嗜犹甘也。言今诸侯有不甘乐杀人者则能一之。‘孰能与之?’王言谁能与不嗜杀人者乎。对曰:‘天下莫不与也?孟子曰:时人皆苦虐政,如有行仁,天下莫不与之。王知夫苗乎?七、八月之间旱,则苗槁矣。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以苗生喻人归也。周七、八月,夏之五、六月也。油然,兴云之貌。沛然下雨,以润槁苗,则浡然己盛,孰能止之?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诚如是也,民归之,由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之?’”今天下牧民之君,诚能行此仁政,民皆延颈望欲归之,如水就下,沛然而来,谁能止之。
[疏]“孟子见梁襄王”至“谁能御之”。
○正义曰:此章言定天下者一道,仁政而已,不贪杀人,人则归之,是故文王视民如伤,此之谓也。“孟子见梁襄王,出,语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者,是孟子在梁见襄王,而语於人曰:远望之襄王而不似人君,言无人君之威仪也;就而近之而不见所畏焉,言无人君操柄之威也。“卒然问曰:天下恶乎定”者,是孟子语於人,言襄王卒暴而问我,曰天下谁能定?“吾对曰定于一”者,言我对之曰:定天下者,在乎仁政为一者也。“孰能一之”,是孟子言襄王又问谁能仁政为一。“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者,是孟子言我复答之,唯不好杀人者能以仁政为一也。“孰能与之”者,言襄王又问谁能与之不好杀人者。“对曰天下莫不与也”。言我对曰天下之人无有不与之也。“王知夫苗乎?七、八月之间旱,则苗稿矣,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兴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者,是孟子比喻而解王之意也。故问襄王曾知夫苗乎?言夫苗自七、八月之时,则乾旱而无水,苗於是枯稿,上天油然而起云,沛然而降雨,则枯稿之苗又浡然兴起而茂。其不嗜杀人者能一之,有如此苗而兴茂,谁能止之也。又言如有行仁,而天下莫不与之,谁能止之而不与也。“今夫天下之人牧,未有不嗜杀人者也”至“谁能御之”者,是孟子因比喻苗而解王之意,又以此复详明之,欲使襄王即晓之也。言今天下为牧养人民之君,未有不好杀人者也。言皆好杀人,若有不好杀人者,则天下之人民皆延颈而望王以归之矣。诚如此上言之者,则民皆归之,亦若水之流,自上而下,其势沛然而来,谁能止之?言无人能止之也。
○注“襄谥也”至“仪”。
○正义曰:案《世家》云:“惠王在位三十六年卒,子赫立,是为襄王。襄王在位六年卒,谥曰襄。”《谥法》云:“因事有功曰襄。”又曰:“辟土有德曰襄。”
○注“周七、八月,夏之五、六月”。
○正义曰:周之时,盖以子之月为正,夏之时,建寅之月为正,是知周之七、八月即夏之五、六月也。
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宣,谥也。宣王问孟子,欲庶几齐桓公小白、晋文公重耳。孟子冀得行道,故仕於齐,齐不用,乃适梁。建篇先梁者,欲以仁义为首篇,因言魏事,章次相从,然後道齐之事。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孔子之门徒,颂述宓义以来至文、武、周公之法制耳,虽及五霸,心贱薄之,是以儒家後世无欲传道之者。故曰臣未之闻也。无以,则王乎?”既不论三皇、五帝殊无所问,则尚当问王道耳,不欲使王问霸者之事。曰:“德何如,则可以王矣?”王曰:德行当何如而可得以王乎?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保,安也。御,止也。言安民则惠,而黎民怀之,若此以王,无能止也。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王自恐德不足以安民,故问之。曰:“可。”孟子以为如王之性,可以安民也。曰:“何由知吾可也?”王问孟子何以知吾可以保民。曰:“臣闻之胡龁曰:王坐於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锺。\’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衅锺与?’曰:‘何可废也,以羊易之。’不识有诸?”胡龁,王左右近臣也。觳觫,牛当到死地处恐貌。新铸钟,杀牲以血涂其衅郄,因以祭之,曰衅。《周礼·大祝》曰:“堕衅,逆牲逆尸,令锺鼓。”《天府》:“上春,衅宝钟及宝器。”孟子曰:臣受胡龁言王尝有此仁,不知诚充之否?曰:“有之。”王曰有之。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爱,啬也。孟子曰:王推是仁心,足以至於王道。然百姓皆谓王啬爱其财,臣知王见牛恐惧不欲趋死,不忍,故易之也。王曰:“然。诚有百姓者,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王曰:亦诚有百姓所言者矣,吾国虽小,岂爱借一牛之财费哉!即见其牛哀之,衅锺又不可废,故易之以羊耳。曰:“王无异於百姓之以王为爱也,以小易大,彼恶知之?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异,怪也。隐,痛也。孟子言无怪百姓谓王爱财也,见王以小易大故也。王如痛其无罪,羊亦无罪,何为独释牛而取羊。王笑曰:“是诚何心哉!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王自笑心不然,而不能自免为百姓所非,乃责己之以小易大,故曰宜乎其罪我也。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於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孟子解王自责之心,曰无伤於仁,是乃王为仁之道也。时未见羊,羊之为牲次於牛,故用之耳。是以君子远庖厨,不欲见其生、食其肉也。王说,曰:“《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戚戚焉。此心之所以合於王者,何也?”《诗·小雅·巧言》之篇也。王喜悦,因称是《诗》以嗟叹孟子忖度知己心,戚戚然心有动也。寡人虽有是心,何能足以合於王也。曰:“有复於王者,曰‘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则王许之乎?”复,白也。许,信也。人有白王如此,王信之乎?百钧,三千斤也。曰:“否。”王曰:我不信也。“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独何与?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孟子言王恩及禽兽,而不安百姓,若不用力、不用明者也。不为耳,非不能也。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王问其状何以异也。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孟子为王陈为与不为之形若是,王则不折枝之类也。折枝,案摩折手节解罢枝也。少者耻是役,故不为耳,非不能也。太山、北海皆近齐,故以为喻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於掌。老犹敬也,幼犹爱也,敬我之老,亦敬人之老;爱我之幼,亦爱人之幼:推此心以惠民,天下可转之掌上。言其易也。《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言举斯心加诸彼而已。《诗·大雅·思齐》之篇也。刑,正也。寡,少也。言文王正已適妻,则八妾从,以及兄弟。御,享也。享天下国家之福,但举己以加於人而已。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大过人者,大有为之君也。善推其心所好恶,以安四海也。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独何与?复申此,言非王不能,不为之耳。权,然後知轻重;度,然後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王请度之。权,铨衡也,可以称轻重。度,丈尺也,可以量长短。凡物皆当称度乃可知,心当行之乃为仁。心比於物,尤当为之甚者也。欲使王度心如度物也。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於诸侯,然後快於心与?”抑,辞也。孟子问王抑亦如是,乃快邪?王曰:“否。吾何快於是?将以求吾所大欲也。”王言不然,我不快是也,将欲以求吾心所大欲者耳。曰:“王之所大欲,可得闻与?”孟子虽心知王意,而故问者,欲令王自道,遂因而陈之。王笑而不言。王意大而不敢正言。曰:“为肥甘不足於口与?轻暖不足於体与?抑为采色不足视於目与?声音不足听於耳与?便嬖不足使令於前与?王之诸臣,皆足以供之,而王岂为是哉!”孟子复问此五者,欲以致王所欲也,故发异端以问之也。曰:“否,吾不为是也。”王言我不为是也。曰:“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莅,临也。言王意欲庶几王者,临莅中国而安四夷者也。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若,顺也。顺向者所为,谓构兵诸侯之事,求顺今之所欲莅中国之愿,其不可得,如缘乔木而求生鱼也。王曰:“若是其甚与?”王谓比之缘木求鱼为大甚。曰:“殆有甚焉。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後灾。以若所为,求若所欲,尽心力而为之,後必有灾。”孟子言尽心战斗,必有残民破国之灾,故曰殆有甚於缘木求鱼者也。曰:“可得闻与?”王欲知其害也。曰:“邹人与楚人战,则王以为孰胜?”言邹小楚大也。曰:“楚人胜。”王曰楚人胜也。曰:“然则小固不可以敌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异於邹敌楚哉?固,辞也。言小、弱固不可以敌强、大。集会齐地,可方千里,譬一州耳,今欲以一州服八州,犹邹欲敌楚也。盖亦反其本矣。王欲服之之道,盖当反王道之本耳。今王发政施仁,使天下仕者皆欲立於王之朝,耕者皆欲耕於王之野,商贾皆欲藏於王之市,行旅皆欲出於王之涂,天下之欲疾其君者皆欲赴诉於王。其若是,孰能御之?”反本道,行仁政,若此则天下归之,谁能止之也。王曰:“吾惛,不能进於是矣。愿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我虽不敏,请尝试之。”王言我情思昏乱,不能进行此仁政,不知所当施行也。欲使孟子明言其道,以教训之。我虽不敏,愿尝使小行之也。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孟子为王陈其法也。恒,常也。产,生也。恒产,则民常可以生之业也。恒心,人常有善心也。惟有学士之心者,虽穷不失道,不求苟得耳。凡民迫於饥寒,则不能守其常善之心也。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及陷於罪,然後从而刑之,是罔民也。民诚无恒心,放溢辟邪,侈於奸利,犯罪触刑,无所不为,乃就刑之,是由张罗罔以罔民者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安有仁人为君,罔陷其民,是政何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於死亡。然後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言衣食足,知荣辱,故民从之,教化轻易也。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於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奚暇治礼义哉!言今民困穷,救死恐冻饿而不给,何暇修礼行义乎?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於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其说与上同。八口之家,次上农夫也。孟子所以重言此者,乃王政之本、常生之道,故为齐、梁之君各具陈之。当章究义,不嫌其重也。
[疏]“齐宣王”至“未之有也”。
○正义曰:此章言典籍攸载,帝王道纯,桓、文之事,谲正相纷,拨乱反正,圣意弗珍。故曰后世无传未闻。仁不施人,犹不成德,衅钟易牲,民不被泽,王请尝试,欲践其迹,答以反本,惟是为要。此盖孟子不屈道之言也,无传霸者之事也。“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者,齐宣是齐威王之子辟彊是也,谥为宣。言齐宣王问孟子曰:齐威公小白、晋文公重耳二霸之事,可得而闻之乎?“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後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者,是孟子答齐宣王之言也。言自孔子之门徒,无有道及桓、文二霸者事,是以後世无传焉,故臣于今未之曾闻知也。云“臣”者,是孟子对王而言,故自称己为臣也。“无以,则王乎”者,孟子言无以问及宓牺以来至文、武、周公之法,尚当以王者之道为问耳。“曰:德何如,则可以王矣”者,齐宣又问孟子,言德当何如则可以为王。“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也”者,孟子言当安民而为之王,则天下之民莫之能止御之也。“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者,宣王又自问只如寡人之德,可以安民乎?王恐德不足以安民,故问之也。“曰可”者,孟子言如王之德,可以安民也。“曰何由知吾可也”者,宣王又问孟子何缘而知吾之德可以安民。“曰臣闻之胡龁曰:王坐於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王见之曰:牛何之”至“以羊易之”者,是孟子因胡龁之言而答宣王之问也。胡龁,王之左右近臣。言尝闻胡龁曰王坐於庙堂之上,有牵牛自堂下而过者,王见之,而问牵牛者曰,其牛牵去何所?牵牛者,对之曰:“相将以为衅钟也。王对牵牛者曰:舍去之,我不忍其牛之恐栗,若无罪之人而就於所死之地者也。牵牛者又对曰:如若王之所不忍,则废去衅锺之礼与?王复与牵牛者曰:涂衅祭锺之礼,何可得而废?以羊更易之而已。“不识有诸”者,是孟子又未知齐宣王还是有此言,故问宣王曰不识有诸。“曰有之”者,宣王答孟子,以为是有此言也。“曰是心足以王矣”者,是孟子於此言知王有此不忍之心,故足以为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者,孟子言然百姓尽以王为爱财也,臣素知王有不忍之心,故如此也。“王曰:然”者,宣王复亦自谓百姓是有此疑也。“诚有百姓者,齐国虽褊小,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者,宣王言诚有百姓以我为爱财者,齐国虽曰褊小狭隘,我亦何独止爱其一牛?即是不忍见其牛之恐栗,如无罪而就於所死之地,又为衅锺不可废,故以羊更之也。宣王必以羊易牛者,以其羊之为牲,次於牛也,故以羊易之。“曰王无异於百姓之以王为爱也,以小易大,彼恶知之?王若隐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焉”者,孟子对宣王,言王无怪百姓皆谓我为爱财也,以羊之小而易牛之大,彼百姓之人安知王以为不忍见其恐栗、又为衅锺不可废,故以羊易之之意也,彼必曰王若隐痛不忍见牛若无罪而就所死之地,则牛与羊何择焉?言羊之与牛,是皆若无罪而就死也,何独择取其牛而以羊就死也。“王笑曰:是诚何心哉!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者,是宣王自笑以其已之心不如是,故笑之也。笑而言曰:傥如此者,是何心哉!然我非爱其财,故以羊易牛也。云此者,宣王又疑孟子亦以为然,故以此言复答之也,宜乎百姓不知我之意,而谓我爱财也。“曰:无伤也,是乃仁术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於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者,孟子复解王之自责之意也。言如此亦无伤害於为王也,此亦为仁之一术耳。无他,是见其牛之觳觫,未见其羊之觳觫也。凡君子之於禽兽,见其生貌,则不忍见其就死;闻其鸣声,则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之人,凡於庖厨烹炙之事所以远去之也。“王悦,曰:《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夫子之谓也”者,是宣王见孟子解其已意,故喜悦之,而引《诗》之文而言也。“他人有心,予忖度之”二句,是《小雅·巧言》之诗也,宣王引之,而为如夫子之所谓也。云“夫子”者,宣王尊孟子为夫子也。“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於我心有戚戚焉”者,宣王言我既行之事,尚且反而求之於己而不得其心之所之,自今夫子言之於我,心中戚戚然有动也。“此心之所以合於王者,何也”者,宣王言虽有是心,其所以得契合於王者,是如之何也?“曰:有复於王者,曰吾力足以举百钧,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察秋毫之末,而不见舆薪,则王许之乎”者,是孟子欲以此比喻而解王也。言今有人复白於王曰:我力能举得三千斤之重,而不能举一羽毛之轻;目之明能观视其秋毫之末锐,而不能见一大车之薪木,则王信乎否乎?“曰否”者,是宣王答之。曰凡如此云者,我不信也。“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独何与”者,孟子复以此讽之也。言今王有恩德足以及其禽,而其功绩不至於百姓者,王独以为何如?“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者,孟子又言苟如是一羽之轻所以不能举者,为其不用力也;一车薪之大所以不见之者,为其不用明也;今百姓所以不见安者,为其不用恩也。故王之所以不为王,是王之不为也,非不能也。“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者,是宣王问孟子。言不为与不能二状,何以为异也?“曰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是折枝之类也”者,是孟子又以此比喻而解王问不为与不能之异状也。言今有人云挟太山而超过北海,而语人曰我不能挟太山超北海,此真不能也;如为长者按摩手节,而语人曰我不能为长者按摩手节,是耻见役使,但不为之耳,非不能也;今王之所以不王,非是挟太山超北海之类也,是不为长者折枝之类也,以其不为之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於掌”者,是孟子欲以此教宣王也。言敬吾之所敬,以及他人之所敬者,爱吾之所爱,以及他人之所爱者,凡能推此而惠民,则治天下之大,止如运转於掌上之易也。“《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者,是孟子引《大雅·思齐》之诗文也。言文王自正于寡妻,以至正于兄弟,自正于兄弟以至临御于家邦。言凡此是能举此心而加诸彼耳。“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己矣”者,孟子言为君者但能推其恩惠,故足以安四海,苟不推恩惠,虽妻子亦不能安之。古之人君所以大过强於人者,无他事焉,独能推其所为恩惠耳。盖所谓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又如《诗》云文王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是其善推其所为之意旨故也。“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於百姓者,独何与”者,孟子复言非王不能,但不为耳。故复云“然权,然後知轻重;度,然後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王请度之”者,孟子又托物而讽王也。言为之权与度,然尚能知其轻重长短,其权度之为物也然尚皆然,而人心又甚於权度,故请王自忖度之耳。“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於诸侯,然後快於心与”者,抑,辞也,与《语》曰“抑为之不厌”之“抑”同,孟子又以此数事而测王之意也。言抑是王欲兴起甲兵以伐人,危士臣以即戎,不以为危事,外结怨於诸侯,如此且然後快乐其心与。“王曰否”者,宣王答之,以为不如是也,言我何肯快心於此数事,我但将以求吾所大欲耳。“曰王之所大欲,可得闻与”者,是孟子欲知王之所大欲,故问之,曰:王大欲可得而闻之乎?“王笑而不言”,宣王知已之所欲甚大,但笑而不言也。“曰为肥甘不足於口与,轻暖不足於体与”至“不足使令於前与”者,是孟子又以此四事而测王所大欲也。言王之所大欲,是为其肥甘之味不足以供於口与?抑是其声音之乐不足供听於王之耳与?便嬖之幸不足使令於王之前与?采色之饰不足供视於王之目与?然此数事,而为王之诸臣者皆足以供奉王矣,而王岂用为此者与?故继之曰:“王之诸臣,皆足以供之,而王岂为是哉?”又曰“否,吾不为是”者,宣王答之曰:我不为是四者之事也。“曰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已”者,孟子言如是则王之大欲,我今可得知已。“欲辟土地,朝秦、楚,莅中国而抚四夷也”者,孟子知王以此为所大欲也。“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木而求鱼也”者,孟子言王如若以此欲开辟其土地而求其广,又欲朝秦、楚之诸侯,以临莅其中国而抚安四夷,为所大欲,是若缘乔木之上而求其鱼也。“王曰:若是其甚与”者,宣王亦谓己之大欲若此求鱼之甚与?“曰:殆有甚焉。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後灾。以若所为,求若所欲,尽心力而为之,後必有灾”者,孟子言王如此大欲,殆有甚於缘木求鱼也,缘乔木而求鱼,虽不得鱼,又且无後灾难所及,而王如若以所欲,假使尽心力而为之,後亦必有大灾难所及也。“曰可得闻与”者,是宣王又问孟子,欲求知其大灾难也。“曰邹人与楚人战,则王以为孰胜者”,孟子以此比喻而解王也。言邹之小国,与楚之大国战斗,则王以为谁国胜之?“曰楚人胜”者,宣王答孟子,以为楚之大国人胜之也。“曰然则小固不可以敌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者,孟子言如是则小国固不可敌大国,人之寡少固不可以敌人之众多,劣弱固不可以敌强悍也。“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齐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异於邹敌楚哉”者,孟子又言今海内之地,方千里者有九,而齐国但集而有一,且以一而服八,是何以异於邹国之小而敌楚国之大哉?言与此无异也。王如欲服之,盖当反行王道之本耳,故云“盖亦反其本矣”。“今王发政施仁”至“孰能御之”者,孟子於此教宣王王道之本也。言今王发政而施仁,使天下为之仕者皆欲立於王之朝廷,耕者皆欲耕作於王之郊野,商贾皆欲藏於王之市,行旅皆欲出於王之道涂,凡天下欲疾恶其君者又皆欲奔赴王而告诉之,其如此,天下皆归之,谁能止御之也。商贾,《汉书》云:“通财鬻货曰商。”《白虎通》云:“卖曰贾。”行旅者,师旅也。《说文》云:“军,五百人也。”“王曰:吾惛,不能进於是矣。原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我虽不敏,请尝试之”者,宣王欲孟子明其王道而教之也。故曰我之惛乱,不能进於此仁政,原夫子辅我志,以明白教我也,我虽不能敏疾而行之,但请尝试教之如何耳?“曰: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至“未之有也”者,是孟子为宣王陈王道之本而教之者也。言无常生之业而有常善之心者,惟士人为能有之。言士穷则独善其身,不求苟得,故能有常心也。若民则迫於穷困,不能守其常善,苟无常生之业,遂因之而无常善之心。苟无常善之心,则放辟邪侈之事,无有不为。及其陷溺於罪,然後又从而诛戮之,是若张罗网而罔民也。安有仁人之君在位,而以罔民而可为之也?故明哲之君,制别民之生产,必使其民仰而上之则足以奉事父母,俯而下之则足以畜养妻子,丰乐之岁,终身饱足,凶荒之年,又免其死亡,然後驱率而从善教,故其民从其善教亦轻易也。自今之君制民之产,仰则不足以奉养父母,俯则不足以畜养妻子,虽丰乐之岁,终身又且劳苦;而凶荒之年,又不得免其死亡。如此,则民惟独於救死尚恐其不足,何有闲暇而修治礼义哉。言无及修其礼义也。“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者,言王欲行之,则何不反其王道之本。“五亩之宅”至“未之有也”,是又孟子为宣王陈王道之本,其说已在前,此更不解。
○注“宣,谥也”至“齐也”。
○正义曰:周显王二十七年,《史记》云:“齐威卒,子辟彊立,是为齐宣王。在位十九年,卒谥曰宣。”《谥法》云:“善问周达曰宣。”云“齐桓公小白”者,庄公八年《左传》云:齐僖公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孙无知,有宠於僖公,弑君自立。九年春,弑无知,庄公纳子纠。桓公小白自莒入,於是立,为桓公元年。《史记》云:“桓公小白元年春,齐弑无知。五年,与鲁人会柯。七年始霸,会诸侯於鄄。”云“晋文公重耳”者,《史记》云:“周襄王十六年,晋文公重耳立,是为元年。”又云:晋献公五年,伐骊戎,得二姬,归生奚齐,其娣生卓子,骊姬嬖,欲立其子。重耳者,乃献公娶於戎,得二女,大戎狐姬之所生也。十二年居重耳於蒲城。二十六年,献公卒,立奚齐,里克杀之。及卓子又立,小戎所生夷吾者,为晋惠公。七年,重耳闻管仲死,自狄之齐。十四年,惠公夷吾卒,遂立重耳为晋文公。九年在位,卒。云“孟子不得行道,故仕於齐。齐不用,乃适梁”者,案《史记·列传》已说在梁王段。
○注云“宓羲”至“闻也”。
○正义曰:宓羲,古帝王氏也,即伏牺氏也。五霸者,即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是也。崔李云:夏昆吾、殷大彭、豕韦周、齐桓、晋文是也。谓之霸者,把也,把持诸侯之权也。案《国语》亦然。《荀子》云:“仲尼之门人,五尺之竖子,言羞称乎五霸。”是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之证也。
○注云:“觳觫,牛於到死地处恐貌”。
○正义曰:案《广雅》有云“觳觫,死貌”是也。云“《周礼·大祝》堕衅,逆牲逆尸,令钟鼓”者,郑司农云“堕衅谓荐血也。凡血祭曰衅,既堕衅後,言逆牲容逆鼎”是也。盖古者器成而衅以血,所以厌变怪,御妖衅,衅钟之衅谓之衅,亦治乱谓之乱之类也。云“《天府》云上春,衅宝钟及宝器”者,宝钟、宝器,玉瑞、玉器之美。上春,孟春也。又言衅谓以杀牲以血血之也,盖衅之法,其来有自矣,周之所衅,又非止此而已。如大司马於军器,小子於邦器,小人於龟器,鸡人於鸡,大祝逆牲,小祝祈号,皆在所衅也。
○注“爱啬也”。
○正义曰:《释文》云:“啬,爱、歰也。字法从来[上亠下回]、来夌也。来者[上亠下回]而藏之,故田夫谓之啬夫。[上亠下回]音廪。”《书》云“啬夫驰”是也。
○注“百钧三千斤也”。
○正义曰:《律历志》云:“铢、两、斤、钧、石,本起於黄锺之重,一龠容千二百黍,重十二铢。二十四铢为两,十六两为斤,三十斤为钧,重一千五百二十铢,四钧为石,重百二十斤。”以此推之,则百钧是三十斤也。
○注“太山北海近齐”。
○正义曰:案《地理志》云“齐地南有太山,城阳北有千乘清河”是也。
○注“权铨衡”至“度物也”。
○正义曰:权重衡平,衡所以任权而均物,平轻重也。《释文》云:“铨,平木器。”又曰:“铨,衡也。”权,称锤也。度者,分寸尺丈引也,所以度长短也。本起於黄锺之长,以子谷巨黍中者,子谷,谷子在地,即黑黍,中者,不大不小,言黑黍谷子大小中者,率为分寸,一黍之广度之九十分。黄钟之长为十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十尺为丈,十丈为引。法用铜,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而分寸尺丈存焉。
○注“八口之家次上农夫”。
○正义曰:《王制》:“制:农田百亩,百亩之分,上农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孟子》云:“一夫百亩,百亩之粪,上农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是也。此云八口之家,所以特指次上农夫者而已,斯亦举其次而见上下之意耳。
《孟子注疏》
1.《孟子注疏》序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