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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尚书正义》卷十四 梓材第十三

40.《尚书正义》卷十四 梓材第十三

40.《尚书正义》卷十四 梓材第十三

梓材告康叔以为政之道,亦如梓人治材。○梓音子,本亦作杼,马云:“古作梓字。治木器曰梓,治土器曰陶,治金器曰冶。”

[疏]传“告康”至“治材”○正义曰:此取下言“若作梓材,既勤朴斫”,故云“为政之道,如梓人治材”。此古“杍”字,今文作“梓”。“梓”,木名,木之善者,治之宜精,因以为木之工匠之名。下有“稽田”、“作室”,乃言“梓材”,三种独用“梓材”者,虽三者同喻,田在於外,室总於家,犹非指事之器,故取“梓材”以为功也。因戒德刑与酒事终,言治人似治器而结之故也。

王曰:“封,以厥庶民暨厥臣,达大家,言当用其众人之贤者与其小臣之良者,以通达卿大夫及都家之政於国。○暨,其器反。以厥臣达王,惟邦君。汝当信用其臣以通王教於民。言通民事於国,通王教於民,惟乃国君之道。汝若恒,越曰:‘我有师师。\’汝惟君道使顺常,於是曰:“我有典常之师可师法。”司徒、司马、司空、尹旅曰:‘予罔厉杀人。\’言国之三卿、正官众大夫皆顺典常,而曰:“我无厉虐杀人之事。”如此则善矣。亦厥君先敬劳,肆徂厥敬劳。亦其为君之道,当先敬劳民,故汝往治民,必敬劳来之。○劳,力报反,下同。来,力代反。肆往,奸宄杀人,历人宥。以民当敬劳之故,汝往之国,又当详察奸宄之人及杀人贼,所过历之人,有所宽宥,亦所以敬劳之。○宄音轨。肆亦见厥君事,戕败人宥。听讼折狱,当务从宽恕,故往治民,亦当见其为君之事,察民以过误残败人者,当宽宥之。○见如字,徐贤遍反。戕败,徐在羊反,又七良反,马云:“残也。”折,之舌反。

[疏]“王曰”至“人宥”○正义曰:王曰:“封,汝为政,当用其众人之贤者与其小臣之良者,以通达卿大夫及都家等大家之政於国,然后汝当信用其臣以通达王教於民,惟乃可为国君之道。汝为君道,故当使上下顺常,於是曰:‘我有典常之师可师法。\’是君之顺典常也。其下司徒、司马、司空国之三卿,及正官众大夫亦皆顺典常,而曰:‘我无虐厉杀人之事。\’是使臣之顺常也。如此君臣皆能顺常,则为善矣。为君之道,非但顺常,亦须敬劳之。故云亦其为君之道,当先敬心以爱劳民。故汝往治民,必敬劳之。又以民须敬劳之故,汝往之国,详察其奸宄及杀人之人,二者所过历之人,原情不知,有所宽宥。以断狱务从宽,故汝往治亦当见其为君之事,而民有过误残败人者,当宽宥之,此亦为敬劳之也。”○传“言当”至“於国”○正义曰:“以”,用也。“暨”,与也。言“用”,通“厥臣”可用,明此皆贤与良也。“厥臣”文在“大家”之上,故知“小臣”也。言用之者,既用其言以为政,又用其人以为辅,本之得大家所用统之,即君所遣也。以大夫称家,对士庶有家而非大,故云“大家”,卿大夫在朝者。“都家”亦卿大夫所得邑也,又公邑而大夫所治亦是也。用此以行政令,上达於国,使人君知之也。即是庶人升为士,又用庶人进在官者,小臣亦得进等而用之。《周礼》有都家之官,郑云:“都谓王子弟所封及公卿所食邑,家谓大夫所食采地。”传以“大家”言之,总包大臣,故言“卿大夫及都家之政”。卿大夫之政谓在朝所掌者,都家之政谓采邑所有政事,二者并当通达之於国,故连言之。○传“汝当”至“之道”○正义曰:言汝当信用臣,即信用卿大夫及都家,自然大家也。传用小臣与庶人,故得“通王教於民”也。人君上承於王,下治民事,故交通其政,“惟乃国君之道”而已。郑以“於邑言达大家,於国言达王与邦君,王为二王之后”,即乱名实也。○传“汝惟”至“师法”○正义曰:即上民事王教通於国人,是顺常也,故总上“惟邦君”,言“汝惟君道使顺常”也。“典常可师”即顺常也。○传“言国”至“善矣”○正义曰:此连上蒙“若恒”之文,故云“国之三卿、正官众大夫皆顺典常”也。不言“士”,从可知也。此曰“予罔厉杀人”,所谓令康叔之语,但在臣下,宜为此也。以上令下行,行之在臣,故云“我无厉虐杀人之事”,互明君及臣皆师法而无虐。○传“亦其”至“来之”○正义曰:“亦其为君之道”者,为邦君之道,非直顺常,亦须敬劳,故往必敬劳,即《论语》云“先之,劳之”是也。○传“以民”至“劳之”○正义曰:上文无罪敬劳,此惟就有罪者原情免宥,亦敬劳也。其实“奸宄”不杀人者,“杀人”亦是奸宄,但重言而别其文。奸宄及杀人,二者并是贼害,自当合罪,不可宽宥。其所过历之人,情所不知,故详察宽宥,以为敬劳之。○传“听讼”至“宥之”○正义曰:以君者立於无过之地,使物不失其所,故宥罪原情,当见其为君之事,与上“厥君”始终相承。於“奸”上言“肆往”,此亦以罪事往可知也。言“宥”,明情亦可原,故知“过误残败人”也。

王启监,厥乱为民。言王者开置监官,其治为民,不可不勉。○监,工暂反,刘工衔反,下同。为,于伪反,注同。治,直吏反。曰:‘无胥戕,无胥虐,至于敬寡,至于属妇,合由以容。’当教民无得相残伤,相虐杀,至於敬养寡弱,至於存恤妾妇,和合其教,用大道以容之,无令见冤枉。○属妇,上音蜀,妾之事妻也。令,力呈反,篇末同。冤,纡元反,一本作以冤。王其效邦君,越御事,厥命曷以。王者其效实国君,及於御治事者,知其教命所施何用,不可不勤。引养引恬,自古王若兹监,罔攸辟。”能长养民,长安民,用古王道如此,监无所复罪,当务之。○恬,田廉反。辟,扶亦反。

[疏]“王启”至“攸辟”○正义曰:周公云:“所以敬劳者,以王者开置监官,其治主为於民故也。以此当教民曰:‘无得相残伤,无得相虐杀,而为重害也。何但不可为重害,民之相於,当至於敬养寡弱,至於存恤属妇,合和其教,用大道以相容,无使至冤枉。’所以如此者,以王者其当效实国君,及於御治事者,惟须知其教命所施何用,知其善恶,故不可不勤也。所效实若能长养民,长安民,用古昔明王之,道而治之如此为监,无所复罪,汝当务之。”○传“当教”至“冤枉”○正义曰:以言“曰”,故知“当教民”也。“残”谓不死,“虐”,甚则杀,故二文也。经言“属妇”,传言“妾妇”者,以妾属於人,故名“属妇”。此经“属妇”与“寡弱”为例,则非关嫡妇也。何者?妻子是家中之贵者,不至冤枉故也。○传“王者”至“不勤”○正义曰:以君臣共国事,故并效御治事,而知其所施,则下不得为非,即是王使存省侯伯监治是也,故不可不勤。

“惟曰,若稽田,既勤敷菑,惟其陈修,为厥疆畎。言为君监民,惟若农夫之考田,已劳力布发之,惟其陈列修治,为其疆畔畎垄,然后功成。以喻教化。○菑,侧其反。畎,工犬反。若作室家,既勤垣墉,惟其涂塈茨。如人为室,家已勤立垣墙,惟其当涂既茨盖之。○垣音袁。墉音庸,马云:“卑曰垣,高曰庸。”塈,徐许既反,《说文》云:“仰涂也。”《广雅》云:“涂也。”马云:“垩色。”一音故爱反。茨,徐在私反。若作梓材,既勤朴斫,惟其涂丹雘。为政之术,如梓人治材为器,已劳力朴治斫削,惟其当涂以漆丹以朱而后成。以言教化亦须礼义然后治”。○朴,普角反,马云:“未成器也。”斫,丁角反。雘,枉略反,徐乌郭反。马云:“善丹也。”《说文》云:“读与霍同也。”又一郭反,《字林》音同。

[疏]“惟曰”至“丹雘”○正义曰:既言王者所以效实国君为政之事,故此言国君为政之喻惟为监之事。曰:“若农人之考田也,已劳力遍布菑而耕发其田,又须为其陈列修治,为疆畔畎垄,以至收获然后功成。又若人为室家,已勤力立其垣墉,又当惟其涂而暨饰茨盖之,功乃成也。又若梓人治材为器,已劳力朴治斫削其材,惟其当涂而丹漆以朱雘乃后成。以喻人君为政之道,亦劳心施政,除民之疾,又当惟其饰以礼义,使之行善然后治。”○传“为政”至“后治”○正义曰:此三者事别而喻同也。先远而类疏者,乃渐渐以事近而切者次之。皆言既勤於初,乃言修治於未,明为政孜孜,因前基而修,使善垣墉故也。皆详而复言之,室器皆云其事终,而考田止言疆畎,不云刈获者,田以一种,但陈修终至收成,故开其初,与下二文互也。二文皆言“斁”,即古“涂”字,明其终而涂饰之。其室言“涂暨”,“暨”亦涂也,总是以物涂之。“茨”谓盖覆也。器言“涂丹雘”,“涂”、“丹”皆饰物之名,谓涂雘以朱雘。“雘”是彩色之名,有青色者,有朱色者,故郑玄引《山海经》云:“青丘之山,多有青雘。”此经知是“朱”者,与“丹”连文故也。

今王惟曰,先王既勤用明德,怀为夹,言文武已勤用明德,怀远为近,汝治国当法之。○夹音协,近也。庶邦享,作兄弟,方来,亦既用明德。众国朝享於王,又亲仁善邻为兄弟之国,方方皆来宾服,亦已奉用先王之明德。○朝,直遥反。后式典集,庶邦丕享。君天下能用常法,则和集众国,大来朝享。皇天既付中国民,越厥疆土,于先王肆。大天已付周家治中国民矣,能远拓其界壤,则於先王之道遂大。○付如字,马本作附。拓音托。王惟德用,和怿先后迷民,用怿先王受命。今王惟用德,和悦先后天下迷愚之民。先后谓教训,所以悦先王受命之义。○怿音亦,字又作斁,下同。先,悉荐反,注同。已若兹监,惟曰欲至于万年惟王,为监所行已如此所陈法,则我周家惟欲使至於万年承奉王室。○监,古陷反。为,于威反。子子孙孙永保民。”又欲令其子孙累世长居国以安民。

[疏]“今王”至“保民”○正义曰:此戒康叔已满三篇,其事将终,须有总结,因其政术言法於明王,上下相承,资以成治,故称今者王命惟告汝曰:“先王文武在於前世,以自勤用明德,招怀远人,使来以为亲近也。以明德怀柔之故,众国朝享於王,又相亲善为兄弟之国,万方皆来宾服,亦已化上奉用先王之明德矣。是先王有明德,下亦行明德,以从之而可法也。先王既然,凡为君以君天下者,亦如先王用常法,则和集众国,使之大来朝享,亦须同先王用明德也。君天下者当如此,今大天已付周家治九州之中国民矣。周家之王,若能为政用明德以怀万国,远拓其疆界土壤,则先王之道遂更光大。以此今王须大先王之政,惟明德之大道而用之,以此和悦而先后其天下迷愚之民,使之政治用此,所以悦先王受命使之遂大之义故也。是明德不可不务,故我周王今亦行之。汝为人臣,可以不法乎?当法王家勤用明德治国也。汝若能法我王家而用明德,是为善不可加。”因叹云:“已乎!如此为监,则我周家惟曰,欲汝至於万年,惟以承奉王室,今其子子孙孙累世长居国以安民。”○传“言文”至“法之”○正义曰:言“先王”,知谓文武也。“夹”者,是人左右而夹之,故言近也。○传“众国”至“明德”○正义曰:“享”施於王,而“兄弟”为相於之辞,明彼此皆和协。“亲仁善邻”,《左传》文。以先王用明德,於下之所行,今亦奉用,为亦先王耳。○传“大天”至“遂大”○正义曰:“肆”,遂也,申遂故为大。“越”,远也,使天下宾服,故远柘界壤以益先王,故为“遂大”也。○传“今王”至“之义”○正义曰:言“用德”,亦是明德也。“先后”若《诗》云“予曰有先后”,谓於民心先未悟,而启之已悟,於后化成之,故谓“教训”也。先王本欲子孙成其事,今化天下使善,是“悦先王受命”。其和悦先王即远拓疆土,悦其受命即“遂大”也。

《尚书正义》

1. 《尚书正义》卷一 尚书序

2. 《尚书正义》卷二 尧典第一

3. 《尚书正义》卷三 舜典第二

4. 《尚书正义》卷四 大禹谟第三

5. 《尚书正义》卷四 皋陶谟第四

6. 《尚书正义》卷五 益稷第五

7. 《尚书正义》卷六 禹贡第一

8. 《尚书正义》卷七 甘誓第二

9. 《尚书正义》卷七 五子之歌第三

10.《尚书正义》卷七 胤征第四

11.《尚书正义》卷八 汤誓第一

12.《尚书正义》卷八 仲虺之诰第二

13.《尚书正义》卷八 汤诰第三

14.《尚书正义》卷八 伊训第四

15.《尚书正义》卷八 太甲上第五

16.《尚书正义》卷八 太甲中第六

17.《尚书正义》卷八 太甲下第七

18.《尚书正义》卷八 咸有一德第八

19.《尚书正义》卷九 盘庚上第九

20.《尚书正义》卷九 盘庚中第十

21.《尚书正义》卷九 盘庚下第十一

22.《尚书正义》卷十 说命上第十二

23.《尚书正义》卷十 说命中第十三

24.《尚书正义》卷十 说命下第十四

25.《尚书正义》卷十 高宗肜日第十五

26.《尚书正义》卷十 西伯戡黎第十六

27.《尚书正义》卷十 微子第十七

28.《尚书正义》卷十一 泰誓上第一

29.《尚书正义》卷十一 泰誓中第二

30.《尚书正义》卷十一 泰誓下第三

31.《尚书正义》卷十一 牧誓第四

32.《尚书正义》卷十一 武成第五

33.《尚书正义》卷十二 洪范第六

34.《尚书正义》卷十三 旅獒第七

35.《尚书正义》卷十三 金縢第八

36.《尚书正义》卷十三 大诰第九

37.《尚书正义》卷十三 微子之命第十

38.《尚书正义》卷十四 康诰第十一

39.《尚书正义》卷十四 酒诰第十二

40.《尚书正义》卷十四 梓材第十三

41.《尚书正义》卷十五 召诰第十四

42.《尚书正义》卷十五 洛诰第十五

43.《尚书正义》卷十六 多士第十六

44.《尚书正义》卷十六 无逸第十七

45.《尚书正义》卷十六 君奭第十八

46.《尚书正义》卷十七 蔡仲之命第十九

47.《尚书正义》卷十七 多方第二十

48.《尚书正义》卷十七 立政第二十一

49.《尚书正义》卷十八 周官第二十二

50.《尚书正义》卷十八 君陈第二十三

51.《尚书正义》卷十八 顾命第二十四

52.《尚书正义》卷十九 康王之诰第二十五

53.《尚书正义》卷十九 衰毕命第二十六

54.《尚书正义》卷十九 君牙第二十七

55.《尚书正义》卷十九 冏命第二十八

56.《尚书正义》卷十九 吕刑第二十九

57.《尚书正义》卷二十 文侯之命第三十

58.《尚书正义》卷二十 费誓第三十一

59.《尚书正义》卷二十 秦誓第三十二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8.《春秋公羊传注疏》

9.《春秋谷梁传注疏》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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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尚书正义》卷七 甘誓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