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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七 哀元年,尽五年

《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七 哀元年,尽五年

◎哀公○陆曰:“哀公名蒋,定公之子。盖夫人定姒所生,敬王二十八年即位。谥法:‘恭仁短折曰哀。\’”

【经】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无传。)

楚子、陈侯、随侯、许男围蔡。随世服於楚,不通中国。吴之入楚,昭王奔随,随人免之,卒复楚国。楚人德之,使列於诸侯,故得见经。定六年,郑灭许,此复见者,盖楚封之。○见,贤遍反,下同。此复,扶又反。

[疏]注“随世”至“封之”。○正义曰:僖二十年,楚人代随,自尔以来,随不复见。以随世服於楚,为楚私属,不通於诸侯,征伐盟会,不齿於列,故史不得书之。犹如邾、滕为人私属,不序於宋盟也。定四年保护昭王,楚得复国,楚人感其恩德,使随列於诸侯。今楚帅诸侯围蔡,令随在其班次,以之告鲁,故得见经。定六年,郑灭许,以许男斯归,杀之。此时许复见者,以许属楚,故疑盖楚封之,当如蔡侯庐、陈侯吴受封於楚也。《世族谱》许男斯之后有元公成、悼公孙,则是楚封元公为许男也。

鼷鼠食郊牛,改卜牛。

夏,四月,辛巳郊。无传。书,过也。不言所食,非一处。○处,昌虑反。

[疏]注“书过”至“一处”。○正义曰:桓五年传例云:“凡祀,启蛰而郊,过则书。”今以四月始郊,巳入春分之气,故书过也。宣三年“郊牛之口伤”,成七年“鼷鼠食郊牛角”,言其伤食之处。此不言所食处者,所食非一处也。

秋,齐侯、卫侯伐晋。

《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七 哀元年,尽五年

冬,仲孙何忌帅师伐邾。无传。

【传】元年,春,楚子围蔡,报柏举也。(在定四年。)里而栽,(栽,设板筑为围垒,周匝去蔡城一里。○栽,才代反,又音再,注同;《说文》云:“筑墙长板。”垒,力轨反。匝,子合反。)

[疏]注“栽设”至“一里”。○正义曰:筑墙立板谓之栽。栽者,竖木以约版也。楚虑外人救蔡,则於表里受敌,故筑围垒,周匝去蔡城一里,以围之,欲置兵其内以攻蔡,使外人不得救之。

广丈,高倍。垒厚一丈,高二丈。○广,古旷反。高倍,并如字;高,又古报反,注同。厚,户豆反。夫屯昼夜九日,夫,犹兵也。垒未成,故令人在垒里屯守蔡。○屯,徒门反。夫,兵也。屯,守也。令,力呈反。

[疏]注“夫犹”至“守蔡”。○正义曰:刘炫云:“杜言:‘夫,犹兵也。以垒未成,故令人在垒里屯守蔡。’然则未筑垒前,兵岂远城乎?垒成之后,兵复出垒乎?以围人夜守常事,何言‘昼夜九日\’?以后兵岂散乎?炫以‘夫屯\’谓夫役屯聚,昼夜不止,九日而筑垒成耳。夫者,别有城夫,非战士。”刘炫以为,丁夫筑城昼夜九日。杜必以夫为兵,屯守九日者,以屯是戍守之名。故《诗·序》云“屯戍於母家”,又案传,晋有軘车,皆是兵之屯守。经籍未有作役之人,而为屯守之号者,故杜为此解。刘妄规其失,非也。

如子西之素。子西本计,为垒当用九日而成。蔡人男女以辨,辨,别也。男女各别,系累而出降。○辨,扶免反,又方免反。别,彼列反,下同。累,力维反。降,户江反。使疆于江、汝之间而还。楚欲使蔡徙国在江水之北,汝水之南,求田以自安也。蔡权听命,故楚师还。○疆,居良反。

[疏]注“楚欲”至“师还”。○正义曰:服虔云:“蔡使楚进疆於故江国与汝水之间。”其意言蔡割地以赂楚也。杜不然者,以昭七年传甲无宇云:“先君文王,作仆区之法,所以封汝”;哀十七年传曰:“彭仲爽,申俘也,文王以为令尹,实县申、息,朝陈、蔡封畛於汝。”则楚於文王之时,其竟巳至汝水,宁於此役,蔡始令楚进疆于江、汝之间也?且汝水、江国,不可共文。故杜以为楚使蔡徙其国都於江北、汝水之南,目择疆宇。欲令迁都近楚,为楚属国。蔡人冀令楚去,心虽不肯,权宜许之。楚还之后,蔡更自议:巳与楚恶,不如事吴。故请迁于吴,以吴为援。

蔡於是乎请迁于吴。楚既还,蔡人更叛楚就吴,为明年蔡迁州来传。吴王夫差败越于夫椒,报槜李也。槜李,在定十四年。夫椒,吴郡吴县西南大湖中椒山。○夫音扶。椒,又作棑,子消反。槜音醉。大音泰。

[疏]注“夫椒”至“椒山”。○正义曰:杜於此注以椒为山名,《土地名》以夫椒为地名,以战必在山旁,以山表地耳。

遂入越。越子以甲楯五千保于会稽,上会稽山也。在会稽山阴县南。○楯,食允反,又音允。会,古外反。稽,古兮反。上,时掌反。使大夫种因吴大宰嚭以行成。吴子将许之。伍员曰:“不可。臣闻之:‘树德莫如滋,去疾莫如尽。’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鄩,浇,寒浞子,封於过者。二斟,夏同姓诸侯。襄四年传曰:“浇用师灭斟灌。”○嚭,普鄙反。员音云。去疾,起吕反,本又作“去恶”。过,古禾反,国名,注及下同。浇,五叫反,一音五报反,下同。斟,诸林反。灌,古乱反。鄩音寻。浞,仕捉反。夏,户雅反,下注皆同。

[疏]注“浇寒”至“斟灌”。○正义曰:襄四年传称夏之衰也,有穷后羿因夏民以代夏政,而用寒浞。寒浞杀羿,因其室而生浇,处浇于过。是言浇是寒浞之子,封於过也。“二斟,夏同姓诸侯”,《夏本纪》文也。又襄四年传云“浇用师灭斟灌”,此言“杀斟灌”者,王肃云:“灭,杀也。古者灭、杀尊卑同名。”其意言杀其君而灭其国,故二文各言其一也。贾逵云:“夏后相依斟灌而国,故曰杀夏后相也。”案下句别言“灭夏后相”,王解是也。

灭夏后相。夏后相,启孙也。后相失国,依於二斟,复为浇所灭。○相,息亮反,注及下注同。复,扶又反。

[疏]注“夏后”至“所灭”。○正义曰:《夏本纪》云:“禹生启,启注大康。大康崩,弟仲康立。仲康崩,子相立。”是相为仲康之子,启之孙也。《书·序》云:“大康失邦,作《五子之歌》。”其经云:“大康尸位以逸豫,乃畋于有洛之表,十旬弗反。有穷后羿因民弗忍,距于河。”则大康之时羿巳权盛,能废大康矣。《胤征》云:“唯仲康肇位四海。”孔安国云:“羿废大康,而立其弟仲康为天子。”仲康,羿之所立也。仲康崩,子相立,盖亦羿立之矣。传言羿“因夏民以代夏政”,盖於相时羿始自立为天子。相於是失国,依於二斟。及浇灭斟灌,相复为浇所灭。

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后缗,相妻。娠,怀身也。○缗,亡巾反。娠音震,又音身。窦音豆。归于有仍,后缗,有仍氏女。生少康焉。为仍牧正,牧官之长。○少,诗照反。长,丁丈反。惎浇能戒之。惎,毒也。戒,备也。○惎音忌。浇使椒求之,椒,浇臣。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虞舜后诸侯也。梁国有虞县。庖正,掌膳羞之官。赖此以得除巳害。○庖,步交反。

[疏]注“虞舜”至“巳害”。○正义曰:“《尚书·尧典》云:“有鳏在下,曰虞舜。”又曰:“厘降二女于妫汭,滨于虞。”皇甫谧云:嫔于虞,因以虞为氏。虞,今河东大阳县西山上虞城是也。然则舜有天下,其代号虞,因本河东大阳之虞。及周之兴,封仲雍之后为虞国,即彼地是也。但舜既禅禹,禹封舜后为诸侯,虽取虞为国名,未必封於河东虞地。而梁国有虞县,其地以虞为名,疑是夏时虞国。杜以地名言“有”者,皆是疑辞,言“有”以示不审也。庖正,当《周礼》之庖人。用之为正,当当是食官之长,故为掌膳羞之官也。赖此以得除己害,得在浞之世不被杀也。

虞思於是妻之以二姚,思,有虞君也。虞思自以二女妻少康。姚,虞姓。○妻,七计反。姚,羊昭反。而邑诸纶。纶,虞邑。○纶音伦。有田一成,有众一旅。方十里为成,五百人为旅。

[疏]注“方十”至“为旅”。○正义曰:“方十里为成”,《司马法》文也。“五百人为旅”,《夏官·序》文也。“田一成”、“众一旅”。言食此一成之地,其内有为兵者五百人。《周礼·小司徒》云:“乃井牧其田野。”郑众云:“井牧者,《春秋传》所谓‘井衍沃\’、‘牧隰皋\’者也。”郑玄云:“隰皋之地,九夫为牧,二牧而当一井。今造都鄙,授民田,有不易,有一易,有再易,通率二而当一,是之谓井牧。昔夏少康在虞思,有田一成,有众一旅。一旅之众,而田一成,则井牧之法,先古然矣。”杜解“牧隰皋”虽与郑异,其授民田二而当一,理亦宜然。计方十里为方一里者百,方一里有九夫之田,则十里容九百夫也。其一百夫授上地不易者,其四百夫授一易二而当一,则得为五百夫矣。

能布其德,而兆其谋,兆,始。以收夏众,抚其官职。襄四年传曰:“靡自有鬲氏,收二国之烬,以灭浞而立少康。”○鬲音革。烬,徐刃反,又秦刃反。

[疏]注“襄四”至“少康”。○正义曰:引此传者,言少康能布恩惠,以收夏众。以德抚靡,故得用靡遗民灭浞而立之。

使女艾谍浇,女艾,少康臣。谍,候也。○女,如字,又音汝。艾,五盖反。谍音偞。使季杼诱豷,豷,浇弟也。季杼,少康子后杼也。○杼,直吕反。豷,许器反。遂灭过、戈,复禹之绩。过,浇国。戈,豷国。○过、戈,并古禾反。之绩,一本作迹。祀夏配天,不失旧物。物,事也。今吴不如过,而越大於少康,或将丰之,不亦难乎!言与越成,是使越丰大,必为吴难。○难,乃旦反。句践能亲而务施,施不失人,所加惠赐,皆得其人。○施,始豉反,下同。亲不弃劳。推亲爱之诚,则不遗小劳。与我同壤,而世为仇雠。於是乎克而弗取,将又存之,违天而长寇雠,犹言天与不取。○长,丁丈反,下同。

[疏]注“犹言天与不取”。○正义曰:《吴语》云,越灭吴,吴王请行成,越王曰:“背天以越赐吴,而吴不取。”是也。

后虽悔之,不可食巳。食,消也。巳,止也。

[疏]“后虽”至“食巳”。○正义曰:言悔恨之深,结於心腹,不可如食之消止。

姬之衰也,日可俟也。姬,吴姓。言可计日而待。○俟,本又作竢,音仕。介在蛮夷,而长寇雠,以是求伯,必不行矣。”弗听。退而告人曰:“越十年生聚,而十年教训,生民聚财,富而后教之。○介音界。伯,如字,又音霸。聚,才喻反,又如字。

[疏]注“生民”至“教之”。正义曰:服虔云:“令少者无娶老妇,老者无娶少妇。女十七不嫁,男二十不娶,父母有罪也。将生子,以告,与之,乌口反。吐,他路反。鼓音不衰,今日我上也。”我功为上。大子曰:“吾救主於车,退敌於下,我,右之上也。”邮良曰:“我两靷将绝,吾能止之,止,使不绝。○靷,以刃反。我,御之上也。”驾而乘材,两靷皆绝。材,横木。明细小也。传言简子不让下自伐。

[疏]“两靷”至“皆绝”。○正义曰:古之驾四马者,服马夹辕,其颈负轭,两骖在旁挽靷助之,《诗》所谓“阴靷鋈续”是也。《说文》云:“靷,引轴也。”僖二十八年注云:“在胸曰靷。”然则此皮约马胸而引车轴也。两靷将绝而能制焉,言其御之和也。“驾而乘材”,材谓横地细小之木也。乘小木而靷绝,示其将绝之验也。

吴洩庸如蔡纳聘,而稍纳师。师毕入,众知之。元年,蔡请迁于吴,中悔,故因聘袭之。○洩,息列反,一音息引反,未详。中,丁仲反。蔡侯告大夫,杀公子驷以说。杀驷以说吴,言不时迁,驷之为。哭而迁墓。将迁,与先君辞,故哭。冬,蔡迁于州来。

【经】三年,春,齐国夏、卫石曼姑帅师围戚。(曼姑为子围父,知其不义,故推齐使为兵首。戚不称卫,非叛人。○曼音万。为子,于伪反。)

[疏]注“曼姑”至“叛人”。正义曰:春秋行兵征伐,自非霸王之命,诸国共行,皆以主兵为首。此围戚实出卫意,引齐使之助己,计应曼姑为首,而序在齐下者,曼姑为子围父,知其不义,推齐使为兵首,故先书齐也。《穀梁传》曰:“此卫事也,其先国夏何也?子围父也。”是先儒及杜皆同《穀梁》之说也。宋鱼石去而复入,据宋之彭城,襄元年经书“围宋彭城”,传曰:“非宋地,追书也。於是为宋讨鱼石,故称宋,且不登叛人也。”此蒯聩在戚,齐、卫围之,与围宋彭城事类同矣。彭城称宋,此不称卫者,蒯聩据戚与辄争国,非是叛人,故不须系之卫也。《公羊传》曰:“齐国夏曷为与卫石曼姑帅师围戚?伯讨也。此其为伯讨奈何?曼姑受命乎灵公而立辄,以曼姑之义,为固可以距之也。辄者曷为者也?蒯聩之子也。然则曷为不立蒯聩而立辄?蒯聩为无道,灵公逐蒯聩而立辄。然则辄之义可以立乎?曰:可。其可奈何?不以父命辞王父命,以王父命辞父命,是父之行乎子也。不以家事辞王事,以王事辞家事,是上之行乎下也。”其意言灵公废蒯聩,不用使之得国。辄不以国与蒯聩,是灵公之命行於蒯聩也。立为国君,是王事也;以国与父,是私事也。不以国与父,是天子之命行於诸侯也。如《公羊》之言,则辄义可以距父,围戚不为不义。而杜言曼姑“知其不义”,则辄不合距父,意与《公羊》异者,据《左传》,公子郢让国不受,然后立辄。然则辄之立也。以周礼,无適子,则立適孙。缘是以得立耳,非有灵公之命使立之也。为辄之义,自可让而不受。以巳是適孙,缘有可立之势,贪国以距父耳,非有灵公之命、天子之敕,使之距蒯聩也。《论语》说此事云:“冉有曰:‘夫子为卫君乎?’子贡曰:‘诺。吾将问之。\’入曰:‘伯夷、叔齐何人也?’曰:‘古之贤人也。\’曰:‘怨乎?’曰:‘求仁而得仁,又何怨乎?’出曰:‘夫子不为也。\’”孔子意不助辄,明是辄为不义,故曼姑自知不义,推齐为主。

夏,四月,甲午,地震。无传。

五月,辛卯,桓宫、僖宫灾。天火曰灾。

季孙斯、叔孙州仇帅师城启阳。无传。鲁党范氏,故惧晋,比年四城。启阳,今琅邪开阳县。

宋乐髡帅师伐曹。无传。○髡,苦孙反。

秋,七月,丙子,季孙斯卒。

蔡人放其大夫公孙猎于吴。无传。公子驷之党。

冬,十月,癸卯,秦伯卒。无传。不书名,未同盟。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邾。无传。

【传】三年,春,齐、卫围戚,求援于中山。(中山,鲜虞。)

夏,五月,辛卯,司铎火。司铎,宫名。○铎,待洛反。

[疏]注“司铎宫名”。○正义曰:僖二十年,西宫灾,书之。此不书者,西宫,公之西宫,亲近逼君,忽被天火,故重而书之。此司铎虽是公小宫,在公宫之后,非君来往之急,又是人火,所以轻而不书。或可举庙重以略之。

火逾公宫,桓、僖灾。桓公、僖公庙。

[疏]“桓僖灾”。○正义曰:传言火,而经书灾者,司铎初被人火,火越宫而至庙。以火逾宫,故以灾言之。

救火者皆曰顾府。言常人爱财。南宫敬叔至,命周人出御书,俟於宫,敬叔,孔子弟子南宫阅。周人,司周书典籍之官。御书,进於君者也。使待命於宫。○阅音悦。曰:“庀女,而不在,死。”庀,具也。○庀,匹婢反。女音汝。子服景伯至,命宰人出礼书,景伯,子服何也。宰人,冢宰之属。以待命。命不共,有常刑。待求之命。○共音恭。校人乘马,巾车脂辖,校人,掌马。巾车,掌车。乘马,使四匹相从,为驾之易。○校,户教反,注及下同。乘,绳证反,注及下皆同。辖,户瞎反,本又作鎋,同。为,于伪反。易,以豉反。百官官备,府库慎守,官人肃给。国有火灾,恐有变难,故慎为备。○难,乃旦反。济濡帷幕,郁攸从之。郁攸,火气也。濡物於水,出用为济。○济,子细反,又子礼反,注同。帷,位悲反。幕音莫。攸音由。蒙葺公屋,以濡物冒覆公屋。○葺,七入反,一音子入反。自大庙始,外内以悛。悛,次也。先尊后卑,以次救之。○悛,大全反。助所不给。有不用命,则有常刑,无赦。公父文伯至,命校人驾乘车。乘车,公车。季桓子至,御公立于象魏之外,象魏,门阙。命救火者,伤人则止,财可为也。命藏象魏,《周礼》,正月县教令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之,故谓其书为象魏。○县音玄。

[疏]注“周礼”至“象魏”。正义曰:《周礼·大宰》云:“正月之吉,始和,布治于邦国都鄙,乃县治象之法于象魏,使万民观治象。浃日而敛之。”郑玄云:“正月,周之正月。吉,谓朔日。大宰以正月朔日布王治之事於天下,至正岁又书而县于象魏,使万民观焉。凡治有故,言‘始和\’者,若改造云尔。郑众云:‘从甲至甲,谓之浃日,凡十日。’”其《地官》、《夏官》、《秋官》皆有此言:《地官》云:“布教县教象”;《夏官》云:“布政县政象”;《秋官》云:“布刑县刑象。”各县所掌之事为异,其文悉同。唯《春官》不县者,以礼法一颁,百事皆足,不可又县,故不县之。杜总彼意言“县教令之法”,彼所县者皆是教令之事故也。由其县于象魏,故谓其书为象魏,命藏其书也。彼言朔日县之,十日即敛之,则救火之时,其书久巳藏矣。而此立象魏之外,方始命藏此书者,象魏是县书之处,见其处而念及其书,非始就县处敛藏之。

曰:“旧章不可亡也。”富父槐至,曰:“无备而官办者,犹拾沈也。”槐,富父终生之后。沈,汁也。言不备而责办,不可得。○父音甫。槐音怀。官办,办具之办,注并同。拾音十。沈,尺审反;北土呼汁为沈。於是乎去表之槁,表,表火道。风所向者,去其槁积。○去,起吕反,注同。槁,古老反,注同。向,许亮反。积,子赐反。道还公宫。开除道,周匝公官,使火无相连。○还,本又作环,户关反,又音患,注同。孔子在陈,闻火,曰:“其桓、僖乎!”言桓、僖亲尽而庙不毁,宜为天所灾。

[疏]注“言桓”至“所灾”。○正义曰:礼,诸侯亲庙四焉,高祖之父,即当毁其庙。计桓之於哀,八世祖也,僖,六世祖也,亲尽而庙不毁,言其宜为天所灾也。所以不毁者,服虔云:“季氏出桓公,又为僖公所立,故不毁其庙。”其意或然。《公羊传》曰:“此皆毁庙也,其言灾何?复立也。曷为不言其复立?《春秋》见者不复见也。何以不言及?敌也。”其意言哀公更立之,不可通於《左氏》,故以为元不毁耳。服虔又云:“俱在迭毁,故不言及。”杜无说,或当同时灾。无先后,故不言及。

刘氏、范氏世为婚姻,刘氏,周卿士。范氏,晋大夫。苌弘事刘文公,为之属大夫。故周与范氏。赵鞅以为讨。责周与范氏。六月,癸卯,周人杀苌弘。终违天之祸。

[疏]“苌弘”至“苌弘”。○正义曰:文公以定四年卒也,为之属大夫,谓当昭公之世也。此时文公已卒,苌弘知政。以已先事刘子,刘氏又与范氏亲,既握国权,遂与范氏。故周人杀之,以说於晋。

秋,季孙有疾,命正常曰:“无死!正常,桓子之宠臣,欲付以后事,故敕令勿从巳死。○令,力呈反。南孺子之子,男也,则以告而立之;南孺子,季桓子之妻。言若生男,告公而立之。○孺,如住反。女也,则肥也可。”肥,康子也。季孙卒,康子即位。既葬,康子在朝。在公朝也。南氏生男,正常载以如朝,告曰:“夫子有遗言,命其圉臣曰:‘南氏生男,则以告於君与大夫而立之。’今生矣,男也,敢告。”遂奔卫。康子请退。退,辟位也。公使共刘视之,共刘,鲁大夫。○共音恭。则或杀之矣。乃讨之。讨杀者。召正常,正常不反。畏康子也。传备言季氏家事。

[疏]“召正常正常不反”。○正义曰:服虔云:“召而问儿死意。”然则儿於正常去后始死,死非正常得知,召之复何所问也?当欲问不立康子之意,故正常畏康子不反。

冬,十月,晋赵鞅围朝歌,师于其南。范、中行所在。荀寅伐其郛,伐其北郭围。○郛,芳夫反。使其徒自北门入,已犯师而出。荀寅使在外救已之徒击赵氏,围之北门,因外内攻得出。

[疏]“荀寅”至“而出”。○正义曰:荀寅从内伐其北郭之郛,又使其救已之徒,自外伐围郛之北门而入,因外内攻,故得出也。

癸丑,奔邯郸。十一月,赵鞅杀士皋夷,恶范氏也。恶范氏而杀其族,言迁怒。○恶,乌路反,注同。

【经】四年,春,王二月,庚戌,盗杀蔡侯申。(贱者故称盗,不言弑其君,贱盗也。○盗杀,申志反。蔡侯申,今本皆如此。案宣十七年,蔡侯申卒,是文侯也。今昭侯是其玄孙,不容与高祖同名,未详何者误也。)

[疏]“蔡侯申”。○正义曰:宣十七年蔡侯申卒,是文侯也。《蔡世家》云:文侯申生景侯固,固生灵侯般,般生隐大子。今昭侯申是隐大子之子。杜《世族谱》亦然。计昭侯是文侯玄孙,乃与高祖同名,周人以讳事神,二申必有误者,俱是经文,未知孰误。○注“贱者”至“盗也”。○正义曰:公孙辰、公孙姓、公孙霍虽并是弑君之党,而非弑君之首,首是公孙翩。翩贱,故称盗。不言弑其君者,贱此盗也。盗贱,不得有其君,故以盗为文,不得言弑其君。

蔡公孙辰出奔吴。弑君贼之党,故书名。

葬秦惠公。无传。宋人执小邾子。无传。邾子无道於其民,故称人以执。

夏,蔡杀其大夫公孙姓、公孙霍。皆弑君党。○姓音生,又作生,或一音性。

晋人执戎蛮子赤归于楚。晋耻为楚执诸侯,故称人以告,若蛮子不道於其民也。赤本属楚,故言归。○耻为,于伪反。

城西郛。无传。鲁西郭,备晋也。六月,辛丑,亳社灾。无传。天火也。亳社,殷社,诸侯有之,所以戒亡国。○亳,步各反。

[疏]注“天火”至“亡国”。○正义曰:传例曰“天火曰灾”,知天火也。殷有天下,作都于亳,故知亳社,殷社也。盖武王伐纣,以其社班赐诸侯,使各各立之,所以戒亡国也。其社有屋,故火得焚之。《公羊传》曰:“蒲社者何?亡国之社也。社者,封也,其言灾何?亡国之社盖揜之,揜其上而柴其下。”《穀梁传》曰:“亳社者,亳之社也。亳,亡国也。亡国之社以为庙屏,戒也。其屋亡国之社,不得达上也。”说者以为立亳社於庙斗之外,以为屏蔽,使人君视之而致戒也。《左传》称“间于两社”,事当为然。《郊特牲》亦云,丧国之社,屋之不受天阳,故灾其屋也。

秋,八月,甲寅,滕子结卒。无传。同盟於皋鼬。

冬,十有二月,葬蔡昭公。无传。乱故,是以缓。

葬滕顷公。无传。

【传】四年,春,蔡昭侯将如吴。诸大夫恐其又迁也,承,(承音惩,盖楚言。○惩,直升反。)

[疏]注“承音惩盖楚言”。○正义曰:惩创往年之迁,恐其更复迁徙。承、惩音相近,盖是楚人之言,声转而字异耳。

公孙翩逐而射之,入於家人而卒。翩,蔡大夫。○翩音篇。射,食亦反,下同。

[疏]“入於家人而卒”。○正义曰:言“将如吴”,巳適吴矣,翩在路逐而杀之,遂入于凡人之家。言此者,说其非理之意。

以两矢门之,众莫敢进。翩以矢自守其门。文之锴后至,锴,蔡大夫。○锴音楷,又音皆,又客骇反。曰:“如墙而进,多而杀二人。”并行如墙俱进。○并,步顶反。锴执弓而先,翩射之,中肘。锴遂杀之。故逐公孙辰而杀公孙姓、公孙盱。盱,即霍也。○中,丁仲反。肘,竹九反。盱,况于反。

夏,楚人既克夷虎,夷虎,蛮夷叛楚者。乃谋北方。左司马眅、申公寿馀、叶公诸梁致蔡於负函,三子,楚大夫也。此蔡之故地人民,楚因以为邑。致之者,会其众也。○眅,普版反,《字林》匹奸反。叶,始涉反。函音咸。致方城之外於缯关。负函、缯关皆楚也。○缯,才陵反。曰:“吴将溯江入郢,逆流曰溯。○溯音素。郢,以井反,又以政反。将奔命焉。”为一昔之期,袭梁及霍。伪辞当备吴,夜结期,明日便袭梁、霍,使不知之。梁,河南梁县西南故城也。南梁有霍阳山,皆蛮子之邑也。单浮馀围蛮氏,蛮氏溃。浮馀,楚大夫。○单音善。溃,户内反。蛮子赤奔晋阴地。阴地,河南山北自上雒以东至陆浑。○浑,户门反。司马起丰、析与狄戎,楚司马眅也。析县属南乡郡,析南有丰乡,皆楚邑。发此二邑人及戎狄。○析,星历反,注同。以临上雒。左师军于菟和,菟和山在上雒东也。○菟音徒。右师军于仓野,苍野在上雒县。使谓阴地之命大夫士蔑命大夫,别县监尹。○监,古衔反。

[疏]注“命大”至“监尹”。○正义曰:阴地者,河南山北东西横长其间非一邑也。若是典邑大夫,则当以邑冠之,乃言“阴地之命大夫”,则是特命大夫,使总监阴地,故以为别县监尹也。以其去国遥远,别为置监。楚官称尹,故以尹言之。

曰:“晋、楚有盟,好恶同之。若将不废,寡君之原也。不然,将通於少习以听命。”少习,商县武关也。将大开武关道以伐晋。○少,诗照反,又如字。士蔑请诸赵孟,赵孟曰:“晋国未宁,安能恶於楚?必速与之!”未宁,时有范、中行之难。○难,乃旦反。士蔑乃致九州之戎,九州戎在晋阴地陆浑者。将裂田以与蛮子而城之,少许蛮子。且将为之卜。卜城。○为,于伪反,下注同。蛮子听卜,遂执之,与其五大夫,以畀楚师于三户。今丹水县北三户亭。○畀,必利反,与也。司马致邑立宗焉,以诱其遗民,楚复诈为蛮子作邑,立其宗主。○复,扶又反。而尽俘以归。

秋,七月,齐陈乞、弦施、卫甯跪救范氏。陈乞,僖子。弦施,弦多。○跪,其委反。庚午,围五鹿。五鹿,晋邑。九月,赵鞅围邯郸。冬,十一月,邯郸降。荀寅奔鲜虞,赵稷奔临。临,晋邑。○降,户江反。十二月,弦施逆之,遂堕临。国夏伐晋,取邢、任、栾、鄗、逆畤、阴人、于、壶口。八邑,晋也。栾在赵国平棘县西北。鄗即高邑县也。路县东有壶口关。○堕,许规反。邢音刑。任音壬。栾,力官反。鄗,呼洛反;郭璞《三苍解诂》音臛;《字林》,火沃反;韦昭,呼告反;阚骃云,读磽确,同。骃音止。盂音于。

[疏]“遂堕临”。○正义曰:稷初奔临,欲据临距国。今弦施逆稷,故纳之他邑。以临险固,故毁之。

会鲜虞,纳荀寅于柏人。晋邑也。今赵国柏人县也。弦施与鲜虞会也。

【经】五年,春,城毗。(无传。备晋也。○毗,频夷反。)

夏,齐侯伐宋。无传。

晋赵鞅帅师伐卫。

秋,九月,癸酉,齐侯杵臼卒。再同盟也。○杵,昌吕反。臼,求又反。

[疏]注“再同盟”。○正义曰:襄二十五年,崔杼弑庄公而立杵臼,昭二十八年,盟于鄟陵,定四年于皋鼬,是再同盟也。昭三十二年,大夫盟于狄泉,未告公而公薨,故不数也。

冬,叔还如齐。

闰月,葬齐景公。无传。

【传】五年,春,晋围柏人,荀寅、士吉射奔齐。初,范氏之臣王生恶张柳朔,言诸昭子,使为柏人。(为柏人宰也。昭子,范吉射也。○恶,乌路反,下同。柳,良久反。)昭子曰:“夫非而雠乎?”对曰:“私雠不及公,(公家之事也。○夫音扶。)好不废过,恶不去善,义之经也,臣敢违之?”及范氏出,(出柏人奔齐。○好,呼报反。去,起吕反。)张柳朔谓其子:“尔从主,勉之!我将止死,主生授我矣,(授我死节。)吾不可以僣之。”遂死於柏人。(为吉射距晋战死。○僣,子念反,后同。为,于伪反。)

夏,赵鞅伐卫,范氏之故也,遂围中牟。卫助范氏故也。

齐燕姬生子,不成而死。燕姬,景公夫人。不成,未冠也。○燕,於贤反。冠,古唤反。诸子鬻姒之子荼嬖,诸子,庶公子也。鬻姒,景公妾。荼,安孺子。○鬻音育。姒音似。荼音舒,又音徒,又丈加反。嬖,必计反。诸大夫恐其为大子也,言於公曰:“君之齿长矣,未有大子,若之何?”公曰:“二三子间於忧虞,则有疾疢,亦姑谋乐,何忧於无君?”景公意欲立荼而未发,故以此言塞大夫请。○长,丁丈反。閒音闲,又音閒厕之间,又如字。疢,敕觐反,本或作疹,乃结反。乐音洛。

[疏]“间於”至“无君”。○正义曰:公谓群臣云,若间暇於忧虞,谓国无忧虞事得间暇,则恐有疾疢,不得饮乐。今既无忧虞,又无疾疢,亦且谋乐,何忧乎无君?

公疾,使国惠子、高昭子立荼,惠子,国夏。昭子,高张。寘群公子於莱。莱,齐东鄙邑。○寘,之豉反。群,或作诸。莱音来。秋,齐景公卒。冬,十月,公子嘉、公子驹、公子黔奔卫,公子鉏、公子阳生来奔。皆景公子在莱者。○黔,巨廉反,又音琴。鉏,仕居反。莱人歌之曰:“景公死乎不与埋,三军之事乎不与谋,师乎师乎,何党之乎?”师,众也。党,所也。之,往也。称谥,盖葬后而为此歌,哀群公子失所。○与音预,下同。埋,亡皆反。

[疏]注“师众”至“失所”。○正义曰师,众;之,往,《释诂》文也。《周礼》,五百家为党,言其共居一所,故以党为名。是党为所也。经书“闰月,葬齐景公”,《长历》闰十一月,礼,葬乃有谥,此歌称谥,明是葬后。传言“冬十月”者,记公子出奔之月。其莱人之歌,在公子出奔之后。杜以文承十月之下,故云“盖”耳。《公羊》以为“丧以闰数”,谓通数闰月。《穀梁》云“不正其闰也”,谓丧事不数。左氏无传,未知所从。

郑驷秦富而侈,嬖大夫也,而常陈卿之车服於其庭。郑人恶而杀之。子思曰:“《诗》曰:‘不解于位,民之攸塈。’子思,子产子国参也。《诗·大雅》。攸,所也。塈,息也。○侈,昌氏反,又尺氏反。恶,乌路反。解,佳卖反。塈音许器反。

[疏]“诗曰”至“攸塈”。○正义曰:《诗·大雅·嘉乐》之篇也。言在上者不解惰于其位,民之所以得安息。驷秦弃位僣上,是惰于位也。

不守其位,而能久者鲜矣。《商颂》曰:‘不僣不滥,不敢怠皇,命以多福。’”僣,差也。滥,溢也。皇,暇也。言驷秦违《诗》、《商颂》,故受祸。○鲜,息浅反。滥,力暂反。溢音逸。

[疏]“商颂”至“多福”。○正义曰:《商颂·殷武》之篇。歌成汤之德,不僣差,不滥溢,不敢怠惰而自暇,以此之故,上天命以多福也。《诗》於“怠皇”之下,更云:“命于下国,封建厥福。”传言“命以多福”,不复具引《诗》文,取其意而言之也。杜云:“违《诗》、《商颂》”,上言《诗》,下言《颂》,以驷秦於此二诗皆违,故言违《诗》与《商颂》。

《春秋左传正义》

1.《春秋左传正义》卷一 春秋序

2.《春秋左传正义》卷二 隐元年,尽二年

3.《春秋左传正义》卷三 隐三年,尽五年

4.《春秋左传正义》卷四 隐六年,尽十一年

5.《春秋左传正义》卷五 桓元年,尽二年

6.《春秋左传正义》卷六 桓三年,尽六年

7.《春秋左传正义》卷七 桓七年,尽十八年

8.《春秋左传正义》卷八 庄元年,尽十年

9.《春秋左传正义》卷九 庄十一年,尽二十二年

10.《春秋左传正义》卷十 庄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11.《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一 闵元年,尽二年

12.《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二 僖元年,尽五年

13.《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三 僖六年,尽十四年

14.《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四 僖十五年,尽二十一年

15.《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五 僖二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16.《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六 僖二十五年,尽二十八年

17.《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七 僖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18.《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八 文元年,尽四年

19.《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九上 文五年,尽十年

20.《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九下 文十一年,尽十五年

21.《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 文十六年,尽十八年

22.《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一 宣元年,尽四年

23.《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二 宣公五年,尽十一年

24.《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三 宣十二年

25.《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四 宣十三年至十八年

26.《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五 成元年,至二年

27.《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六 成三年,尽十年

28.《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七 成十一年,尽十五年

29.《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八 成十六年,尽十八年

30.《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九 襄元年,尽四年

31.《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 襄五年,尽九年

32.《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一 襄十年,尽十二年

33.《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二 襄十三年,尽十五年

34.《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三 襄十六年,尽十八年

35.《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四 襄十九年,尽二十一年

36.《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五 襄二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37.《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六 襄二十五年,尽二十五年

38.《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七 襄二十六年,尽二十六年

39.《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八 起二十七年,尽二十八年

40.《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九 起二十九年,尽二十九年

41.《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 襄三十年,尽三十一年

42.《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一 起元年,尽元年

43.《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二 昭二年,尽四年

44.《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三 昭五年,尽六年

45.《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四 昭七年,尽八年

46.《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五 昭九年,尽十二年

47.《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六 昭十三年

48.《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七 昭十四年,尽十六年

49.《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八 昭十七年,尽十九年

50.《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九 昭公二十年

51.《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 昭二十一年,尽二十三年

52.《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一 昭二十四年,尽二十五年

53.《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二 昭二十六年,尽二十八年

54.《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三 昭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55.《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四 定元年,尽四年

56.《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五 定五年,尽九年

57.《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六 定公十年,尽十五年

58.《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七 哀元年,尽五年

59.《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八 哀公六年,尽十一年

60.《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九 哀十二年,尽十五年

61.《春秋左传正义》卷六十 哀十六年,尽二十七年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8.《春秋公羊传注疏》

9.《春秋谷梁传注疏》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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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左传正义》卷八 庄元年,尽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