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学 > 十三经注疏 > 《尚书正义》

43.《尚书正义》卷十六 多士第十六

43.《尚书正义》卷十六 多士第十六

43.《尚书正义》卷十六 多士第十六

成周既成,洛阳下都。迁殷顽民,殷大夫士心不则德义之经,故徙近王都教诲之。○不则,如字,或作测,非。近,附近之近。周公以王命诰,称成王命告令之。作《多士》

多士所告者即众士,故以名篇。

[疏]“成周”至“多士”○正义曰:成周之邑既成,乃迁殷之顽民,令居此邑。“顽民”谓殷之大夫士从武庚叛者,以其无知,谓之“顽民”。民性安土重迁,或有怨恨,周公以成王之命诰此众士,言其须迁之意。史叙其事,作《多士》。○传“洛阳下都”○正义曰:周之成周,於汉为洛阳也。洛邑为王都,故谓此为“下都”。迁殷顽民,以成周道,故名此邑为成周。○传“殷大”至“诲之”○正义曰:经云“商王士”、“殷遗多士”,皆非民,事谓之“顽民”,知是殷之大夫士也。经止云“士”,而知有大夫者,以经云“迪简在王庭,有服在百僚”,其意言将任为王官,以为大臣,不惟告士而已,故知有大夫也。“士”者,在官之总号,故言“士”也。“心不则德义之经”,僖二十四年《左传》文,引之以解释“顽民”之意。经云“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逊”,是言“徙近王都教诲之”也。《汉书·地理志》及贾逵注《左传》,皆以为迁邶鄘之民於成周,分卫民为三国。计三国俱是从叛,何以独迁邶鄘?邶鄘在殷畿三分有二,其民众矣,非一邑能容,民谓之为“士”,其名不类,故孔意不然。

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周公致政明年三月,始於新邑洛,用王命告商王之众士。

[疏]“惟三月”至“王士”○正义曰:惟成王即政之明年三月,周公初始於所造新邑之洛,用成王之命告商王之众士。言周公亲至成周,告新来者。○传“周公”至“众士”○正义曰:以《洛诰》之文,成周与洛邑同时成也。王以周公摄政七年十二月来至新邑,明年即政,此篇继王居洛之后,故知是“致政明年之三月”也。成周南临洛水,故云“新邑洛”。周公既以致政在王都,故“新邑”,成周。以成王之命告商王之众士,郑云“成王元年三月,周公自王城初往成周之邑,用成王命告殷之众士以抚安之”是也。

王若曰:“尔殷遗多士,顺其事称以告殷遗馀众士。所顺在下。弗吊,旻天大降丧于殷。称天以愍下,言愍道至者,殷道不至,故旻天下丧亡於殷。○吊音的。旻天,上闵巾反,仁覆愍下谓之旻,马云:“秋日旻天。秋,气杀也,方言‘降丧\’,故称旻天也。”愍,眉陨反。丧,息浪反。我有周佑命,将天明威,言我有周受天佑助之命,故得奉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天命周致王者之诛罚,王黜殷命,终周於帝王。肆尔多士,非我小国敢弋殷命。天佑我,故汝众士臣服我。弋,取也。非我敢取殷王命,乃天命。○弋,徐音翼,马本作翼,义同。惟天不畀允罔固乱,弼我,我其敢求位?惟天不与信无坚固治者,故辅佑我,我其敢求天位乎?○治,直吏反。畀,必利反,下同。惟帝不畀,惟我下民秉为,惟天明畏。惟天不与纣,惟我周家下民秉心为我,皆是天明德可畏之效。○为,于伪反。畏如字,一音威。

[疏]“王若”至“明畏”○正义曰:周公以王命顺其事而呼之曰:“汝殷家遗馀之众士,汝殷家道教不至,旻天以殷道不至之故,天下丧亡於殷,将欲灭殷。我有周受天祐助之命,奉天明白之威,致王者之诛罚,正黜殷命,终我周家於帝王之事,谓使我周家代殷为天子也。天既助我周王,故汝众士来为我臣。由天助我,我得为之,非我小国敢取殷之王命以为己有。此乃天与我,惟天不与信无坚固於治者,以是故辅弼我。若其不然,我其敢妄求天子之位乎?”言此位天自与我,非我求而得之。“惟天不与纣,故惟我周家下民秉心为我,故我得之,惟天明德可畏之效也。亦既得丧由天,汝等不得不服”。以殷士未服,故以天命喻之。○传“顺其”至“在下”○正义曰:顺其殷亡之事,称王命以告之。从纣之臣,或有身已死者,遗馀在者迁於成周,故“告殷遗馀众士”。“所顺在下”,下文皆是顺之辞。○传“称天”至“於殷”○正义曰:此经先言“弗吊”,谓殷道不至也。“不至”者,上不至天,事天不以道;下不至民,抚民不以理也。天有多名,独言“旻天”者,“旻”,愍也,“称天以愍下”,言天之所愍,愍道至者也。“殷道不至,故旻天下丧亡於殷”,言将覆灭之。○传“天命”至“帝王”○正义曰:“天命周致王者之诛罚”,谓奉上天之命,杀无道之王,此乃王者之事,故为“王者之诛罚”。“敕”训正也,“正黜殷命”谓杀去虐纣,使周受其终事,是“终周於帝王”。“终”犹舜受尧终,言殷祚终而归於周。○传“天祐”至“天命”○正义曰:“肆”训故也,直云故尔多士,辞无所结,此经大意,叙其去殷事周,知其故尔众士言其臣服我。“弋”,射也,射而取之,故“弋”为取也。郑玄、王肃本“弋”作翼,王亦云:“翼,取也。”郑云:“翼犹驱也,非我周敢驱取汝殷之王命。”虽训为驱,亦为取义。周本殷之诸侯,故周公自称“小国”。

我闻曰:‘上帝引逸。\’有夏不適逸,则惟帝降格。言上天欲民长逸乐,有夏桀为政不之逸乐,故天下至戒以谴告之。○乐音洛,下同。谴,弃战反。向于时夏,弗克庸帝,大淫泆有辞。天下至戒,是向於时夏,不背弃。桀不能用天戒,大为过逸之行,有恶辞闻於世。○时夏,绝句,马以“时”字绝句。向,许亮反。泆音逸,又作佾,注同;马本作屑,云:“过也。”背音佩。行,下孟反。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罚。惟是桀恶有辞,故天无所念闻,言不佑,其惟废其天命,下致天罚。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俊民甸四方。天命汤更代夏,用其贤人治四方。○甸,徒遍反。

[疏]“我闻”至“四方”○正义曰:既言天之效验,法恶与善,更追说往事,比而喻之:“我闻人有言曰:‘上天之情,欲民长得逸乐。’而有夏王桀逆天害民,不得使民之適逸乐。以此则惟上天下灾异至戒以谴告之,欲使夏王桀觉悟,改恶为善,是天归乡於是夏家,不背弃之。而夏桀不能用天之明戒,改悔己恶,而反大为过逸之行,致有恶辞以闻於世。惟是桀有恶辞,故天无复爱念,无复听闻,言天不复助桀。其惟废其大命,欲绝夏祚也。下致天罚,欲诛桀身也。乃命汝先祖成汤,使之改革夏命,用其贤俊之人,以治四方之国。举桀灭汤兴以譬之。○传“言上”至“告之”○正义曰:襄十四年《左传》称:“天之爱民甚矣。”又曰:“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是言上天欲民长得逸乐,故立君养之,使之长逸乐也。夏桀为政,割剥夏邑,使民不得之適逸乐,故上天下此至戒以谴告之。“降”,下。“格”,至也。直言下至,明是“天下至戒”。天所下戒,惟下灾异以谴告人主,使之见灾而惧,改修德政耳。古书亡失,桀之灾异未得尽闻。○传“惟是”至“天罚”○正义曰:桀恶流毒於民,乃有恶辞闻於世。恶既有辞,是恶已成矣。惟是桀恶有辞,故天无所念闻,言天不爱念,不听闻,是其全弃之,不佑助也。弃而不佑,则当更求贤主。“其惟废大命”,欲夺其王位也。“下致天罚”,欲杀其凶身也。废大命,知“降致”是下罚也。

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自帝乙以上,无不显用有德,忧念齐敬,奉其祭祀。言能保宗庙社稷。○上,时掌反。齐,侧皆反。亦惟天丕建保乂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汤既革夏,亦惟天大立安治於殷。殷家诸王皆能忧念祭祀,无敢失天道者,故无不配天布其德泽。在今后嗣王,诞罔显于天,矧曰其有听念于先王勤家?后嗣王纣,大无明于天道,行昏虐,天且忽之,况曰其有听念先祖、勤劳国家之事乎?诞淫厥泆,罔顾于天显民祗,言纣大过其过,无顾於天,无能明人为敬,暴乱甚。惟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惟是纣恶,天不安之,故下若此大丧亡之诛。○丧,息浪反。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凡四方小大邦丧,罔非有辞于罚。”惟天不与不明其德者,故凡四方小大国丧灭,无非有辞於天所罚。言皆有暗乱之辞。

[疏]“自成”至“于罚”○正义曰:既言命汤革夏,又说后世皆贤,至纣始恶,天乃灭之。自成汤至於帝乙,无不显用有德,忧念祭祀,后世亦贤。非独成汤以用其行合天意,亦惟天大立安治有殷。殷家诸王皆能明德忧祀,亦无敢失天道者,无不皆配天而布其德泽,以此得天下久为民主。在今后嗣王纣,大无明於天道,敢行昏虐之政於天。天犹且忽之,况曰其有听念先王父祖、勤劳国家之事乎?乃复大淫过其泆,无所顾於上天,无能明民为敬,以此反於先王,违逆天道。惟是上天不安纣之所为,下若此大丧亡之诛,惟天不与不明其德之人故也。天不与恶,岂独纣乎?凡四方诸侯小大邦国,其丧灭者,无非皆有恶辞,是以致至於天罚。汝纣以恶而见灭,汝何以不服我也?○传“自帝”至“社稷”○正义曰:下篇说中宗、高宗、祖甲三王以外,其后立王,生则逸豫,亦罔或能寿。如彼文,则帝乙以上非无僻王,而此言无不显用有德,忧念祭祀者,立文之法,辞有抑扬,方说纣之不善,盛言前世皆贤,正以守位不失,故得美而言之。忧念祭祀者,惟有齐肃恭敬,故言“忧念齐敬,奉其祭祀”。言能保宗庙社稷,为天下之主,以见纣不恭敬,故丧亡之。○传“汤既”至“德泽”○正义曰:帝乙已上诸王,所以长处天位者,皆由汤之圣德延及后人。“汤既革夏,亦惟天大立安治於殷”者,谓天安治之,故殷家得治理也。殷家诸王自成汤之后,皆能忧念祭祀,无敢失天道者,故得常处王位,无不配天布其德泽於民。为天之子,是“配天”也。号令於民,是“布德”也。○传“言纣”至“乱甚”○正义曰:“淫”、“泆”俱训为过,“言纣大过其愆过,无顾於天”,言其纵心为恶,不畏天也。“无能明民为敬”,言其多行虐政,不忧民也。不畏於天,不爱於民,言其“暴乱甚”也。此经顾“於天”与“显民祗”,共蒙上“罔”文,故传再言“无”也。○传“惟天”至“之辞”○正义曰:能明其德,天乃与之,惟天不与不明其德者,纣不明其德,故天丧之。因即广言天意,凡四方小大邦国,谓诸侯有土之君,其为天所丧灭者,无非皆有恶辞闻於天,乃为上天所罚。言被天罚者,皆有暗乱之辞,上天不罚无辜,纣有暗乱之辞,故天灭之耳。天既灭不明其德,我有明德,为天所立,汝等殷士安得不服我乎?以其心仍不服,故以天道责之。

王若曰:“尔殷多士,今惟我周王,丕灵承帝事,周王,文武也。大神奉天事,言明德恤祀。有命曰:‘割殷,告敕于帝。’天有命,命周割绝殷命,告正於天。谓既克纣,柴於牧野,告天不顿兵伤士。惟我事不贰適,惟尔王家我適。言天下事已之我周矣,不贰之佗,惟汝殷王家已之我,不复有变。○复,扶又反。予其曰:‘惟尔洪无度,我不尔动,自乃邑。’我其曰,惟汝大无法度,谓纣无道。我不先动诛汝,乱从汝邑起。言自召祸。予亦念天即于殷大戾,肆不正。”我亦念天就於殷大罪而加诛者,故以纣不能正身念法。

[疏]“王若”至“不正”○正义曰:周公又称王顺而言曰:“汝殷众士,今惟我周家文武二王,大神能奉天事,故天有命,命我周王曰:‘当割绝殷命,告正於天。’我受天命,已灭殷告天,惟我天下之事,不有二处之適。”言己之適周,不更適他也。“惟汝殷王家事亦於我之適,不复变改”。又追说初伐纣之事:“我其为汝言曰:‘惟汝殷纣大无法度,故当宜诛绝之。伐纣之时,我不先於汝动,自往诛汝,其乱从汝邑先起,汝纣自召祸耳。’我亦念天所以就於殷致大罪者,故以纣不能正身念法故也。”○传“周王”至“恤祀”○正义曰:文王受命,武王伐纣,故知“周王”兼文武也。“大神奉天事”,谓以天为神而勤奉事之,劳身敬神,言亦如汤明德恤祀也。○传“天有”至“伤士”○正义曰:以周王奉天之故,故天有命,命我周使割绝殷命,告正於天。谓《武成》之篇所云,既克纣,柴於牧野,告天不顿兵伤士是也。前敌即服,故无“顿兵伤士”。师以正行,故为“告正”。《武成》正告功成,功成无害,即是不顿伤也。“顿兵”者,昭十五年《左传》文“顿折”也。○传“我亦”至“念法”○正义曰:言“我亦念天”者,以纣虽无法度,若使天不命我,我亦不往诛纣。以纣既为大恶,上天命我,我亦念天所遣。我就殷加大罪者何故?以纣不能正身念法也。

王曰:“猷告尔多士,予惟时其迁居西尔。以道告汝众士,我惟汝未达德义,是以徙居西汝於洛邑,教诲汝。非我一人奉德不康宁,时惟天命。我徙汝,非我天子奉德,不能使民安之,是惟天命宜然。无违,朕不敢有后,无我怨。汝无违命,我亦不敢有后诛,汝无怨我。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殷革夏命。言汝所亲知,殷先世有册书典籍。说殷改夏王命之意。今尔又曰:‘夏迪简在王庭,有服在百僚。’简,大也。今汝又曰:“夏之众士蹈道者,大在殷王庭,有服职在百官。”言见任用。予一人惟听用德,肆予敢求尔于天邑商。言我周亦法殷家,惟听用有德,故我敢求汝於天邑商,将任用之。予惟率肆矜尔,非予罪,时惟天命。”惟我循殷故事,怜愍汝,故徙教汝,非我罪咎,是惟天命。

[疏]“王曰猷”至“大命”○正义曰:又言曰我以道告汝众士,我惟是以汝未达德义之故,其今徙居西汝置於洛邑,以教诲汝。我之徙汝,非我一人奉行德义,不能使民安而安之,是惟天命宜然。汝无违我,我亦不敢更有后诛罚,汝等无於我见怨。汝既来迁,当为善事。惟汝所亲知,惟汝殷先人往世有策书,有典籍,说殷改夏王命之意,汝当案省知之。汝知先人之故事,今往又有言曰:‘夏之诸臣蹈道者,大在殷王之庭,有服行职事,在於百官。’言其见任用,恐我不任汝。我一人惟听用有德之者,故我敢求汝有德之人於彼天邑商都,欲取贤而任用之。我惟循殷故事,怜愍汝,故徙教汝。此徙非我有罪,是惟天命当然。”圣人动合天心,故每事惟托天命也。○传“以道”至“诲汝”○正义曰:“猷”训道也,故云“以道告汝众士”。上言“惟是”,不言其故,故传辨之,惟是者,未达德义也。迁使居西,正欲教以德义,是以徙居西汝置於洛邑,近於京师教诲汝也。从殷適洛,南行而西回,故为“居西”也。○传“汝无”至“怨我”○正义曰:周既伐纣,又诛武庚,殷士惧更有诛,疑其欲违上命,故设此言以戒之。知“无违朕”者,谓戒之使汝无违命也。汝能用命,我亦不敢有后诛,必无后诛,汝无怨我也。○传“言我”至“用之”○正义曰:夏人简在王庭,为其有德见用。言我亦法殷家,惟听用有德,汝但有德,我必任用。故我往前敢求汝有德之人於天邑商都,将任用之也。郑玄云:“言天邑商者,亦本天之所建。”王肃云:“言商今为我之天邑。”二者其言虽异,皆以“天邑商”为殷之旧都。言未迁之时,当求往,迁后有德任用之必矣。○传“惟我”至“天命”○正义曰:“循殷故事”,此“故”解经中“肆”字,谓殷用夏人,我亦用殷人。“怜愍汝,故徙之教汝”,此“故”解义之言,非经中“肆”。迁汝来西者,非我罪咎,是惟天命也。

王曰:“多士,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昔我来从奄,谓先诛三监,后伐奄淮夷。民命谓君也。大下汝民命,谓诛四国君。我乃明致天罚,移尔遐逖,比事臣我宗,多逊。”四国君叛逆,我下其命,乃所以明致天罚。今移徙汝於洛邑,使汝远於恶俗,比近臣我宗周,多为顺道。○逖,他力反。比,毗志反,注同。远,于万反。

[疏]“王曰多士”至“多逊”○正义曰:王复言曰:“众士,昔我来从奄国,大黜下汝管蔡商奄四国民命。民之性命,死生在君,诛杀其君,是下民命。由四国叛逆,我乃明白致行天罚。汝等遣馀,当教之为善,故移徙汝居於远。令汝远於恶俗,比近服事臣我宗周,多为顺道。翼汝相教为善,永不为恶也。”○传“昔我”至“国君”○正义曰:《金縢》之篇说周公东征,言“居东二年,罪人斯得”,则“昔我来从奄”者,谓摄政三年时也。於时王不亲行,而王言“我来自奄”者,周公以王命诛四国,周公师还,亦是王来还也。一举而诛四国,独言“来自奄”者,谓先诛三监,后伐奄与淮夷,奄诛在后,诛奄即来,故言“来自奄”也。民以君为命,故“民命谓君也”。大下汝民命,谓诛四国君。王肃云:“君为民命,为君不能顺民意,故诛之也。”○传“四国”至“顺道”○正义曰:王之所罚,罚有罪也。四国之君,有叛逆之罪。“我下其命,乃所以明致天罚”,言非苟为之也。“遐”、“逖”俱训为远。“今移徙汝於洛邑”,令去本乡远也。“使汝远於恶俗”,令去恶俗远也。比近京师,臣我周家,使汝从我善化,多为顺道,所以救汝之性命也。

王曰:“告尔殷多士,今予惟不尔杀,予惟时命有申。所以徙汝,是我不欲杀汝,故惟是教命申戒之。今朕作大邑于兹洛,予惟四方罔攸宾,今我作此洛邑,以待四方,无有远近,无所宾外。○宾如字,徐音殡,马云:“却也。”亦惟尔多士,攸服奔走臣我,多逊。非但待四方,亦惟汝众士,所当服行奔走臣我,多为顺事。尔乃尚有尔土,尔乃尚宁幹止。汝多为顺事,乃庶几还有汝本土,乃庶几安汝故事止居。以反所生诱之。尔克敬,天惟畀矜尔。汝能敬行顺事,则为天所与,为天所怜。尔不克敬,尔不啻不有尔土,予亦致天之罚于尔躬。汝不能敬顺,其罚深重,不但不得还本土而已,我亦致天罚於汝身。言刑杀。○啻,始豉反,徐本作翅,音同,下篇放此。今尔惟时宅尔邑,继尔居,尔厥有幹有年于兹洛。今汝惟是敬顺居汝邑,继汝所当居为,则汝其有安事,有丰年於此洛。邑言由洛修善,得还本土,有幹有年。尔小子乃兴,从尔迁。”汝能敬,则子孙乃起从汝化而迁善。

[疏]“王曰告”至“尔迁”○正义曰:王又言曰:“告汝殷之多士,所以远徙汝者,今我惟不欲於汝刑杀,我惟是教命有所申戒由此也。今我作大邑於此洛,非但为我,惟以待四方,无所宾外,亦惟为汝众士所当服行臣事我宗周,多为顺事故也。汝若多为顺事,汝乃庶几还有汝本土,乃庶几安汝故事止居,可不勉之也?汝能敬行顺事,天惟与汝怜汝,况於人乎?汝若不能敬行顺事,则汝不啻不得还汝本土,我亦致天之罚於汝身。今汝惟是敬顺,居汝所受新邑,继汝旧日所居为,我当听汝还归本乡,有幹事,有丰年,乃由於此洛邑行善也。汝能敬顺,则汝之小子与孙等,乃起从汝化而迁善矣。”○传“今汝”至“有年”○正义曰:殷士远离本乡,新来此邑,或当居不安,为弃旧业,故戒之。“今汝惟是敬顺,居汝新所受邑,继汝旧日所当居为”,谓继其本土之事业也。但能如此,得还本土,其有安事,有丰年也。“有幹有年”谓归本土。有幹年而言於洛者,言“由在洛修善,得还本土,有幹有年”也。王肃云:“汝其有安事,有长久年於此洛邑。”王解於文甚便,但孔上句为云“尔乃尚有尔本土”,是诱引之辞,故止为得“还本土,有幹有年”也。

王曰:“又曰时予,乃或言,尔攸居。”言汝众士当是我,勿非我也。我乃有教诲之言,则汝所当居行。

[疏]“王曰又”至“攸居”○正义曰:王之所云,又复称曰:“汝当是我,勿非我也。我乃有教诲之言,则汝所当居行之。”○传“言汝”至“居行”○正义曰:王以诲之已终,故戒之云:“汝当是我,勿非我。既不非我,我乃有教诲汝之言,则汝所当居行。”令其居於心而行用之。郑玄《论语》注云“或之言有”,此亦“或”为有也。凡言“王曰”,皆是史官录辞,非王语也。今史录称王之言曰,以前事未终,故言“又曰”也。

《尚书正义》

1. 《尚书正义》卷一 尚书序

2. 《尚书正义》卷二 尧典第一

3. 《尚书正义》卷三 舜典第二

4. 《尚书正义》卷四 大禹谟第三

5. 《尚书正义》卷四 皋陶谟第四

6. 《尚书正义》卷五 益稷第五

7. 《尚书正义》卷六 禹贡第一

8. 《尚书正义》卷七 甘誓第二

9. 《尚书正义》卷七 五子之歌第三

10.《尚书正义》卷七 胤征第四

11.《尚书正义》卷八 汤誓第一

12.《尚书正义》卷八 仲虺之诰第二

13.《尚书正义》卷八 汤诰第三

14.《尚书正义》卷八 伊训第四

15.《尚书正义》卷八 太甲上第五

16.《尚书正义》卷八 太甲中第六

17.《尚书正义》卷八 太甲下第七

18.《尚书正义》卷八 咸有一德第八

19.《尚书正义》卷九 盘庚上第九

20.《尚书正义》卷九 盘庚中第十

21.《尚书正义》卷九 盘庚下第十一

22.《尚书正义》卷十 说命上第十二

23.《尚书正义》卷十 说命中第十三

24.《尚书正义》卷十 说命下第十四

25.《尚书正义》卷十 高宗肜日第十五

26.《尚书正义》卷十 西伯戡黎第十六

27.《尚书正义》卷十 微子第十七

28.《尚书正义》卷十一 泰誓上第一

29.《尚书正义》卷十一 泰誓中第二

30.《尚书正义》卷十一 泰誓下第三

31.《尚书正义》卷十一 牧誓第四

32.《尚书正义》卷十一 武成第五

33.《尚书正义》卷十二 洪范第六

34.《尚书正义》卷十三 旅獒第七

35.《尚书正义》卷十三 金縢第八

36.《尚书正义》卷十三 大诰第九

37.《尚书正义》卷十三 微子之命第十

38.《尚书正义》卷十四 康诰第十一

39.《尚书正义》卷十四 酒诰第十二

40.《尚书正义》卷十四 梓材第十三

41.《尚书正义》卷十五 召诰第十四

42.《尚书正义》卷十五 洛诰第十五

43.《尚书正义》卷十六 多士第十六

44.《尚书正义》卷十六 无逸第十七

45.《尚书正义》卷十六 君奭第十八

46.《尚书正义》卷十七 蔡仲之命第十九

47.《尚书正义》卷十七 多方第二十

48.《尚书正义》卷十七 立政第二十一

49.《尚书正义》卷十八 周官第二十二

50.《尚书正义》卷十八 君陈第二十三

51.《尚书正义》卷十八 顾命第二十四

52.《尚书正义》卷十九 康王之诰第二十五

53.《尚书正义》卷十九 衰毕命第二十六

54.《尚书正义》卷十九 君牙第二十七

55.《尚书正义》卷十九 冏命第二十八

56.《尚书正义》卷十九 吕刑第二十九

57.《尚书正义》卷二十 文侯之命第三十

58.《尚书正义》卷二十 费誓第三十一

59.《尚书正义》卷二十 秦誓第三十二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8.《春秋公羊传注疏》

9.《春秋谷梁传注疏》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

八字精批八字合婚流年2024姻缘分析

不知命的人,总是身不由已,升势起运的方法就在你的八字命盘里。

婚前担心婚运不佳,婚后一直家运不旺,八字婚书,既能合婚,亦可调运。

2024甲辰龙年,九火运来临,精准详批运势机遇,助你收获爱情、事业高升、财富暴涨:

你的正缘是谁?何时出现?没有人知道。唯有八字会提示你上等婚缘的出现。

未婚 已婚
下一篇:44.《尚书正义》卷十六 无逸第十七
上一篇:42.《尚书正义》卷十五 洛诰第十五

相关推荐

1.《尚书正义》卷一 尚书序

2.《尚书正义》卷二 尧典第一

3.《尚书正义》卷三 舜典第二

4.《尚书正义》卷四 大禹谟第三

5.《尚书正义》卷四 皋陶谟第四

6.《尚书正义》卷五 益稷第五

7.《尚书正义》卷六 禹贡第一

8.《尚书正义》卷七 甘誓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