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注疏》卷十二下·告子章句下
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五霸者,大国秉直道以率诸侯,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是也。三王:夏禹、商汤、周文王是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谓当孟子之时诸侯及大夫也。诸侯,臣,总谓之大夫。罪人之事,下别言之。天子适诸侯曰巡狩,诸侯朝於天子曰述职。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在位,则有让。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是故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五霸者,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巡狩、述职,皆以助人民。庆,赏也。养老尊贤,能者在位,赏之以地,益其地也。掊克不良之人在位,则责让之。不朝而至三,则讨之以六师,移之,就之也。讨者,上讨下也。伐者,敌国相征伐也。五霸强搂牵诸侯以伐诸侯,不以王命也,於三王之法,乃为之罪人也。五霸桓公为盛,葵兵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归于好。’今之诸侯皆犯此五禁,故曰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齐桓公,五霸之盛者也,与诸侯会于葵丘,束缚其牲,但加载书,不复歃血。言畏桓公,不敢负之,不得专诛不孝。树,立也。已立世子,不得擅易也。不得立爱妾为嫡妻也。尊贤养才,所以彰明有德之人。敬老爱小,恤矜孤寡,客羁旅勿忘忽也。仕为大臣,不得世官,贤臣乃得世禄也。官事无摄,无旷庶僚也。取士必得贤也,立贤无方也。无专杀大夫,不得以私怒行戮也。无敢违王法而以己意设防禁也,无遏止谷籴不通邻国也,无以私恩擅有封赏而不告盟主也。言归于好,无构怨也。桓公施此五命,而今诸侯皆犯之,故曰罪人也。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恶,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君有恶命,臣长大而宣之,其罪在不能拒逆君命,故曰小也。逢,迎也。君之恶心未发,臣以谄媚逢迎之,而导君为非,故曰罪大。今诸侯之大夫皆逢君之恶,故曰罪人也。
[疏]“孟子”至“罪人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王道浸衰,转为罪人,孟子伤之,是以博思古法,匡时君也。“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至“五霸之罪人也”者,又至“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孟子言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五霸者,乃为夏禹、商汤、周之罪人也;今之诸侯,谓孟子时之诸侯,乃为五霸者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亦谓孟子时之大夫,乃为今之时诸侯之罪人也。自“天子适诸侯”至“三王之罪人也”者,此一段是孟子自解五霸为三王之罪人也。“天子适诸侯曰巡守”至“助不给”,已说在《惠王篇》,言入其疆,谓古天子行巡守之礼,巡诸侯所守之地,至入其诸侯疆境,见其土地开辟而不芜,田野耕治而不荒,又能养其耆老,尊敬贤者,有俊杰之才能在位行政事。如此,则有庆赏,以其庆赏益其地也。入其封疆,见土地荒芜而不开辟,又遗弃其耆老,失其贤人,惟以掊克多取聚敛之臣在其位,以残民。如此,则有责让。不特责让之,又其一不朝觐述所职,则贬损其爵;至二不朝,则削减其土地;以至三不朝,则命六师以移易其位也,以其不能保安社稷也。是故天子於诸侯,有其罪则讨,而不行兵征伐。诸侯之於诸侯,则行兵征伐而不讨。盖彼有罪,而布令陈辞以责之,是谓讨也;彼有罪而用兵行师以加之,是谓伐也。且五霸者,牵率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以其五霸擅自专权,不待天子锡之弓矢然後征,锡之鈇钺然後杀者也,特牵率诸侯以伐诸侯而已,是则岂非三王之罪人欤?故齐桓率诸侯以伐蔡,晋文率诸侯以灭曹,秦缪率诸侯以伐晋,宋襄率诸侯以伐楚,楚庄率诸侯以伐陈,是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五霸桓公为盛”至“五霸之罪人也”,此一段是孟子自解今之诸侯乃五霸之罪人也。言齐桓公为五霸最盛者也,以其土地之广,甲兵之众,强制诸侯,惧其未尽从己也,於是期约诸侯,为葵丘之会。葵丘,杜预曰:“陈留外黄县有葵丘,鲁地也。”诸侯皆束缚其牲,但加载书,而不复歃血。歃血,歠血也,言不敢负桓公之约也。桓公於是初命之曰:“诛不孝”,言所诛在不孝矣;“无易树子”,言世子已立,更不得擅自变易也;“无以妾为妻”,言不得以爱幸之妾而立嫡妻也。其再命之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言贤者当尊之於朝,以崇其才;德者当养之於学,以成其德,是所谓以彰明有德者也。其三命之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言当敬重其耆老,慈悯其幼,少又当无忘忽其宾客羁旅。其四命之曰:“士无世官”,不得兼摄其职也,以其一官不专,则一事不举也;“取士必得”,言所取之士,必得其贤,不得使之群小殽乱之也;“无专杀大夫”,言大夫有罪者,当皆请命於天子,而诸侯不得专杀之也。其五命之曰:“无曲防,言不得曲防其水,以专利也,当通水利而防鄣之而已;“无遏籴‘,言不得遏止谷籴不通於邻国也;“无有封而不告”,言不得有私自封赏而不告於天子也。五命之後,於是又布告之,曰:凡我同盟会盟之人,自今既盟誓之後,言当归於交好,无更构怨也。然今之诸侯,皆犯此桓公之五禁,故曰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五禁即五命是也。“长君之恶”至“今之诸侯之罪人也”者,此一段孟子自解今之大夫为今之诸侯罪人者也,盖自诸侯之下,皆为大夫者也。言君有恶命,臣长益而宣布之,其罪犹小,以其但不能距逆君之命也;君之恶未著,而为之臣乃谄媚逢迎而导君为非,故曰其罪大,以其有以启之也。然今之大夫,皆有以迎君之恶而启之,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
○注“五霸”至“者也”。
○正义曰:云“齐桓、晋文”至“楚庄”五者,今案《史记·诸侯年表》云:周庄王十二年,齐桓公小白即位,周釐王三年始霸,会旅诸侯於甄,周惠王二十三年,诸侯伐郑,周襄王元年夏,会诸侯於葵丘,天子使宰孔赐胙命,无拜,襄王九年卒。是桓公自釐王三年始霸,至卒,凡得四十三年。晋文公重耳自周襄王十六年即位,是为霸。五年率诸侯以伐曹,襄王二十四年薨,即位凡得九年而已。宋襄公兹父自周襄王三年即位,十三年伐楚,十四年死泓战,是岁襄王十五年矣。秦缪公任好自周惠王十五年即位,二十八年会晋伐楚朝周,是岁周襄王二十年,三十五年伐晋报殽,败于汪,三十九年卒,以人从死,是岁襄王三十一年矣。楚庄王侣自周顷王六年即位,十三年伐陈,十六年率诸侯诛陈夏徵舒,立陈成公午,三十三年薨,是岁周定王十六年矣。云“夏禹、商汤、周文武”,说於前矣。
○注“齐桓”至“罪人也”。
○正义曰:云与诸侯会于葵丘,案鲁僖公九年《左传》云:“夏会诸侯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礼也。秋,齐桓盟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归于好。’”是之谓也。是岁所谓周襄王元年矣。云“诛不孝”者,如卫世子辄拒其父蒯聩,楚世子商臣弑其父,凡此之类,是不孝者也。云“无易其世子”者,如晋献公立奚齐,以易申生,是易世子者也。云“无立爱妾为嫡”者,正妃曰嫡也,如晋献公於骊姬,是以爱妾为嫡也。云“尊贤育才”者,如《南有嘉鱼》之诗云“太平之君子”至“诚乐与贤者共之也”,《菁菁者莪》之诗云“乐育才也”,凡此是尊贤养才之意也。云“敬老爱小,恤矜寡孤”,如《周礼·大司徒》之职云“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孟子曰“文王发政施仁,必先鳏寡孤独”:是其旨也。云“宾客羁旅,无忽忘也”,《周礼·太宰职》云以礼待宾客之治,是不忘宾客也;孟子曰关市讥而不征,是不忘忽羁旅也。云“仕为大臣,不得世官,乃得世禄”者,如鲁有臧孙氏、仲孙氏、叔仲氏、季孙氏,晋有狐氏、赵氏、荀氏、郤氏、栾氏、范氏,齐有高氏、国氏、崔氏,卫有甯氏、孙氏,是皆世官之类也;孟子曰文王治岐,士者世禄,是世禄之谓也。云“无旷庶僚”者,孔安国云僚,官也,旷,空也,《尚书》注云“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位非其人为空官,言人代天理官,不可以天官私非其人,亦具官而事无摄,则为非礼”;孔子曰管仲官事不摄,焉得俭,所以讥诮之矣。云“取士必得,立之无方”者,如桓公取管仲於贼国,汤立贤无方是矣;若晋奚齐之於里克,陈灵公於夏徵舒,是取士不得矣。云“不得以私怒行戮”者,如文公六年《左传》云“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而知其无援於晋,乃使续鞠居杀处父”;成公八年,晋杀其大夫赵括;十五年,宋杀其大夫山;十六年,楚杀其大夫公子侧。是也,凡此之类,《春秋》书之四十有七,是专杀大夫也。云“无敢违王法而以己意私设防禁”者,然而此意亦通义矣,奈何据其下文曰“遏籴”,则无曲防是为无曲防障其水以专利者也。故先王制畎遂沟洫,所以为此矣。是齐桓会诸侯于阳穀,《公羊》以为障谷;会诸侯于葵丘,《穀梁》以为无壅泉:凡此可见矣。云无止籴,如秦饥、晋闭之籴是也。云无以私恩擅有封赏,如成公十八年楚取彭城以封鱼石是也。凡此五命,案《左传》文则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归于好”,而不及五命。案《公》、《穀梁》述葵丘会,有云“无遏籴,无易立子,无以妾为妻,无使妇人与国事,无壅泉而不及,诛不孝,尊贤育材,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无有封而不告”。案《公羊》述桓公阳穀之会,则云“无障谷,无贮众,无易立子,无以妾为妻”,而不及无使妇人与国事。其详略与此不同,盖所以相终始而已。又案《春秋》凡书诸侯会有四十九,而齐桓十有八焉;内臣会凡二十有六,而齐居四焉;书外相会凡十有三,而齐居六焉。案《史记》云“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孔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穀梁传》云“衣裳之会十有一”,范注云“十三年会北杏,十四年会鄄,十五年会邮,十六年会幽,二十七年又会幽,僖公元年会柽,二年会贯,三年会阳穀,五年会首戴,七年会甯,九年会葵丘”,凡十一会也。
鲁欲使慎子为将军。孟子曰:“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殃民者,不容於尧、舜之世。一战胜齐,遂有南阳,然且不可。”慎子,善用兵者。不教民以仁义而用之战斗,是使民有殃祸也。尧、舜之世,皆行仁义,故好战殃民者,不能自容也。就使慎子能为鲁一战取齐南阳之地,且犹不可。山南曰阳,岱山之南,谓之南阳也。慎子勃然不悦,曰:“此则滑釐所不识也。”滑釐,慎子名。不悦,故曰我所不知此言何谓也。曰:“吾明告子:天子之地方千里,不千里,不足以待诸侯。诸侯之地方百里,不百里,不足以守宗庙之典籍。周公之封於鲁为方百里也,地非不足,而俭於百里。太公之封於齐也,亦为方百里也,地非不足也,而俭於百里。今鲁方百里者五,子以为有王者作,则鲁在所损乎,在所益乎?徒取诸彼以与此,然且仁者不为,况於杀人以求之乎!孟子见慎子不悦,故曰:明告子,天子诸侯制制如是。诸侯当来朝聘,故言守宗庙,典籍,谓先祖常籍法度之文也。周公大公,地尚不能满百里,俭而不足也,後世兼侵小国,今鲁乃五百里矣。有王者作,若文王、武王者,子以为鲁在所损之中邪、在所益之中也?言其必见损也。但取彼与此为无伤害,仁者尚不肯为,况战斗杀人以求广土地乎!君子之事君也,务引其君以当道,志於仁而已。”言君子事君之法,牵引其君以当正道者,仁也。志仁而已,欲使慎子辅君以仁也。
[疏]“鲁欲使慎子”至“而已”。
○正义曰:此章指言招携怀远,贵以德礼,既其用兵,庙胜为上,战胜为下,明贱战者也。“鲁欲使慎子为将军”,慎子名滑?,善用兵者也,鲁国遂欲使慎子为将军战斗。孟子曰:不教民以仁义之道,而用之战斗,是谓殃祸以残害民也,故好战而殃祸残害其民者,不容於尧、舜二帝之世也。以其尧、舜之世,民皆仁义,但如四凶者,则诛戮之,是不容殃民者也。今欲使慎子为将军,虽为鲁一战而遂取南阳之地,然且犹不可,况有不胜者乎?慎子勃然不悦,曰:此则滑釐之罪也。慎子见孟子此言,乃勃然变颜而不悦,而愤之曰:此言则滑釐所不知也。故自称名为滑釐,是以因知滑釐为慎子名也。“曰吾明告子”至“於仁而已”,孟子乃与之曰:我分明告子以其不可之意也,且天子之地,方员千里,不阔千里,则其中无可以待诸侯;诸侯之地,方阔百里,不阔百里,则其中无以守宗庙之典籍。典籍,常籍法度之文也,谓先祖之典籍也。周公之封於鲁也,其地为方阔百里者也,非其地不足,而俭用於百里,然亦不敢纵欲以败王制也。太公之封於齐亦然。今鲁国方百里之地有五,以其方五百里者也,子今且以为有王者兴作,则此鲁国之地在所损之中乎,在所益之中乎?言必在所损也。是则徒务战斗,取彼以与此也,是则仁者且不肯为,而战斗杀人以求广土地乎?
○注“慎子善用兵”至“南阳也”。
○正义曰:案《史记》:“慎到,赵人也。学黄老道德之术,著十二篇。”徐广曰:“今《慎子》,刘向所定,有四十六篇。”《墨子》云:“公输子意不过欲杀臣,杀臣,宋莫能守,可攻也。然臣之弟子滑釐等三百人,已持鲁国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也。虽杀臣,不能绝也。於是楚王曰:善哉,吾请无攻宋城矣。”是慎子即慎到矣,《荀卿·非十二子》篇注云“慎子与宋钘、孟子同时”是也。《墨子》之云,则又知是为善用兵者矣。云“山南曰阳,岱山之南谓之南阳”者,案《尚书·禹贡》“岳阳”,孔安国云“山南曰阳”。岱山即太山,在齐国之南者也。周公封於鲁,太公封於齐。案《周礼》上公之地五百里,齐、鲁是为上公之封,则百里实封之,五百里兼附庸之地也。今鲁方百里,非兼附庸也,安诗自广而已。《礼记》曰“周公封於曲阜百里”,《史记》云“周封伯禽於鲁,四百里;太公於齐,兼五侯地”,是皆臆说,不足取信也。
孟子曰:“今之事君者皆曰:‘我能为君辟土地,充府库。’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辟土地,侵小国也。充府库,重赋敛也。今之所谓良臣,於古之法为民贼。伤民,故谓之贼也。君不乡道,不志於仁,而求富之,是富桀也。为恶君聚敛以富之,为富桀也。谓若夏桀也。‘我能为君约与国,战必克’。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连诸侯以战,求必胜之也。君不乡道,不志於仁,而求为之强战,是辅桀也。说与上同。由今之道,无变今之俗,虽与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今之道非善道,今之世俗渐恶久矣,若不变更,虽得天下之政而治之,不能自安一朝之间居其位也。
[疏]“孟子”至“居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善为国者,必藏於民,贼民以往,其馀何观,变俗移风,非乐不化,以乱齐民,不知其善也。“孟子曰”至“不能一朝居也”,孟子言今之世为臣而奉事君者,皆曰我能为君广辟土地、充实府库,以其皆掊克之人也;今之所谓忠臣良臣者,皆古之先王治世所谓为残贼民者也。孟子於此,又言君既不趋向慕於道,其心之所之又不志於仁,是为恶也。而为臣者,又掊克聚敛而求富之,是如富於夏桀之君也。又且曰我能为君期与敌国战斗,必能胜,如此,是今之所谓良臣,即古之所谓民贼者也。君既不向慕道、不志於仁,而为臣者又求为之强战斗於敌国,是辅桀也。若犹用今之不善之道,又不能变更今之世俗,如此者,虽与之以天下,亦且不能自安一朝之间以居其位也。是以孟子於鲁欲使慎子为将军,所以深辟之也。
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白圭,周人也。节以货殖,欲省赋利民,使二十而税一。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万室之国,一人陶,则可乎?”貉,夷貉之人,在荒服者也。貉之说,二十而取一。万家之国,使一人陶瓦器,则可乎?以此喻白圭之所言而已矣。曰:“不可,器不足用也。”白圭曰:一人陶,则瓦器不足以供万室之用也。曰:“夫貉,五谷不生,惟黍生之。无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无诸侯币帛饔餮,无百官有司,故二十而取一而足也。貉在北方,其气寒,不生五谷。黍早熟,故独生之。无中国之礼,如此之用,故可二十而取一而足也。今居中国,去人伦,无君子,如之何其可也皋陶以寡,且不可以为国,况无君子乎!欲轻之於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於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今之居中国,当行礼义,而欲效夷貉无人伦之叙、无君子之道,岂可哉皋陶器者少,尚不可以为国,况无君子之道乎?尧、舜以来,什一而税,足以行礼,故以此为道。今欲轻之,二十而税一者,夷貉为大貉,子为小貉也。欲重之,过什一,则是夏桀为大桀,而子为之小桀也。
[疏]“白圭”至“小桀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先王典礼,万世可遵,什一供贡,下富上尊。裔土简惰,二十而税,夷狄有君,不足为贵。圭欲法之,孟子斥之以王制者也。“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白圭,周人也,白圭言於孟子曰:我今欲省赋利民,但二十中而税一,如之何?“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万室之国,一人陶,则可乎”,孟子欲辟之,故与之曰:子以二十而税一之道,乃荒服北裔貉之道也。故托喻以问之,曰万家之国,但以一人陶瓦器而供使用,则可乎,否乎?“曰不可,器不足用也”,白圭答之,曰一人陶器而供万家之国,则器不足用也,是为不可也。“曰夫貉,五谷不生”至“大桀小桀也”,孟子又与之言曰:夫貉居於北方,其地寒燥,而五谷不生长,惟黍为熟於寒燥,故生之。又以其无中国之城郭宫室,又无宗庙祭祀之礼,又无币帛饔飧之费,又无百官之众供赡。朝食曰饔,夕食曰飧。如此,无有费用供赡,故於貉但二十而税一亦足给也。今居中国之地,如去人伦之叙,使无君子之道,如何为可乎!然而陶器之少,且尚不可以为供国之用,况於国而无君子之道乎!且自尧、舜二帝以来,皆以什一而税也,今欲轻於尧、舜什一之道,而欲二十而取一,则夷貉为大貉,而子为小貉也;如欲重於尧、舜什一之道,而过於什一,则夏桀为大桀,而子为小桀也,以其桀暴於赋敛者也。此孟子所辟之白圭也。
○注曰“圭,周人也”。
○正义曰:案班固志货殖传云“白圭,周人也。当魏文侯时,李克务尽地力,而白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能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曰吾治生,与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又《公羊传》曰古者什一而籍;古者易为什一而籍,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天下颂声作矣。何休云多取於民,比於桀,蛮貉无百官制度之费,税薄。《穀梁》云古者什一而籍;孟子曰夏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凡书传云什一者众矣。杜预曰古者公田之法,十取其一,谓十亩内取一。旧法既以十亩取一矣,《春秋》鲁宣公十五年,初税亩,又履其馀亩,更复十取其一,乃是什取其二。故鲁哀公问有若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周礼·载师》云凡任地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取过十二,漆林之征二十而五。彼谓王畿之内所共多,故赋税重,诸书所言什一,皆谓畿外之国。故郑玄曰:“云什一而税谓之彻。彻,通也。为天下之通法,言天下皆什一耳。”不言畿内亦什一也。孟子云:“方百里为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後敢治私事。”郑玄云:《诗笺》云:井税一夫,其田百亩。则九而税一,其意又异於《汉·食货志》。云井田方一里,是为八九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馀二十亩为庐舍。然而诸儒多用孟子为义,如孟子所言,则家别一百一十亩,是为十外税一也,是为郑玄有异於此也。又孟子对滕公,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郑玄《周礼·匠人》注,孟子此言,乃云是邦国,亦异外内之法。则郑玄以为诸侯郊外郊内,郊其法不同,郊内十一,使自赋其一,郊外九而助一,是为二十而税一。故郑玄又云,诸侯谓之彻者,通其率以十一为正,郊内郊外相通,其率为十税一也。杜预直云十取其一,则又异於郑。惟谓一夫百亩,以十亩归公。赵注不解夏五十,殷七十而助助七亩。好恶取於此。郑注《考工记》云:“周人畿内用夏之贡法,邦国用殷之助法也。”
白圭曰:“丹之治水也,愈於禹。”丹,名;圭,字也。当诸侯之时有小水,白圭为治除之,因自谓过乎禹也。孟子曰:“子过矣。禹之治水,水之道也,是故禹以四海为壑。今吾子以邻国为壑,水逆行,谓之洚水。洚水者,洪水也。仁人之所恶也,吾子过矣。”子之所言过矣,禹除中国之害,以四海为沟壑以受其害水,故後世赖之。今子除水,近注之邻国,触於洚水之名,仁人恶为之,自以为愈於禹,是子亦过甚矣。
[疏]“白圭”至“过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除害,普为人也,白圭壑邻,亦以狭矣。是故贤者志其大者、远者也。“白圭曰:丹之治水也,愈於禹”,丹圭,名也,赵注所以知其为圭字也。孟子与之曰:子此言有过谬矣,夫大禹之治水,因水道而疏通归於海也,此故禹以四海为沟壑,以受其水害,故当时民皆得平土而居之;今吾子以邻国为壑以受害,而又有逆其水道,且逆水者,所以谓之洚水,谓洚水即洪大之水也,是为仁人之所恶之也。今子如是,乃云有愈於大禹,是吾子之过谬矣。白圭云所以言此者,是又不知大禹不自满假、不自伐之谓也。於禹治水之功,是又白圭未得禹万分之一也。宜其孟子辞而辟之,以为过谬者矣。抑亦不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谓也。
孟子曰:“君子不亮,恶乎执?”亮,信也。《易》曰:“君子履信思顺。”若为君子之道,舍信将安所执之邪。
[疏]孟子曰:“君子不亮,恶乎执?”
○正义曰:此章指言《论语》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重信之至者也。孟子言君子之道如不以信为主,则君之道恶乎执?言执君子之道,特在乎信也。亮,信也。然言亮而不言信者,盖亮之为义,其体在信,其用在明。君子之道,惟明为能,明善在信,为能诚身,不明乎善,不能诚其身矣。是则君子不亮,又恶乎执欤?以其诚也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故《论语》云:“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是重信之至也。
鲁欲使乐正子为政。乐正子,克也,鲁君使之执政於国。孟子曰:“吾闻之,喜而不寐。”喜其人道德得行,为之喜而不寐。公孙丑曰:“乐正子强乎?”曰:“否。”“有知虑乎?”曰:“否。”“多闻识乎?”曰:“否。”丑问乐正子有此三问之所能乎?孟子皆曰:否,不能有此也。“然则奚为喜而不寐?”丑问无此三者,何为喜而不寐。曰:“其为人也好善。”孟子言乐正子之为人也能好善,故为之喜。“好善足乎?”丑问以但好善,足以治国乎?曰:“好善优於天下,而况鲁国乎?夫苟好善,则四海之内,皆将轻千里而来告之以善。夫苟不好善,则人将曰:‘訑訑,予既已知之矣。’訑訑之声音颜色,距人於千里之外。孟子曰:好善乐闻,善言是采,用之也以此治天下,可以优之,舜是也,何况於鲁不能治乎!人诚好善,四海之内皆轻行千里以善来告之;诚不好善,则其人将曰訑訑,贱他人之言。訑訑者,自足其智,不嗜善言之貌。訑訑之人,发声音,见颜色,人皆知其不欲受善言也。道术之士闻之,止於千里之外而不来也。士止於千里之外,则谗谄面谀之人至矣。与谗谄面谀之人居,国欲治,可得乎?”怀善之士止於千里之外,不肯就之,则邪恶顺意之人至矣。与邪恶居,欲使国治,岂可得乎?
[疏]“鲁欲”至“得乎”。
○正义曰:此章指言好善从人,圣人一概,禹闻谠言,答之而拜。訑訑吐之,善人亦逝,善去恶来,道若合符。《诗》曰:“雨雪漉漉,见晛聿消。”此之谓也。鲁欲使乐正子执政,故言於弟子曰:我闻鲁欲使乐正子为政,遂喜而不寐。以其乐正子将得行其道也。“公孙丑曰:乐正子强乎”至“曰否”,公孙丑见孟子此言以为喜而不寐,乃问孟子曰:乐正子有强力胜乎?曰否,孟子答,无以力胜也。公孙丑问:有智虑能善谋乎?曰否,孟子又答之,曰无用智虑谋也。公孙丑又问曰:有多闻见识乎?曰否,孟子又答,曰无多闻见识也。“然则奚为喜而不寐?曰:其为人也好善”,孟子曰:乐正子为人能好善言,故为之喜也。“好善足乎”,又问,言乐正子但好善言,足以治国乎?“曰:好善优於天下”至“可得乎”,孟子与之曰:能好善言,足优为於天下也,而况鲁国乎?夫人苟好善,则四海之内,有善言之士,皆得不远千里而来告之也;苟不能好善,则四海之内,人将曰彼人之訑訑自足其智,不好善言,我既已知之,如此,则訑訑之人,发声音,形颜色,以距止人於千里之外。是则善言之士既止於千里之外而不来告之,则谗恶谄佞面从之人至矣。然而与谗恶谄佞面谀之人居,国欲使之治,尚可得乎?言不可得而治也。《庄子》云:“好言人之恶以为谗,希意导言以为谄,不择是非而言以为谀”。
○注“乐正子克”。
○正义曰:已说於前矣。
○注“闻善言,虞舜是也”。
○正义曰:孟子曰:“舜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是之谓也。
○注“禹闻谠言,答之以拜”至“此之谓也”。
○正义曰:禹闻善言则拜。《尚书》“谠言”,说於前矣。“《诗》曰:雨雪漉漉,见晛曰消”者,此盖《角弓》之诗文也。注云:晛,日也;漉漉,雨雪之盛貌。
陈子曰:“古之君何如则仕?”陈臻问:古之君子谓何礼可以仕也。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有礼,言将行其言也,则就之;礼貌未衰,言弗行也,则去之。其次,虽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礼,则就之;礼貌衰,则去之。其下,朝不食,夕不食,饥饿不能出门户,君闻之,曰:‘吾大者不能行其道,又不能从其言也。使饥饿於我土地,吾耻之。’周之,亦可受也,免死而已矣。”所去就,谓下事也,礼者,接之以礼也;貌者,颜色和顺,有乐贤之容。礼衰,不敬也;貌衰,不悦也。其下者,困而不能与之禄,则当去。矜其困而问之,苟免死而已。此三就三去之道。穷饿而去不疑也,故不言去,免死而留,为死故也。权时之宜,嫌其疑也,故载之也。
[疏]“陈子”至“己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士虽正道,亦有量宜,听言为上,礼貌次之,困而免死,斯为下矣。备此三科,亦无疑也。“陈子曰:古之君子何如则仕”,陈臻问孟子:古之君子何如则可进为之仕。“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孟子答之,曰古之君子为仕,所去、就有三也。下文孟子解之者是也。自“迎之致敬”至“死而已矣”,是解所去、就有三矣。言国君迎接之,致其敬以有礼,言将行用其言也,则就而仕之,是所谓行可之仕也。如礼貌接之以礼,又有乐贤之容未衰,而言弗得行也,则当退而去之,以其为道而仕,道不行则去矣。其次国君虽未行用其言,然而接之致敬以有礼,则就而仕之,是所谓际可之仕也。及其国君接之不以礼,又无乐贤之容,是其礼貌衰也,是则退而去之,以其为礼而仕,礼既衰则去矣。其下朝旦无以食,夕昏又无以食,以至饥饿困乏不能出其门户,国君闻之,乃曰吾大为之君者,不能使之得行其道,又不能听从其言,而使饥饿於我之土地,吾羞耻之也。如此,国君有以周赐之,亦可以受之而不辞也。无他,免其饿死而已矣。以其为贫而仕,是公养之仕也。是以昔之孔子去、就如是,此孟子答陈臻之问,所以执此而详悉告之。
孟子曰:“舜发於畎亩之中,傅说举於版筑之间,胶鬲举於鱼盐之中,管夷吾举於士,孙叔敖举於海,百里奚举於市。故天将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舜耕历山,二十徵庸。傅说筑傅岩,武丁举以为相。胶鬲,殷之贤臣,遭纣之乱,隐遁为商,文王於鬻贩鱼盐之中得其人,举之以为臣也。士,狱官也。管仲自鲁囚执於士官,桓公举以为相国。孙叔敖隐处耕於海滨,楚庄王举之以为令尹。百里奚亡虞适秦,隐於都市,穆公举之於市而以为相也。言天将降下大事以任圣贤,必先勤劳其身,饿其体而瘠其肤,使其身乏资绝粮,所行不从拂戾而乱之者,所以动惊其心,坚忍其性,使不违仁,困而知勤,增益其素所以不能行之者也。人恒过,然後能改。困於心,衡於虑,而後作。徵於色,发於声,而後喻。人常以有谬思过行,不得福,然後乃更其所为,以不能为能也。困瘁於心,衡,横也,横塞其虑於胸中,而後作为奇计异策、愤激之说也。徵验见於颜色,若屈愿憔悴,渔父见而怪之,发於声而後喻,若甯戚商歌,桓公异之,是而已矣。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後知生於忧患,而死於安乐也。”入,谓国内也。无法度大臣之家、辅弼之士。出,谓国外也。无敌国可难,无外患可忧,则凡庸之君骄慢荒怠,国常以此亡也。故知能生於忧患,死於安乐也。死,亡也。安乐怠慢,使人亡其知能者也。
[疏]“孟子曰”至“安乐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圣贤困穷,天坚其志。次贤感激,乃奋其虑。凡人佚乐,以丧知能。贤愚之叙也。“孟子曰:舜发於畎亩之中”至“死於安乐也”者,孟子言舜初起发自历山亩亩之中,而尧禅其位;傅说筑於傅岩之间,而高宗举之为相;胶鬲鬻贩於鱼盐之中而商,文王举为贤臣;管仲为士官之囚,而桓公举为相国;孙叔敖隐遁於海滨,而楚庄王举为令尹;百里奚亡虞归秦,而隐於都市,秦缪公任之以为相。故天欲降其大任,与之卿相之位於此六人也,必先所以如是苦楚其心志,劬劳其身,已饿其体,使之焦枯疫瘠其皮肤,又使其身空乏无资财,所行不遂,而拂戾其所为,又所以惊动其心,坚忍其性,曾益其素所不能而已。又言人常以过谬,然後更改而迁善。困瘁於心而无所通,则其操心也危,横塞其虑而思虑无所达,而後乃能兴作,其大憔悴枯槁之容而验於色,而後有吟咏叹息之气而发於声,则人见其色,闻其声,而後喻晓其所为矣。又言国君者入於国内,无大夫循守其职而为之法家,又无辅弼谏诤之士;出於国外,则无强敌之大国为危难之警:如是者,其国未为不丧亡矣,故曰国常亡。如是,则然後因而知人以忧患谋虑而生,以安乐怠慢而死也,故曰:“生於忧患,而死於安乐也。”
○注“舜耕历山”至“不能行”。
○正义曰:“自舜耕历山”至“缪公举之以为相也”,是皆案《史记》之文也。
○注“若屈愿憔悴,与甯戚商歌,桓公异之。”
○正义曰:案《史记》:“屈原名平,与楚同姓,事怀王,为三闾大夫,王甚任之。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因谗之。王怒而疏平,复逐放之。平乃游江滨,被发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时有渔父钓於江滨,怪而问之曰:‘子非三闾大夫乎,何故至此?’原曰:‘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渔父曰:‘圣人不凝滞於物,与世推移。举世皆浊,何不混其泥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啜其糟而餔其醨。’原曰:‘吾闻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谁能以身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宁赴常流,而葬鱼腹中耳。’遂作《长沙》之赋,怀石自投汨罗以死。後百馀年,贾谊为长沙王大傅,过湘,投书以吊之。”甯戚角歌者,案《三齐记》云:“齐桓公夜出迎客,甯戚疾击其牛角,高歌曰:‘南山粲,白石烂,生不遭尧与舜禅,短布单衣适至骭,从昏饭牛薄夜半,长夜曼曼何时旦?’桓公乃召与语,说之,遂以为大夫。”
孟子曰:“教亦多术矣!予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教人之道多术。予,我也。屑,絜也。我不絜其人之行,故不教诲之。其人感此,退自修学而为仁义,是亦教诲之一道也。
[疏]孟子曰:“教亦多术矣!予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学而见贱,耻之大者,激而厉之,能者以改,教诲之方,或折或引,同归殊途,成之而已。孟子言教人之道,非特一术耳,以其多有也。我之所以於不絜人之行而不教之者,此亦我有以教之也。以其使彼感激自勉修为之而已,是以亦为教诲之者也。盖谓教亦多术者,有君子之五教,或三隅不反,则不复也;或叩两端而竭;於鄙夫或渎则不告;或谓子之归求有馀师;或为挟贵而不答:是教之多术矣。
《孟子注疏》
1.《孟子注疏》序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