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注疏》卷九下·万章章句上
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欲知尧实以天下与舜否?孟子曰:“否。尧不与之。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当与天意合之,非天命者,天子不能违天命也。“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是也。“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万章言谁与之也。曰:“天与之。”孟子言天与之。“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万章言天有声音命与之乎?曰:“否。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孟子曰:天不言语,但以其人之所行善恶,又以其事从而示天下也。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万章欲知示之之意。曰:“天子能荐人於天,不能使天与之天下。诸侯能荐人於天子,不能使天子与之诸侯。大夫能荐人於诸侯,不能使诸侯与之大夫。昔者尧荐舜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孟子言下能荐人於上,不能令上必用之。舜,天人所受,故得天下也。曰:“敢问荐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万章言天人受之,其事云何?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百神享之,祭祀得福也。百姓安之,民皆讴歌其德也。舜相尧二十有八载,非人之所能为也,天也。二十八年之久,非人为也,天与之也。尧崩,三年之丧毕,舜避尧之子於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讼狱者,不之尧之子而之舜;讴歌者,不讴歌尧之子而讴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後之中国,践天子位焉。而居尧之宫,逼尧之子,是篡也,非天与也。南河之南,远地南夷也,故言然後之中国。尧子,胤子丹朱。讼狱,狱不决其罪,故讼之。讴歌,讴歌舜德也。《泰誓》曰:‘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此之谓也。”《泰誓》,《尚书》篇名。自,从也。言天之视听,从人所欲也。
[疏]“万章曰”至“此之谓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德合於天,则天爵归之;行归於仁,则天下与之天命不常,此之谓也。“万章曰:尧以天下与舜,有诸”万章问孟子,尧帝以天下与舜,有之乎?“孟子曰:否”,孟子答之,尧不与之也。“天子不能以天下与人”,孟子言天子不能以天下与其人也。“然则舜有天下也,孰与之”,万章又问孟子,言如此则舜有天下也,谁与之?“曰天与之”,孟子答以为天与之也。“天与之者,谆谆然命之乎”,万章又问天与之舜者,天有声音,谆谆然命与之乎?“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孟子又答之,言天不以言语谆谆然命之也,但以人之所行善恶与其事,从而示之而止矣。“曰:以行与事示之者,如之何?”万章又问,以行与事示之者,是如之何也?“曰:天子能荐人”至“示之而已矣”,孟子答之,言天子者虽能举荐人於上天也,又不能使上天以与之天下也;诸侯者能举荐人於天子,而不能使天子必与为之诸侯;大夫者能荐人於诸侯,而不能使诸侯必与为之大夫。往者尧举荐舜於上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我故曰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矣。“曰:敢问荐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万章又问荐之於天而天受之,与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是如之何也?“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也。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与之,人与之,故曰天不能以天下与人也”,《书》云“纳于大麓”,是尧荐舜於天也;“烈风雷雨弗迷”,是天受之也。所谓百神享之,亦可知也。“慎徽五典,纳于百揆”,是暴之於民也;“五典克从,百揆时叙”,是民受之也。所谓百姓安之,亦可知也,曰“黎民於变时雍”是也。然於天则云荐,於民则云暴者,盖天远而在上,是为尊者也,圣人於天,举其所知,而取舍不在我,故云荐之也;民近而在下,是为卑者也,圣人之於民,显其功业,而使之自附,故云暴之也。所谓受之者,即是与之也。“舜相尧”至“此之谓也”,孟子又言舜摄行尧事辅相之,得二十八年之久,非人所能为之也,乃天与之也。尧帝既崩死,舜率天下诸侯为尧三年丧,三年丧既毕,舜乃逃避尧之子丹朱而隐於南河之南,天下诸侯朝觐而来者,不往朝觐於尧之子丹朱,而往朝觐於舜;讼狱有未决断者,不往求治於尧之子丹朱,而往求治於舜;讴歌吟咏者,不吟咏尧之子丹朱,而吟咏舜:故曰天与之也。如此,然後往归中国,履天子之位焉。如使舜不避尧之子,而居尧帝之宫,逼逐尧之子,是则为篡夺者也,非谓为天与之也。《泰誓》篇亦云天之所视从我民之所视,天之所听亦从我民之所听,是此天与之、人与之之谓也。
○注“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
○正义曰:案《论语·尧曰》篇有此文,《书》亦有此。何晏曰:“历数,列次也。”孔安国云:“历数,天道。谓天历运之数,帝王易姓而兴,故言历数谓天道。”
○注“河南,南夷也”。
○正义曰:案裴骃云:刘熙曰:南河之南,九河之最南者是也。是知为南夷也。所谓中国,刘熙云:帝王所都为中,故曰中国。
○注“《泰誓》,《尚书》篇”。
○正义曰:孔安国传云:《泰誓》者,大会以誓众也。又云天因民以视听,民所恶者,天诛之而已。
万章问曰:“人有言‘至於禹而德衰,不传於贤而传於子’,有诸?”问禹之德衰,不传於贤而自传於子,有之否乎?孟子曰:“否,不然也。否,不也。不如人所言。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言随天也。昔者舜荐禹於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丧毕,禹避舜之子於阳城,天下之民从之,若尧崩之後不从尧之子而从舜也。禹荐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尧,禹之相舜也,历年多,施泽於民久。启贤,能敬承继禹之道。益之相禹也,历年少,施泽於民未久。舜荐禹、禹荐益同也,以启之贤,故天下归之,益又未久故也。阳城,箕山之阴,皆嵩山下深谷之中以藏处也。舜、禹、益相去久远,其子之贤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为也。莫之为而为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莫,无也。人无所欲为而横为之者,天使为也。人无欲致此事而此事自至者,是其命而已矣。故曰命也。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荐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继世而有天下,仲尼无天子之荐,故不得以有天下。继世之君,虽无仲尼之德,袭父之位,非匹夫,故得有天下也。天之所废,必若桀、纣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益值启之贤,伊尹值大甲能改过,周公值成王有德,不遭桀、纣,故以匹夫而不有天下。伊尹相汤以王於天下,汤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三年。太甲悔过,自怨自艾,於桐处仁迁义三年,以听伊尹之训已也,复归于亳。太丁,汤之太子,未立而薨。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太丁之弟也。太甲,太丁子也,伊尹以其颠覆典刑,放之於桐邑。处,居也。迁,徙也。居仁徙义,自怨其恶行。艾,治也。治而改过,以听伊尹之教训已,故复得归之於亳,反天子位也。周公之不有天下,犹益之於夏,伊尹之於殷也。孔子曰:‘唐、虞禅,夏后、殷、周继,其义一也。’”周公与益、伊尹虽有圣贤之德,不遭者时。然孔子言禅、继其义一也。
[疏]“万章问曰”至“其义一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笃志於仁,则四海宅心,守正不足,则贤位莫继,丹朱、商均是也。是以圣人孜孜于仁德也。万章问孟子曰:世人有言,至於禹之代而德衰微,不传於贤而传於子,有诸此乎否?孟子答之曰:否,不然也。天与之贤者,则与贤者;天与之子,则与子。以其随天如何耳。往者舜荐禹於天,及得十有七年,舜於是崩死。禹以三年服丧毕,遂避舜之子商均,隐於阳城,天下之民从禹,若尧之死後民之舜而不之丹朱也。禹其後又荐益於天,及得七年,禹即崩死,益以三年服丧毕,益遂避禹之子启,隐於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讴歌者皆不归益而归禹之子启,咸曰:我君之子也。无它,以其尧子丹朱不肖,舜子商均亦不肖,而舜之辅相尧、禹之辅相舜而历年多矣,施恩泽於民已久,天下之民所以归舜与禹,不归丹朱、商均也。启以贤,能敬承续禹之治,而益又辅相禹但七年,其历年尚少,不如舜相尧二十有八年、禹相舜十有七年之多,而施恩泽於民亦未至久,所以天下之民不归益而归启也,又况启有贤德,与丹朱、商均之不同耶。舜、禹、益相去年代己久远,其子之或贤或不肖,天使然也。非人所能为之也。人莫之为然而为然者,故曰天使然也,人莫能致之此事而其事自至者,是其命有是也。言天与命者,究其义则一也,以其无为而无不为,故曰天也;天之使我有是之谓命,故曰命也。天下善否,天实使之然也;禄位器服,乃其所命故也。今丹朱、商均与启三者之或贤或否,是其天也;天下之民或归之或不归之,是其命也。与《书》所谓天难谌命靡常,孔子云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凡此亦天与命之意也。匹夫之贱而有天下者,其义必如舜、禹,而又得天子荐之者,故得有天下也。故孔子不有天下,虽言有德,然而无天子以荐之者,是不有天下也。继世之君,虽无仲尼之德,然而袭父之位,又非匹夫,故得有天下也。夫天之所以废灭者,必若桀与纣之暴虐,然後无乃废灭之矣。故益、伊尹、周公三者,不有天下,以其时值启、太甲、成王三君皆贤,天不废此三君,故益、伊尹、周公所以不有天下也。伊尹相汤王天下也,及汤崩死,太子太丁未立而丧,於是太丁弟外丙立,外丙即位二年崩,外丙弟仲壬立,仲壬即位四年崩,太丁子太甲立。太甲即位,遂颠覆汤之典刑,伊尹乃放之於桐宫,及三年,太甲乃自悔过,而怨其已恶,遂治身於桐宫,於是居仁徙义,以听伊尹之教训,复归于亳都,反天子之位焉。周公之不有天下,若益之於夏禹、伊尹之於殷汤故也。孔子曰:唐、虞二帝,禅让其位,夏禹、殷汤、周武继父之位,其义则一,更无二也。谓其义则一而无二者,盖唐、虞与贤,夏后、殷、周与子,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其为顺天则一而已,故曰其义则一也。云禅者,盖唐、虞禅祭而告传位,故曰禅也。
○注“阳城、箕山之阴,皆嵩山下深谷中”。
○正义曰:案《史记》裴骃注云:刘熙曰:阳城是今之颍川也;箕山,嵩高之北是也。
○注“太丁汤之子”至“位也”。
○正义曰:案《史记》文,已具在《公孙丑》篇内,此更不录。然《史记》乃云外丙即位三年,今孟子云外丙二年,盖《史记》不稽《孟子》之过也。
○注“丹朱、商均”。
○正义曰:尧、舜之子。皇甫谧云:娥皇无子,商均,女英生也。
万章问曰:“人有言‘伊尹以割烹要汤\’,有诸?”人言伊尹负鼎俎而干汤,有之否?孟子曰:“否,然。否,不也,不如是也。伊尹耕於有莘之野,而乐尧、舜之道焉。非其义也,非其道也,禄之以天下弗顾也,系马千驷弗视也。非其义也,非其道也。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有莘,国名。伊尹初隐之时,耕於有莘之国,乐仁义之道。非仁义之道者,虽以天下之禄加之,不一顾而觎也。千驷,四千匹也,虽多,不一眄视也。一介草不以与人,亦不以取於人也。汤使人以币聘之,嚣嚣然曰:‘我何以汤之聘币为哉?我岂若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哉?’汤闻其贤,以玄纁之币帛往聘之,嚣嚣然,自得之志,无欲之貌也。曰:岂若居畎亩之中而无忧哉,乐我尧、舜仁义之道。汤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与我处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吾岂若使是君为尧、舜之君哉!吾岂若使是民为尧、舜之民哉!吾岂若於吾身亲见之哉!幡,反也。三聘既至,而後幡然改本之计,欲就汤聘,以行其道,使君为尧、舜之君,使民为尧、舜之民。天之生此民也,使先知觉後知,使先觉觉後觉也。予,天民之先觉者也,予将以斯道觉斯民也,非予觉之而谁也?’觉,悟也。天欲使先知之人悟後知之人,我先悟觉者也,我欲以此仁义之道觉悟此未知之民,非我悟之,将谁教乎?思天下之民,匹夫匹妇有不被尧、舜之泽者,若己推而内之沟中,其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故就汤而说之以伐夏救民。伊尹思念不以仁义之道化民者,如己推排内之沟壑中也。自任之重如此,故就汤说之伐夏桀、救民之厄也。吾未闻枉己而正人者也,况辱己以正天下者乎?枉己者尚不能以正人,况於辱己之身而有正天下者也。圣人之行不同也,或远或近,或去或不去,归洁其身而已矣。不同,谓所由不同,大要当同归,但殊涂耳。或远者,处身远也;或近者,仕者近君也;或去者,不屑就也;或不去者,云焉能浼我也,归洁於身不污己而已。吾闻其以尧、舜之道要汤,未闻以割烹也。我闻伊尹以仁义干汤,致汤为王,不闻以割烹牛羊为道。《伊训》曰:‘天诛造攻,自牧宫。朕载自亳。’”《伊训》,《尚书》逸篇名。牧宫,桀宫。朕,我也,谓汤也。载,始也。亳,殷都也。言意欲诛伐桀造作可攻计之罪者,从牧宫桀起自取之也。汤曰我始与伊尹谋之於亳,遂顺天而诛之也。
[疏]“万章问曰”至“自亳”。
○正义曰:此章指言贤达之理世务也,推正以济时物,守己直行,不枉道以取容,期於益治而已矣。“万章问曰”至“有诸”者,万章问孟子,谓世人有言伊尹以负鼎俎割烹之事而干汤,有之否乎?“孟子曰:否”至“朕载自亳”,孟子答之。曰:否,不是也,伊尹耕於有莘之国野而乐行尧、舜二帝之道,如非其义与非其道也,虽禄赐之以天下之大,且不顾而若无也;系马虽千匹之多,亦且不眄视也。非其义也,非其道也,虽一草介亦不取诸人也,以其伊尹所操守如是也。汤闻如此之贤,乃使人以币帛之物往聘之。伊尹且嚣嚣然自得,而曰:我何为以汤之币聘是为出哉?我岂如居处有莘之畎亩之中,缘此以乐尧、舜之道哉?汤至三次使人往以币帛聘之,既至而後反然改本之计曰:与我居处有莘之畎亩之中,由是以乐尧、舜之道,我岂如使此君成汤为尧、舜之君哉?吾岂若使汤之民为尧、舜之民哉?我岂若吾身今得亲见致君为尧、舜之君,致民为尧、舜之民哉?於是又曰:上天之生此人民也,是使为先知以觉悟後知者也,是使为先觉悟以觉悟其後觉者也。我今亦天民之先觉者也,我将亦以伊尹乐尧、舜仁义之道以觉悟今之民,如非我觉悟之,而谁能也?孟子於此又言伊尹思念天下之民,虽一匹之夫妇有不被尧、舜之恩泽者,如己推而内之於沟壑中也。其伊尹自任以天下之重如此,然後故就汤而说之,以伐夏桀而救人民之厄也。我未闻有枉其己身而能正人者也,而况伊尹肯辱身负鼎俎割烹之事以为正天下者乎?且圣人所行之迹不同也,或远处其身而不仕,或近而仕君,或去而不屑就,或不去以为尔焉能浼我哉,但归洁其身而不污己而已矣。如是,则我所以但闻伊尹以尧、舜之道干说其汤,未闻以鼎俎割烹之事而要汤也。故《尚书·伊训》之篇有云:天行诛伐,始攻之罪者,自桀宫起也。汤言我始与伊尹谋之,自亳地也。以此详之,则知伊尹非事割烹之污而要汤伐桀者也。伊尹或远而不仕,谓在有莘之野是也;或近而仕,谓汤三聘而往见之是也;去亳适夏,所谓或去是也;既丑有夏,复归于亳,所谓或不去是也。
○注“伊尹负鼎俎而干汤”。
○正义曰:案《史记·殷本纪》云:“伊尹名阿衡,欲干汤而无由,乃为有莘氏媵臣,负鼎俎,以滋味说汤,致於王道。或曰伊尹处士,汤使人聘迎之,五反然後肯往从汤,言素王及九主事,汤举任以国政。伊尹去汤适夏,既丑有夏,复归于亳。”裴骃云:《列女传》曰:“汤妃,有莘氏之女。”刘向《别录》曰“九主者,有去君、专君、授君、劳君、寄君、等君、破君、国君、三岁社君,凡九品。图画其形”是也。
○注“有莘,国名”至“人也”。
○正义曰:案《左传》庄公三十二年秋七月“有神降于莘”,杜预曰:“莘,虢地。”又云:“虢国,今荥阳县”是也。云“千驷,四千匹”。案《论语》,孔子云:“齐景公有马千驷。”孔安国注云:“千驷,四千匹。”
○注“伊训”至“牧宫”。
○正义曰:云《伊训》,逸篇之名,盖今之《尚书》亦有《伊训》之篇,乃其文则曰:“造攻自鸣条,朕哉自亳。”孔安国传云:“造皆始也。鸣条,地在安邑之西。”又云:“汤始居亳。”孔安国云:“帝喾都亳,汤自商丘迁焉。”是则亳,帝喾之都也。今云殷都,即因汤居而言尔。
万章问曰:“或谓孔子於卫主痈疽,於齐主侍人瘠环,有诸乎?”有人以孔子为然。痈疽,痈疽之医者也。瘠,姓;环,名,侍人也。卫君、齐君之所近狎人也。孟子曰:“否。然也。好事者为之也。否,不也,不如是也。但好事毁人德行者为之辞尔。於卫主颜雠由。弥子之妻与子路之妻,兄弟也。弥子谓子路曰:‘孔子主我,卫卿可得也。’子路以告,孔子曰:‘有命。\’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而主痈疽与侍人瘠环,是无义无命也。颜雠由,卫贤大夫,孔子以为主。弥子,弥子瑕也,因子路欲为孔子主,孔子知弥子幸於灵,不以正道,故不纳之,而归於命也。孔子进以礼,退以义,必曰有天命也。若主此二人,是为无义无命者也。孔子不悦於鲁、卫,遭宋桓司马,将要而杀之,微服而过宋。是时孔子当厄,主司城贞子,为陈侯周臣。孔子以道不合,不见悦鲁、卫之君而去适诸侯,遭宋桓魋之故,乃变更微服而过宋。司城贞子,宋卿也,虽非大贤,亦无谄恶之罪,故谥为贞子。陈侯周,陈怀公子也,为楚所灭,故无谥,但曰陈侯周。是时孔子遭厄难,不暇择大贤臣,而主贞子,为陈侯周臣也。於卫、齐无厄难,何为主痈疽、瘠环者也。吾闻观近臣,以其所为主;观远臣,以其所主。若孔子主痈疽与侍人瘠环,何以为孔子?”近臣,当为远方来贤者为主。远臣自远而至,当主於在朝之臣贤者。若孔子主於卑幸之臣,是为凡人耳。何谓孔子得见称为圣人乎?
[疏]“万章问曰”至“孔子”。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大居正,以礼进退,屈伸达节,不违贞信。故孟子辩之,正其大义者也。“万章问曰”至“有诸乎”,万章问孟子曰:或有人谓孔子於卫国主痈疽之医者,於齐国主侍人姓瘠名环者,诚有诸此乎否?“孟子曰:否”至“何以为孔子”,孟子答之曰:否,言不如是也,但好事毁人德行者为此言也。夫孔子於卫主颜雠由,雠由,贤大夫也。弥子瑕之妻与子路之妻是兄弟也,弥子瑕乃谓子路曰:孔子如主於我,则卫之卿,孔子可得也。子路以此言告孔子,孔子遂曰:我有命也。以其得与不得皆命也。孟子於此言夫孔子进以礼而有辞逊之心,退以义而有羞恶之心,其得用与不得用,则曰有命,如为主於痈疽与侍人瘠环者,是无义无命者也,是孔子所不为也。然则孔子於卫主颜雠由者,以其义也;於卫不主弥子,以其有命也。以义则得其宜也,以命则得与不得无所忧也。然而孔子又尝不悦於鲁、卫二国,遂之宋国,是时宋国司马桓魋将要求孔子而杀之,孔子乃变更微服而过宋。当此时也,孔子是遭其厄,不得已,遂至陈,主司城贞子家,为陈侯周之臣。孟子於此又曰:我闻观远方之来臣者,但观其所为主者如何,则知其贤否也。今孔子如主痈疽与侍人瘠环,二人但卑佞之臣耳,为凡人也,何得为之孔子?今以司城贞子之行不可得而详,由其谥而推之,则司城贞子亦为守正之臣者也,非痈疽、瘠环之比也。然则孔子当厄,不得己而主之者尚且如是,况痈疽、瘠环者,孰谓孔子肯主之乎?盖司城者,今以宋六卿考之,则司城在司寇之上,右师、左师、司马、司徒之下,其位则六卿之中也。古有司空之官,无司城之名,特宋有之者,按《左传》鲁桓公六年“宋以武公废司空”。杜预曰:“武公名司空,遂变为司城也。”
○注“痈疽之医”,“瘠,姓;环,名,侍人也”。
○正义曰:未详其人,但以经文推之,亦诚然也。
○注“颜雠由”至“灵公”。
○正义曰:案孔子世家《史记》云:“孔子自鲁适卫,主於子路妻兄颜浊邹家。”是则颜雠由即浊邹也,为卫大夫。又案鲁哀公二十五年《左传》云:“弥子饮卫侯酒。”杜预云:“弥子,弥子瑕也。是其有幸於卫灵公者也。”
○注“遭宋桓魋之故”至“陈侯周”。
○正义曰:案《史记》:“孔子自卫过曹,及去曹适宋,与弟子习礼大树下。宋司马桓魋欲杀孔子,拔其树。遂适郑,与弟子相失。遂至陈,主於司城贞子家。岁馀,吴王夫差伐陈,取三邑而去。”由是推之,则司城贞子为陈国之卿,非宋卿也。亦恐史家谬误。云陈侯周,怀公子也,今案《史记·世家》“陈怀公之子名越者,乃为湣公”,又案《?公年表》“六年,孔子来”,是则陈侯周即湣公,是为怀公之子。湣公即位二十四年,楚惠王复国,以兵北伐,杀湣公,遂灭陈而有之,是岁孔子卒於鲁。案《孔子世家》云:“孔子在陈三岁,晋、楚争强,更伐陈。及吴侵陈,孔子遂曰:归与归与。”然则孔子湣公六年来至,居三岁,遂复适卫而归鲁,是湣公八年去陈也。由此推之,则孔子主於司城,是为湣公之臣矣。今孟子乃云为陈侯周臣,是陈侯周即湣也。
万章问曰:“或曰:‘百里奚自鬻於秦养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缪公。’信乎?”人言百里奚自卖五羖羊皮,为人养牛,以是而要秦缪之相,实然不?孟子曰:“否,然,好事者为之也。好事毁败人之德行者为设此言也。百里奚,虞人也。晋人以垂棘之璧与屈产之乘,假道於虞以伐虢。宫之奇谏,垂棘,美玉所出地名。屈产,地,良马所生。乘,四马也。皆晋国之所宝。宫之奇,虞之贤臣,谏之不欲令虞公受璧、马而假晋道。百里奚不谏,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年已七十矣,曾不知以食牛干秦缪公之为污也,可谓智乎?不可谏而不谏,可谓不智乎?知虞公之将亡而先去之,不可谓不智也。时举於秦,知缪公之可与有行也而相之,可谓不智乎?相秦而显其君於天下,可传於後世,不贤而能之乎?”百里奚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年七十而不知食牛、干人君之为污,是为不智也。欲言其不智,下有三智,知食牛干秦为不然也。卒相秦,显其君,不贤之人岂能如是?言其实贤也。自鬻以成其君,乡党自好者不为,而谓贤者为之乎?人自鬻於污辱,而已传相成立其君,乡党邑里自喜好名者尚不肯为也,况贤人肯辱身而为之乎?
[疏]“万章问曰”至“贤者为之乎”。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时行则行,时舍则舍,故能显君明道,不为苟合,而为正者也。“万章问曰”至“信乎者”,万章问孟子,谓或有人曰百里奚自卖五?羊之皮於秦,为人养牛,以此而干秦缪公为之相,今信乃为实然乎,否乎?“孟子曰:否”至“而谓贤者为之乎”,孟子答之,以为否,不信然也。百里奚,虞国之大夫也。晋献公以垂棘之璧与屈产之乘,假道於虞以伐虢国。虞之大夫宫之奇谏之,令虞公无受璧与马以借与道也。百里奚不谏之,以其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遂往秦,时百里奚年己七十岁矣,岂不知食养牛、干秦缪公之为有污辱也?苟如是,不知以食牛为污辱,可谓为智者?言不可谓之智者矣。知虞公为君不可得而谏,故不谏,可谓为不智乎?言如此可谓为智者也。又知虞公将亡其国,而乃先去之而之秦,不可谓之不智也。时得举用於秦国,百里奚知秦缪公可与有行其道也,遂辅相之,可谓不智乎?言可谓之智者矣。及辅相秦缪公,而显其君名扬於天下,又可传於後世,不为贤者而能如是乎?言百里奚真贤者,乃能如是显其君於天下,可传於後世。如自卖而污辱其身,乃为成立其君,虽乡党邑里自喜好名者,尚亦不肯为自鬻以污身,今乃谓百里奚为真贤者而肯为乎?言百里奚不肯为是也。盖宫之奇者,按杜预《春秋传》云:“虞之忠臣也。”
○注“五羖羊皮”。
○正义曰:《说文》云:“羖,夏羊牝曰羖羊也。”
○注“垂棘”至“晋道”。
○正义曰:《左传》鲁僖公二年云:“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虢。”杜预曰:“荀息,荀叔也。屈产生良马,垂棘出美玉,故以为名。四马曰乘。”《史记》云:“百里奚者,晋献公既虏百里奚以为秦缪公媵於秦,百里奚亡秦走宛,楚鄙人说之,缪公闻百里奚贤,欲重赎之,恐楚人不与,乃使人请以五羖羊之皮赎之。楚人许之,缪公乃释其囚,授之以国政,号曰五羖大夫。”是其事矣。又僖公五年,云:“晋侯复假道於虞以伐虢。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晋不可启,寇不可玩,一之谓甚,其可再乎为?’二年,假晋道,灭下阳是也,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其虞、虢之谓也。宫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腊矣,在此行也。’冬十二月,晋灭虢,虢公丑奔京师。师还,馆于虞。遂袭虞,灭之,执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归其职贡於王。故书曰:‘晋人执虞公。\’罪虞,且言易也。”此孟子所以据且云焉。
《孟子注疏》
1.《孟子注疏》序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