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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注疏》卷三·八佾第三

《论语注疏》卷三·八佾第三

[疏]○正义曰:前篇论为政。为政之善,莫善礼乐,礼以安上治民,乐以移风易俗,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故此篇论礼乐得失也。

《论语注疏》卷三·八佾第三

孔子谓季氏,“八佾舞於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马曰:“孰,谁也。佾,列也。天子八佾,诸侯六,卿大夫四,士二。八人为列,八八六十四人。鲁以周公故受王者礼乐,有八佾之舞。季桓子僭於其家庙舞之,故孔子讥之。”

[疏]“孔子”至“忍也”。

○正义曰:此章论鲁卿季氏僭用礼乐之事。“孔子谓季氏,八佾舞於庭”者,谓者,评论之称。季氏,鲁卿,於时当桓子也。佾,列也。舞者八人为列,八八六十四人。桓子用此八佾舞於家庙之庭,故孔子评论而讥之。“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者,此孔子所讥之语也。孰,谁也。人之僭礼,皆当罪责,不可容忍。季氏以陪臣而僭天子,最难容忍,故曰:“若是可容忍,他人更谁不可忍也?”

○注“马曰”至“讥之”。

○正义曰:“孰,谁”,《释诂》文。“佾,列”,书传通训也。云“天子八佾,诸侯六,大夫四,士二”者,隐五年《左传》文也。云“八人为列,八八六十四人”者,杜预、何休说如此。其诸侯用六者,六六三十六人。大夫四,四四十六人。士二,二二四人。服虔以用六为六八四十八人,大夫四为四八三十二人,士二为二八十六人。今以舞势宜方,行列既减,即每行人数亦宜减,故同何、杜之说。天子所以八佾者,案隐五年《左传》:“考仲子之宫将万焉。公问羽数於众仲,对曰:‘天子用八,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自八以下。”杜预云:“唯天子得尽物数,故以八为列,诸侯则不敢用八。”所谓八音者,金、石、土、革、丝、木、匏、竹也。郑玄云:“金,锺鎛也。石,磬也。土,埙也。革,鼓鼗也。丝,琴瑟也。木,柷敔也。匏,笙也。竹,管箫也。”所谓八风者,服虔以为八卦之风:“乾音石,其风不周。坎音革,其风广莫。艮音匏,其风融,震音竹,其风明庶。巽音木,其风清明。离音丝,其风景。坤音土,其风凉。兑音金,其风阊阖。”又《易纬·通卦验》云:“立春调风至,春分明庶风至,立夏清明风至,夏至景风至,立秋凉风至,秋分阊阖风至,立冬不周风至,冬至广莫风至。”是则天子之舞,所以节八音而行八风,故八佾也。云“鲁以周公之故受王者礼乐,有八佾之舞”者,此释季氏所以得僭之由,由鲁得用之也。案《礼记·祭统》云:“昔者,周公且有勋劳於天下,成王、康王赐之以重祭,朱干玉戚以舞《大武》,八佾以舞《大夏》。此天子之乐也,重周公,故以赐鲁。”又《明堂位》曰:“命鲁公世世祀周公以天子之礼乐。”是受王者礼乐也。然王者礼乐唯得於文王、周公庙用之,若用之他庙,亦为僭也,故昭二十五年《公羊传》称昭公谓子家驹曰:“吾何僭哉?”答曰:“朱干玉戚以舞《大夏》,八佾以舞《大武》,此皆天子之礼也。”是昭公之时,僭用他庙也。云“季桓子僭於家庙舞之,故孔子讥之”者,案《经》但云季氏,知是桓子者,以孔子与桓子同时,亲见其事而讥之,故知桓子也。何休云:“僭,齐也,下效上之辞。”季氏,陪臣也,而效君於上,故云僭也。大夫称家。《祭法》:“大夫三庙。”此《经》又言“於庭”。鲁之用乐,见於经传者,皆据庙中祭祀时,知此亦僭於其家庙舞之,故孔子讥之也。

三家者以《雍》彻。马曰:“三家,谓仲孙,叔孙,季孙。《雍》,《周颂·臣工》篇名。天子祭於宗庙,歌之以彻祭。今三家亦作此乐。”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包曰:“辟公,谓诸侯及二王之後。穆穆,天子之容貌。《雍》篇歌此者,有诸侯及二王之後来助祭故也。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义而作之於堂邪?”

[疏]“三家”至“之堂”。

○正义曰:此章讥三家之僭也。“三家者以《雍》彻”者,此弟子之言,将论夫子所讥之语,故先设此文以为首引。三家,谓仲孙、叔孙、季孙。《雍》,《周颂·臣工》篇名。天子祭於宗庙,歌之以彻祭。今三家亦作此乐以彻祭,故夫子讥之。“子曰:‘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於三家之堂”者,此夫子所讥之语也。先引《诗》文,後言其不可取之理也。“相维辟公,天子穆穆”者,此《雍》诗之文也。相,助也;维,辞也;辟公,谓诸侯及二王之後;穆穆,天子之容貌。《雍》篇歌此者,有诸侯及二王之後来助祭故也。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义而作之於堂乎?

○注“马曰”至“此乐”。

○正义曰:三孙同是鲁桓公之後。桓公適子庄公为君,庶子公子庆父、公子叔牙、公子季友。仲孙是庆父之後,叔孙是叔牙之後,季孙是季友之後。其後子孙皆以其仲、叔、季为氏,故有此氏。并是桓公子孙,故俱称孙也。至仲孙氏後世改仲曰孟。孟者,庶长之称也。言已是庶,不敢与庄公为伯仲叔季之次,故取庶长为始也。云:《雍》,《周颂·臣工》篇名”者,即《周颂·臣工之什》第七篇也。“天子祭於宗庙,歌之以彻祭”者,案《周礼·乐师》云:“及彻,帅学士而歌彻。”郑玄云:“彻者,歌《雍》。”又《小师》云:“彻歌。”郑云:“於有司彻而歌《雍》。”是知天子祭於宗庙,歌之以彻祭也。今三家亦作此乐,故夫子讥之也。

○注“包曰”至“堂邪”。

○正义曰:云:“辟公,谓诸侯及二王之後”者,此与《毛传》同。郑玄以“辟为卿士,公谓诸侯”为异,馀亦同也。云“穆穆,天子之容貌”者,《曲礼》云:“天子穆穆。”《尔雅·释诂》云:“穆穆,美也。”是天子之容貌,穆穆然美也。云“《雍》篇歌此者,有诸侯及二王之後来助祭故也”者,将言无诸侯及二王之後助祭,则不可歌也。云“今三家但家臣而已,何取此义而作之於堂邪”者,卿大夫称家。家臣,谓家相邑宰之属来助祭耳,何取此《雍》诗之义而奏作於堂邪?邪,语辞。鲁用天子礼乐以《雍》彻,由是三家僭之也。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包曰:“言人而不仁,必不能行礼乐。”

[疏]“子曰”至“乐何”。

○正义曰:此章言礼乐资仁而行也。“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者,如,奈也。言人而不仁,奈此礼乐何?谓必不能行礼乐也。

林放问礼之本。郑曰:“林放,鲁人。”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包曰:“易,和易也。言礼之本意,失於奢,不如俭;丧,失於和易,不如哀戚。”

[疏]“林放”至“宁戚”。

○正义曰:此章明礼之本意也。“林放问礼之本”者,林放,鲁人也。问於夫子,礼之本意如何?“子曰:大哉问”者,夫子将答礼本,先叹美之也。礼之末节,人尚不知,林放能问其本,其意非小,故曰“大哉问”也。“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者,此夫子所答礼本也。奢,汰侈也。俭,约省也。易,和易也。戚,哀戚也。与,犹等也。奢与俭、易与戚等,俱不合礼,但礼不欲失於奢,宁失於俭;丧不欲失於易,宁失於戚。言礼之本意,礼失於奢不如俭,丧失於和易不如哀戚。

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包曰:“诸夏,中国。亡,无也。”

[疏]“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正义曰:此章言中国礼义之盛,而夷狄无也。举夷狄,则戎蛮可知。诸夏,中国也。亡,无也。言夷狄虽有君长而无礼义,中国虽偶无君,若周、召共和之年,而礼义不废,故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

○注“包曰:诸夏,中国”。

○正义曰:此及闵元年《左氏传》皆言诸夏。襄四年《左传》:“魏绛云:‘诸夷必叛。\’”华夏皆谓中国,而谓之华夏者,夏,大也。言有礼仪之大,有文章之华也。

季氏旅於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马曰:“旅,祭名也。礼,诸侯祭山川在其封内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礼也。冉有,弟子冉求,时仕於季氏。救,犹止也。”对曰:“不能。”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包曰:“神不享非礼。林放尚知问礼,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邪?欲诬而祭之。”

[疏]“季氏”至“放乎”。

○正义曰:此章讥季氏非礼祭泰山也。“季氏旅於泰山”者,旅,祭名也。礼,诸侯祭山川在其封内者。今陪臣祭泰山,非礼也。“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者,冉有,弟子冉求,时仕於季氏。救,犹止也。夫子见季氏非礼而祭泰山,故以言谓弟子冉有曰:“汝既臣於季氏,知其非礼,即合谏止。女岂不能谏止与?”与,语辞。“对曰:不能”者,言季氏僭滥,已不能谏止也。“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者,孔子叹其失礼,故曰呜呼。曾之言则也。夫神不享非礼。林放尚知问礼,况泰山之神,岂反不如林放乎?而季氏欲诬罔而祭之也?言泰山之神必不享季氏之祭。若其享之,则是不如林放也。

○注“马曰”至“止也”。

○正义曰:云:“旅,祭名”者,《周礼·太宗伯职》云:“国有大故,明旅上帝及四望。”郑注云:“故,谓凶烖。旅,陈也,陈其祭事以祈焉,礼不如祀之备也。”故知“旅,祭名”也。云“礼,诸侯祭山川在其封内者“,《王制》云“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是也。云“今陪臣祭泰山,非礼也”者,陪,重也。诸侯既为天子之臣,故谓诸侯之臣为陪臣。泰山在鲁封内,故鲁得祭之。今季氏亦祭,故云非礼。云“冉有,弟子冉求”者,《史记·弟子传》云:“冉求字子有,少孔子二十九岁。”郑玄曰:“鲁人。”

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孔曰:“言於射而後有争。”揖让而升,下而饮。王曰:“射於堂,升及下皆揖让而相饮。”其争也君子。”马曰:“多筭饮少筭,君子之所争。”

[疏]“子曰”至“君子”。

○正义曰:此章言射礼有君子之风也。“君子无所争”者,言君子之人,谦卑自牧,无所竞争也。“必也射乎”者,君子虽於他事无争,其或有争,必也於射礼乎!言於射而後有争也。“揖让而升,下而饮”者,射礼於堂,将射升堂,及射毕而下,胜饮不胜,其耦皆以礼相揖让也。“其争也君子”者,射者争中正鹄而已,不同小人厉色援臂,故曰“其争也君子”。

○注“孔曰:言於射而後有争”。

○正义曰:郑注《射义》云:“饮射爵者亦揖让而升降。胜者袒,决遂,执张弓。不胜者袭,说决拾,却左手,右加弛弓於其上而升饮。君子耻之,是以射则争中。”是於射而後有争。

○注“王曰”至“相饮”。

○正义曰:云“射於堂,升及下皆揖让而相饮”者,《仪礼·大射》云:“耦进,上射在左并行,当阶北面揖,及阶揖,升堂揖,皆当其物,北面揖,及物揖。射毕,北面揖,揖如升射。”是射时升降揖让也。《大射》又云:“饮射爵之时,胜者皆袒,决遂,执张弓,不胜者皆袭,说决拾,却左手,右加弛弓于其上,遂以执弣,揖如始升射。及阶,胜者先升,升堂少右,不胜者进北面坐,取丰上之觯,立,卒觯,坐奠於丰下。兴揖,不胜者先降。”是饮射爵之时揖让升降也。

○注“马曰多”至“所争”。

○正义曰:云:“多筭饮少筭”者,筭,筹也。《乡射记》曰“箭筹八十,长尺有握,握素”是也。多筭谓胜者,少筭谓不胜者,胜饮不胜而相揖让,故曰君子之所争也。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马曰:“倩,笑貌。盼,动目貌。绚,文貌。此上二句在《卫风·硕人》之二章,其下一句逸也。”子曰:“绘事後素。”郑曰:“绘,画文也。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後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喻美女虽有倩盼美质,亦须礼以成之。”曰:“礼後乎?”孔曰:“孔子言绘事後素,子夏闻而解,知以素喻礼,故曰礼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包曰:“予,我也。孔子言,子夏能发明我意,可与共言《诗》。”

[疏]“子夏”至“《诗》己矣”。

○正义曰:此章言成人须礼也。“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者,倩,笑貌;盼,动目貌;绚,文貌。此《卫风·硕人》之篇,闵庄姜美而不见答之诗也。言庄姜既有巧笑、美目、倩盼之容,又能以礼成文绚然。素,喻礼也。子夏读《诗》,至此三句,不达其旨,故问夫子何谓也。“子曰:绘事後素”者,孔子举喻以答子夏也。绘,画文也。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後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喻美女虽有倩盼美质,亦须礼以成之也。“曰:礼後乎”者,此子夏语。子夏闻孔子言绘事後素,即解其旨,知以素喻礼,故曰礼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者,起,发也;予,我也;商,子夏名。孔子言,能发明我意者,是子夏也,始可与共言《诗》也。

○注“马曰”至“逸也”。

○正义曰:云:“此上二句在《卫风·硕人》之二章”者,案今《毛诗·硕人》四章,章七句,其二章曰“手如柔荑,肤如凝脂,倾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是也。云“其下一句逸”者,今《毛诗》无此一句,故曰逸,言亡逸也。

○注“郑曰”至“成之”。

○正义曰:案《考工记》云“画绘之事,杂五色”,下云:“画缋之事,後素功”,是知凡绘画先布众色,然後以素分布其间,以成其文章也。

子曰:“夏礼,吾能言之,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包曰:“徵,成也。杞、宋,二国名,夏、殷之後。夏、殷之礼,吾能说之,杞、宋之君不足以成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徵之矣。”郑曰:“献,犹贤也。我不以礼成之者,以此二国之君文章贤才不足故也。”

[疏]“子曰”至“徵之矣”。

○正义曰:此章言夏、商之後不能行先王之礼也。“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者,徵,成也。杞、宋二国,言夏、殷之後也。孔子言,夏、殷之礼,吾能说之,但以杞、宋之君暗弱,不足以成之也。“文献不足故也。足,则吾能徵之矣”者,此又言不足徵之意。献,贤也。孔子言,我不以礼成之者,以此二国之君文章贤才不足故也。

○注“包曰”至“成也”。

○正义曰:“徵,成”,《释诂》文。云“杞、宋二国名,夏、殷之後”者,《乐记》云:“武王克殷,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後於杞,封殷之後於宋”是也。

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孔曰:“禘祫之礼,为序昭穆,故毁庙之主及群庙之主皆合食於太祖。灌者,酌郁鬯灌於太祖,以降神也。既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而鲁逆祀,跻僖公,乱昭穆,故不欲观之矣。”

[疏]“子曰: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

○正义曰:此章言鲁禘祭非礼之事。禘者,五年大祭之名。灌者,将祭,酌郁鬯於太祖,以降神也。既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而鲁逆祀,跻僖公,乱昭穆,故孔子曰:“禘祭自既灌己往,吾则不欲观之也。”

○注“孔曰”至“观之”。

○正义曰:云:“禘祫之礼,为序昭穆,故毁庙之主及群庙之主皆合食於太祖”者,郑玄曰:“鲁礼,三年丧毕,而祫於太祖。明年,春禘於群庙。自尔之後五年而再殷祭,以远主初始入祧,新死之主又当与先君相接,故礼因是而为大祭,以审序昭穆,故谓之禘。禘者,谛也,言使昭穆之次审谛而不乱也。”祫者,合也。文二年《公羊传》曰“大祫者何?合祭也。其合祭奈何?毁庙之主陈于太祖,未毁庙之主皆升合食於太祖”是也。云“灌者,酌郁鬯灌於太祖,以降神”者,《郊特牲》云:“周人尚臭,灌用鬯臭,郁合鬯,臭阴达於渊泉,灌以圭璋,用玉气也。既灌,然後迎牲,致阴气也。”郑注云:“灌,谓以圭瓒酌鬯,始献神也。”郁,郁金草,酿秬为酒,煮郁金草和之,其气芬芳调畅,故曰郁鬯。言未杀牲,先酌郁鬯酒灌地,以求神於太祖庙也。云“既灌之後,列尊卑,序昭穆”者,言既灌地降神之後,始列木主,以尊卑陈列太祖前。太祖东乡,昭南乡,穆北乡。其馀孙从王父,父曰昭,子曰穆。昭取其乡明,穆取其北面尚敬。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祫所以异於禘者,毁庙之主,陈於太祖,与禘同;未毁庙之主,则各就其庙而祭也。云“而鲁逆祀,跻僖公,乱昭穆,故不欲观之”者,《春秋》“文二年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庙,跻僖公”。《公羊传》曰:“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讥。何讥尔?逆祀也。”何休云:“升,谓西上礼。昭穆,指父子。近取法《春秋》惠公与庄公当同南面西上,隐、桓与闵、僖亦当同北面西上,继闵者在下。文公缘僖公於闵公为庶兄,置僖公於闵公上,失先後之义,故讥之。”是知当闵在僖上。今升僖先闵,故云逆祀。二公位次之逆,非昭穆乱也。此注云“乱昭穆”,及《鲁语》云“将跻僖公,宗有司曰:‘非昭穆也。\’弗忌曰:‘我为宗伯,明者为昭,其次为穆,何常之有?’”如彼所言,又似闵、僖异昭穆者,位次之逆,如昭穆之乱,假昭穆以言之,非谓异昭穆也。若兄弟相代,即异昭穆,设今兄弟四人皆立为君,则祖父之庙即己从毁,知其理必不然,故先儒无作此说。以此逆祀失礼,故孔子不欲观之也。

或问褅之说。子曰:“不知也。孔曰:“答以不知者,为鲁讳。”知其说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指其掌。包曰:“孔子谓或人,言知褅礼之说者,於天下之事,如指示掌中之物,言其易了。”

[疏]“或问”至“其掌”。

○正义曰:此章言讳国恶之礼也。“或问褅之说”者,或人问孔子,褅祭之礼其说何如?”子曰:不知也”者,孔子答言,不知褅礼之说。答以不知者,为鲁讳。讳国恶,礼也。若其说之,当云“褅之礼,序昭穆”。时鲁跻僖公,乱昭穆,说之则彰国之恶,故但言不知也。“知其说者之於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也”者,诸,於也;斯,此也。孔子既答或人以不知?礼之说,若不更说,恐或人以为己实不知,无以明其讳国恶,且恐後世以为,褅祭之礼,圣人不知,而致废绝,更为或人言此也。言我知褅礼之说者,於天下之事中,其如指示於此掌中之物。言其易了也。“指其掌”者,此句弟子作《论语》时言也。当时孔子举一手伸掌,以一手指之,以示或人,曰:“其如示诸斯乎!”弟子等恐人不知示诸斯谓指示何等物,故著此一句,言是时夫子指其掌也。

祭如在,孔曰:“言事死如事生。”祭神如神在。孔曰:“谓祭百神。”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包曰:“孔子或出或病而不自亲祭,使摄者为之,不致肃敬於心,与不祭同。”

[疏]“祭如在”至“不祭”。

○正义曰:此章言孔子重祭礼。“祭如在”者,谓祭宗庙必致其敬,如其亲存。言事死如事生也。“祭神如神在”者,谓祭百神亦如神之存在而致敬也。“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者,孔子言,我若亲行祭事,则必致其恭敬。我或出或病,而不自亲祭,使人摄代己为之,不致肃敬於心,与不祭同。

○注“谓祭百神”。

○正义曰:百神谓宗庙之外皆是。言百神,举成数。

王孙贾问曰:“与其媚於奥,宁媚於灶,何谓也?”孔曰:“王孙贾,卫大夫。奥,内也。以喻近臣。灶,以喻执政。贾,执政者,欲使孔子求昵之,微以世俗之言感动之也。”子曰:“不然。获罪於天,无所祷也。”孔曰:“天,以喻君。孔子拒之曰:如获罪於天,无所祷於众神。”

[疏]“王孙”至“祷也”。

○正义曰:此章言夫子守礼,不求媚於人也。“王孙贾”者,卫执政大夫也。“问曰:与其媚於奥,宁媚於灶,何谓也”者,媚,趣乡也;奥,内也,谓室内西南隅也,以其隐奥,故尊者居之。其处虽尊,而闲静无事,以喻近臣虽尊,不执政柄,无益於人也。灶者,饮食之所由,虽处卑亵,为家之急用,以喻国之执政,位虽卑下,而执赏罚之柄,有益於人也。此二句,世俗之言也。言与其趣於闲静之处,宁若趣於急用之灶,以喻其求於无事之近臣,宁若求於用权之执政。王孙贾时执国政,举於二句,佯若不达其理,问於孔子曰:“何谓也?”欲使孔子求媚亲昵於己,故微以世俗之言感动之也。“子曰:不然。获罪於天,无所祷也”者,孔子拒贾之辞也。然,如此也。言我则不如世俗之言也。天,以喻君。获,犹得也。我道之行否,由於时君,无求於众臣。如得罪於天,无所祷於众神。子曰:“周监於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曰:“监,视也。言周文章备於二代,当从之。”

[疏]“子曰”至“从周”。

○正义曰:此章言周之礼文犹备也。“周监於二代,郁郁乎文哉”者,监,视也。二代,谓夏、商。郁郁,文章貌。言以今周代之礼法文章,回视夏、商二代,则周代郁郁乎有文章哉。“吾从周”者,言周之文章备於二代,故从而行之也。子入太庙,包曰:“太庙,周公庙。孔子仕鲁,鲁祭周公而助祭也。”每事问。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孔曰:“鄹,孔子父叔梁纥所治邑。时人多言孔子知礼,或人以为,知礼者不当复问。”子闻之,曰:“是礼也。”孔曰:“虽知之,当复问,慎之至也。”[疏]“子入”至“礼也”。

○正义曰:此章言夫子慎礼也。“子入太庙”者,子,谓孔子。太庙,周公庙。孔子仕鲁,鲁祭周公而助祭,故得入之也。“每事问”者,言太庙之中,礼器之属,每事辄问於令长也。“或曰:孰谓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者,孰,谁也。鄹人,鲁鄹邑大夫孔子父叔梁纥也。或有人曰:“谁谓鄹大夫之子知礼者也?”时人多言孔子知礼,或人以为,知礼者不当复问,何为入太庙而每事问乎?意以为孔子不知礼。“子闻之,曰:是礼也”者,孔子闻或人之讥,乃言其问之意,以宗庙之礼当须重慎,不可轻言,虽已知之,更当复问,慎之至也。

○注“包曰”至“助祭也”。

○正义曰:云“太庙,周公庙”者,文十三年《公羊传》曰:“周公称太庙,鲁公称世室,群公称宫。”故知“太庙,周公庙也”。云“孔子仕鲁”者,《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贫且贱。及长,尝为季氏吏,料量平。尝为司职吏而畜蕃息。由是为司空。其後定公以孔子为中都宰,一年,四方皆则之。由中都宰为司空,由司空为大司寇,摄相事。”是仕鲁,由是故得与助祭也。

○注“孔曰”至“复问”。

○正义曰:云“鄹,孔子父叔梁纥所治邑”者,古谓大夫守邑者,以邑冠之,呼为某人。孔子父,鄹邑大夫,《左传》称鄹人纥,故此谓孔子为鄹人之子也。《左传》成二年云:“新筑人仲叔于奚。”杜注云:“于奚守新筑大夫。”即此类也。

子曰:“射不主皮,马曰:“射有五善焉:一曰和志,体和。二曰和容,有容仪。三曰主皮,能中质。四曰和颂,合《雅》、《颂》。五曰兴武,与舞同。天子三侯,以熊虎豹皮为之,言射者不但以中皮为善,亦兼取和容也。”为力不同科,古之道也。”马曰:“为力,力役之事。亦有上中下,设三科焉,故曰不同科。”

[疏]“子曰”至“古之道也”。

○正义曰:此章明古礼也。“射不主皮”者,言古者射礼,张布为侯,而栖熊虎豹之皮於中而射之。射有五善焉,不但以中皮为善,亦兼取礼乐容节也。周衰礼废,射者无复礼容,但以主皮为善,故孔子抑之云:“古之射者不主皮也。”“为力不同科”者,言古者为力役之事,亦有上中下,设三科焉。周衰政失,力役之事,贫富兼并,强弱无别,而同为一科,故孔子非之云:“古之为力役,不如今同科也。”“古之道也”者,结上二事,皆前古所行之道也。

○注“马曰”至“和容也”。

○正义曰:云:“射有五善焉”者,言射礼有五种之善。下所引是也。云“一曰和”至“五曰兴舞”,皆《周礼·乡大夫职》文也。云“志体和”至“与舞同”,皆马融辞义语。案彼云:“退而以乡射之礼五物询众庶:一曰和,二曰容,三曰主皮,四曰和容,五曰兴舞。”注云“以,用也。行乡射之礼,而以五物询於众民。郑司农云:询,谋也。问於众庶,宁复有贤能者。和,谓闺门之内行也。容,谓容貌也。主皮,谓善射,射所以观士也。故书舞为无。杜子春读和容为和颂,谓能为乐也。无读为舞,谓能为六舞。玄谓和载六德,容包六行也。庶民无射礼,因田猎分禽则有主皮者,张皮射之,无侯也。主皮、和容、兴舞,则六艺之射与礼与乐”是也。今此注二曰和容,衍和字。五曰兴武,武当为舞,声之误也。云“天子三侯,以熊虎豹皮为之”者,《周礼·天官·司裘职》云:“王大射,则共熊侯、虎侯、豹侯,设其鹄。诸侯则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则共麋侯,皆设其鹄。”注云:“大射者,为祭祀射。王将有郊庙之事,以射择诸侯及群臣与邦国所贡之士可以与祭者。射者可以观德行,其容体比於礼,其节比於乐,而中多者得与於祭。诸侯,谓三公及王子弟封於畿内者。卿大夫亦皆有采地焉。其将祀其先祖,亦与群臣射以择之。凡大射各於其射宫。侯者,其所射也,以虎熊豹麋之皮饰其侧,又方制之以为稾下為芋,谓之鹄,著於侯中,所谓皮侯。王之大射,虎侯,王所自射也;熊侯,诸侯所射;豹侯,卿大夫以下所射。诸侯之大射,熊侯,诸侯所自射;豹侯,群臣所射。卿大夫之大射,麋侯,君臣共射焉。凡此侯道,虎九十弓,熊七十弓,豹麋五十弓,列国之诸侯大射,大侯亦九十,参七十,干五十,远尊得伸可同耳。所射正谓之侯者,天子中之则能服诸侯,诸侯以下中之则得为诸侯。郑司农云:‘鹄,鹄毛也。方十尺曰侯,四尺曰鹄,二尺曰正,四寸曰质。’玄谓侯中之大小,取数於侯道。《乡射记》曰:‘弓二寸以为侯中。\’则九十弓者,侯中广丈八尺;七十弓者,侯中广丈四尺;五十弓者,侯中广一丈。尊卑异等,此数明矣。《考工记》曰:‘梓人为侯,广与崇方,参分其广,而鹄居一焉。’然则侯中丈八尺者鹄方六尺,侯中丈四尺者鹄方四尺六寸大半寸,侯中一丈者鹄方三尺三寸少半寸。谓之鹄者,取名於鳱鹄,鳱鹄小鸟而难中,是以中之为隽。亦取鹄之言较,较者直也。射所以直己志。用虎熊豹麋之皮,示服猛讨迷士惑者,射者大礼,故取义众也。士大射,士无臣,祭无所择也。”

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郑曰:“牲生曰饩。礼,人君每月告朔,於庙有祭,谓之朝享。鲁自文公始不视朔。子贡见其礼废,故欲去其羊。”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包曰:“羊存犹以识其礼,羊亡礼遂废。”

[疏]“子贡”至“其礼”。

○正义曰:此章言孔子不欲废礼也。“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者,牲生曰饩。礼,人君每月告朔於庙,因有祭,谓之朝享。鲁自文公怠於政礼,始不视朔,废朝享之祭。有司仍供备其羊。子贡见其礼废,故欲并去其羊也。“子曰:赐也!尔爱其羊,我爱其礼”者,此孔子不许子贡之欲去羊,故呼其名而谓之曰:“赐也!尔以为既废其礼,虚费其羊,故欲去之,是爱其羊也。我以为羊存犹以识其礼,羊亡礼遂废,所以不去其羊,欲使後世见此告朔之羊,知有告朔之礼,庶或复行之,是爱其礼也。”

○注“郑曰”至“其羊”。

○正义曰:云“牲生曰饩”者,僖三十三年《左传》曰:“饩牵竭矣。”饩与牵相对,牵是牲,可牵行,则饩是已杀,杀又非熟,故解者以为腥曰饩,谓生肉未煮者也。其实饩亦是生。哀二十四年《左传》云:“晋师乃还。饩臧石牛。”是以生牛赐之也。此及《聘礼》注皆云牲生曰饩,由不与牵相对,故为生也。云“礼,人君每月告朔於庙,有祭,谓之朝享”者,案《周礼》:“大史颁告朔于邦国。”郑玄云:“天子颁朔于诸侯,诸侯藏之祖庙,至朔朝于庙,告而受行之。”此云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是用生羊告於庙,谓之告朔,人君即以此日听视此朔之政,谓之视朔。文十六年“公四不视朔”,僖五年《传》曰“公既视朔”是也。视朔者,听治此月之政,亦谓之听朔。《玉藻》云“天子听朔于南门之外”是也。其日又以礼祭於宗庙,谓之朝庙,《周礼》谓之朝享。《司尊彝》云“追享朝享”是也。其岁首为之,则谓之朝正。襄二十九年正月,公在楚,《传》曰“释不朝正於庙”是也。告朔、视朔、听朔、朝庙、朝享、朝正,二礼各有三名,同日而为之也。必於月朔为此告朔、听朔之礼者,杜预《春秋释例》曰:“人君者,设官分职以为民极,远细事以全委任之责,纵诸下以尽知力之用,成败以效能否,执八柄以明诛赏,故自非机事,皆委任焉。诚信足以相感,事实尽而不拥,故受位居职者思效忠善,日夜自进而无所顾忌也。天下之细事无数,一日二日万端,人君之明有所不照,人君之力有所不堪,则不得不借问近习,有时而用之。如此,则六乡六遂之长,虽躬履此事,躬造此官,当皆移听於内官,回心於左右。政之秕乱,常必由此。圣人知其不可,故简其节,敬其事,因月朔朝庙,迁坐正位,会群吏而听大政,考其所行而决其烦疑,非徒议将然也。乃所以考已然,又恶其审听之乱公也,故显众以断之,是以上下交泰,官人以理,万民以察,天下以治也。每月之朔,必朝於庙,因听政事。事敬而礼成,以故告特羊。然则朝庙、朝正、告朔、视朔皆同日之事,所从言异耳。”是言听朔朝庙之义也。《玉藻》说天子朝庙之礼云:“听朔於南门之外。诸侯皮弁,听朔於太庙。”郑玄以为,明堂在国之阳。南门之外,谓明堂也。诸侯告朔以特羊,则天子以特牛与?天子用特牛告其帝及其神,配以文王、武王。诸侯用特羊告太祖而。已杜预以明堂与祖庙为一,但明堂是祭天之处。天子告朔,虽杜之义,亦应告人帝。朝享即月祭是也。《祭法》云:“王立七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皆月祭之;二祧,享尝乃止。诸侯立五庙,曰考庙,王考庙,皇考庙,皆月祭之;显考庙,祖考庙,享尝乃止。”然则天子告朔於明堂,朝享於五庙;诸侯告朔於大庙,朝享自皇考以下三庙耳。皆先告朔,後朝庙,朝庙小於告朔。文公废其大而行其小,故《春秋》文公六年经云“闰月不告朔,犹朝于庙。”《公羊传》曰:“犹者,可止之辞也。”天子玄冕以视朔,皮弁以日视朝;诸侯皮弁以听朔,朝服以日视朝。其闰月则听朔於明堂,阖门左扉,立於其中,听政於路寝门,终月。故於文,王在门为闰。云“鲁自文公始不视朔”者,即文六年“闰月不告朔”是也。

子曰:“事君尽礼,人以为谄也。”孔曰:“时事君者多无礼,故以有礼者为谄。”

[疏]“子曰”至“谄也”。

○正义曰:此章疾时臣事君多无礼也。言若有人事君尽其臣礼,谓“将顺其美”及“善则称君”之类,而无礼之人反以为谄佞也。

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曰:“定公,鲁君谥。时臣失礼,定公患之,故问之。”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

[疏]“定公问”至“以忠”。

○正义曰:此章明君臣之礼也。“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者,定公,鲁君也。时臣失礼,君不能使,定公患之,故问於孔子曰:“君之使臣,及臣之事君,当如之何也?”“孔子对曰: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者,言礼可以安国家,定社稷,止由君不用礼,则臣不竭忠,故对曰:“君之使臣以礼,则臣必事君以忠也。”

○注“孔曰”至“问之”。

○正义曰:云“定公,鲁君谥”者,《鲁世家》云:“定公名宋,襄公之子,昭公之弟。以敬王十一年即位。”《谥法》:“安民大虑曰定。”

子曰:“《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孔曰:“乐不至淫,哀不至伤,言其和也。”

[疏]“子曰”至“不伤”。正义曰:此章言正乐之和也。“《关雎》”者,《诗·国风·周南》首篇名,兴后妃之德也。《诗序》云:“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是乐而不淫也。“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哀而不伤也。乐不至淫,哀不至伤,言其正乐之和也。

哀公问社於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孔曰:“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宰我不本其意,妄为之说,因周用栗,便云使民战栗。”子闻之,曰:“成事不说,包曰:“事已成,不可复解说。”遂事不谏,包曰:“事已遂,不可复谏止。”既往不咎。”包曰:“事已往,不可复追咎。孔子非宰我,故历言此三者,欲使慎其後。”

[疏]“哀公”至“不咎”。

○正义曰:此章明立社所用木也。“哀公问社於宰我”者,哀公,鲁君也;社,五土之神也。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木。哀公未知其礼,故问於弟子宰我也。“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者,三代立社,各以其土所宜木,故宰我举之以对哀公也。但宰我不本其土宜之意,因周用栗,便妄为之说,曰周人以栗者,欲使其民战栗故也。“子闻之,曰: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者,孔子闻宰我对哀公使民战栗,知其非妄,无如之何,故曰:事已成,不可复解说也;事已遂,不可复谏止也;事已往,不可复追咎也。历言此三者,以非之,欲使慎其後也。注“孔曰”至“战栗”。

○正义曰:云“凡建邦立社,各以其土所宜之木”者,以社者,五土之总神,故凡建邦立国,必立社也。夏都安邑,宜松;殷都亳,宜柏;周都丰镐,宜栗。是各以其土所宜木也。谓用其木以为社主。张、包、周本以为哀公问主於宰我,先儒或以为宗庙主者,杜元凯、何休用之以解《春秋》,以为宗庙主,今所不取。

子曰:“管仲之器小哉!”言其器量小也。或曰:“管仲俭乎?”包曰:“或人见孔子小之,以为谓之大俭。”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包曰:“三归,娶三姓女。妇人谓嫁曰归。摄,犹兼也。礼,国君事大,官各有人;大夫兼并。今管仲家臣备职,非为俭。”“然则管仲知礼乎?”包曰:“或人以俭问,故答以安得俭。或人闻不俭,便谓为得礼。”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郑曰:“反坫,反爵之坫,在两楹之间。人君别内外於门,树屏以蔽之。若与邻国为好会,其献酢之礼更酌,酌毕则各反爵於坫上。今管仲皆僭为之,如是,是不知礼。”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

[疏]“子曰”至“之礼”。

○正义曰:此章言管仲僭礼也。“子曰:管仲之器小哉”者,管仲,齐大夫管夷吾也。孔子言其器量小也。“或曰:管仲俭乎”者,或人见孔子言管仲器小,以为谓其大俭,故问曰:“管氏俭乎?”“曰:管氏有三归,官事不摄,焉得俭”者,孔子答或人以管仲不俭之事也。妇人谓嫁曰归。摄,犹兼也。焉,犹安也。礼,大夫虽有妾媵,嫡妻唯娶一姓。今管仲娶三姓之女,故曰有三归。礼,国君事大,官各有人,大夫虽得有家臣,不得每事立官,当使一官兼摄馀事。今管仲家臣备职,奢豪若此,安得为俭也?“然则管仲知礼乎”者,或人闻孔子言管仲不俭,便谓为得礼,故又问曰:“然则管仲是知礼之人乎?”“曰:邦君树塞门,管氏亦树塞门。邦君为两君之好,有反坫,管氏亦有反坫”者,此孔子又为或人说管仲不知礼之事也。邦君,诸侯也。屏,谓之树。人君别内外於门,树屏以蔽塞之。大夫当以帘蔽其位耳。今管仲亦如人君,树屏以塞门也。反坫,反爵之坫,在两楹之间。人君与邻国为好会,其献酢之礼更酌,酌毕则各反爵於坫上。大夫则无之。今管仲亦有反爵之坫。僭滥如此,是不知礼也。“管氏而知礼,孰不知礼”者,孔子举其僭礼於上,而以此言非之。孰,谁也。言若谓管氏而为知礼,更谁为不知礼!言唯管氏不知礼也。

○注“包曰”至“为俭”。

○正义曰:云“妇人谓嫁曰归”者,隐二年《公羊传》文。何休曰:“妇人生以父母为家,嫁以夫为家,故谓嫁曰归,明有三归之道也。”

○注“郑曰”至“知礼”。

○正义曰:云“反坫,反爵之坫,在两楹之间”者,以乡饮酒是乡大夫之礼,於房户间,燕礼是燕已之臣子,故尊於东楹之西。若两君相敌,则尊於两楹间,故其坫在两楹间也。云“人君别内外於门,树屏以蔽之”者,《释宫》云:“屏谓之树。”郭璞曰:“小墙当门中。”《郊特牲》云:“台门而旅树。”郑玄云:“此皆诸侯之礼也。”旅,道也。屏,谓之树,树所以蔽行道。管氏树塞门,塞犹蔽也。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以帘,士以帷”是也。云:“若与邻国为好会,其献酢之礼更酌,酌毕则各反爵於坫上”者,熊氏云:“主君献宾。宾筵前受爵,饮毕,反坫虚爵於坫上,於西阶上拜。主人於阼阶上答拜,宾於坫取爵,洗爵,酌,以酢主人。主人受爵,饮毕,反此虚爵於坫上。主人阼阶上拜,宾答拜。”是宾主饮毕,反爵於坫上也。而云“酌毕,各反爵於坫上”者,文不具耳,其实当饮毕。

子语鲁大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大师,乐官名。五音始奏,翕如,盛。从之,纯如也,从读曰纵,言五音既发,放纵尽其音声。纯如,和谐也。

皦如也,言其音节明也。绎如也,以成。”纵之,以纯如、皦如、绎如言。乐始作翕如,而成於三。

[疏]“子语”至“以成”。

○正义曰:此章明乐。“子语鲁大师乐”者,大师,乐官名,犹《周礼》之大司乐也。於时鲁国礼乐崩坏,故孔子以正乐之法语之,使知也。“曰:乐其可知也”者,言五者翕然盛也。翕,盛貌。如,皆语辞。“从之,纯如也”者,从读曰纵,谓放纵也。纯,和也,言五音既发,放纵尽其音声,纯纯和谐也。“皦如也”者,

皦,明也,言其音节分明也。“绎如也”者,言其音落绎然相续不绝也。“以成”者,言乐始作翕如,又纵之以纯如、皦如、绎如,则正乐以之而成也。

仪封人请见,郑曰:“仪,盖卫邑。封人,官名。”曰:“君子之至於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从者见之。包曰:“从者,弟子随孔子行者,通使得见。”出曰:“二三子何患於丧乎?天下之无道也久矣,孔曰:“语诸弟子言,何患於夫子圣德之将丧亡邪?天下之无道已久矣,极衰必盛。”天将以夫子为木铎。”孔曰:“木铎,施政教时所振也。言天将命孔子制作法度,以号令於天下。”

[疏]“仪封”至“木铎”。

○正义曰:此章明夫子之德,天将命之使其定礼乐也。“仪封人请见”,卫国仪邑典封疆之人请告於孔子从者欲见孔子也。“曰:君子之至於斯也,吾未尝不得见也”者,此所请辞也。尝,曾也。言往者有德之君子至於我斯地也,吾尝得见之,未曾有不得见者也。“从者见之”者,从者,谓弟子随孔子行者。既见其请,故为之绍介通使得见也。“出曰:二三子何患於丧乎”者,仪封人既请见夫子,出门乃语诸弟子曰:“二三子何须忧患於夫子圣德之将丧亡乎?”“天下之无道也久矣”者,此封人又说孔子圣德不丧之由也。言事不常一,盛必有衰,衰极必盛。今天下之衰乱无道亦已久矣,言拯弱兴衰属在夫子。“天将以夫子为木铎”者,木铎,金铃木舌,施政教时所振也。言天将命孔子制作法度,以号令於天下,如木铎以振文教也。

○注“郑曰仪盖”至“官名”。

○正义曰:云“仪,盖卫邑”者,以《左传》“卫侯入於夷仪”,疑与此是一,故云“盖卫邑”也。云“封人,官名”者,《周礼》:“封人掌为畿封而树之。”郑玄云:“畿上有封,若今时界也。天子封人职典封疆,则知诸侯封人亦然也。《左传》言颍谷封人,祭仲足为祭封人,宋高哀为萧封人,此云仪封人,皆以地名。封人盖职典封疆,居在边邑,颍谷、仪、祭皆是国之边邑也。

○注“包曰”至“得见”。

○正义曰:云“通使得见”者,见,谓为之绍介,使之见也。若《左传》云“乃见鱄设诸焉”,“齐豹见宗鲁於公孟”亦然。

○注“孔曰”至“天下”。

○正义曰:云“木铎,施政教时所振也”者,礼有金铎、木铎、铎是铃也,其体以金为之,明舌有金、木之异,知木铎,是木舌也。《周礼》教鼓人“以金铎通鼓”。《大司马》:“教振旅,两司马执铎。”《明堂位》云:“振木铎於朝。”是武事振金铎,文事振木铎。此云“木铎,施政教时所振”者,所以振文教是也。

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孔曰:“《韶》,舜乐名,谓以圣德受禅,故尽善。”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曰:“《武》,武王乐也。以征伐取天下,故未尽善。”

[疏]“子谓”至“善也”。

○正义曰:此章论《韶》、《武》之乐。“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者,《韶》,舜乐名。韶,绍也,德能绍尧,故乐名《韶》。言《韶》乐其声及舞极尽其美,揖让受禅,其圣德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者,《武》,周武王乐,以武得民心,故名乐曰《武》。言《武》乐音曲及舞容则尽极美矣,然以征伐取天下,不若揖让而得,故其德未尽善也。

○注“孔曰”至“尽善”。

○正义曰:云“《韶》,舜乐名”者,《乐记》云:“《韶》,继也。”注云:“韶,绍也,言舜之道德继绍於尧也。”《元命包》曰:“舜之时,民乐绍尧业。”其《书·益稷》云:“《萧韶》九成,凤皇来仪。”是《韶》为舜乐名也。云“谓以圣德受禅,故尽善”者,《书序》云:“昔在帝尧,聪明文思,光宅天下,将逊于位,让于虞舜。”孔安国云:“若使摄,遂禅之。”禅即让也。是以圣德受禅也。

○注“孔曰”至“未尽善”。

○正义曰:云“《武》,武王乐也”者,《礼器》云:“乐也者,乐其所自成。”注云:“作乐者,缘民所乐於已之功。”然则以武王用武除暴,为天下所乐,故谓其乐为《武》乐。《武》乐为一代大事,故历代皆称“大”也。云“以征伐取天下,故未尽善”者,以臣代君,虽曰应天顺人,不若揖让而受,故未尽善也。

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疏]“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

○正义曰:此章总言礼意。居上位者宽则得众,不宽则失於苛刻。凡为礼事在於庄敬,不敬则失於傲惰。亲临死丧当致其哀,不哀则失於和易。凡此三失,皆非礼意。人或若此不足可观,故曰:“吾何以观之哉!”

《论语注疏》

1. 《论语注疏》序

2. 《论语注疏》论语注疏解经序

3. 《论语注疏》卷一·学而第一

4. 《论语注疏》卷二·为政第二

5. 《论语注疏》卷三·八佾第三

6. 《论语注疏》卷四·里仁第四

7. 《论语注疏》卷五·公冶长第五

8. 《论语注疏》卷六·雍也第六

9. 《论语注疏》卷七·述而第七

10.《论语注疏》卷八·泰伯第八

11.《论语注疏》卷九·子罕第九

12.《论语注疏》卷十·乡党第十

13.《论语注疏》卷十一·先进第十一

14.《论语注疏》卷十二·颜渊第十二

15.《论语注疏》卷十三·子路第十三

16.《论语注疏》卷十四·宪问第十四

17.《论语注疏》卷十五·卫灵公第十五

18.《论语注疏》卷十六·季氏第十六

19.《论语注疏》卷十七·阳货第十七

20.《论语注疏》卷十八·微子第十八

21.《论语注疏》卷十九·子张第十九

22.《论语注疏》卷二十·尧曰第二十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8.《春秋公羊传注疏》

9.《春秋谷梁传注疏》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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