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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孟子注疏》卷八下·离娄章句下

《孟子注疏》卷八下·离娄章句下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无取,取伤廉。可以与,可以无与,与伤惠。可以死,可以无死,死伤勇。”三者,皆谓事可出入,不至违义,但伤此名,亦不陷於恶也。

《孟子注疏》卷八下·离娄章句下

[疏]○正义曰:此章指言廉、惠、勇,人之高行也,丧此三名,则士病诸,故设斯科以进能者也。“孟子曰”至“死伤勇”者,盖言凡於所取之道,可以取之则取之,故无伤害於为廉;可以无取而乃取之,是为伤害於廉也。又言凡所与之道,可以与之则与之,而不为伤其惠;可以无与而乃与之,是为伤害於惠也。又言凡於所死之道,可以死之则死,不为伤害其勇;可以无死而乃死之,是为伤害其勇也。如孟子受薛七十镒,是可以取则取之也;求也为聚敛而附益之,是可以无取而乃取之者也。孔子与愿思之粟,是可以与则与之者也;冉子与子华之粟五秉,是可以无与而乃与之者也。比干谏而死,是可以死则死也;荀息不能格君心之非,而终遽以死许,是可以无死而乃死之也。

逢蒙学射於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羿为愈己,於是杀羿。羿,有穷后羿。逢蒙,羿之家众也。《春秋传》曰:“羿将归自田,家众杀之。”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罪羿不择人也,故以下事喻之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曰:“薄乎云尔,恶得无罪?郑人使子濯孺子侵卫,卫使庾公之斯追之。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吾死矣夫!’孺子,郑大夫。庾公,卫大夫。疾作疟疾。问其仆曰:‘追我者谁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曰:‘吾生矣。\’仆,御也。孺子曰:吾必生矣。其仆曰:‘庾公之斯,卫之善射者也。夫子曰吾生,何谓也?’曰:‘庾公之斯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端人,用心不邪辟。知我是其道本所出,必不害我也。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为不执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执弓。’曰:‘小人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虽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废。’抽矢叩轮,去其金,发乘矢而後反。”庾公之斯至,竟如孺子之所言。而曰:我不敢废君事,故叩轮去镞,使不害人,乃以射孺子,礼射四发而去。乘,四也。《诗》云:“四矢反兮。”孟子言是以明羿之罪,假使如子濯孺子之得尹公之他而教之,何由有逢蒙之祸乎。

[疏]“逢蒙学射”至“乘矢而後反”。

○正义曰:此章指言求交取友,必得其人,得善以全,养凶获患,是故子濯济难,夷羿以残,可以鉴也。“逢蒙学射于羿,尽羿之道,思天下惟后羿所射有强於己,於是反妒之,而杀其后羿。“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孟子复言逢蒙所以杀其后羿,是后羿亦有可罪之道者焉。“公明仪曰:宜若无罪焉”,孟子引公明仪於往日尝曰逢蒙杀羿,宜若羿无罪而见杀焉,又鄙之公明仪之言,曰:薄乎此言尔,安得谓之无罪焉?昔郑国之君使子濯孺子为大夫,以侵伐其卫国。卫君乃使大夫庾公之斯追捉其子濯,子濯乃曰:今日我疟疾发作,不可以执弓而敌之,我必死矣。遂问其御仆曰:卫之追赶我者是谁也。其御仆乃告之曰:卫大夫庾公之斯者也。子濯即曰:我得生矣,不能死我也。其御仆乃问:庾公之斯是卫国之最善射者也,而夫子乃曰吾生矣,是何之谓也?子濯乃与之御仆曰:庾公之斯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我,夫尹公之他,端正之人也,其所友亦必端正之人然後教其射矣。庾公之斯遂追至子濯之所,见子濯不执弓矢,乃问曰:夫子何为不执弓以拒之。子濯告之曰:今日我疟疾发作,不可以执弓矣。庾公之斯乃自称己为小人,言小人学射於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学射於夫子,今不忍以夫子之道而反归害其夫子矣。虽然,不忍害夫子,奈以今日所追之事,乃君命之事也,我亦不敢废背其君命耳,遂不免抽取其矢,而敲之於车轮之上,乃去其镞利而发射子濯,至发其四矢,然後乃反归而不追之。盖去镞利,所以无害於子濯耳。云乘矢者,乘,四矢也,盖四马为一乘,是亦取其意也。

○注“羿有穷”至“杀之”。

○正义曰:羿有穷后羿者,说在《梁王》首篇详矣。云“逢蒙,羿之家众”至“杀之”者,案襄公四年《左传》云:“将归自田,家众杀而烹之,以食其子。子不忍食诸,死于穷门。”杜注云“子,羿之子也,不忍食,又杀之国门。”

○注“孺子,郑大夫。庾公,卫大夫”。

○正义曰:襄公十四年《左传》云:“尹公他学射於庾公差,庾公差学射於公孙丁。二子追卫献公,公孙丁御公。子曰:‘射为背师,不射为戮,射为礼乎?’射两钩而还。尹公他曰:‘子为师,我则远矣。’乃反之。公孙丁授公辔而射之,贯臂。”杜预曰:“子鱼,庾公差。”然则孟子之言,与此不同,是二说必有取一焉。

孟子曰:“西子蒙不洁,则人皆掩鼻而过之。西子,古之好女西施也。蒙不洁,以不洁汗巾帽而蒙其头面。面虽好,以蒙不洁,人过之者皆自掩鼻,惧闻其臭也。虽有恶人,斋戒沐浴,则可以祀上帝。恶人,丑类者也。面虽丑而斋戒沐浴,自治洁净,可以待上帝之祀。言人当自治以仁义乃为善也。

[疏]“孟子”至“上帝”。

○正义曰:此章指言貌好行恶,西子蒙臭,丑人洁服,供事上帝,明当修饰,惟义为常也。孟子言西施之女,其貌虽好,然加之不洁巾帽而蒙其头,则人见之亦必遮掩鼻而过之,更不顾也;如恶人虽曰至丑,然能斋戒沐浴,自洁净其身,则亦可以供事上帝矣。孟子之意,盖人能修洁其己,虽神犹享,而况於人乎?然知人修治其己,不可以已也。

○注“西子西施”。

○正义曰:案《史记》云:西施,越之美女,越王勾践以献之,吴王夫差大幸之。每入市,人愿见者,先输金钱一文。是西施也。

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今天下之言性,则以故而已矣。以言其故者,以利为本耳。若杞柳为杯棬,非杞柳之性也。所恶於智者,为其凿也。恶人欲用智而妄穿凿,不顺物之性,而改道以养之。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则无恶於智矣。禹之行水也,行其所无事也。禹之用智,决江疏河,因水之性,因地之宜,引之就下,行其空虚无事之处。如智者亦行其所无事,则智亦大矣。如用智者,不妄改作,但循理,若禹之行水於无事,则为大智也。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苟求其故,千岁之日至可坐而致也。”天虽高,星辰虽远,诚能推求其故常,千岁日至之日可坐而致也。星辰,日月之会。致,至也。知其日至在何日也。

[疏]“孟子曰”至“可坐而致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能修性守故,天道可知,妄智改常,必与道乖,性命之指也。“孟子曰:天下之言性也,则故而已矣。故者以利为本”至“可坐而致也”者,孟子言今夫天下之人有言其性也者,非性之谓也,则事而已矣。盖故者事也,如所谓故旧无大故之故同意。以其人生之初,万理已具於性矣,但由性而行,本乎自然,固不待於有为则可也,是则为性矣。今天下之人,皆以待於有为为性,是行其性也,非本乎自然而为性者耳,是则为事矣。事者必以利为本,是人所行事必择其利然後行之矣,是谓“故者以利为本”矣。我之所以有恶於智者,非谓其智也,为其不本性之自然之为智,但穿凿逆其自然之性而为智者矣,故曰“所恶於智者,为其凿也”。孟子言此,又恐後人因是遂以为故与智为不美,所以复为明言之,故言如为智者,若禹之治水,则我无恶於为智矣。以其大禹之治行其水也,但因水自然之性引而通之,是行其所无事者也,非逆其水性而行之也。若今之人为智,但因性之自然而为智,是亦行其无事耳,而其为智亦大智者矣。此孟子於此以为智之美,又非所谓恶之者也。且天之最高者也,星辰最远者也,然而诚能但推求其故常,虽千岁之後,其日至之日,亦可坐而计之也。孟子於此以故为美,所以又执是而言之耳,以其恐人不知已前所谓则故而已矣为事之故,遂引天与星辰而言故常之故,於此为美也。谓人之言性者,但本乎故常自然之性而为性,不以妄自穿凿改作,则身之修,亦若天与星辰之故常,而千岁日至之日,但可坐而致也:此所以明其前所谓故为事故之故,终於此云故乃故常之故,盖故义亦训常,所谓必循其故之故同。

○注“以杞柳为杯棬”。

○正义曰:经之《告子》篇文也。

○注“星辰,日月之会”。

○案孔安国《尚书传》云:“星辰,日月所会也。”《书》云“辰弗集于房”是也。

公行子有子之丧。右师往吊,入门,有进而与右师言者,有就右师之位而与右师言者。公行子,齐大夫也。右师,齐之贵臣王驩,字子敖者。公行之丧,齐卿大夫以君命会,各有位次,故下云朝廷也。与言者,皆谄於贵人也。孟子不与右师言,右师不悦,曰:“诸君子皆与驩言,孟子独不与驩言,是简驩也。”右师谓孟子简其无德,故不与言,是以不悦也。孟子闻之曰:“礼,朝廷不历位而相与言,不逾阶而相揖也。我欲行礼,子敖以我为简,不亦异乎”孟子闻子敖之言,曰:我欲行礼,故不历位而言,反以我为简异也。云以礼者,心恶子敖,而外顺其辞也。

[疏]“公行子”至“不亦异乎”。

○正义曰:此章指言循理而动,不合时人,阿意事贵,胁肩所尊,俗之情也。是以万物皆流,而金石独止。“公行子有子之丧。右师往吊,人门,有进而与右师言者,有就右师之位而与右师言”者,公行子,齐国之大夫,丧其子,故有子之丧。王驩字子敖者,公行子家而吊慰,入公行之门,其间有进揖而与右师王驩言者,又有就右师王驩之位所而与言者。“孟子不与右师言”至“不亦异乎”者,言孟子独不与右师言。右师见孟子不与之言,乃不说而有愤愤之色,曰:诸君子之众贤皆与我言,独孟子不与我言,是孟子简略不礼於我也。孟子闻王驩此言,乃告之曰:不与右师言者,乃是礼然也,於礼,则朝廷之间不历位所而相与言,又不逾越阶而相揖,我欲行其礼,故如是不与之言也。子敖今以我为简略而为不礼,是其言不亦乖异於礼乎。

○注“右师,齐之贵臣”。

○正义曰:古者天子之卿,尊者谓之大师,卑者谓之少师。诸侯之卿,尊者谓之左师,卑者谓之右师故也。

孟子曰:“君子所以异於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常爱之。敬人者,人常敬之存,在也。君子之在心者,仁与礼也。爱敬施行於人,人亦必反报之於已也。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横逆,则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无礼也,此物奚宜至哉。’横逆者,以暴虐之道来加我也。君子反自思省,谓己仁、礼不至也,物,事也,推此人何为以此事来加於我也。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忠。\’君子自谓我必不忠。自反而忠矣,其横逆由是也,君子曰:‘此亦妄人也已矣。如此,则与禽兽奚择哉?於禽兽又何难焉?’妄人,妄作之人。无知者与禽兽何择异也?无异於禽兽,又何足难矣?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无一朝之患也。乃若所忧则有之:舜,人也;我,亦人也。舜为法於天下,可传於後世,我由未免为乡人也,是则可忧也。君子之忧,忧不如尧舜也。忧之如何?如舜而已矣。忧之当如何乎?如舜而後可,故终身忧也。若夫君子所患则亡矣,非仁无为也,非礼无行也。如有一朝之患,则君子不患矣。”君子之行,本自不致患,常行仁礼,如有一朝横来之患,非己愆也。故君子归天,不以为患也。

[疏]“孟子曰”至“君子不患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责己,小人不改,比之禽兽,不足难矣,蹈仁行礼,不患其患,惟不若舜,可能忧也。“孟子曰:君子所以异於人者”至“人常敬之”者,孟子言君子之人所以有别於众人者,以其存心与众人别也,君子之人,常以仁道存乎心,又以礼存乎心。以仁存乎心者,是爱人者也;有礼存乎心者,是敬人者也。爱人者,人亦常爱之;敬人者,人亦常敬之:盖人所以亦常爱敬之者,抑以施报自然之道也。“有人於此”至“又何难焉”,孟子又托言,今有人在此,其待我者,皆以横逆暴虐之道而待我,则为君子者,必自反责於已也,以其是我必不仁,又无礼也,此所以待我横逆,故曰“此物奚宜至哉”。言此人何为以此横逆加我哉?是必於我有不仁之心,有无礼之行,此人所以如是而加我矣。其自反而仁矣,自反而有礼矣,其横逆加我又由此者,君子之人,又必自反责其己,以为是我必有不忠之心矣。自反既以有忠,其横逆加我者又由此,君子之人乃曰:此人以横逆暴虐之道加我,是必妄人矣。如此为妄人矣,则与禽兽奚择有异哉?既为禽兽,於我又何足责难焉?此君子之人又自归己,而不谴彼之罪矣。“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至“君子不患矣”者,孟子言如此,是故君子有终身之忧虑,而无一朝之患难。乃若君子有所忧虑,是亦不为无焉,然而有忧者,但忧虑而为舜帝亦一人也,我亦一人也,舜帝既为法於天下,可传之於後世,以为人所取则,而我犹尚未免为乡俗之人,此则君子可忧也。既以忧之,是如之何忧?言忧但慕如舜为法、可传於後世而止矣。然则君子其於有所患则无矣,非仁之事,既以无为,非礼之事,既以不行,然而如有一朝之患,则君子亦不为之患矣。无他,以其非己之有愆过而招之也。其所以有患者,亦彼之患,不足为我之患也。前所谓横逆待我,是必妄人也,己於禽兽又何足难焉,正此之谓也。孟子言之,是亦欲人以仁、礼存心,其有横逆加己,又当反己,故无患及耳。

禹、稷当平世,三过其门而不入。孔子贤之。颜子当乱世,居於陋巷,一箪食,一瓢饮,人不堪其忧,颜子不改其乐。孔子贤之。孟子曰:“禹、稷、颜回同道。禹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也;稷思天下有饥者,由己饥之也:是以如是其急也。禹、稷、颜子,易地则皆然。当平世,三过其门者,身为公卿,忧民者也;当乱世,安陋巷者,不用於世,穷而乐道者也:孟子以为忧民之道同,用与不用之宜若是也,故孔子俱贤之。禹、稷急民之难若是,颜子与之易地,其心皆然。不在其位,故劳佚异。今有同室之人斗者,救之,虽被发缨冠而救之可也。乡邻有斗者,被发缨冠而往救之,则惑也,虽闭户可也。”缨冠者,以冠缨贯头也。乡邻,同乡也。同室相救,是其理也,喻禹、稷。走赴乡邻,非其事,颜子所以闭户而高枕也。

[疏]“禹、稷当平世”至“可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上贤之士,得圣一概,颜子之心,有同禹、稷,时行则行,时止则止,失期节则惑矣。“禹、稷当平世”至“易地则皆然”者,孟子言大禹与后稷皆当平治之世,急於为民,三过家门而不入其室,孔子皆助为贤,故尊贤之;颜渊当危乱之世,不得其用,居处於隘陋之巷,但以一箪盛其食、一瓢盛其饮而饮、食之,时人皆不堪忍此之忧,颜渊独乐於道而不改此忧,孔子亦以为贤。孟子乃至於此,乃自曰:禹、稷、颜回三人,其道则同耳。以其大禹於是时思念天下有因洪水而沉溺也,后稷於是时思念天下有因水土未平而被饥饿之者,亦如已被其饥饿也,是以三过家门而不入其室,而为民如是之急也。禹、稷与颜子更易其地,则皆能如是。谓颜子在禹、稷之世,亦能如禹、稷如是为民之急;禹、稷在颜子之世,亦能不改其乐:是则为同道者也。若其有异,但时之一平一乱矣。“今有同室之人”至“可也”者,孟子又以此言比喻之,谓禹、稷为民如是之急,若今有同室之人有斗争之者,救劝之者虽被发而缨冠於头而救劝之可也,无它,以其人情於同居,是为亲者也,如有争斗而不救劝之,是疏其亲也;禹、稷当平世,既达而在上,亦急於为民也,如不急於民,是在上位而不恤民者也。孟子固以同室之人救斗为喻。颜子在陋巷而不改其乐,若今有同乡之人有争斗者,如被散其发而缨冠於头而救劝之,则为惑者矣,虽闭户而勿救之可也,无它,以其乡邻於己为疏,非亲也,如往救之,是亲其疏矣;颜子当危乱之世,既穷而不得用,亦宜处陋巷而不改其乐耳,如改其乐,是媚於世而非贤者也。孟子故以乡邻之人不救为喻。由此推之,则孟子为禹、稷、颜回同道,是其不诬於後世也。孔子曰“贤哉!回也”。是孔子贤颜回之谓也;又曰“禹,吾无间然矣”。是孔子贤禹之谓也;南宫适曰“禹、稷躬稼而有天下”,子曰“君子哉若人,尚德哉若人”,以此观之,孔子美南宫适云及此二人者如此,是知孔子有贤於禹、稷也,抑亦是孔子贤稷之谓也。然而“三过其门”则主乎禹,今孟子则兼稷言之,何也?曰:孔子言躬稼,其亦主於稷而乃兼禹言之,以禹之治水,非暨稷之播殖则无以奏艰食,非得禹之平水土则无以为躬稼,是二者未常不相待为用耳。孔、孟交言之,是亦一道也。盖躬稼而有天下,虽出乎南宫适之言,然孔子美之者,亦孔子之言也,故云孔子言也。

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匡章齐人也,一国皆称不孝,问孟子何为与之游,又礼之以颜色喜悦之貌也?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於是乎?惰懈不作,极耳目之欲以陷罪,戮及父母。凡此五者,人所谓不孝之行。章子岂有一事於此五不孝中也。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遇,得也。章子子父亲教,相责以善,不能相得,父逐之也。朋友切磋,乃当责善耳。父子相责以善,贼恩之大者也。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於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夫章子岂不欲身有夫妻之配,子有子母之属哉?但以身得罪於父,不得近父,故出去其妻,屏远其子,终身不为妻子所养也。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已矣。”章子张设其心,执持此屏妻子之意,以为得罪於父,而不若是以自责罚,是则罪益大矣。是章子之行已矣,何为不可与言。

[疏]“公都子曰”至“则章子而已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匡章得罪,出妻屏子,上不得养,下以责己,众曰不孝,其实则否,是以孟子以为礼貌之也。“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至“敢问何也”者,公都子谓孟子曰:匡章子,遍国人皆称为不孝者焉,夫子乃与之游,又从而敬悦之,敢问夫子是如之何?“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至“於是乎”,孟子答公都子曰:世俗之人所谓为不孝之行有五,怠惰其四支,不作事业,而不顾父母之所养,为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而不顾父母之所养,为三不孝也;好货财,私爱妻子,而不顾父母之所养,为三不孝也;纵其耳目之所欲,陷於其罪,以辱及父母,是四不孝也;好勇暴,好争斗,好顽很,以惊危父母,是五不孝也。章子岂有一事於此五不孝乎。“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孟子言章子但失於父子责善不相遇也。不遇者,是不相得也。其所以相责於善,乃朋友切磋琢磨之道也。如父子相责善,是贼害其父子之恩大者矣。“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至“是则章子而已矣”,孟子又言夫章子与父子不相遇而离之,岂以章子不欲有夫妻子母之为亲属哉?为其得罪於父,不得近焉,故用出去其妻,屏逐其子,终身不为妻子所养也。其章子如或开设於心为不若是,离之父,故出妻屏子,是陷父於不义之罪者矣,是则罪之莫大者矣。是则章子之行,以此而已,我何可绝而不与之邪?以此论之,则章子之过,过於厚者矣,宜孟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也。盖谓不顾父母之养者,是有逆於父母,而不顺父母之意耳。《孝经》云:“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礼云:“与其得罪於州闾乡党,宁熟谏。”然则父有不义,虽熟谏以争之可也,又安可以朋友责善施於父子之间哉。故章子所以离之,遂用出妻屏子,为其父有不义而不可言耳。

曾子居武城,有越寇。或曰:“寇至,盍去诸?”盍,何不也。曾子居武城,有越寇将来,人曰寇方至,何不去之?曰:“无寓人於我室,毁伤其薪木。”寇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寓,寄也。曾子欲去,戒其守人曰:无寄人於我室,恐其伤我薪草树木也。寇退,则曰:治墙屋之坏者,我将来反。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寇职则先去以为民望,寇退则反,殆於不可。”左右相与非议曾子者,言武城邑大夫敬曾子,武城人为曾子忠谋,劝使避寇,君臣忠敬如此,而先生寇至则先去,使百姓瞻望而效之,寇退安宁则复来还,殆不可如是。怪曾子何以行之也。沈犹行曰:“是非汝所知也。昔沈犹有负刍之祸,从先生者七十人,未有与焉。”沈犹行,曾子弟子也。行谓左右之人曰:先生之行,非汝所能知也。先生,曾子也。往者先生尝从门徒七十人,舍吾沈犹氏,时有作乱者曰负刍,来攻沈犹氏,先生率弟子去之,不与其难。言宾师不与臣同耳。子思居於卫,有齐寇。或曰:“寇至,盍去诸?”子思曰:“如伋去,君谁与守?”伋,子思名也。子思欲助卫君赴难。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曾子,师也,父兄也。子思,臣也,微也。曾子、子思易地则皆然。”孟子以为二人同道。曾子为武城人作师,则其父兄,故去留无毁。子思,微少也,又为臣,委质为臣当死难,故不去也。子思与曾子,易地皆然。

[疏]“曾子居武城”至“易地则皆然”。

○正义曰:此章指言臣当营君,师在余裕,二人处义,非殊者也。是故孟子纪之,谓得其同。“曾子居武城,有越寇”至“或曰:寇至,盍去诸”者,孟子言曾子尝居於武城之邑,有南越寇贼兴,或人告之曰:寇贼来,何不去之?“曰:无寓人於我室,毁伤其薪木。寇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者,言曾子欲去,乃戒其所守之人,曰:无寓人於我此室,而毁伤我薪木。寇贼既退,则曰:修我墙屋,我将反居此。“寇退,曾子反,左右曰: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至“殆於不可”者,言寇贼已退,曾子於是乎反居此也,左右之大夫皆曰:待先生如此其忠而不敢慢也,寇贼至则先去,以使民瞻望而效之。寇退平静,则反其居,殆不可如是也。“沈犹行曰”至“未有与焉”者,言沈犹行答左右之人,曰:先生之去,非汝所能知者也,往日沈犹有寇贼,自负其刍草来攻我室,随从先生者有七十人,言曾子率弟子而去之,故未有与及此难也,故得免其祸焉。先生,曾子也。“子思居於卫,有齐寇”至“君谁与守”者,孟子又言子思居於卫邑,有齐国之寇贼兴,或人告之曰:寇贼来,何不去之。子思乃自称名,答或人曰:如使伋见其寇贼至则去之,卫君则谁与为守护。伋,子思名也。“孟子曰,曾子、子思同道”至“易地则皆然”,孟子引至於此,乃曰:曾子、子思二人其道则同也。以其曾子居於武城,则师之道也,如人之父兄也,则去留人不可毁,无它,其以无所拘也;子思居於卫,则臣之道也,其势则微小也,当赴君之难,不可去也,无它,以其有所拘也。虽然,二人如更易其地,则皆能如是也。谓子思居於曾子之所而为之师,亦未必不能如曾子去留无所拘也,曾子居於子思之所而为之臣,亦未必不能如子思赴君之难而不去也。故曰“曾子、子思同道”。案《史记·弟子传》:“曾子名参,字子舆,武城人。少孔子四十六岁,孔子以为能通孝道,故授之业,作《孝经》,死於鲁国。”

○注“伋,子思名也”。

○正义曰:案《世家》云:“子思名伋,字子思,伯鱼之子,孔子之孙也。六十二,尝困於宋。子思作《中庸》,没於卫。”

储子曰:“王使人瞷夫子,果有以异於人乎?”储子,齐人也。瞷,视也。果,能也。谓孟子曰:王言贤者身貌必当有异,故使人视夫子能有异於众人之容乎?孟子曰:“何以异於人哉!尧舜与人同耳。”人生同受法於天地之形,我当何以异於人哉?且尧舜之貌与凡人同耳。其所以异,乃以仁义之道,在於内也。

[疏]“储子”至“同耳”。

○正义曰:此章指言人以道殊,贤愚体别,头员足方,善恶如一。储子之言,齐王之不达也。储子谓孟子曰:齐王使人视夫子能有以异别於众人乎?以其齐王必谓孟子之贤,貌状须有异於人也。孟子答之曰:我何以有别异於众人哉?虽尧舜之盛帝亦与人同其貌状耳。但其所以有异於众人者,特以仁义之道与人异耳。孟子言此,则知齐王是为不达者也。盖古之人善观人者,不索人於形骸之外,而索之於形骸之内。今齐王乃索孟子於形骸之外,宜其过也。

○注“储子,齐人也”。

○正义曰:盖亦因经而为言之也,故孟子仕於齐,今此乃曰王使人来者,是知为齐人。

齐人有一妻一妾而处室者。其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後反。其妻问所与饮食者,则尽富贵也。良人,夫也。尽富贵者,夫诈言其姓名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则必餍酒肉而後反,问其与饮食者,尽富贵也,而未尝有显者来。吾将瞷良人之所之也。”妻疑其诈,故欲视其所之。蚤起,施从良人之所之,遍国中无与立谈者。卒之东郭墦间之祭者,乞其馀;不足,又顾而之他。此其为餍足之道也。施者,邪施而行,不欲使良人觉也。墦间,郭外冢间也。乞其祭者所馀酒肉也。其妻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也。今若此!”与其妾讪其良人,而相泣於中庭。妻妾於中庭悲伤其良人,相对涕泣而谤毁之。而良人未之知也,施施从外来,骄其妻妾。施施犹扁扁喜悦之貌。以为妻妾不知,如故骄之也。由君子观之,则人之所以求富贵利达者,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几希矣。由,用也。用君子之道观之,今求富贵者,皆以枉曲之道,昏夜乞哀而求之,以骄人於白日。此良人为妻妾所羞而泣伤也。几希者,言今苟求富贵,妻妾虽不羞泣者,与此良人妻妾何异也。

[疏]“齐人”至“几希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小人苟得,谓不见知,君子观之,与正道乖。妻妾犹羞,况于国人。著以为戒,耻之甚焉。“齐人有一妻一妾”至“几希矣”者,孟子托此以讥时人苟贪富贵而骄人者也,言齐国中人有一妻一妾者,而居处於室,其良人出外,则必餍饱酒肉而後归,其妻问所与饮食酒肉者,良人则尽以为富贵者与之也。其妻遂告其妾曰:良人出门则必餍饱酒肉而後归,问其所与者,良人皆以为富贵者与之也,而未尝见有富贵显达者来家中,我将视其良人所往。妻疑之,故欲视其所往也。明日蚤起,乃邪施其身,微从良人之所往,遍尽一国之中,无有与良人立谈话者,终往齐国东郭之处,有冢间之祭者,良人乃就乞其馀祭之酒肉,不饱餍,又顾视而求之於他人,以此遂为餍足之道。其妻乃先归告其妾,曰:良人者,所仰望而终身者也,今乃若此而乞之祭者为餍足。遂与其妾共讪良人,而相对涕泣於中庭之间,而良人未之知其妻妾非讪其已,又施施然喜悦从外来,归复骄泰其妻妾。孟子引至此,乃曰:由此齐人观之,则今之人所以谄求富贵利达者,其妻与妾而不羞耻不相对涕泣於中庭者几希矣。言其少也,皆若此齐人耳。盖孟子之言,每每及此者,所以救时之弊,不得不如已矣。

《孟子注疏》

1.《孟子注疏》序

2.《孟子注疏》卷一上·梁惠王章句上(凡七章)

3.《孟子注疏》卷一下·梁惠王章句上

4.《孟子注疏》卷二下·梁惠王章句下

5.《孟子注疏》卷二下·梁惠王章句下

6.《孟子注疏》卷三上·公孙丑章句上(凡九章)

7.《孟子注疏》卷三下·公孙丑章句上

8.《孟子注疏》卷四上·公孙丑章句下(凡十四章)

9.《孟子注疏》卷四下·公孙丑章句下

10.《孟子注疏》卷五上·滕文公章句上(凡五章)

11.《孟子注疏》 卷五下·滕文公章句上

12.《孟子注疏》卷六上·滕文公章句下(凡十章)

13.《孟子注疏》卷六下·滕文公章句下

14.《孟子注疏》卷七上·离娄章句上(凡二十八章)

15.《孟子注疏》卷七下·离娄章句上

16.《孟子注疏》卷八上·离娄章句下(凡三十二章)

17.《孟子注疏》卷八下·离娄章句下

18.《孟子注疏》卷九上·万章章句上(凡九章)

19.《孟子注疏》卷九下·万章章句上

20.《孟子注疏》卷十上·万章章句下(凡九章)

21.《孟子注疏》卷十下·万章章句下

22.《孟子注疏》 卷十一上·告子章句上(凡二十章)

23.《孟子注疏》卷十一下·告子章句上

24.《孟子注疏》卷十二上·告子章句下(凡十六章)

25.《孟子注疏》卷十二下·告子章句下

26.《孟子注疏》卷十三上·尽心章句上(凡四十五章)

27.《孟子注疏》卷十三下·尽心章句上

28.《孟子注疏》卷十四上·尽心章句下(凡三十八章)

29.《孟子注疏》卷十四下·尽心章句下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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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尔雅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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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孟子注疏》卷四上·公孙丑章句下(凡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