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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孟子注疏》卷十二下·告子章句下

《孟子注疏》卷十二下·告子章句下

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五霸者,大国秉直道以率诸侯,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是也。三王:夏禹、商汤、周文王是也。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谓当孟子之时诸侯及大夫也。诸侯,臣,总谓之大夫。罪人之事,下别言之。天子适诸侯曰巡狩,诸侯朝於天子曰述职。春省耕而补不足,秋省敛而助不给。入其疆,土地辟,田野治,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庆以地。入其疆,土地荒芜,遗老失贤,掊克在位,则有让。一不朝则贬其爵,再不朝则削其地,三不朝则六师移之。是故天子讨而不伐,诸侯伐而不讨。五霸者,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巡狩、述职,皆以助人民。庆,赏也。养老尊贤,能者在位,赏之以地,益其地也。掊克不良之人在位,则责让之。不朝而至三,则讨之以六师,移之,就之也。讨者,上讨下也。伐者,敌国相征伐也。五霸强搂牵诸侯以伐诸侯,不以王命也,於三王之法,乃为之罪人也。五霸桓公为盛,葵兵之会诸侯,束牲载书而不歃血。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再命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三命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四命曰:‘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五命曰:‘无曲防,无遏籴,无有封而不告。’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归于好。’今之诸侯皆犯此五禁,故曰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齐桓公,五霸之盛者也,与诸侯会于葵丘,束缚其牲,但加载书,不复歃血。言畏桓公,不敢负之,不得专诛不孝。树,立也。已立世子,不得擅易也。不得立爱妾为嫡妻也。尊贤养才,所以彰明有德之人。敬老爱小,恤矜孤寡,客羁旅勿忘忽也。仕为大臣,不得世官,贤臣乃得世禄也。官事无摄,无旷庶僚也。取士必得贤也,立贤无方也。无专杀大夫,不得以私怒行戮也。无敢违王法而以己意设防禁也,无遏止谷籴不通邻国也,无以私恩擅有封赏而不告盟主也。言归于好,无构怨也。桓公施此五命,而今诸侯皆犯之,故曰罪人也。长君之恶其罪小,逢君之恶其罪大。今之大夫皆逢君之恶,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君有恶命,臣长大而宣之,其罪在不能拒逆君命,故曰小也。逢,迎也。君之恶心未发,臣以谄媚逢迎之,而导君为非,故曰罪大。今诸侯之大夫皆逢君之恶,故曰罪人也。

《孟子注疏》卷十二下·告子章句下

[疏]“孟子”至“罪人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王道浸衰,转为罪人,孟子伤之,是以博思古法,匡时君也。“孟子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至“五霸之罪人也”者,又至“今之诸侯之罪人也”,孟子言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五霸者,乃为夏禹、商汤、周之罪人也;今之诸侯,谓孟子时之诸侯,乃为五霸者之罪人也;今之大夫,亦谓孟子时之大夫,乃为今之时诸侯之罪人也。自“天子适诸侯”至“三王之罪人也”者,此一段是孟子自解五霸为三王之罪人也。“天子适诸侯曰巡守”至“助不给”,已说在《惠王篇》,言入其疆,谓古天子行巡守之礼,巡诸侯所守之地,至入其诸侯疆境,见其土地开辟而不芜,田野耕治而不荒,又能养其耆老,尊敬贤者,有俊杰之才能在位行政事。如此,则有庆赏,以其庆赏益其地也。入其封疆,见土地荒芜而不开辟,又遗弃其耆老,失其贤人,惟以掊克多取聚敛之臣在其位,以残民。如此,则有责让。不特责让之,又其一不朝觐述所职,则贬损其爵;至二不朝,则削减其土地;以至三不朝,则命六师以移易其位也,以其不能保安社稷也。是故天子於诸侯,有其罪则讨,而不行兵征伐。诸侯之於诸侯,则行兵征伐而不讨。盖彼有罪,而布令陈辞以责之,是谓讨也;彼有罪而用兵行师以加之,是谓伐也。且五霸者,牵率诸侯者也,故曰五霸者,三王之罪人也。以其五霸擅自专权,不待天子锡之弓矢然後征,锡之鈇钺然後杀者也,特牵率诸侯以伐诸侯而已,是则岂非三王之罪人欤?故齐桓率诸侯以伐蔡,晋文率诸侯以灭曹,秦缪率诸侯以伐晋,宋襄率诸侯以伐楚,楚庄率诸侯以伐陈,是搂诸侯以伐诸侯者也。“五霸桓公为盛”至“五霸之罪人也”,此一段是孟子自解今之诸侯乃五霸之罪人也。言齐桓公为五霸最盛者也,以其土地之广,甲兵之众,强制诸侯,惧其未尽从己也,於是期约诸侯,为葵丘之会。葵丘,杜预曰:“陈留外黄县有葵丘,鲁地也。”诸侯皆束缚其牲,但加载书,而不复歃血。歃血,歠血也,言不敢负桓公之约也。桓公於是初命之曰:“诛不孝”,言所诛在不孝矣;“无易树子”,言世子已立,更不得擅自变易也;“无以妾为妻”,言不得以爱幸之妾而立嫡妻也。其再命之曰:“尊贤育才,以彰有德”,言贤者当尊之於朝,以崇其才;德者当养之於学,以成其德,是所谓以彰明有德者也。其三命之曰:“敬老慈幼,无忘宾旅”,言当敬重其耆老,慈悯其幼,少又当无忘忽其宾客羁旅。其四命之曰:“士无世官”,不得兼摄其职也,以其一官不专,则一事不举也;“取士必得”,言所取之士,必得其贤,不得使之群小殽乱之也;“无专杀大夫”,言大夫有罪者,当皆请命於天子,而诸侯不得专杀之也。其五命之曰:“无曲防,言不得曲防其水,以专利也,当通水利而防鄣之而已;“无遏籴‘,言不得遏止谷籴不通於邻国也;“无有封而不告”,言不得有私自封赏而不告於天子也。五命之後,於是又布告之,曰:凡我同盟会盟之人,自今既盟誓之後,言当归於交好,无更构怨也。然今之诸侯,皆犯此桓公之五禁,故曰今之诸侯,五霸之罪人也。五禁即五命是也。“长君之恶”至“今之诸侯之罪人也”者,此一段孟子自解今之大夫为今之诸侯罪人者也,盖自诸侯之下,皆为大夫者也。言君有恶命,臣长益而宣布之,其罪犹小,以其但不能距逆君之命也;君之恶未著,而为之臣乃谄媚逢迎而导君为非,故曰其罪大,以其有以启之也。然今之大夫,皆有以迎君之恶而启之,故曰今之大夫,今之诸侯之罪人也。

○注“五霸”至“者也”。

○正义曰:云“齐桓、晋文”至“楚庄”五者,今案《史记·诸侯年表》云:周庄王十二年,齐桓公小白即位,周釐王三年始霸,会旅诸侯於甄,周惠王二十三年,诸侯伐郑,周襄王元年夏,会诸侯於葵丘,天子使宰孔赐胙命,无拜,襄王九年卒。是桓公自釐王三年始霸,至卒,凡得四十三年。晋文公重耳自周襄王十六年即位,是为霸。五年率诸侯以伐曹,襄王二十四年薨,即位凡得九年而已。宋襄公兹父自周襄王三年即位,十三年伐楚,十四年死泓战,是岁襄王十五年矣。秦缪公任好自周惠王十五年即位,二十八年会晋伐楚朝周,是岁周襄王二十年,三十五年伐晋报殽,败于汪,三十九年卒,以人从死,是岁襄王三十一年矣。楚庄王侣自周顷王六年即位,十三年伐陈,十六年率诸侯诛陈夏徵舒,立陈成公午,三十三年薨,是岁周定王十六年矣。云“夏禹、商汤、周文武”,说於前矣。

○注“齐桓”至“罪人也”。

○正义曰:云与诸侯会于葵丘,案鲁僖公九年《左传》云:“夏会诸侯于葵丘,寻盟,且修好,礼也。秋,齐桓盟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归于好。’”是之谓也。是岁所谓周襄王元年矣。云“诛不孝”者,如卫世子辄拒其父蒯聩,楚世子商臣弑其父,凡此之类,是不孝者也。云“无易其世子”者,如晋献公立奚齐,以易申生,是易世子者也。云“无立爱妾为嫡”者,正妃曰嫡也,如晋献公於骊姬,是以爱妾为嫡也。云“尊贤育才”者,如《南有嘉鱼》之诗云“太平之君子”至“诚乐与贤者共之也”,《菁菁者莪》之诗云“乐育才也”,凡此是尊贤养才之意也。云“敬老爱小,恤矜寡孤”,如《周礼·大司徒》之职云“以保息六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孟子曰“文王发政施仁,必先鳏寡孤独”:是其旨也。云“宾客羁旅,无忽忘也”,《周礼·太宰职》云以礼待宾客之治,是不忘宾客也;孟子曰关市讥而不征,是不忘忽羁旅也。云“仕为大臣,不得世官,乃得世禄”者,如鲁有臧孙氏、仲孙氏、叔仲氏、季孙氏,晋有狐氏、赵氏、荀氏、郤氏、栾氏、范氏,齐有高氏、国氏、崔氏,卫有甯氏、孙氏,是皆世官之类也;孟子曰文王治岐,士者世禄,是世禄之谓也。云“无旷庶僚”者,孔安国云僚,官也,旷,空也,《尚书》注云“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位非其人为空官,言人代天理官,不可以天官私非其人,亦具官而事无摄,则为非礼”;孔子曰管仲官事不摄,焉得俭,所以讥诮之矣。云“取士必得,立之无方”者,如桓公取管仲於贼国,汤立贤无方是矣;若晋奚齐之於里克,陈灵公於夏徵舒,是取士不得矣。云“不得以私怒行戮”者,如文公六年《左传》云“贾季怨阳子之易其班,而知其无援於晋,乃使续鞠居杀处父”;成公八年,晋杀其大夫赵括;十五年,宋杀其大夫山;十六年,楚杀其大夫公子侧。是也,凡此之类,《春秋》书之四十有七,是专杀大夫也。云“无敢违王法而以己意私设防禁”者,然而此意亦通义矣,奈何据其下文曰“遏籴”,则无曲防是为无曲防障其水以专利者也。故先王制畎遂沟洫,所以为此矣。是齐桓会诸侯于阳穀,《公羊》以为障谷;会诸侯于葵丘,《穀梁》以为无壅泉:凡此可见矣。云无止籴,如秦饥、晋闭之籴是也。云无以私恩擅有封赏,如成公十八年楚取彭城以封鱼石是也。凡此五命,案《左传》文则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归于好”,而不及五命。案《公》、《穀梁》述葵丘会,有云“无遏籴,无易立子,无以妾为妻,无使妇人与国事,无壅泉而不及,诛不孝,尊贤育材,士无世官,官事无摄,取士必得,无专杀大夫,无有封而不告”。案《公羊》述桓公阳穀之会,则云“无障谷,无贮众,无易立子,无以妾为妻”,而不及无使妇人与国事。其详略与此不同,盖所以相终始而已。又案《春秋》凡书诸侯会有四十九,而齐桓十有八焉;内臣会凡二十有六,而齐居四焉;书外相会凡十有三,而齐居六焉。案《史记》云“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孔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穀梁传》云“衣裳之会十有一”,范注云“十三年会北杏,十四年会鄄,十五年会邮,十六年会幽,二十七年又会幽,僖公元年会柽,二年会贯,三年会阳穀,五年会首戴,七年会甯,九年会葵丘”,凡十一会也。

鲁欲使慎子为将军。孟子曰:“不教民而用之,谓之殃民。殃民者,不容於尧、舜之世。一战胜齐,遂有南阳,然且不可。”慎子,善用兵者。不教民以仁义而用之战斗,是使民有殃祸也。尧、舜之世,皆行仁义,故好战殃民者,不能自容也。就使慎子能为鲁一战取齐南阳之地,且犹不可。山南曰阳,岱山之南,谓之南阳也。慎子勃然不悦,曰:“此则滑釐所不识也。”滑釐,慎子名。不悦,故曰我所不知此言何谓也。曰:“吾明告子:天子之地方千里,不千里,不足以待诸侯。诸侯之地方百里,不百里,不足以守宗庙之典籍。周公之封於鲁为方百里也,地非不足,而俭於百里。太公之封於齐也,亦为方百里也,地非不足也,而俭於百里。今鲁方百里者五,子以为有王者作,则鲁在所损乎,在所益乎?徒取诸彼以与此,然且仁者不为,况於杀人以求之乎!孟子见慎子不悦,故曰:明告子,天子诸侯制制如是。诸侯当来朝聘,故言守宗庙,典籍,谓先祖常籍法度之文也。周公大公,地尚不能满百里,俭而不足也,後世兼侵小国,今鲁乃五百里矣。有王者作,若文王、武王者,子以为鲁在所损之中邪、在所益之中也?言其必见损也。但取彼与此为无伤害,仁者尚不肯为,况战斗杀人以求广土地乎!君子之事君也,务引其君以当道,志於仁而已。”言君子事君之法,牵引其君以当正道者,仁也。志仁而已,欲使慎子辅君以仁也。

[疏]“鲁欲使慎子”至“而已”。

○正义曰:此章指言招携怀远,贵以德礼,既其用兵,庙胜为上,战胜为下,明贱战者也。“鲁欲使慎子为将军”,慎子名滑?,善用兵者也,鲁国遂欲使慎子为将军战斗。孟子曰:不教民以仁义之道,而用之战斗,是谓殃祸以残害民也,故好战而殃祸残害其民者,不容於尧、舜二帝之世也。以其尧、舜之世,民皆仁义,但如四凶者,则诛戮之,是不容殃民者也。今欲使慎子为将军,虽为鲁一战而遂取南阳之地,然且犹不可,况有不胜者乎?慎子勃然不悦,曰:此则滑釐之罪也。慎子见孟子此言,乃勃然变颜而不悦,而愤之曰:此言则滑釐所不知也。故自称名为滑釐,是以因知滑釐为慎子名也。“曰吾明告子”至“於仁而已”,孟子乃与之曰:我分明告子以其不可之意也,且天子之地,方员千里,不阔千里,则其中无可以待诸侯;诸侯之地,方阔百里,不阔百里,则其中无以守宗庙之典籍。典籍,常籍法度之文也,谓先祖之典籍也。周公之封於鲁也,其地为方阔百里者也,非其地不足,而俭用於百里,然亦不敢纵欲以败王制也。太公之封於齐亦然。今鲁国方百里之地有五,以其方五百里者也,子今且以为有王者兴作,则此鲁国之地在所损之中乎,在所益之中乎?言必在所损也。是则徒务战斗,取彼以与此也,是则仁者且不肯为,而战斗杀人以求广土地乎?

○注“慎子善用兵”至“南阳也”。

○正义曰:案《史记》:“慎到,赵人也。学黄老道德之术,著十二篇。”徐广曰:“今《慎子》,刘向所定,有四十六篇。”《墨子》云:“公输子意不过欲杀臣,杀臣,宋莫能守,可攻也。然臣之弟子滑釐等三百人,已持鲁国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也。虽杀臣,不能绝也。於是楚王曰:善哉,吾请无攻宋城矣。”是慎子即慎到矣,《荀卿·非十二子》篇注云“慎子与宋钘、孟子同时”是也。《墨子》之云,则又知是为善用兵者矣。云“山南曰阳,岱山之南谓之南阳”者,案《尚书·禹贡》“岳阳”,孔安国云“山南曰阳”。岱山即太山,在齐国之南者也。周公封於鲁,太公封於齐。案《周礼》上公之地五百里,齐、鲁是为上公之封,则百里实封之,五百里兼附庸之地也。今鲁方百里,非兼附庸也,安诗自广而已。《礼记》曰“周公封於曲阜百里”,《史记》云“周封伯禽於鲁,四百里;太公於齐,兼五侯地”,是皆臆说,不足取信也。

孟子曰:“今之事君者皆曰:‘我能为君辟土地,充府库。’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辟土地,侵小国也。充府库,重赋敛也。今之所谓良臣,於古之法为民贼。伤民,故谓之贼也。君不乡道,不志於仁,而求富之,是富桀也。为恶君聚敛以富之,为富桀也。谓若夏桀也。‘我能为君约与国,战必克’。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连诸侯以战,求必胜之也。君不乡道,不志於仁,而求为之强战,是辅桀也。说与上同。由今之道,无变今之俗,虽与之天下,不能一朝居也。”今之道非善道,今之世俗渐恶久矣,若不变更,虽得天下之政而治之,不能自安一朝之间居其位也。

[疏]“孟子”至“居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善为国者,必藏於民,贼民以往,其馀何观,变俗移风,非乐不化,以乱齐民,不知其善也。“孟子曰”至“不能一朝居也”,孟子言今之世为臣而奉事君者,皆曰我能为君广辟土地、充实府库,以其皆掊克之人也;今之所谓忠臣良臣者,皆古之先王治世所谓为残贼民者也。孟子於此,又言君既不趋向慕於道,其心之所之又不志於仁,是为恶也。而为臣者,又掊克聚敛而求富之,是如富於夏桀之君也。又且曰我能为君期与敌国战斗,必能胜,如此,是今之所谓良臣,即古之所谓民贼者也。君既不向慕道、不志於仁,而为臣者又求为之强战斗於敌国,是辅桀也。若犹用今之不善之道,又不能变更今之世俗,如此者,虽与之以天下,亦且不能自安一朝之间以居其位也。是以孟子於鲁欲使慎子为将军,所以深辟之也。

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白圭,周人也。节以货殖,欲省赋利民,使二十而税一。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万室之国,一人陶,则可乎?”貉,夷貉之人,在荒服者也。貉之说,二十而取一。万家之国,使一人陶瓦器,则可乎?以此喻白圭之所言而已矣。曰:“不可,器不足用也。”白圭曰:一人陶,则瓦器不足以供万室之用也。曰:“夫貉,五谷不生,惟黍生之。无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无诸侯币帛饔餮,无百官有司,故二十而取一而足也。貉在北方,其气寒,不生五谷。黍早熟,故独生之。无中国之礼,如此之用,故可二十而取一而足也。今居中国,去人伦,无君子,如之何其可也皋陶以寡,且不可以为国,况无君子乎!欲轻之於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於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今之居中国,当行礼义,而欲效夷貉无人伦之叙、无君子之道,岂可哉皋陶器者少,尚不可以为国,况无君子之道乎?尧、舜以来,什一而税,足以行礼,故以此为道。今欲轻之,二十而税一者,夷貉为大貉,子为小貉也。欲重之,过什一,则是夏桀为大桀,而子为之小桀也。

[疏]“白圭”至“小桀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先王典礼,万世可遵,什一供贡,下富上尊。裔土简惰,二十而税,夷狄有君,不足为贵。圭欲法之,孟子斥之以王制者也。“白圭曰:吾欲二十而取一,何如”,白圭,周人也,白圭言於孟子曰:我今欲省赋利民,但二十中而税一,如之何?“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万室之国,一人陶,则可乎”,孟子欲辟之,故与之曰:子以二十而税一之道,乃荒服北裔貉之道也。故托喻以问之,曰万家之国,但以一人陶瓦器而供使用,则可乎,否乎?“曰不可,器不足用也”,白圭答之,曰一人陶器而供万家之国,则器不足用也,是为不可也。“曰夫貉,五谷不生”至“大桀小桀也”,孟子又与之言曰:夫貉居於北方,其地寒燥,而五谷不生长,惟黍为熟於寒燥,故生之。又以其无中国之城郭宫室,又无宗庙祭祀之礼,又无币帛饔飧之费,又无百官之众供赡。朝食曰饔,夕食曰飧。如此,无有费用供赡,故於貉但二十而税一亦足给也。今居中国之地,如去人伦之叙,使无君子之道,如何为可乎!然而陶器之少,且尚不可以为供国之用,况於国而无君子之道乎!且自尧、舜二帝以来,皆以什一而税也,今欲轻於尧、舜什一之道,而欲二十而取一,则夷貉为大貉,而子为小貉也;如欲重於尧、舜什一之道,而过於什一,则夏桀为大桀,而子为小桀也,以其桀暴於赋敛者也。此孟子所辟之白圭也。

○注曰“圭,周人也”。

○正义曰:案班固志货殖传云“白圭,周人也。当魏文侯时,李克务尽地力,而白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能薄饮食,忍嗜欲,节衣服。曰吾治生,与伊尹、吕尚之谋,孙吴用兵,商鞅行法”是也。又《公羊传》曰古者什一而籍;古者易为什一而籍,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多乎什一,大桀小桀,寡乎什一,大貉小貉;什一者,天下之中正也,什一行而天下颂声作矣。何休云多取於民,比於桀,蛮貉无百官制度之费,税薄。《穀梁》云古者什一而籍;孟子曰夏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凡书传云什一者众矣。杜预曰古者公田之法,十取其一,谓十亩内取一。旧法既以十亩取一矣,《春秋》鲁宣公十五年,初税亩,又履其馀亩,更复十取其一,乃是什取其二。故鲁哀公问有若曰:二吾犹不足,如之何其彻也。《周礼·载师》云凡任地近郊十一,远郊二十而三,甸、稍、县、都皆取过十二,漆林之征二十而五。彼谓王畿之内所共多,故赋税重,诸书所言什一,皆谓畿外之国。故郑玄曰:“云什一而税谓之彻。彻,通也。为天下之通法,言天下皆什一耳。”不言畿内亦什一也。孟子云:“方百里为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後敢治私事。”郑玄云:《诗笺》云:井税一夫,其田百亩。则九而税一,其意又异於《汉·食货志》。云井田方一里,是为八九家共之,各受私田百亩,公田十亩,是为八百八十亩,馀二十亩为庐舍。然而诸儒多用孟子为义,如孟子所言,则家别一百一十亩,是为十外税一也,是为郑玄有异於此也。又孟子对滕公,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郑玄《周礼·匠人》注,孟子此言,乃云是邦国,亦异外内之法。则郑玄以为诸侯郊外郊内,郊其法不同,郊内十一,使自赋其一,郊外九而助一,是为二十而税一。故郑玄又云,诸侯谓之彻者,通其率以十一为正,郊内郊外相通,其率为十税一也。杜预直云十取其一,则又异於郑。惟谓一夫百亩,以十亩归公。赵注不解夏五十,殷七十而助助七亩。好恶取於此。郑注《考工记》云:“周人畿内用夏之贡法,邦国用殷之助法也。”

白圭曰:“丹之治水也,愈於禹。”丹,名;圭,字也。当诸侯之时有小水,白圭为治除之,因自谓过乎禹也。孟子曰:“子过矣。禹之治水,水之道也,是故禹以四海为壑。今吾子以邻国为壑,水逆行,谓之洚水。洚水者,洪水也。仁人之所恶也,吾子过矣。”子之所言过矣,禹除中国之害,以四海为沟壑以受其害水,故後世赖之。今子除水,近注之邻国,触於洚水之名,仁人恶为之,自以为愈於禹,是子亦过甚矣。

[疏]“白圭”至“过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君子除害,普为人也,白圭壑邻,亦以狭矣。是故贤者志其大者、远者也。“白圭曰:丹之治水也,愈於禹”,丹圭,名也,赵注所以知其为圭字也。孟子与之曰:子此言有过谬矣,夫大禹之治水,因水道而疏通归於海也,此故禹以四海为沟壑,以受其水害,故当时民皆得平土而居之;今吾子以邻国为壑以受害,而又有逆其水道,且逆水者,所以谓之洚水,谓洚水即洪大之水也,是为仁人之所恶之也。今子如是,乃云有愈於大禹,是吾子之过谬矣。白圭云所以言此者,是又不知大禹不自满假、不自伐之谓也。於禹治水之功,是又白圭未得禹万分之一也。宜其孟子辞而辟之,以为过谬者矣。抑亦不思天下有溺者由己溺之谓也。

孟子曰:“君子不亮,恶乎执?”亮,信也。《易》曰:“君子履信思顺。”若为君子之道,舍信将安所执之邪。

[疏]孟子曰:“君子不亮,恶乎执?”

○正义曰:此章指言《论语》曰“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重信之至者也。孟子言君子之道如不以信为主,则君之道恶乎执?言执君子之道,特在乎信也。亮,信也。然言亮而不言信者,盖亮之为义,其体在信,其用在明。君子之道,惟明为能,明善在信,为能诚身,不明乎善,不能诚其身矣。是则君子不亮,又恶乎执欤?以其诚也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故《论语》云:“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是重信之至也。

鲁欲使乐正子为政。乐正子,克也,鲁君使之执政於国。孟子曰:“吾闻之,喜而不寐。”喜其人道德得行,为之喜而不寐。公孙丑曰:“乐正子强乎?”曰:“否。”“有知虑乎?”曰:“否。”“多闻识乎?”曰:“否。”丑问乐正子有此三问之所能乎?孟子皆曰:否,不能有此也。“然则奚为喜而不寐?”丑问无此三者,何为喜而不寐。曰:“其为人也好善。”孟子言乐正子之为人也能好善,故为之喜。“好善足乎?”丑问以但好善,足以治国乎?曰:“好善优於天下,而况鲁国乎?夫苟好善,则四海之内,皆将轻千里而来告之以善。夫苟不好善,则人将曰:‘訑訑,予既已知之矣。’訑訑之声音颜色,距人於千里之外。孟子曰:好善乐闻,善言是采,用之也以此治天下,可以优之,舜是也,何况於鲁不能治乎!人诚好善,四海之内皆轻行千里以善来告之;诚不好善,则其人将曰訑訑,贱他人之言。訑訑者,自足其智,不嗜善言之貌。訑訑之人,发声音,见颜色,人皆知其不欲受善言也。道术之士闻之,止於千里之外而不来也。士止於千里之外,则谗谄面谀之人至矣。与谗谄面谀之人居,国欲治,可得乎?”怀善之士止於千里之外,不肯就之,则邪恶顺意之人至矣。与邪恶居,欲使国治,岂可得乎?

[疏]“鲁欲”至“得乎”。

○正义曰:此章指言好善从人,圣人一概,禹闻谠言,答之而拜。訑訑吐之,善人亦逝,善去恶来,道若合符。《诗》曰:“雨雪漉漉,见晛聿消。”此之谓也。鲁欲使乐正子执政,故言於弟子曰:我闻鲁欲使乐正子为政,遂喜而不寐。以其乐正子将得行其道也。“公孙丑曰:乐正子强乎”至“曰否”,公孙丑见孟子此言以为喜而不寐,乃问孟子曰:乐正子有强力胜乎?曰否,孟子答,无以力胜也。公孙丑问:有智虑能善谋乎?曰否,孟子又答之,曰无用智虑谋也。公孙丑又问曰:有多闻见识乎?曰否,孟子又答,曰无多闻见识也。“然则奚为喜而不寐?曰:其为人也好善”,孟子曰:乐正子为人能好善言,故为之喜也。“好善足乎”,又问,言乐正子但好善言,足以治国乎?“曰:好善优於天下”至“可得乎”,孟子与之曰:能好善言,足优为於天下也,而况鲁国乎?夫人苟好善,则四海之内,有善言之士,皆得不远千里而来告之也;苟不能好善,则四海之内,人将曰彼人之訑訑自足其智,不好善言,我既已知之,如此,则訑訑之人,发声音,形颜色,以距止人於千里之外。是则善言之士既止於千里之外而不来告之,则谗恶谄佞面从之人至矣。然而与谗恶谄佞面谀之人居,国欲使之治,尚可得乎?言不可得而治也。《庄子》云:“好言人之恶以为谗,希意导言以为谄,不择是非而言以为谀”。

○注“乐正子克”。

○正义曰:已说於前矣。

○注“闻善言,虞舜是也”。

○正义曰:孟子曰:“舜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是之谓也。

○注“禹闻谠言,答之以拜”至“此之谓也”。

○正义曰:禹闻善言则拜。《尚书》“谠言”,说於前矣。“《诗》曰:雨雪漉漉,见晛曰消”者,此盖《角弓》之诗文也。注云:晛,日也;漉漉,雨雪之盛貌。

陈子曰:“古之君何如则仕?”陈臻问:古之君子谓何礼可以仕也。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迎之致敬以有礼,言将行其言也,则就之;礼貌未衰,言弗行也,则去之。其次,虽未行其言也,迎之致敬以有礼,则就之;礼貌衰,则去之。其下,朝不食,夕不食,饥饿不能出门户,君闻之,曰:‘吾大者不能行其道,又不能从其言也。使饥饿於我土地,吾耻之。’周之,亦可受也,免死而已矣。”所去就,谓下事也,礼者,接之以礼也;貌者,颜色和顺,有乐贤之容。礼衰,不敬也;貌衰,不悦也。其下者,困而不能与之禄,则当去。矜其困而问之,苟免死而已。此三就三去之道。穷饿而去不疑也,故不言去,免死而留,为死故也。权时之宜,嫌其疑也,故载之也。

[疏]“陈子”至“己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士虽正道,亦有量宜,听言为上,礼貌次之,困而免死,斯为下矣。备此三科,亦无疑也。“陈子曰:古之君子何如则仕”,陈臻问孟子:古之君子何如则可进为之仕。“孟子曰:所就三,所去三”,孟子答之,曰古之君子为仕,所去、就有三也。下文孟子解之者是也。自“迎之致敬”至“死而已矣”,是解所去、就有三矣。言国君迎接之,致其敬以有礼,言将行用其言也,则就而仕之,是所谓行可之仕也。如礼貌接之以礼,又有乐贤之容未衰,而言弗得行也,则当退而去之,以其为道而仕,道不行则去矣。其次国君虽未行用其言,然而接之致敬以有礼,则就而仕之,是所谓际可之仕也。及其国君接之不以礼,又无乐贤之容,是其礼貌衰也,是则退而去之,以其为礼而仕,礼既衰则去矣。其下朝旦无以食,夕昏又无以食,以至饥饿困乏不能出其门户,国君闻之,乃曰吾大为之君者,不能使之得行其道,又不能听从其言,而使饥饿於我之土地,吾羞耻之也。如此,国君有以周赐之,亦可以受之而不辞也。无他,免其饿死而已矣。以其为贫而仕,是公养之仕也。是以昔之孔子去、就如是,此孟子答陈臻之问,所以执此而详悉告之。

孟子曰:“舜发於畎亩之中,傅说举於版筑之间,胶鬲举於鱼盐之中,管夷吾举於士,孙叔敖举於海,百里奚举於市。故天将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舜耕历山,二十徵庸。傅说筑傅岩,武丁举以为相。胶鬲,殷之贤臣,遭纣之乱,隐遁为商,文王於鬻贩鱼盐之中得其人,举之以为臣也。士,狱官也。管仲自鲁囚执於士官,桓公举以为相国。孙叔敖隐处耕於海滨,楚庄王举之以为令尹。百里奚亡虞适秦,隐於都市,穆公举之於市而以为相也。言天将降下大事以任圣贤,必先勤劳其身,饿其体而瘠其肤,使其身乏资绝粮,所行不从拂戾而乱之者,所以动惊其心,坚忍其性,使不违仁,困而知勤,增益其素所以不能行之者也。人恒过,然後能改。困於心,衡於虑,而後作。徵於色,发於声,而後喻。人常以有谬思过行,不得福,然後乃更其所为,以不能为能也。困瘁於心,衡,横也,横塞其虑於胸中,而後作为奇计异策、愤激之说也。徵验见於颜色,若屈愿憔悴,渔父见而怪之,发於声而後喻,若甯戚商歌,桓公异之,是而已矣。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然後知生於忧患,而死於安乐也。”入,谓国内也。无法度大臣之家、辅弼之士。出,谓国外也。无敌国可难,无外患可忧,则凡庸之君骄慢荒怠,国常以此亡也。故知能生於忧患,死於安乐也。死,亡也。安乐怠慢,使人亡其知能者也。

[疏]“孟子曰”至“安乐也”。

○正义曰:此章指言圣贤困穷,天坚其志。次贤感激,乃奋其虑。凡人佚乐,以丧知能。贤愚之叙也。“孟子曰:舜发於畎亩之中”至“死於安乐也”者,孟子言舜初起发自历山亩亩之中,而尧禅其位;傅说筑於傅岩之间,而高宗举之为相;胶鬲鬻贩於鱼盐之中而商,文王举为贤臣;管仲为士官之囚,而桓公举为相国;孙叔敖隐遁於海滨,而楚庄王举为令尹;百里奚亡虞归秦,而隐於都市,秦缪公任之以为相。故天欲降其大任,与之卿相之位於此六人也,必先所以如是苦楚其心志,劬劳其身,已饿其体,使之焦枯疫瘠其皮肤,又使其身空乏无资财,所行不遂,而拂戾其所为,又所以惊动其心,坚忍其性,曾益其素所不能而已。又言人常以过谬,然後更改而迁善。困瘁於心而无所通,则其操心也危,横塞其虑而思虑无所达,而後乃能兴作,其大憔悴枯槁之容而验於色,而後有吟咏叹息之气而发於声,则人见其色,闻其声,而後喻晓其所为矣。又言国君者入於国内,无大夫循守其职而为之法家,又无辅弼谏诤之士;出於国外,则无强敌之大国为危难之警:如是者,其国未为不丧亡矣,故曰国常亡。如是,则然後因而知人以忧患谋虑而生,以安乐怠慢而死也,故曰:“生於忧患,而死於安乐也。”

○注“舜耕历山”至“不能行”。

○正义曰:“自舜耕历山”至“缪公举之以为相也”,是皆案《史记》之文也。

○注“若屈愿憔悴,与甯戚商歌,桓公异之。”

○正义曰:案《史记》:“屈原名平,与楚同姓,事怀王,为三闾大夫,王甚任之。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因谗之。王怒而疏平,复逐放之。平乃游江滨,被发行吟泽畔,颜色憔悴,形容枯槁。时有渔父钓於江滨,怪而问之曰:‘子非三闾大夫乎,何故至此?’原曰:‘举世混浊,而我独清。众人皆醉,而我独醒。’渔父曰:‘圣人不凝滞於物,与世推移。举世皆浊,何不混其泥而扬其波。众人皆醉,何不啜其糟而餔其醨。’原曰:‘吾闻新沐者必弹冠,新浴者必振衣。谁能以身察察,受物之汶汶者乎?宁赴常流,而葬鱼腹中耳。’遂作《长沙》之赋,怀石自投汨罗以死。後百馀年,贾谊为长沙王大傅,过湘,投书以吊之。”甯戚角歌者,案《三齐记》云:“齐桓公夜出迎客,甯戚疾击其牛角,高歌曰:‘南山粲,白石烂,生不遭尧与舜禅,短布单衣适至骭,从昏饭牛薄夜半,长夜曼曼何时旦?’桓公乃召与语,说之,遂以为大夫。”

孟子曰:“教亦多术矣!予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教人之道多术。予,我也。屑,絜也。我不絜其人之行,故不教诲之。其人感此,退自修学而为仁义,是亦教诲之一道也。

[疏]孟子曰:“教亦多术矣!予不屑之教诲也者,是亦教诲之而已矣。”

○正义曰:此章指言学而见贱,耻之大者,激而厉之,能者以改,教诲之方,或折或引,同归殊途,成之而已。孟子言教人之道,非特一术耳,以其多有也。我之所以於不絜人之行而不教之者,此亦我有以教之也。以其使彼感激自勉修为之而已,是以亦为教诲之者也。盖谓教亦多术者,有君子之五教,或三隅不反,则不复也;或叩两端而竭;於鄙夫或渎则不告;或谓子之归求有馀师;或为挟贵而不答:是教之多术矣。

《孟子注疏》

1.《孟子注疏》序

2.《孟子注疏》卷一上·梁惠王章句上(凡七章)

3.《孟子注疏》卷一下·梁惠王章句上

4.《孟子注疏》卷二下·梁惠王章句下

5.《孟子注疏》卷二下·梁惠王章句下

6.《孟子注疏》卷三上·公孙丑章句上(凡九章)

7.《孟子注疏》卷三下·公孙丑章句上

8.《孟子注疏》卷四上·公孙丑章句下(凡十四章)

9.《孟子注疏》卷四下·公孙丑章句下

10.《孟子注疏》卷五上·滕文公章句上(凡五章)

11.《孟子注疏》 卷五下·滕文公章句上

12.《孟子注疏》卷六上·滕文公章句下(凡十章)

13.《孟子注疏》卷六下·滕文公章句下

14.《孟子注疏》卷七上·离娄章句上(凡二十八章)

15.《孟子注疏》卷七下·离娄章句上

16.《孟子注疏》卷八上·离娄章句下(凡三十二章)

17.《孟子注疏》卷八下·离娄章句下

18.《孟子注疏》卷九上·万章章句上(凡九章)

19.《孟子注疏》卷九下·万章章句上

20.《孟子注疏》卷十上·万章章句下(凡九章)

21.《孟子注疏》卷十下·万章章句下

22.《孟子注疏》 卷十一上·告子章句上(凡二十章)

23.《孟子注疏》卷十一下·告子章句上

24.《孟子注疏》卷十二上·告子章句下(凡十六章)

25.《孟子注疏》卷十二下·告子章句下

26.《孟子注疏》卷十三上·尽心章句上(凡四十五章)

27.《孟子注疏》卷十三下·尽心章句上

28.《孟子注疏》卷十四上·尽心章句下(凡三十八章)

29.《孟子注疏》卷十四下·尽心章句下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8.《春秋公羊传注疏》

9.《春秋谷梁转注疏》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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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孟子注疏》卷四上·公孙丑章句下(凡十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