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学 > 十三经注疏 > 《春秋左传正义》

《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九 昭公二十年

《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九 昭公二十年

《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九 昭公二十年

【经】二十年,春,王正月。

夏,曹公孙会自鄸出奔宋。无传。尝有玉帛之使来告,故书。鄸,曹邑。○鄸,莫公反,一音亡增反;《字林》音梦。案梦字,《字林》亡忠反。使,所吏反。

[疏]注“尝有”至“曹邑”。

○正义曰:宣十年传例曰:“凡诸侯之大夫违,告於诸侯曰:‘某氏之守臣某,失守宗庙,敢告。’所有玉帛之使者则告;不然则否。”注云:“玉帛之使谓聘。恩好不接,故不告。”如杜之意,此为奔者之身,尝有玉帛之使於彼国,已经相接则告,若奔者未尝往聘,恩好不接,则不告,唯告奔者尝聘之国,馀不告也。曹会曾来聘鲁,故云“尝有玉帛之使来告,故书”也。此以二十二年,“宋华亥、向宁、华定自宋南里出奔楚”,其文正同。彼华亥等入南里以叛,又从南里出奔,则此亦应然。贾逵云:“前此以鄸叛也,叛便从鄸而出,叛不告,故不书。”是言既以鄸叛,又从鄸而出也。南里系宋,此鄸不系曹者,鄸是大都,得以名通。南里是宋都之里,非别邑,故系於宋。此鄸及定十一年萧,皆是别邑,故不系国也。曹是小国,其臣书名者少,此会书名,盖备於礼,成为卿也。《释例》曰:小国之卿,“或命而礼仪不备,或未加命数,故不书之。邾卑我之等,其奔亡亦多,所书唯数人而已,知其合制者少也”。杜言数人,谓此公孙会与邾快邾卑我也。是杜意以会备礼成卿,故书名也。刘炫云:《春秋》未尝书曹人来聘,非徒会不见经。炫谓玉帛之使,谓国家所有交好皆告之,非奔者之身尝聘也。今贾又云:所以华亥、向宁、射姑等不见有玉帛来聘者,以其时未为卿也。

秋,盗杀卫侯之兄絷。齐豹作而不义,故书曰盗,所谓求名而不得。○絷,张立反。

[疏]注“齐豹”至“不得”。

○正义曰:襄十年郑尉止、司臣等杀子驷、子国,书曰“盗杀郑公子騑公子发”,尉止之徒皆士,书之为“盗”。释例曰:“士杀大夫则书曰‘盗\’。”则此书“盗”贬之,使同於士也。三十一年传说《春秋》褒贬之义云:“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名章,惩不义也。齐豹为卫司寇,守嗣大夫,作而不义,其书为‘盗\’。”又曰:“《春秋》书齐豹曰‘盗\’,惩不义”也。宣十七年传例曰:“凡称弟皆母弟。”《公羊传》曰:“母兄称兄”。此絷与卫侯同母,故称兄。

冬,十月,宋华亥、向宁、华定出奔陈。与君争而出,皆书名,恶之。○华,户化反。争,争斗之争。恶,乌路反。

十有一月辛卯,蔡侯卢卒。无传。未同盟而赴以名。○卢,力乌反;本又作庐,力於反。

【传】二十年,春,王二月,已丑,日南至。(是岁朔旦,冬至之岁也。当言正月已丑朔,日南至。时史失闰,闰更在二月后。故经因史而书正月,传更具於二月,记南至日,以正历也。)

[疏]注“是岁”至“历也”。

○正义曰:历法,十九年为一章,章首之岁,必周之正月朔旦冬至。僖五年正月辛亥朔,日南至,是章首之岁年也。计僖五年至往年合一百三十三年,是为七章。今年复为章首,故云“是岁朔日冬”至“之岁也。朔日冬”至“谓正月之朔当言正月已丑朔日南”至“今传乃云:“二月已丑,日南至”。是错名正月为二月也。历之正法,往年十二月后宜置闰月,即此年正月当是往年闰月,此年二月乃是正月,故朔日已丑,日南至也。时史失闰,往年错不置闰,闰更在二月之后,传於八月之下,乃云:“闰月戊辰,杀宣姜。”是闰在二月后也,不言在八月后而云在二月后者,以正月之前当置闰,二月之后即不可,故据二月言之。时史谓闰月为正月,故经因史而书正月,从其误而书之。传以经之正月实非正月,更具於二月记南至之日,以正历之失也。日南至者,谓冬至也。冬至者,周之正月之中气。历法闰月无中气,中气必在前月之内。时史误以闰月为正月,而置冬至於二月之朔,既不晓历数,故闰月之与冬至悉皆错也。杜下注云“时鲁侯不行登台之礼,使梓慎望气”。是杜意以为时鲁之君臣知此已丑是冬至之日,但不知其不合在二月耳。服虔云:梓慎知失闰,二月冬至,故独以二月望气。则服意以为当时鲁人置冬至於正月之内,独梓慎知二月已丑是真冬至耳。其义或当然也。

梓慎望氛,氛,气也。时鲁侯不行登台之礼,使梓慎望气。○氛,芳云反。曰:“今兹宋有乱,国几亡,三年而后弭。蔡有大丧。”为宋华、向出奔,蔡侯卒传。○几音祈,又音机。弭,弥尔反。叔孙昭子曰:“然则戴、桓也。戴族,华氏;桓族,向氏。汏侈,无礼已甚,乱所在也。”传言妖由人兴。○汏音泰。

费无极言於楚子曰:“建与伍奢将以方城之外叛,自以为犹宋、郑也。齐、晋又交辅之,将以害楚,其事集矣。”王信之,问伍奢。伍奢对曰:“君一过多矣,一过,纳建妻。何信於谗?”王执伍奢。忿奢切言。使城父司马奋扬杀大子。未至,而使遣之。知大子冤,故遣令去。○奋,方问反。冤,於元反。令,力呈反。三月,大子建奔宋。王召奋扬,奋扬使城父人执已以至。

[疏]“城父人”。

○正义曰:服虔云:城父人,城父大夫也。

王曰:“言出於余口,入於尔耳,谁告建也?”对曰:“臣告之。君王命臣曰:‘事建如事余。\’臣不佞,佞,才也。不能苟贰。奉初以还,奉初命以周旋。不忍后命,故遣之。既而悔之,亦无及已。”王曰:“而敢来,何也?”对曰:“使而失命,召而不来,是再奸也。奸,犯也。○使而,所吏反,又如字。奸音干。逃无所入。”王曰:“归,从政如他日。”善其言,舍使还。○还音环,下还豹同。无极曰:“奢之子材,若在吴,必忧楚国,盍以免其父召之。彼仁,必来。不然,将为患。”王使召之,曰:“来,吾免而父。”棠君尚谓其弟员棠君,奢之长子尚也,为棠邑大夫。员,尚弟子胥。○盍,户腊反。棠君尚,君或作尹。员音云。长,丁丈反。曰:“尔適吴,我将归死。吾知不逮,自以知不及员。○知音智,注及下知也同。一音如字。逮音代,一音大计反。我能死,尔能报。闻免父之命,不可以莫之奔也;亲戚为戮,不可以莫之报也。奔死免父,孝也;度功而行,仁也;仁者贵成功。○度,待洛反。择任而往,知也;员任报雠。○任音壬,注同。知死不辟,勇也。尚为勇。父不可弃,俱去为弃父。名不可废,俱死为废名。尔其勉之!相从为愈。”愈,差也。○差,初卖反。

[疏]“尔其”至“为愈”。

○正义曰:勉谓努力“尔其勉之”,今勉力报雠,比於相从俱死为愈也。病差谓之愈。言其胜共死也。服虔云:“相从愈於共死”,则服意相从,使员从其言也。语法,两人交互乃得称相,独使员从己,语不得为相从也。

伍尚归。奢闻员不来,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将有吴忧,不得早食。○旰,古旦反。楚人皆杀之。员如吴,言伐楚之利於州于。州于,吴子僚。○僚,力彫反。公子光曰:“是宗为戮,而欲反其雠,不可从也。”光,吴公子阖庐也。反,复也。员曰:“彼将有他志,光欲弑僚,不利员用事,故破其议,而员亦知之。余姑为之求士,而鄙以待之。”计未得用,故进勇士以求入於光,退居边鄙。○姑为,于伪反。乃见鱄设诸焉,鱄诸,勇士。○见,贤遍反。鱄音专。

[疏]“乃见鱄设诸焉”。

○正义曰:见,谓为之绍介,使之见光。下文齐豹见宗鲁於公孟亦然。犹《论语》云“门人见之”也。

而耕於鄙。为二十七年吴弑僚传。○弑,申志反。

宋元公无信多私,而恶华、向。华定、华亥与向宁谋曰:“亡愈於死,先诸?”恐元公杀已,欲先作乱。○恶,音恶路反。华亥伪有疾,以诱群公子。公子问之,则执之。夏六月丙申,杀父子寅、公子御戎、公子朱、公子固、公孙援、公孙丁,拘向胜、向行於其廪。八子皆公党。○御,鱼吕反,又如字。援,于养反。拘,九于反。廪,力甚反。公如华氏请焉,弗许,遂劫之。劫公。

[疏]“公如华氏请焉”。

○正义曰:公未知诸人已死,故犹往请之。

癸卯,取大子栾与母弟辰、公子地以为质。栾,景公也。辰及地皆元公弟。○栾,力官反。质,音致,下同。辰及地皆元公弟。案公子辰是景公之母弟,地是辰兄,皆当为元公之子。今注皆作“元公弟”,误耳。

[疏]注“栾景”至“公弟”。

○正义曰:定十年经书“宋公之弟辰”,当景公之世,辰及弟不得为元公弟也。《世族谱》:“辰、地皆云元公子。”此诸本皆云“元公弟”。当时转写误耳。

公亦取开亥之子无慼、向宁之子罗、华定之子启,与华氏盟,以为质。为此冬华、向出奔传。○慼,干历反。

卫公孟絷狎齐豹,公孟,灵公兄也。齐豹,齐恶之子,为卫司寇。狎,轻也。○狎,户甲反。夺之司寇与鄄。鄄,豹邑。○鄄音绢。有役则反之,无则取之。絷足不良,故有役则以官邑还豹使行。公孟恶北宫喜、褚师圃,欲去之。喜,贞子。○恶,乌路反,褚,中吕反。圃,布五反。去,起吕反。公子朝通于襄夫人宣姜,宣姜,灵公嫡母。○朝,如字。嫡,丁历反;本又作適。惧,而欲以作乱。故齐豹、北宫喜、褚师圃、公子朝作乱。初齐豹见宗鲁於公孟,荐,达也。○见,贤遍反。为骖乘焉。为公孟骖乘。○骖,七南反。乘,绳证反,注及下骖乘与乘一、乘驷、乘就、公乘皆同。将作乱,而谓之曰:“公孟之不善,子所知也,勿与乘,吾将杀之。”对曰:“吾由子事公孟,子假吾名焉,故不吾远也。言子借我以善名,故公孟亲近我。○与音预,又如字。远,于迈反。借,子夜反。近,附近之近。虽其不善,吾亦知之;抑以利故,不能去,是吾过也。今闻难而逃,是僣子也。使子言不信也。○难,乃旦反。僣,子念反。子行事乎,吾将死之,以周事子;周犹终竟也。

[疏]注“周犹终竟也”。正义曰:杜意终不泄子言,是终事子,即谓杀公孟之言。

而归死於公孟,其可也。”丙辰,卫侯在平寿。平寿,卫下邑。公孟有事於盖获之门外,有事,祭也。盖获,卫郭门。齐子氏帷於门外,而伏甲焉。齐豹之家。使祝鼃寘戈於车薪以当门,要其前也。○鼃,乌娲反。寘,之豉反。要,一遥反。使一乘从公孟以出;亦如前车寘戈於薪,寻其后。○从,如字,又才用反。使华齐御公孟,宗鲁骖乘。及闳中,闳,曲门中。○华,户化反,下同。闳音宏。

[疏]“使华齐御公孟”。

○正义曰:诸本皆“华”上有“使”字,计华齐是公孟之臣,自为公孟之御,非齐氏所当使,必不得有使字。学者以上文有“使祝鼃”,“使一乘”,下有“使华寅乘贰车”,使华寅执盖,以此妄加“使”字。今定本有“使”,非也。

齐氏用戈击公孟,宗鲁以背蔽之,断肱,以中公孟之肩。皆杀之。公闻乱,乘,驱自阅门入。庆比御公,公南楚骖乘。使华寅乘贰车。公副车。○断,丁管反。肱,古弘反。中,丁仲反,下中南楚同。乘驱,如字,又绳证反。阅音悦。比如字,又毗志反。

[疏]“乘驱自阅门”。

○正义曰:乘驱者,乘车而疾驱也。阅门者,卫城门,盖偏侧之门,其路远齐氏。

及公宫,鸿众2魋驷乘于公。鸿众2复就公乘,一车四人。○众2音留。魋,徒回反。复,扶又反。公载宝以出。褚师子申遇公于马路之衢,遂从。从公出。○衢,其俱反。从,才用反,注及下注同。过齐氏,使华寅肉袒,执盖以当其阙,肉袒,示不敢与齐氏争。执盖,蔽公而去。阙,空也。以盖当侍从空阙之处。○袒,徒旱反。争,争斗之争。处,昌虑反。齐氏射公,中南楚之背,公遂出。寅闭郭门,不欲令追者出。○射,食亦反。令,力呈反。逾而从公。逾郭出。○从,才用反,又如字,下从公同。公如死鸟。死鸟,卫地。析朱鉏宵从窦出,徒行从公。朱鉏,成子黑背孙。○析,星历反。鉏,仕居反。窦音豆。齐侯使公孙青聘于卫。青,顷公之孙。○顷音倾。既出,闻卫乱,使请所聘。公曰:“犹在竟内,则卫君也。”乃将事焉,将事,行聘事。○竟音境。遂从诸死鸟。请将事。辞曰:“亡人不佞,失守社稷,越在草莽,吾子无所辱君命。”宾曰:“寡君命下臣於朝曰:‘阿下执事。\’阿,比也。命已使比卫臣下。○莽,莫荡反。臣不敢贰。”贰,违命也。主人曰:“君若惠顾先君之好,昭临敝邑,镇抚其社稷,则有宗祧在。”言受聘当在宗庙也。○好,呼报反。祧,他彫反。乃止。止,不行聘事。卫侯固请见之。欲以青相见。不获命,以其良马见,以为相见之礼。○马见,贤遍反,下注容礼见同。为未致使故也。未致使,故不敢以客礼见。○为,于伪反。使,所吏反,注同。

[疏]注“未致”至“礼见”。

○正义曰:客礼见者,若已致君命,则享有庭实,复有私觌私面之礼。今为未致使,故但以良马见也。

卫侯以为乘马。喜其敬己,故贵其物。○乘,绳证反,又如字。宾将掫,掫,行夜。○掫,侧九反,又祖侯反。行,下孟反。

[疏]注“掫,行夜”。

○正义曰:下云“终夕与於燎”。故知掫是行夜也。《说文》云:“掫,夜戒有所击也。从手取声”。

主人辞曰:“亡人之忧,不可以及吾子;草莽之中,不足以辱从者。敢辞。”宾曰:“寡君之下臣,君之牧圉也。若不获扞外役,是不有寡君也。有,相亲有。○从,才用反。圉,鱼吕反。扞,户旦反。臣惧不免於戾,请以除死。”亲执铎,终夕与於燎。设火燎以备守。○铎,待洛反。与音预,下不与闻谋、与於青之赏同。燎,九召反。又力吊反。一本作终夕与於燎。齐氏之宰渠子召北宫子。北宫喜也。北宫氏之宰不与闻谋,杀渠子,遂伐齐氏,灭之。丁巳晦,公入,与北宫喜盟于彭水之上。喜本与齐氏同谋,故公先与喜盟。

[疏]“丁巳晦”。

○正义曰:丙辰丁巳乃是频日,其事既多,不应二日之中并为此事。今杜不云日误者,以误在可知,故杜不言。且宣二年“壬申,朝于武官”。注云:“壬申,十月五日。既有日而无月,冬又在壬申下,明传文无较例。”又注哀十二年传云:“此事,经在‘十二月螽\’上,今倒在下,更具列其月以为别者,丘明本不以为义例,故不皆齐同。”如杜此言,或传因简牍之辞,不复具显其日月。刘炫以为日误而规杜氏,非也。

秋七月戊午朔,遂盟国人。八月辛亥,公子朝、褚师圃、子玉霄、子高鲂出奔晋。皆齐氏党。闰月戊辰,杀宣姜。与公子朝通谋故。卫侯赐北宫喜谥曰贞子,灭齐氏故。

[疏]“贞子”。

○正义曰:谥法“外内用情曰贞”。

赐析朱鉏谥曰成子,霄从公故。而以齐氏之墓予之。皆未死而赐谥及墓田,传终而言之。卫侯告宁于齐,且言子石。子石,公孙青,言其有礼。

[疏]注“子石公孙青”。

○正义曰:案《世本》,倾公生子夏胜,胜生子石青是也。

齐侯将饮酒,徧赐大夫曰:“二三子之教也。”喜青敬卫侯。○徧音遍。苑何忌辞,曰:“与於青之赏,必及于其罚。何忌,齐大夫。言青若有罪,亦当并受其罚。○苑,於元反。在《康诰》曰,父子兄弟,罪不相及,《尚书·康诰》。

[疏]“在康”至“相及”。

○正义曰:此非《康诰》之全文,引其意而言之。其本文云:“子弗祗服厥父事,大伤厥考心。于父不能字厥子,乃疾厥子。于弟弗念天显,乃弗克恭厥兄;兄亦不念鞠子哀,大不友于弟。惟吊兹,不于我政人得罪。”孔安国云:“至此不孝不慈弗友不恭,不於我执政之人得罪乎!道教不至所致。”又曰:“文王作罚,刑兹无赦。”言刑此不孝不慈之人无赦也。刑不慈者,不可刑其父又刑其子;刑不孝者,不可刑其子又刑其父。是为父子兄弟,罪不相及。

况在群臣?臣敢贪君赐以干先王?”言受赐,则犯《康诰》之义。琴张闻宗鲁死,琴张,孔子弟子,字子开,名牢。○牢,力刀反。

[疏]注“琴张”至“名牢”。

○正义曰:《家语》云“孔子弟子琴张与宗鲁友”。《七十子篇》云,“琴牢卫人,字子开,一字张”,则以字配姓为琴张,即牢曰子云是也。贾逵、郑众皆以为子张即颛孙师。服虔云:案《七十子传》云,子张少孔子四十馀岁,孔子是时四十一,未有子张。郑、贾之说,不知所出。

将往吊之。仲尼曰:“齐豹之盗,而孟絷之贼,女何吊焉?言齐豹所以为盗,孟絷所以见贼,皆由宗鲁。○女音汝。君子不食奸,如公孟不善而受其禄,是食奸也。不受乱,许豹行事,是受乱也不为利疚於回,疚,病;回,邪也。以利故不能去,是病身於邪。○为,于伪反。疚,居又反。邪似嗟反,下同。不以回待人,知难不告,是以邪待人。○难,乃旦反,下同。不盖不义,以周事豹,是盖不义。不犯非礼。”以二心事絷,是非礼。

宋华、向之乱,公子城、平公子。公孙忌、乐舍、舍,乐喜孙。司马彊、向宜、向郑、宜、郑皆向戌子。楚建、楚平王之亡大子。郳甲小邾穆公子。○郳,五兮反。出奔郑。八子,宋大夫。皆公党,辟难出。其徒与华氏战于鬼阎,八子之徒众也。颍川长平县西北有阎亭。○阎,似廉反,又似冉反。败子城。子城適晋。子城为华氏所败,别走至晋。为明年子城以晋师至起本。

[疏]“子城適晋”。

○正义曰:上云八子奔郑。而此又云適晋者,子城本意与七子同心奔郑,故上云奔郑。及其败后,遂率意適晋以请师。

华亥与其妻,必盥而食所质公子者,而后食。公与夫人每日必適华氏,食公子而后归。华亥患之,欲归公子。向宁曰:“唯不信,故质其子。若又归之,死无日矣。”公请於华费遂,将攻华氏。费遂,大司马,华氏族。○盥,古缓反。而食音嗣,下食公子同。质音致,下同。费,扶味反。对曰:“臣不敢爱死,无乃求去忧而滋长乎!恐杀大子,忧益长。○去,起吕反。长,丁丈反,注及下同。臣是以惧,敢不听命?”公曰:“子死亡有命,余不忍其訽。”訽,耻也。○訽,许候反,本或作诟,同。

[疏]“子死”至“其訽”。

○正义曰:言我子死亡,自有天命。天命欲尽,非人所免。我不忍其耻。欲丧子以伐之。

冬十月,公杀华、向之质而攻之。戊辰,华、向奔陈,华登奔吴。登,费遂之子,党华、向者。向宁欲杀大子。华亥曰:“干君而出,又杀其子,其谁纳我?且归之有庸。”可以为功善。使少司寇牼以归,以三公子归公也。牼,华亥。庶兄。○少,诗照反,下注少皞同。牼,苦耕反。曰:“子之齿长矣,不能事人。以三公子为质,必免。”质,信也。送公子归,可以自明不叛之信。○质,如字,注同。

[疏]“不能事人”。

○正义曰:言年齿既长,不能他国事人为臣。

公子既入,华牼将自门行。从公门去。公遽见之,执其手,曰:“余知而无罪也,入,复而所。”而,女也。所,所居官。○遽,其据反。女音汝。

齐侯疥,遂痁,痁,疟疾。○疥,旧音戒,梁元帝音该,依字则当作痎。《说文》云,两日一发之疟也。痎音皆,后学之徒佥以戒字为误。案传例因事曰遂,若痎巳是疟疾,何为复言遂痁乎?痁,失廉反。

[疏]“齐侯疥遂痁”。

○正义曰:后魏之世,尝使李绘聘梁。梁人袁狎与绘言及《春秋》说此事云,疥当为痎,痎是小疟,痁是大疟。患积久,以小致大,非疥也。狎之所言,梁王之说也。案《说文》疥,搔也。疟,热寒休作。痁有热疟。痎,二日一发疟。今人疟有二日一发,亦有频日发者,俗人仍呼二日一发。久不差者为痎疟,则梁王之言信而有徵也。是齐侯之疟,初二日一发。后遂频日热发,故曰疥遂痁。以此久不差,故诸侯之宾问疾者多在齐也。若其不然,疥搔小患,与疟不类,何云疥遂痁乎?徐仙民音作疥,是先儒旧说皆为疥遂痁,初疥后疟耳。今定本亦作疥。

期而不瘳。诸侯之宾问疾者多在。多在齐。○期音基。瘳,敕留反。

[疏]“期而”。

○正义曰:期,三百有六旬又六日,法天数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帝言闰从全数,故言三百六十又六日,合五百六十五日又四分度之一分,欠三分不成六日。大月却还天期十度,小月不尽置闰。

梁丘据与裔款二子,齐嬖大夫。○裔,以制反。嬖,必计反。言於公曰:“吾事鬼神丰,於先君有加矣。今君疾病,为诸侯忧,是祝、史之罪也。诸侯不知,其谓我不敬,君盍诛於祝固、史嚚以辞宾?”欲杀嚚、固以辞谢来问疾之宾。○盍,户腊反。嚚,鱼巾反。

[疏]注“欲杀嚚固”。

○正义曰:服虔云:祝固,齐大祝,史嚚,大史也。谓祝史之固陋嚚闇,不能尽礼荐美,至於鬼神怒也。其意以为请诛祝史之嚚闇固陋者,嚚、固非人名也。案,庄三十二年,“神降於莘。虢公使祝应、宗区、史嚚享焉。”彼是人名,则此亦名也。《世族谱》齐杂人内有祝固、史嚚。此云欲杀嚚、固,是杜必以为人名也。

公说,告晏子。晏子曰:“日宋之盟,日,往日也。宋盟在襄二十七年。○说音悦。屈建问范会之德於赵武。赵武曰:‘夫子之家事治;言於晋国,竭情无私。其祝、史祭祀,陈信不愧;其家事无猜,其祝、史不祈。’家无猜疑之事,故祝史无求於鬼神。○屈,居勿反。治,直吏反。愧,九位反,本又作媿。猜,七才反。

[疏]“晏子曰”至“不祈”。

○正义曰:彼传赵武对曰,“夫子之家事治;言於晋国,无隐情。其祝、史陈信於鬼神无愧辞”。此晏子言之,其辞微多於彼,其意亦不异也。

建以语康王。楚王。○语,鱼据反。康王曰:“神、人无怨,宜夫子之光辅五君以为诸侯主也。”五君,文、襄、灵、成、景。

[疏]“光辅五君”。

○正义曰:文公为戎右,襄、灵为大夫,成公为卿,景公为大傅。

公曰:“据与款谓寡人能事鬼神,故欲诛于祝、史,子称是语,何故?”对曰:“若有德之君,外内不废,无废事。上下无怨,动无违事,其祝、史荐信,无愧心矣。君有功德,祝史陈说之,无所愧。

[疏]“上下无怨”。

○正义曰:此犹如《孝经》“上下无怨也”。言人臣及民,上下无相怨耳。服虔云:上下谓人、神无怨。即如服言,下云“上下怨疾”,复是人与神相怨疾也。

是以鬼神用飨,国受其福,祝、史与焉。与受国福。○与焉音预,注同,下祝史与焉亦同。其所以蕃祉老寿者,为信君使也,其言忠信於鬼神。其適遇淫君,外内颇邪,上下怨疾,动作辟违,从欲厌私,使私情厌足。○蕃音烦。祉音耻。为,于伪反,又如字,下为暴君使同。颇,普何反。邪,似嗟反。辟,匹亦反。从,子用反,下淫从同,或音如字。厌,於艳反,注同。高台深池,撞锺舞女。斩刈民力,输掠其聚,掠,夺取也。○撞,直江反。刈,本又作艾,鱼废反。掠音亮,聚才住反,又如字。

[疏]“输掠其聚”。

○正义曰:输,堕也。故为堕毁,夺其所聚之物。

以成其违,不恤后人。暴虐淫从,肆行非度,无所还忌,还犹顾也。

[疏]“肆行非度”。

○正义曰:肆,纵恣也。恣意行非法度之事也。

不思谤讟,不惮鬼神。神怒民痛,无悛於心。其祝、史荐信,是言罪也;以实白神,是为言君之罪。○讟,徒木反。悛,七全反。

[疏]“不思谤讟”。

○正义曰:俗本作畏,定本作思。

其盖失数美,是矫诬也。盖,掩也。○数,所主反。矫,居表反。

[疏]“其盖”至“诬也”。

○正义曰:掩盖愆失,妄数美善,是矫诈诬罔也。

进退无辞,则虚以求媚。作虚辞以求媚於神。○媚,眉记反。是以鬼神不飨其国以祸之,祝、史与焉。所以天昏孤疾者,为暴君使也,其言僣嫚於鬼神。”公曰:“然则若之何?”对曰:“不可为也:言非诛祝、史所能治。○僣,子念反,下僣令同。嫚,武谏反。山林之木,衡鹿守之;泽之萑蒲,舟鲛守之;薮之薪蒸,虞候守之;海之盐、蜃,祈望守之。衡鹿、舟鲛、虞候、祈望,皆官名也。言公专守山泽之利,不与民共。○萑音丸。鲛音交。薮,素口反。蒸,之丞反。粗曰薪,细曰蒸。蜃,巿轸反。

[疏]注“衡鹿”至“民共”。

○正义曰:《周礼》,司徒之属,有林衡之官,掌巡林麓之禁。郑玄云:“衡,平也。平林麓之大小及所生者。竹木生平地曰林,山足曰麓。”此置衡鹿之官,守山林之木,是其宜也。舟是行水之器,鲛是大鱼之名。泽中有水有鱼,故以舟鲛为官名也。《周礼》山泽之官皆名为虞,“每大泽大薮,中士四人”。郑玄云,虞,度也。度知山之大小及所生者。泽,水所锺也,水希曰薮。则薮是少水之泽,立官使之候望,故以虞候为名也。海是水之大神,有时祈望祭之,因以祈望为主海之官也。此皆齐自立名,故与《周礼》不同。山泽之利当与民共之,言公立此官,使之守掌,专山泽之利,不与民共,故鬼神怒而加病也。

县鄙之人,入从其政;逼介之关,暴征其私;介,隔也。迫近国都之关。言边鄙既入服政役,又为近关所征税相暴,夺其私物。○其政,如字,一音征。逼,彼力反。介音界。近,附近之近。

[疏]注“介隔”至“私物”。

○正义曰:《聘礼》“及竟谒关人”,郑玄云:“古者竟上为关。”又《周礼·司关》注云“关,界上之门”。然则礼之正法,国之竟界之上乃有关耳,自竟至国更无关也。齐於竟内更复置关,不与常礼同,以隔外内,故注介为隔也。迫近国都为关,以隔边鄙之人。县鄙之人入从国之政役,近关又征税,夺其私物而使民困也。

承嗣大夫,强易其贿。承嗣大夫,世位者。○强,其丈反。贿,呼罪反。布常无艺,艺,法制也。言布政无法制。

[疏]“布常无艺”。正义曰:布其寻常之政,无准艺。

徵敛无度;宫室日更,淫乐不违。违,去也。内宠之妾,肆夺於巿;肆,放也。外宠之臣,僣令於鄙。诈为教令於边鄙。私欲养求,不给则应。养,长也。所求不给则应之以罪。○应,应对之应,注同。长,丁丈反。

[疏]“私欲”至“则应”。

○正义曰:言此嬖宠之臣,私有所欲,长养其情,求物共之,民不共给,则应之以罪。

民人苦病,夫妇皆诅。祝有益也,诅亦有损。聊、摄以东,聊、摄,齐西界也。平原聊城县东北有摄城。○诅,庄虑反。祝,之又反,下善祝同。姑、尢以西,姑、尢齐东界也。姑水、尢水皆在城阳郡东南入海。

[疏]“聊摄”至“以西”。

○正义曰:聊、摄、姑、尢皆是邑也。管仲夸楚,言其竟界所至,故远举河海也。晏子言其人多,故唯举属邑言之也。

其为人也多矣。虽其善祝,岂能胜亿兆人之诅?万万曰亿,万亿曰兆。○亿,於力反。君若欲诛於祝、史,脩德而后可。”公说,使有司宽政,毁关,去禁,薄敛,已责。除逋责。○说音悦。去,起吕反,下以去其否同。敛,力验反。责本又作债,同。逋,布胡反。

十二月,齐侯田于沛,言疾愈行猎。沛,泽名。○沛音贝。招虞人以弓,不进。虞人,掌山泽之官。公使执之。辞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乃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招当往,道之常也。非物不进,官之制也。○旃,之然反。

[疏]“旃以”至“虞人”。

○正义曰:《周礼》“孤卿建旃”,大夫尊,故麾旃以招之也。《逸诗》“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古者,聘士以弓,故弓以招土也。诸侯服皮冠以田,虞人掌田猎,故皮冠以招虞人也。

君子韪之。韪,是也。○韪,于鬼反。齐侯至自田,晏子侍于遄台,子犹驰而造焉。子犹,梁丘据。○田,本亦作佃,音同。遄,巿专反。造,七报反。公曰:“唯据与我和夫!”晏子对曰:“据亦同也,焉得为和?”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燀之以薪,燀,炊也。○夫音扶。焉,於虔反。羹音庚,旧音衡。醯,呼兮反。醢音海。烹,普庚反,煮也。燀,章善反,燃也。炊,昌垂反。

[疏]“醯醢盐梅”。

○正义曰:醯,酢也。醢,肉酱也。梅,果实似杏而醋。《礼记·内则》炮豚之法云“调之以醯醢”,《尚书·说命》云“若作和羹,尔惟盐梅”。是古人调鼎用梅醢也。此说和羹而不言豉,古人未有豉也。《礼记·内则》、《楚辞·招魂》备论饮食而言不及豉。史游《急就篇》乃有芜荑盐豉。盖秦汉以来始为之耳。

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济,益也。泄,减也。○齐,才细反,又如字。泄,息列反。

[疏]“齐之”至“其过”。

○正义曰:齐之者,使酸咸適中,济益其味,不足者,泄减其味大过者。

君子食之,以平其心。君臣亦然。亦如羹君所谓可而有否焉,否,不可也。臣献其否,以成其可;献君之否,以成君可。君所谓否而有可焉,臣献其可,以去其否,是以政平而不干,民无争心。故《诗》曰:‘亦有和羹,既戒既平。《诗》颂殷中宗。言中宗能与贤者和齐可否,其政如羹,敬戒且平。和羹备五味,异於大羹。○争,争斗之争。和、齐并如字,一读上户卧反,下才细反。鬷嘏无言,时靡有争。’鬷,緫也。嘏,大也。言緫大政能使上下皆如和羹。○鬷,子工反。嘏,古雅反。緫音揔。

[疏]“诗曰”至“有争”。

○正义曰:《诗》言殷王中宗非徒身自贤明,亦有和羹之臣,臣与其君可否相济,如宰夫之和齐羹也。此臣既敬戒其事矣,既志性和平矣。中宗裛齐大政,自上及下无怨恨之言,时民无有相争斗讼者也,言其上下悉如和羹。

○注“诗颂”至“大羹”。

○正义曰:《诗·商颂·列祖》之篇,祀中宗之诗也。中宗,殷王大戊,汤之玄孙也。有桑穀之异,惧而脩德,殷道复兴,故表显之号为中宗。殷人祭其庙,述其德,而歌此诗也。言亦有者,臣能谏君,君能改悔。亦者,两相须之意也。言中宗能与臣之贤者和齐可否,其为政教,如宰夫和齐羹之味也。敬戒且平,言此贤臣之性行也。《乐记》云“大羹不和”。郑玄云“大羹肉湆,不调以盐菜”。桓二年传云“大羹不致”,注云:“大羹肉汁,不致五味。”和羹备五味,异於大羹也。

注“鬷緫”至“和羹”。

○正义曰:鬷,总。嘏,大。《诗·毛传》文也。言中宗为天子,总大政,能使上下皆如和羹焉。传引此诗,证民无争心,则以时靡有争,谓时无有争也。

先王之济五味、济,成也。和五声也,以平其心,成其政也。声亦如味,一气,须气以动。○一气,杜解以为人气也。服云,歌气也。

[疏]“一气”。

○正义曰:服虔云,歌气也。杜言,须气以动。则一气不主为歌吹。人以气生,动皆由气,弹丝、击石莫不用气,气是作乐之主,故先言之。人作诸乐皆须气以动,则与服不异。

二体,舞者有文武。

[疏]“二体”。

○正义曰:乐之动身体者,唯有舞耳。文舞,执羽籥;武舞,执干戚。舞者,有文武之二体。

三类,风、雅、颂。

[疏]“三类”。

○正义曰:乐以歌诗为主,《诗》有风、雅、颂,其类各别。知三类是风、雅、颂也。一国之事,诸侯之诗为风,天下之事,天子之诗为雅,成功告神为颂。是三者,类别各不同。

四物,杂用四方之物以成器。

[疏]“四物”。

○正义曰:乐之所用八音之器金、石、丝、竹、匏、土、革、木,其物非一处能备,故杂用四方之物以成器。

五声,宫、商、角、徵、羽。○五声,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徵,张里反。

[疏]“五声”。

○正义曰:《汉书·律历志》云:五声者,“宫、商、角、徵、羽也。所以作乐者,谐八音,荡涤人之邪志,令其正性,移风易俗也”。五声和,八音谐,而乐成。商之为言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角,触也,物触地而出,戴芒角也。宫,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唱始生,为四声纲也。徵,祉也,物盛大而藩祉也。羽,宇也,物聚宇而覆之也。夫声者,中於宫,触於角,祉於徵,章於商,宇於羽,故四声为宫纪也。是五声之名义也。声之清浊,凡有五品,自然之理也。圣人配於五方,宫居其中,商、角、徵、羽分配四方。四时之物,春生,夏长,秋成,冬聚,取其事而为之名也。《志》又云:“五声之本,生黄锺之律。九寸为宫,或益或损,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乐记》云:“宫为君,商为臣,角为民,徵为事,羽为物。”《月令》,“春其音角,夏其音徵,中央土其音宫,秋其音商,冬其音羽”。郑玄云,“声始於宫,宫数八十一,属土,以其最浊,君之象也。三分宫去一以生徵,徵数五十四,属火,以其微清,事之象也。三分徵益一以生商,商数七十二属金,以其浊次宫,臣之象也。三分商去一以生羽,羽数四十八,属水以为最清,物之象也。三分羽益一以生角,角数六十四,属木,以其清浊中,民之象也。”《志》言或损或益者,下生三分损一,上生三分益一。九六相生者,以九生六,是三损一也。以六生九是三益一也。损益之数,清浊之差,无可以相准;况以黄锺九寸自乘为九九八十一,定之为宫数,因宫而损益以定商、角、徵、羽之差,言其相校如此数也,唯相准况耳,非言实有此数可用之也。

六律,黄锺、大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也。阳声为律,阴声为吕。此十二月气。○大音泰。蔟,七豆反。蕤,人谁反。射音亦。

[疏]“六律”。

○正义曰:《周礼》“大师掌六律六吕,以合阴阳之声。阳声:黄锺、大蔟、姑洗、蕤宾、夷则、无射;阴声:大吕、应锺、南吕、林锺、小吕、夹锺”。《月令》以小吕为仲吕。《律历志》云,律有十二。阳六为律,阴六为吕。黄帝之所作也。黄帝使伶伦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锺之宫。制十二筩以听凤皇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以比黄锺之宫,是为律本。黄锺:黄者,中之色也;锺者,种也。天之中数五,五为声,声上宫,五声莫大焉。地之中数六,六为律,律有形有色,色上黄,五色莫盛焉。故阳气施种於黄泉,滋萌万物,为六气元也。以黄色名元气律者,著宫声也。始於子,在十一月。大吕:吕,旅也,言阴大,旅助黄锺宣气而牙物也。位於丑,在十二月。大蔟:蔟,奏也,言阳气大,奏地而达物也。位於寅,在正月。夹锺,言阴气夹助大蔟,宣四方之气,而出种物也。位於卯,在二月。姑洗:洗絜也,言阳气洗物辜絜之也。彼注云“辜,必也”。位於辰,在三月。仲吕,言微阴始起未咸,著於其中,旅助姑洗宣气齐物也。位於巳,在四月。蕤宾:蕤,继也;宾,道也,言阳气始道阴气,使继养物也。位於午,在五月。林锺:林,君也,言阴气受任,助蕤宾君主种物使长大茂盛也。位於未,在六月。夷则:则,法也。言阳气正法度而使阴气夷当伤之位也。位於申,在七月。南吕:南,任也,言阴气旅助夷则任成万物也。位於酉,在八月。无射:射,厌也,言阳气究物而使阴气毕剥落之,终而复始,无厌已也。位於戌,在九月。应锺,言阴气应无射,该藏万物而杂阳阂种也。彼注云“外闭曰阂”。位於亥,在十月。是解六律六吕之名义也。如《志》之言,初为律者,以竹为之,吹其声也,其后则用铜为之,以候气。《后汉书》章帝时,零陵大学奚景於阴冷道舜祠下得白玉管,是古人或以玉为管也。《续汉书》云,候气之法,为土室三重,户闭,涂衅必周,密布缇缦於室,中以木为案,每律各一,内痺外高,从其方位,加律其上,以葭莩灰实其端,案历而候之。其月气至,则灰飞而管通,盖音声之道与天地之气通,故取律以候气。《月令》,正月“律中大蔟”。郑玄云,“律者,候气之管,以竹为之。中,犹应也。正月气至,则大蔟之律应。应,谓吹灰也”。是其旧说然也。其律吕相生,郑注《周礼·大师》职云:“黄锺之初九,下生林锺之初六,林锺又上生大蔟之九二,大蔟又下生南吕之六二,南吕又上生姑洗之九三,沽洗又下生应锺之六三,应锺又上生蕤宾之九四,蕤宾又上生大吕之六四,大吕又下生夷则之九五,夷则又上生夹锺之六五,夹锺又下生无射之上九,无射又上生中吕之上六。同位者象夫妻,异位者象子母,所谓律取妻而吕生子也。”子午以东为上生,子午以西为下生,五下六上,乃一终矣。郑玄云,“同位象夫妻者,黄锺初九,林锺初六及大蔟九二,南吕六二之类,同在初二之位,故象夫妻。异位象子母者,谓林锺初六生大蔟九二,初之与二其数不同,故为异位,象子母。律生於吕,是为同位,故云律取妻。吕生於律,则为异位,故云吕生子。言五下者,谓夷则、林锺、南吕、无射、应锺皆是子午以东之管下而生之,故云下生。六上者,谓大吕、大蔟、夹锺、姑洗、仲吕、蕤宾,皆是子午以西之管上而生之,故云上生。黄锺为律之首,不是馀管所生,不入其数。上生者三分益一,下生者三分减一,皆左旋隔八而相生”。

七音,周武王伐纣,自午及子凡七日。王因此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故以七同其数,以律和其声,谓之七音。○七音,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也。

[疏]“七音”。

○正义曰:声之清浊,数不过五,而得有七音者,终五以外更变为之也。贾逵注《周语》云:周有七音,谓七律,谓七器音也,黄锺为宫,太蔟为商,沽洗为角,林锺为徵,南吕为羽,应锺为变宫,蕤宾为变徵。是五声以外,更加变宫、变徵为七音也。《周语》云:景王将铸无射,问律於伶州鸠。对曰:律所以立均出度也。古之神瞽,考中声而量之以制,度律均锺,百官轨仪,故先王贵之。王曰“七律者何”?对曰:“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月在天驷,日在析木之津,辰在斗柄,星在天鼋。星与辰之位,皆在北维。我姬氏出自天鼋,则我皇妣大姜之侄逢公之所冯神也。岁之所在,则我周之分野也。月之所在,辰马农祥,我大祖后稷之所经纬也。王欲合是五位三所而用之,自鹑及驷七列也,南比之揆七同也,凡神人以数合之,以声昭之,数合声和,然后可同也。故以七同其数,而以律和其声,於是乎有七律”也。是言周乐有七音之意也。五位者,岁、月、日、辰、星之位也。三所者,星与日、辰之位是一所也,岁之所在是二所也。月之所在,武王以殷之十二月二十八日戊午发师,其年,岁星在鹑火之次也,其日月合宿於房五度。房,即天驷之星也。日在箕七度,箕於次分在析木之津也。日月之会谓之辰。斗柄,斗前也。戊午后三日得周二月辛酉朔,日月合宿於箕十度,在斗前一度,是为辰,在斗柄也。星在天鼋者,星於五星为水星,辰星是也。天鼋即玄枵次之别名也。於是辰星在婺女之宿,其分在天鼋之宿次也。鹑是张星也,驷是房星也。天宿以右旋为次,张、翼、轸、角、亢、氐、房凡七宿,是自鹑火至驷为七,列宿有七也。鹑火在午,天鼋在子,斗柄所建,月移一次,是自午至子为南北之揆七同也。揆,度也。度量星之有七同也。武王既见天时如此,因此以数比合之,其数有七也。以声昭明之,声亦宜有七也,故以七同其数,五声之外加以变宫、变徵也。此二变者,旧乐无之,声或不会,而以律和其声,调和其声使与五音谐会谓之七音。由此也,武王始加二变,周乐有七音耳,以前未有七。杜言武王伐纣,自午及子凡七日者,《尚书·泰誓》云,“戊午,王次于河朔”。又《牧誓》云:“时甲子昧爽,王朝至于商郊牧野,乃誓。”又《武成》云:“戊午,师逾孟津。癸亥,陈于商郊。”甲子受率其旅若林,“前徒倒戈,攻于后以北,血流漂杵,一戎衣,天下大定”。是自戊午至甲子七日也。刘炫云:杜既取《国语》之文以七同其数,以律和其声,何为又云自午及子凡七日乎?是杜意以武王为七日之故,而作乐用七音也。违《国语》之文,是杜说谬。今知不然者,以《尚书》、《国语》俱有七义,事得两通,故杜兼而取之。刘以为杜背《国语》之文而规杜过,非也。

八风,八方之风。○八风,《易纬·通卦验》云,东北曰条风,东方曰明庶风,东南曰清明风,南方曰景风,西南曰凉风,西风曰阊阖风,西北曰不周风,北方曰广莫风。条风又名融风,景风一名凯风。

[疏]“八风”。

○正义曰:《易纬·通卦验》云:“立春,调风至;春分,明庶风至;立夏,清明风至;夏至,景风至;立秋,凉风至;秋分,阊阖风至;立冬,不周风至;冬至,广莫风至。调风一名融风。十八年传云:“是谓融风。”是调融同也。此八方之风,以八节而至,但八方风气寒暑不同,乐能调阴阳和节气。隐五年传曰:“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乐以八风相成也。八节之风,亦与八卦、八音相配。贾逵云:兑为金,为阊阖风也。乾为石,为不周风也。坎为革,为广莫风也。艮为匏,为融风也。震为竹,为明庶风也。巽为木,为清明风也。离为丝,为景风也。坤为土,为凉风也。是先儒依《易纬》配八风也。

九歌,九功之德,皆可歌也。六府、三事谓之九功。○六府,水、火、金、木、土、穀。三事,正德、利用、厚生也。

[疏]“九歌”。

○正义曰:九歌之事,《尚书·大禹谟》与文七年传具有其文。

以相成也;言此九者合,然后相成为和乐。清浊、大小,短长、疾徐,哀乐、刚柔,迟速、高下,出入、周疏,以相济也。周,密也。○哀乐,音洛。下及注皆同。周疏,传本皆作流,然此五句皆相对,不应独作周流。古本有作疏者。案注训周为密,则与疏相对,宜为疏耳。

[疏]“清浊”至“周疏”。

○正义曰:周疏以上凡十事,皆两字相对,其义相反,乃言乐声如此相反以成音曲,犹羹之水火相反,人之和而不同也。杜训周为密,则疏为希,亦相反也。俗本疏作流,《易·系辞》云:“周流六虚。”《仲尼燕居》云:“周流无不遍也。”涉彼文而误耳。杜既以周为密,则流当为疏,今定本作流,非也。

君子听之,以平其心。心平,德和,故《诗》曰‘德音不瑕\’。《诗·豳风》也。义取心平则德音无瑕阙。○豳,彼贫反。

[疏]“诗曰德音不瑕”。

○正义曰:《诗·豳风·狼跋》:“美周公摄政,远则四国流言,近则成王不知。周大夫美其不失其圣也。”云:“公孙硕肤,德音不瑕。”郑玄云:“不瑕,言不可疵瑕也。”

今据不然。君所谓可,据亦曰可;君所谓否,据亦曰否。若以水济水,谁能食之?若琴瑟之专壹,谁能听之?同之不可也如是。”饮酒乐。公曰:“古而无死,其乐若何!”晏子对曰:“古而无死,则古之乐也,君何得焉?昔爽鸠氏始居此地,爽鸠氏,少皞氏之司寇也。○专如字;董遇本作抟,音同。季荝因之,季荝,虞夏诸侯,代爽鸠氏者。○荝,仕侧反。夏,户雅反。

[疏]注“季荝”至“氏者”。正义曰:此相传说也。以逢伯是殷之诸侯,此在逢伯之前,故以为虞夏时也。爽鸠在少皞之世,至虞夏历代多矣,未必其间更无他姓。据晏之言,云代爽鸠氏耳。

有逢伯陵因之,逢伯陵,殷诸侯,姜姓。蒲姑氏因之,浦姑氏,殷周之间代逢公者。而后大公因之。古若无死,爽鸠氏之乐,非君所原也。”齐侯甘於所乐,志於不死。晏子称古以节其情原。○大音泰。爽鸠氏之乐,一本作乐之。

[疏]“古者”至“愿也”。

○正义曰:自古者其无死,爽鸠至今犹存则此齐地是爽鸠氏得而乐也。君不得为齐君不死之事,此乐爽鸠氏之有,非君所原乐也。晏子以爽鸠氏为始,故言爽鸠之乐,计爽鸠以前处齐地者,犹应代有人矣。

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狎,轻也。○鲜,息浅反。懦,乃乱、乃卧二反,一音儒。狎,户甲反。玩,五乱反。则多死焉,故宽难。”难以治。○治,直吏反。疾数月而卒。大叔为政,不忍猛而宽。郑国多盗,取人於萑苻之泽。萑苻,泽名。於泽中劫人。○数,所主反。萑音丸。苻音蒲,又如字。大叔悔之,曰:“吾早从夫子,不及此。”兴徒兵以攻萑苻之盗,尽杀之。盗少止。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纠,犹摄也。○尽杀之,本或作尽之,杀衍字。纠,居黝反。

[疏]“尽杀之盗少止”。

○正义曰:既言尽杀之,复云盗少止者,盖谓尽萑苻之内盗也。少止,谓郑国馀处之盗由此少止。

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诗》曰,‘民亦劳止,汔可小康;惠此中国,以绥四方。’施之以宽也。《诗·大雅》。汔,其也。康、绥皆安也。周厉王暴虐,民劳於苛政,故诗人剌之,欲其施之以宽。○汔,许乙反。苛音何。‘毋从诡随,诡人随人,无正心,不可从。○毋,本又作无。从,子又反,注同。诡,九委反。以谨无良,谨,敕慎也。式遏寇虐,惨不畏明’,纠之以猛也。式,用也。遏,止也。惨,曾也。言为寇虐,曾不畏明法者,亦当用猛政纠治之。○遏,於葛反。惨,七感反。‘柔远能迩,以定我王’,平之以和也。柔,安也。迩,近也。远者怀附,近者各以能进,则王室定。

[疏]“诗曰”至“和也”。

○正义曰:此《诗·大雅·民劳》之篇,刺厉王之诗也。其下十句,《诗》之文也。仲尼分为三段,每以一句释之。汔,其也。康、绥皆安也。止,辞也。於是厉王以苛政劳民,故言当今之民亦大疲劳止,其可以小息之。中国,京师也,四方,诸夏也,施惠於此京师,中国以绥彼诸夏之民。此四句者,欲其施之以宽也。诡、随谓诡人为善,随人小恶,此虽恶之小者,其事不可舍从也,毋得从此诡随之人,以谨敕彼无善之人。无善之恶,大於诡随,诡随不从,则无善息止,是谨敕之也。寇虐之恶人又大於无善。式,用也。遏,止也。惨,曾也。王当严为刑威,用止臣民之间有为寇盗苛虐,曾不畏明白之刑者。此四句者,欲其纠之以猛也。柔,安也。迩,近也。能,谓才能也。王者当以宽政安慰远人,使之怀附,则各以才能自进者,是近人也。远者怀而归,近者以能自进,用此以定我为王之功。此二句者,言平之以和也。

○注“《诗·大雅》”云云。

○正义曰:《释诂》云,“汔,几也。”杜以几、其同声,故以汔为其也。康、绥皆安,及下注遏,止,皆《释诂》文也。式,用;惨,曾,《释言》文也。

又曰,‘不竞不絿,不刚不柔,《诗·殷颂》。言汤政得中和。竞,强也。絿,急也。○絿音求。布政优优,百禄是遒’,优优,和也。遒,聚也。○遒,在由反,又子由反。和之至也。”及子产卒,仲尼闻之,出涕曰:“古之遗爱也。”子产见爱,有古人之遗风。

[疏]“又曰”至“至也”。

○正义曰:《诗·商颂·长发》之篇,述成汤之德也。汤之为政,不大强,不大急,不大刚,不大柔,布行政教,优优然和绥,百种福禄於是聚而归之。言其和之至也。竞,强。《释言》文也。絿,急。遒,聚。《毛传》文也。○“及子”至“闻之”。

○正义曰:案上,子大叔悔后巳云,仲尼曰善哉!今方言及子产卒,闻之者,上所云,先美子大叔之善法政,用子产生时法也;此出涕,重美子产身之贤,故传云“及子产卒”,欲显仲尼美之意也。

《春秋左传正义》

1.《春秋左传正义》卷一 春秋序

2.《春秋左传正义》卷二 隐元年,尽二年

3.《春秋左传正义》卷三 隐三年,尽五年

4.《春秋左传正义》卷四 隐六年,尽十一年

5.《春秋左传正义》卷五 桓元年,尽二年

6.《春秋左传正义》卷六 桓三年,尽六年

7.《春秋左传正义》卷七 桓七年,尽十八年

8.《春秋左传正义》卷八 庄元年,尽十年

9.《春秋左传正义》卷九 庄十一年,尽二十二年

10.《春秋左传正义》卷十 庄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11.《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一 闵元年,尽二年

12.《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二 僖元年,尽五年

13.《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三 僖六年,尽十四年

14.《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四 僖十五年,尽二十一年

15.《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五 僖二十二年,尽二十四年

16.《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六 僖二十五年,尽二十八年

17.《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七 僖二十九年,尽三十二年

18.《春秋左传正义》卷十八 文元年,尽四年

19.《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九上 文五年,尽十年

20.《春秋左传正义》卷十九下 文十一年,尽十五年

21.《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 文十六年,尽十八年

22.《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一 宣元年,尽四年

23.《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二 宣公五年,尽十一年

24.《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三 宣十二年

25.《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四 宣十三年至十八年

26.《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五 成元年,至二年

27.《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六 成三年,尽十年

28.《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七 成十一年,尽十五年

29.《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八 成十六年,尽十八年

30.《春秋左传正义》卷二十九 襄元年,尽四年

31.《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 襄五年,尽九年

32.《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一 襄十年,尽十二年

33.《春秋左传正义》卷三十二 襄十三年,尽十五年

八字精批八字合婚流年2024姻缘分析

不知命的人,总是身不由已,升势起运的方法就在你的八字命盘里。

婚前担心婚运不佳,婚后一直家运不旺,八字婚书,既能合婚,亦可调运。

2024甲辰龙年,九火运来临,精准详批运势机遇,助你收获爱情、事业高升、财富暴涨:

你的正缘是谁?何时出现?没有人知道。唯有八字会提示你上等婚缘的出现。

未婚 已婚
下一篇:《春秋左传正义》卷五十 昭二十一年,尽二十三年
上一篇:《春秋左传正义》卷四十八 昭十七年,尽十九年

相关推荐

《春秋左传正义》卷一 春秋序

《春秋左传正义》卷二 隐元年,尽二年

《春秋左传正义》卷三 隐三年,尽五年

《春秋左传正义》卷四 隐六年,尽十一年

《春秋左传正义》卷五 桓元年,尽二年

《春秋左传正义》卷六 桓三年,尽六年

《春秋左传正义》卷七 桓七年,尽十八年

《春秋左传正义》卷八 庄元年,尽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