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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注疏》卷十·乡党第十

《论语注疏》卷十·乡党第十

[疏]○正义曰:此篇唯记孔子在鲁国乡党中言行,故分之以次前篇也。此篇虽曰一章,其间事义亦以类相从,今各依文解之。

《论语注疏》卷十·乡党第十

孔子於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王曰:“恂恂,温恭之貌。”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郑曰:“便便,辩也。虽辩而谨敬。”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孔曰:“侃侃,和乐之貌。”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孔曰:“訚訚,中正之貌。”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马曰:“君在,视朝也。踧踖,恭敬之貌。与与,威仪中适之貌。”

[疏]“孔子”至“与与如也”。

○正义曰:此一节记言语及趋朝之礼容也。“孔子於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恂恂,温恭之貌。言孔子在於乡党中,与故旧相接,常温和恭敬,恂恂然如似不能言语者,道其谦恭之甚也。凡言“如也”者,皆谓如此义也。“其在宗庙朝廷,便便言,唯谨尔”者,便便,辨也。宗庙,行礼之处,朝廷,布政之所,当详问极言,故辨治也。虽辨而唯谨敬。“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者,侃侃,和乐之貌。訚訚,中正之貌。下大夫稍卑,故与之言,可以和乐。上大夫,卿也,爵位既尊,故与之言,常执中正,不敢和乐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者,君在,谓视朝时也;踧踖,恭敬之貌;与与,威仪中适之貌。既当君在之所,故恭敬,使威仪中适,不敢解惰也。君召使摈,郑曰:“君召使摈者,有宾客使迎之。”色勃如也,孔曰:“必变色。”足躩如也。包曰:“足躩,盘辟貌。”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郑曰:“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一俯一仰,衣前後襜如也。”趋进,翼如也。孔曰:“言端好。”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郑曰:“复命白君,宾已去矣。”

[疏]“君召使摈”至“顾矣”。

○正义曰:此一节言君召孔子,使为摈之礼也。摈,谓主国之君所使出接宾者也。“色勃如也,足躩如也”者,勃然变色也。足躩,盘辟貌。既传君命以接宾,故必变色而加肃敬也。足容盘辟,躩然不敢懈慢也。“揖所与立,左右手,衣前後襜如也”者,谓交摈传命时,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一俯一仰,衣前後襜如也。“趋进,翼如也”者,谓疾趋而进,张拱端好,为鸟之张翼也。“宾退,必复命曰:宾不顾矣”,谓宾礼毕,上摈送宾出,反告白君,已去矣,不反顾也。

○注“郑曰”至“如也”。

○正义曰:云“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者,谓传摈时也。案诸侯自相为宾之礼,凡宾主各有副,宾副曰介,主副曰摈及行人。若诸侯自行,则介各从其命数。至主国大门外,主人及摈出门相接。若主君是公,则摈者五人,侯伯则摈者四人,子男则摈者二人。所以不随命数者,谦也,故并用强半之数也。宾若是公,来至门外,直当闑西,去门九十步而下车,当轵北乡而立。郑注《考工记》云:“轵,毂末也。”其侯伯立当前侯胡下,子男立当衡。注:“衡谓车轭。”其君当轸,而九介立在君之北,逦迤西北,并东乡而列。主公出,直闑东,南西乡立。摈在主人之南,逦迤东南立,并西乡也。使末摈与末介相对,中间傍相去三丈六尺。列摈、介既竟,则主君就摈求辞。所以须求辞者,不敢自许,人求诣已,恐为他事而至,故就求辞,自谦之道也。求辞之法,主人先传求辞之言与上摈,上摈以至次摈,次摈继传以至末摈,末摈传与宾末介,末介以次继传,上至於宾。宾答辞随其来意,又从上介而传,下至末介,末介又传与末摈,末摈传相次而上至於主人。传辞既竟,而後进迎宾至门。知摈、介朝位如此者,《大行人职》文。又知传辞拜迎宾前至门者,《司仪职》文。其传辞,《司仪》之交摈也。其列摈、介,传辞委曲,约《聘礼》文。若诸侯使卿大夫相聘,其介与主位,则《大行人》云:“卿大夫之礼,各下其君二等。”郑注云:“介与朝位”是也。主君待之,摈数如待其君。其有异者,主君至大门而不出限,南面而立也。若公之使,亦直闑西北向,七介,而去门七十步。侯伯之使,列五介,而去门五十步。子男之使,三介,而去门三十步。上摈出阈外闑东南西向,陈介西北,东面逦迤,如君自相见也,而末介、末摈相对亦相去三丈六尺。陈摈介竟,则不传命,而上摈进至末摈间,南揖宾,宾亦进至末介间,上摈与宾相去亦三丈六尺,而上摈揖而请事,人告君。君在限内,後乃相与入也。知者,约《聘礼》文。不传辞,《司仪》及《聘礼》谓之旅摈。君自来,所以必传命者,《聘义》云:“君子於其所尊弗敢质,敬之至也。”又若天子春夏受朝宗则无迎法,受享则有之,故《大行人》云:“庙中将币三享。”郑云:“朝先享,不言朝者,朝正礼,不嫌有等也。”若秋冬觐遇一受之於庙,则亦无迎法,故《郊特牲》云:“觐礼,天子不下堂而见诸侯。”明冬遇依秋也。以为摈之礼,依次传命,故揖左人左其手,揖右人右其手,一俯一仰,使衣前後襜如也。

○注“郑曰:复命白君,宾己去矣”。

○正义曰:案《聘礼》行聘享私觌礼毕,宾出,公再拜送,宾不复。郑注云:“公既拜,客趋辟。君命上摈送宾出,反告,宾不顾矣。於此,君可以反路寝矣。”

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孔曰:“敛身。”立不中门,行不履阈。孔曰:“阈,门限。”过位,色勃如也,足躩如也,包曰:“过君之空位。”其言似不足者。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孔曰:“皆重慎也。衣下曰齐。摄齐者,抠衣也。”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孔曰:“先屏气,下阶舒气,故怡怡如也。”没阶,趋进,翼如也。孔曰:“没,尽也。下尽阶。”复其位,踧踖如也。孔曰:“来时所过位。”

[疏]“入公门”至“踧踖如也”。

○正义曰:此一节记孔子趋朝之礼容也。“入公门,鞠躬如也,如不容”者,公,君也。鞠,曲敛也。躬,身也。君门虽大,敛身如狭小不容受其身也。“立不中门”者,中门谓枨闑之中央。君门中央有闑,两旁有枨。枨谓之门闑。枨闑之中,是尊者所立处,故人臣不得当之而立也。“行不履阈”者,履,践也。阈,门限也。出入不得践履门限,所以尔者,一则自高,二则不净,并为不敬。“过位,色勃如也,足ㄟ如也”者,过位,过君之空位也,谓门屏之间,人君宁立之处。君虽不在此位,人臣过之宜敬,故勃然变色,足盘辟而为敬也。“其言似不足”者,下气怡声如似不足者也。“摄齐升堂,鞠躬如也,屏气似不息”者,皆重慎也。衣下曰齐。摄齐者,抠衣也。将升堂时,以两手当裳前,提挈裳使起,恐衣长转足蹑履之。仍复曲敛其身,以至君所,则屏藏其气,似无气息者也。“出,降一等,逞颜色,怡怡如也”者,以先时屏气,出下阶一级则舒气,故解其颜色,怡怡然和说也。“没阶,趋进,翼如也”,没,尽也。下尽阶,则疾趋而出,张拱端好,如鸟之舒翼也。“复其位,踧踖如也”者,复至其来时所过之位,则又踧踖恭敬也。

○注“阈,门限”。

○正义曰:《释官》云:“柣谓之阈。”孙炎云“阈,门限也。”经传诸注,皆以阈为门限,为内外之限约也。

○注“衣下曰齐。摄齐者,抠衣也”。

○正义曰:《曲礼》云:“两手抠衣,去齐尺。”郑注云:“齐谓裳下缉也。”然则衣谓裳也。对文则上曰衣,下曰裳。散则可通。故此云抠衣。抠,提挈也,谓提挈裳前,使去地一尺也。

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包曰:“为君使,聘问邻国,执持君之圭。鞠躬者,敬慎之至。”上如揖,下如授。勃如战色,足蹜蹜如有循。郑曰:“上如揖,授玉宜敬。下如授,不敢忘礼。战色,敬也。是蹜蹜如有循,举前曳踵行。”享礼,有容色。郑曰:“享,献也。聘礼既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实。”私觌,愉愉如也。郑曰:“觌,见也。既享,乃以私礼见。愉愉,颜色和。”

[疏]“执圭”至“愉愉如也”。

○正义曰:此一节记为君使聘问邻国之礼容也。“执圭,鞠躬如也,如不胜”者,言执持君之圭,以聘邻国,而鞠躬如不能胜举,慎之至也。“上如揖,下如授”者,上谓授玉时宜敬,故如揖也。下谓既授玉而降,虽不执玉,犹如授时,不敢忘礼也。“勃如战色,蹜蹜如有循”者,亦谓执圭行聘时战栗,其颜色敬也。足则举前曳踵而行,蹜蹜如有所循也。“享礼,有容色”者,享,献也。聘礼既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实。聘时执圭致命,故勃如战色。至行享时,则稍许有容色,不复战栗。“私觌,愉愉如也”者,觌,见也。愉愉,颜色和也。谓既享,乃以私礼见,故颜色愉愉然和说也。

○注“包曰”至“之至”。

○正义曰:云“为君使,聘问邻国,执持君之圭”者,案:《聘礼》云“宾袭执圭,致命公侧,袭受玉于中堂与东楹之间”,是其事也。凡执玉之礼,《大宗伯》云:“公执桓圭。”注云:“双植谓之桓。桓,宫室之象,所以安其上也。圭长九寸。”故《玉人》云“命圭九寸,公守之”,是也。《宗伯》又云:“侯执信圭,伯执躬圭。”注云:“盖皆象以人形为琢饰,文有粗缛耳,欲其慎行以保身。圭皆长七寸。”故《玉人》云:“命圭七寸,谓之信圭,侯守之。命圭七寸,谓之躬圭,伯守之。”江南儒者解云:“直者为信,其文缛细。曲者为躬,其文粗略。”义或然也。《宗伯》又云:“子执谷璧,男执蒲璧。”注云:“谷所以养人。蒲为席,所以安人。不执圭者,未成国也。”盖琢为谷稼及蒲苇之文,盖皆径五寸,故《大行人》云“子执谷璧、男执蒲璧五寸”是也。凡圭广三寸,厚半寸,剡上左右各寸半,知者,《聘礼记》文。其璧则内有孔,外有肉。其孔谓之好,故《尔雅·释器》云:“肉倍好谓之璧,好倍肉谓之瑗,肉好若一谓之环。”此谓诸侯所执圭璧,皆朝於王及相朝所用也,故《典瑞》前既陈玉则云“朝觐宗遇会同於王,诸侯相见亦如之”是也。其公、侯、伯朝后皆用璋,知者,以《聘礼》聘君用圭,聘夫人以璋,则知於天子及后亦然也。其子、男既朝王用璧,朝后宜用琮,以璧、琮相对故也。郑注《小行人》云:“其上公及二王之後,享天子圭以马,享后璋以皮。其侯、伯、子、男,享天子璧以帛,享后琮以锦。其玉大小,各如其命数。”知者,《玉人》云“璧琮九寸,诸侯以享天子”是也。其诸侯相朝,所执之玉与朝天子同。其享玉皆以璧享君,以琮享夫人,明相朝礼亦当然。子、男相享,则降用琥以绣,璜以黼,故郑注《小行人》云“其於诸侯亦用璧琮耳。子、男於诸侯则享用琥璜,下其瑞”是也。其诸侯之臣聘天子及聘诸侯,其聘玉及享玉,降其君瑞一等,故《玉人》云“王彖圭璋八寸,璧琮八寸,以覜聘”是也。

○注“蹜蹜如有循,举前曳踵行”。

○正义曰:按《玉藻》云:“执龟玉,举前曳踵,蹜蹜如也。”踵谓足後跟也。谓将行之时,初举足前後曳足跟行,不离地,蹜蹜如也,言举足狭数,蹜蹜如也。”《玉藻》又云:“圈豚行,不举足,齐如流。”郑注云:“圈,转也。豚之言,若有所循,不举足曳踵,则衣之齐如水之流矣,孔子执圭则然。此徐趋也。”

○注“郑曰”至“庭实”。

○正义曰:“享,献也”,《释诂》文也。云“聘礼既聘,而享用圭璧有庭实”者,案《觐礼》侯氏既见王,乃云:“四享皆束帛加璧,庭实唯国所有。郑玄云:“四当为三。”《大行人职》曰:“诸侯庙中将币,皆三享其礼。”差又无取於四也。初享或用马,或用虎豹之皮。其次享三牲鱼腊。笾豆之实,龟也,金也。丹漆丝纩竹箭也,其馀无常货。此物非一国所能有,唯国所有,分为三享,皆以璧帛致之。《礼器》云:“大飨其王事与,三牲鱼腊,四海九州之美味也;笾豆之荐,四时之和气也;内金,示和也;束帛加璧,尊德也;龟为前列,先知也;金次之,见情也;丹漆丝纩竹箭,与众共财也。其馀无常货,各以其国之所有,则致远物也。《郊特牲》曰:“旅币无方,所以别土地之宜,而节远迩之期也。龟为前列,先知也。以锺次之,以和居参之也。虎豹之皮,示服猛也。束帛加璧,往德也。”郑玄《觐礼》之注所言,出於彼也。诸侯相朝聘,其礼亦然。案《聘礼》:“宾裼奉束帛加璧享。”《记》曰:“凡庭实随入,左先,皮马相间可也。”《小行人职》云:“合六币,圭以马,璋以皮,璧以帛,琮以锦,琥以绣,璜以黼。此六物者,以和诸侯之好故。”郑注云:“合,同也。六币,所以享也。五等诸侯享天子用璧,享后用琮。其大各如其瑞,皆有庭实,以马若皮。皮,虎豹皮也。用圭璋者,二王之後也。二王後尊,故享用圭璋而特之。《礼器》曰‘圭璋特\’是也。其於诸侯亦用璧琮耳。子、男於诸侯则享用琥璜,下其瑞也。凡二王後诸侯相享之玉,大小各降其瑞一等。及使卿大夫覜聘亦如之。”是用圭璧有庭实也。

○注“既享,乃以私礼见”。

○正义曰:案《聘礼》:“摈者出请事,宾告事毕,宾奉束锦以请觌。”注云:“觌,见也。卿将公事,是欲交其欢敬也。不用羔,因使而见,非特来。”是也。

君子不以绀緅饰,孔曰:“一入曰緅。饰者,不以为领袖缘也。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衣,似衣齐服。緅者,三年练以緅饰衣,为其似衣丧服,故皆不以为饰衣。”红紫不以为亵服。王曰:“亵服,私居服,非公会之服。皆不正,亵尚不衣,正服无所施。”当暑,袗絺綌,必表而出之。孔曰:“暑则单服。絺綌,葛也。必表而出之,加上衣。”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亵裘长,短右袂。孔曰:“服皆中外之色相称也。私家裘长,主温。短右袂,便作事。”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孔曰:“今之被也。”狐貉之厚以居。郑曰:“在家以接宾客。”去丧,无所不佩。孔曰:“去,除也。非丧则备佩所宜佩也。”非帷裳,必杀之。王曰:“衣必有杀缝,唯帷裳无杀也。”羔裘玄冠不以吊。孔曰:“丧主素,吉主玄,吉凶异服。”吉月,必朝服而朝。孔曰:“吉月,月朔也。朝服,皮弁服。”齐,必有明衣,布。孔曰:“以布为沐浴衣。”

[疏]“君子”至“明衣布”。

○正义曰:此一节记孔子衣服之礼也。“君子不以绀緅饰”者,君子,谓孔子也。绀,玄色。緅,浅绛色。饰者,领缘也。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衣,似衣齐服。緅者,三年练以緅饰衣,为其似衣丧服,故皆不以为饰衣。“红紫不以为亵服”者,红,南方间色。紫,北方间色。亵服,私居服,非公会之服。以其红紫二色皆不正,故不以为亵服。亵服尚不用,则正服无所施可知也。但言红紫,则五方间色皆不用也。“当暑,袗絺綌,必表而出之”者,袗,单也。絺綌,葛也,精曰絺,粗曰綌。暑则单服,必加尚表衣然後出之,为其形亵故也。“缁衣,羔裘。素衣,麑裘。黄衣,狐裘”者,凡祭服,先加明衣,次加中衣,冬则次加袍茧,夏则不袍茧,用葛也,次加祭服。若朝服,布衣亦先以明衣亲身,次加中衣,冬则次加裘,裘上加裼衣,裼衣之上加朝服;夏则中衣之上不用裘而加葛,葛上加朝服。凡服必中外之色相称。羔裘,黑羊裘也,故用缁衣以裼之。麑裘,鹿子皮以为裘也,故用素衣以裼之。狐裘黄,故用黄衣以裼之。“亵裘长,短右袂”者,此裘私家所著之裘也,长之者,主温也;袂是裘之袖,短右袂者,作事便也。“必有寝衣,长一身有半”者,今之被也。“狐貉之厚以居”者,谓在家接宾客之裘者,居家主温,故厚为之。“去丧,无所不佩”者,去,除也。居丧无饰,故不佩。除丧,则备佩所宜佩也。“非帷裳必杀之”者,杀谓杀缝。凡衣必有杀缝,唯帷裳无也。“羔裘玄冠不以吊”者,凶主素,吉主玄,故羔裘玄冠不以吊丧也。“吉月必朝服而朝”者,吉月,月朔也。朝服,皮弁服。言每朔日必服皮弁之服以朝於君也。“齐,必有明衣,布”者,将祭而齐,则必沐浴,浴竟而著明衣,所以明絜其体也。明衣以布为之,故曰“齐,必有明衣,布”也。

○注“孔曰”至“饰衣”。

○正义曰:云“一入曰緅。饰者,不以为领袖缘也”者,案《考工记》云:“三入为纁,五入为緅,七入为缁。”注云:“染纁者三入而成。又再染以黑则为緅。緅,今礼俗文作爵,言如爵头色也。又复再染以黑乃成缁矣。郑司农说以《论语》曰‘君子不以绀緅饰’,又曰‘缁衣羔裘\’。《尔雅》曰:‘一染谓之縓,再染谓之竀,三染谓之纁。’《诗》云:‘缁衣之宜兮。\’玄谓此同色耳。染布帛者,染人掌之。凡玄色者,在緅缁之间,其六入者与。”今孔氏云:“一入曰緅”者,未知出何书。又云“緅者,三年练以緅饰衣”,则似读緅为縓。案《檀弓》云:“练,练衣黄里縓缘。”注云:“小祥,练冠练中衣,以黄为内,縓为饰。黄之色卑於纁,縓纁之类明外除。”故曰“为其似衣丧服,故皆不以为饰衣”。云“绀者,齐服盛色以为饰衣,似衣齐服”者,《说文》云:“绀,帛深青扬赤色。”是绀为青赤色也,故为齐服盛色。若以为领袖缘饰,则似衣齐服也。

○注“服皆中外之色相称也”。

○正义曰:谓中衣外裘其色皆相称也。此经云“缁衣,羔裘”者,谓朝服也。知者,案《玉藻》云:“诸侯朝服以日视朝於内朝。”《士冠礼》云:“主人玄冠朝服,缁带素韠。”注云:“玄冠,委貌。朝服者,十五升布衣。而素裳不言色者,衣与冠同色。”是朝衣色玄,玄即缁色之小别。此说孔子之服,云“缁衣,羔裘”,《玉藻》亦云“羔裘缁衣以裼之”,是羔裘裼用缁衣,明其上正服亦缁色也。下文又曰“羔裘玄冠不以吊”,是羔裘所用配玄冠,羔裘之上必用缁布衣为裼,裼衣之上正服亦是缁色,文与玄冠相配,故知缁衣羔裘是诸侯君臣日视朝之服也。其素衣麑裘,则在国视朔之服也。卿大夫士亦皆然。故郑玄注此云“素衣麑裘,视朔之服”是也。其受外国聘享,亦素衣麑裘,故《聘礼》云:“裼降立。”注引《玉藻》云:“麑裘青犴衰,绞衣以裼之。”又引此云:“素衣麑裘。皮弁时或素衣。”如郑此言,则裼衣或绞或素不定也。熊氏云:“臣用绞,君用素。”皇氏云:“素衣为正,记者乱言绞耳。”其“黄衣,狐裘”,谓大蜡息民之祭服也。人君以岁事成熟,搜索群神而报祭之,谓之大蜡。又腊祭先祖五祀,因令民得大饮,农事休息,谓之息民。於大蜡之後,作息民之祭,其时则有黄衣狐裘也。大蜡之祭与息民异也。息民用黄衣狐裘,大蜡则皮弁素服,二者不同矣。以其大蜡之後,始作息民之祭,息民大蜡同月,其事相次,故连言之耳。知者,《郊特牲》云:“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终。葛带榛杖,丧杀也。”是大蜡之祭用素服也。《郊特牲》既说蜡祭,其下又云:“黄衣黄冠而祭,息田夫也。”注云:“祭谓既蜡,腊先祖五祀也,於是劳农以休息之。”是息民之祭用黄衣也。此说孔子之服云“黄衣,狐裘”,《玉藻》云“狐裘黄衣以裼之”,以此知大蜡息民则有黄衣狐裘也。是此三者之服,中衣与外裘其色皆相称也。

○注“孔曰”至“佩也”。

○正义曰:云“非丧则备佩所宜佩也”者,案《玉藻》云:“古之君子必佩玉,右徵角,左宫羽。凡带必有佩玉,唯丧则否。佩玉有冲牙,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於玉比德焉。天子佩白玉而玄组绶,世子佩瑜玉而綦组绶,士佩瓀玟而缊组绶,孔子佩象环五寸而綦组绶。”是非居丧则备佩此所宜佩也。

○注“王曰:衣必有杀缝,唯帷裳无杀也”。

○正义曰:谓朝祭之服,上衣必有杀缝,在下之裳,其制正幅如帷,名曰帷裳,则无杀缝。其馀服之裳,则亦有杀缝,故深衣之制,要在缝半下,缝齐倍要。丧服之制,裳内削幅。注云:“削犹杀也”。

○注“孔曰:丧主素,吉主玄,吉凶异服”。

○正义曰:《檀弓》云:“奠以素器,以生者有哀素之心。”注:“哀素,言哀痛无饰。凡物无饰曰素。”又礼祭服皆玄衣服。是丧主素,吉主玄也。

○注“孔曰”至“弁服”。

○正义曰:云“吉月,月朔也”者,以《诗》云“二月初吉”,《周礼》云“正月之吉”,皆谓朔日,故知此吉月谓朔日也。云“朝服,皮弁服”者,《士冠礼》云:“皮弁,服素积缁带素韠。”注云:“此与君视朔之服也。皮弁者,以白鹿皮为冠,象上古也。积犹辟也。以素为常,辟蹙其要中。皮弁之衣用布,亦十五升,其色象焉。”鲁自文公不行视朔之礼,孔子恐其礼废,故每於月朔,必衣此视朔之服而朝於君,所谓我爱其礼也。

齐必变食,孔曰:“改常馔。”居必迁坐。孔曰:“易常处。”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孔曰:“饐餲,臭味变。”鱼馁而肉败,不食。鱼败曰馁。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孔曰:“失饪,失生熟之节。”不时,不食。郑曰:“不时,非朝、夕、日中时。”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马曰:“鱼脍非芥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孔曰:“撤,去也。齐禁薰物,姜辛而不臭,故不去。”不多食。孔曰:“不过饱。”祭於公,不宿肉。周曰:“助祭於君,所得牲体,归则班赐,不留神惠。”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郑曰:“自其家祭肉,过三日不食,是亵鬼神之馀。”食不语,寝不言。虽蔬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孔曰:“齐,严敬貌。三物虽薄,祭之必敬。”

[疏]“齐必”至“如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齐祭饮食居处之事也。“齐必变食”者,谓将欲接事鬼神,宜自絜净,故改其常馔也。“居必迁坐”者,谓改易常处也。“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者,食,饭也。牛与羊鱼之腥,聂而切之为脍。饭与脍所尚精细也。“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者,饐餲,臭味变也。鱼败曰馁。言饭之气味变,及鱼肉败坏,皆不食之。“色恶,不食。臭恶,不食”者,谓饭食及肉颜色香臭变恶者,皆不食之,“失饪不食”者,谓馔失生熟之节也。“不时,不食”者,谓非朝、夕、日中时也。“割不正,不食”者,谓折解牲体,脊胁臂臑之属,礼有正数,若解割不得其正,则不食也。“不得其酱,不食”者,谓鱼脍非得芥酱则不食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者,气,小食也。言有肉虽多,食之不可使过食气也。“唯酒无量,不及乱”者,唯人饮酒无有限量,但不得多,以至困乱也。“沽酒市脯不食”者,沽,卖也。酒不自作,未必精絜;脯不自作,不知何物之肉,故不食也。酒当言饮,而亦云不食者,因脯而并言之耳。经传之文,此类多矣。《易·系辞》云“润之以风雨”,《左传》曰“马牛皆百匹”,《玉藻》云“大夫不得造车马”,皆从一而省文也。“不撤姜食”者,撤,去也。齐禁薰物,姜辛而不臭,故不去也。“不多食”者,不可过饱也。自此已上,皆蒙齐文。凡言不食者,皆为不利人,亦齐者,孔子所慎,齐必严敬,若必食之,或致困病,则失严敬心,故不食也。其凡常不必然。“祭於公,不宿肉”者,谓助祭於君,所得牲体,归则班赐,不留神惠经宿也。“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者,谓自其家祭肉,过三日不食,是亵慢鬼神之馀也。“食不语,寝不言”者,直言曰言,答述曰语。方食不可语,语则口中可憎。寝息宜静,故不言也。“虽蔬食菜羹瓜,祭,必齐如也”者,祭谓祭先。齐,严敬貌。言蔬食也,菜羹也。瓜也,三物虽薄,将食祭先之时,亦必严敬。

○注“孔曰:饐餲,臭味变”。

○正义曰:《释器》云:“食饐谓之餲。”郭璞云:“饭饖臭。”《说文》云:“饖,饭伤热也。”《苍颉篇》云:“食臭败也。”《字林》云:“饐,饭伤热湿也。”

○注“鱼败曰馁”。

○正义曰:《释器》云:“肉谓之败,鱼谓之馁。”郭璞云:“败,臭坏也。馁,肉烂也。”

○注“孔曰”至“必敬”。

○正义曰:云“三物虽薄,祭之必敬”者,祭谓祭先也。案《玉藻》云:“唯水浆不祭。”又云:“瓜祭上环。”知此三者虽薄,亦祭先也。若祭之,亦必齐敬也。

席不正,不坐。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孔曰:“杖者,老人也。乡人饮酒之礼,主於老者,老者礼毕,出,孔子从而後出。”

[疏]“席不正,不坐。乡人饮酒,杖者出,斯出矣”。

○正义曰:此明坐席及饮酒之礼也。凡为席之礼,天子之席五重,诸侯之席三重,大夫再重。席南乡北乡,以西方为上;东乡西乡,以南方为上。如此之类,是礼之正也。若不正,则孔子不坐也。杖者,老人也。乡人饮酒之礼,主於老者,老者礼毕出,孔子则从而後出。

乡人傩,朝服而立於阼阶。孔曰:“傩,驱逐疫鬼。恐惊先祖,故朝服而立於庙之阼阶。”

[疏]“乡人傩,朝服而立於阼阶”。

○正义曰:此明孔子存室神之礼也。傩,索室驱逐疫鬼也。恐惊先祖,故孔子朝服而立於庙之阼阶。鬼神依人,庶其依已而安也。所以朝服者,大夫朝服以祭,故用祭服以依神也。

问人於他邦,再拜而送之。孔曰:“拜送使者,敬也。”

[疏]“问人於他邦,再拜而送之”。

○正义曰:此记孔子遗人之礼也。问犹遗也,谓因问有物遗之也。问者,或自有事问人,或闻彼有事而问之,悉有物表其意,故《曲礼》云:“凡以弓剑苞苴箪笥问人者,操以受命,如使之容。”此孔子凡以物问遗人於他邦者,必再拜而送其使者,所以示敬也。

康子馈药,拜而受之。包曰:“馈孔子药。”曰:“丘未达,不敢尝。”孔曰:“未知其故,故不敢尝,礼也。”

[疏]“康子馈药,拜而受之。曰:丘未达,不敢尝”。

○正义曰:此明孔子受馈之礼也。鲁卿季康子馈孔子药,孔子拜而受之。凡受人馈遗可食之物,必先尝而谢之。孔子未达其药之故,不敢先尝,故曰“丘未达,不敢尝”,亦其礼也。

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郑曰:“重人贱畜。退朝,自君之朝来归。”

[疏]“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

○正义曰:此明孔子重人贱畜也。厩焚,谓孔子家厩被火也。孔子罢朝退归,承告而问曰:“厩焚之时,得无伤人乎?”不问伤马与否。是其重人贱畜之意。“不问马”一句,记者之言也。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孔曰:“敬君惠也。既尝之,乃以班赐。”君赐腥,必熟而荐之。孔曰:“荐其先祖。”

君赐生,必畜之。侍食於君,君祭,先饭。郑曰:“於君祭,则先饭矣,若为君尝食然。”

[疏]“君赐”至“先饭”。

○正义曰:此明孔子受君赐食及侍食之礼也。“君赐食,必正席先尝之”者,谓君以熟食赐已,必正席而坐,先品尝之,敬君之惠也。君赐必多,不可留君之惠,既尝,当以班赐。“君赐腥,必熟而荐之”者,谓君赐已生肉,必烹熟而荐其先祖,荣君赐也。熟食不荐者,亵也。君赐生,必畜之者,谓君赐已牲之未杀者,必畜养之,以待祭祀之用也。“侍食於君,君祭,先饭”者,谓君召已共食时也。於君祭时,则先饭矣,若为君尝食然。

○注“郑曰”至“食然”。

○正义曰:云“於君祭,则先饭矣”者,《曲礼》云:“主人延客祭。”注云:“祭,祭先也。君子有事不忘本也。”君子不忘本者,有德必酬之,故得食而种,种出少许,置在豆间之地,以报先代造食之人也。若敌,客则得先自祭,降等之客则後祭。若臣侍君而赐之食,则不祭。若赐食,而君以客礼待之,则得祭。虽得祭,又先须君命之祭,後乃敢祭也。此言君祭先饭,则是非客之礼也,故不祭而先饭,若为君尝食然也。

疾,君视之,东首,加朝服,拖绅。包曰:“夫子疾,处南牖之下,东首,加其朝服,拖绅。绅,大带。不敢不衣朝服见君。”

[疏]“疾,君视之,东首,加朝服,拖绅”。

○正义曰:此明孔子有疾,君来视之时也。拖,加也。绅,大带也。病者,常居北牖下,为君来视,则暂时迁乡南牖下。东首,令君得南面而视之。以病卧,不能衣朝服及大带,又不敢不衣朝服见君,故但加朝服於身,又加大带於上,是礼也。

君命召,不俟驾行矣。郑曰:“急趋君命,行出而车驾随之。”

[疏]“君命召,不俟驾行矣”。

○正义曰:此明孔子急趋君命也。俟犹待也。谓君命召,已不待驾车而即行出,车当驾而随之也。

入太庙,每事问。

[疏]“入太庙,每事问”。

○正义曰:此明孔子因助祭入太庙庙中,礼仪祭器虽知之,犹每事复问,慎之至也。朋友死,无所归,曰:“於我殡。”孔曰:“重朋友之恩。无所归,言无亲昵。”

[疏]“朋友死,无所归,曰:於我殡”。正义曰:此明孔子重朋友之恩也。言朋友若死,更无亲昵可归,孔子则曰:“於我殡。”与之为丧主也。

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孔曰:“不拜者,有通财之义。”

[疏]“朋友之馈,虽车马,非祭肉,不拜”。

○正义曰:此言孔子轻财重祭之礼也。朋友有通财之义,故其馈遗之物,虽是车马,非祭肉,不拜谢之。言其祭肉则拜之,尊神惠也。

寝不尸,包曰:“偃卧四体,布展手足,似死人。”居不容。孔曰:“为室家之敬难久。”

[疏]“寝不尸,居不容”。

○正义曰:此言孔子寝息居家之礼也。尸,死人也。言人偃卧四体,布展手足,似死人。孔子则当欹屈也。其居家之时,则不为容仪,为室家之敬难久,当和舒也。

见齐衰者,虽狎,必变。孔曰:“狎者,素亲狎。”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周曰:“亵,谓数相见,必当以貌礼之。”凶服者式之。式负版者。孔曰:“凶服,送死之衣物。负版者,持邦国之图籍。”有盛馔,必变色而作。孔曰:“作,起也。敬主人之亲馈。”迅雷风烈必变。郑曰:“敬天之怒,风疾雷为烈。”

[疏]“见齐”至“必变”。

○正义曰:此一节言孔子见所哀恤,及敬重之事,为之变容也。“见齐衰者,虽狎,必变”者,狎,谓素相亲狎。言见衣齐衰丧服者,虽素亲狎,亦必为变容。此即哀有丧也。“见冕者与瞽者,虽亵,必以貌”者,冕,大夫冠也。瞽,盲也。亵,谓数相见也。言孔子见大夫与盲者,虽数相见,必当以貌礼之。此即尊在位,恤不成人也。“凶服者式之。式负版者”,囚服,送死之衣物也。负版者,是持邦国之图籍者也。式者,车上之横木,男子立乘,有所敬,则俯而冯式,遂以式为敬名。言孔子乘车之时,见送死之衣物,见持邦国之图籍者,皆冯式而敬之也。“有盛馔,必变色而作”者,作,起也。谓人设盛馔待己,已必改容而起,敬主人之亲馈也。“迅雷风烈必变”者,迅,急疾也。风疾,雷为烈,此阴阳气激,为天之怒,故孔子必变容以敬之也。

○注“孔曰:狎者,素亲狎”。

○正义曰:案《左传》:“宋华弱与乐舆少相狎。”《曲礼》云:“贤者狎而敬之。”狎是相亵慢、相贯习之名也,故为素相亲狎也。

○注“负版者,持邦国之图籍”。

○正义曰:案《周礼·小宰职》曰:“听闾里以版图。”注云:“版是户籍图也。听人讼地者,以版图决之。《司书职》曰:‘邦中之版,土地之图。’”以图籍相将之物,故知负版者是持邦国之图籍也。

升车,必正立执绥。周曰:“必正立执绥,所以为安。”车中内顾,包曰:“车中不内顾者,前视不过衡轭,傍视不过輢毂。”不疾言,不亲指。

[疏]“升车”至“亲指”。正义曰:此记孔子乘车之礼也。“升车,必正立执绥”者,绥者,挽以上车之索也。言孔子升车之时,必正立执绥,所以为安也。“车中不内顾”者,顾,谓回视也。言孔子在车中不乡内回顾,掩人之私也。“不疾言,不亲指”者,亦谓在车中时也。疾,急也。以车中既高,故不疾言,不亲有所指,皆为惑人也。

○注“包曰:车中不内顾者,前视不过衡轭,傍视不过輢毂”。

○正义曰:衡轭是辕端横木驾马领者。《舆人》注云:“较,两輢上出轼者。”则輢毂俱在车之两傍。言孔子在车中,前视则不过衡轭之前,傍视则不过輢毂之後。案《曲礼》云:“立视五巂,式视马尾,顾不过毂。”注云:“立平视也。巂犹规也,谓轮转之度。”案车轮一周为一规。乘车之轮高六尺六寸,径一围三,三六十八,得一丈八尺,又六寸为一尺八寸,总一规为一丈九尺八寸。五规为九十九场_六尺为步,总为十六步半,则在车上得视前十六步半也。而此注云“前视不过衡轭”者,礼言中人之制,此记圣人之行,故前视但不过衡轭耳。

色斯举矣,马曰:“见颜色不善则去之。”翔而後集。周曰:“回翔审观而後下止。”

[疏]“色斯举矣,翔而後集”。

○正义曰:此言孔子审去就也。谓孔子所处,见颜色不善,则於斯举动而去之。将所依就,则必回翔审观而後下止。此“翔而後集”一句,以飞鸟喻也。

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言山梁雌雉得其时,而入不得其时,故叹之。子路以其时物,故共具之。非本意,不苟食,故三嗅而作。作,起也。

[疏]“曰:山梁雌雉,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正义曰:此记孔子感物而叹也。梁,桥也。共,具也。嗅,谓鼻歆其气。作,起也。孔子行於山梁,见雌雉饮啄得所,故叹曰:“此山梁雌雉,得其时哉!”而人不得其时也。子路失指,以为夫子云时哉者,言是时物也,故取而共具之。孔子以非已本意,义不苟食,又不可逆子路之情,故但三嗅其气而起也。

《论语注疏》

1. 《论语注疏》序

2. 《论语注疏》论语注疏解经序

3. 《论语注疏》卷一·学而第一

4. 《论语注疏》卷二·为政第二

5. 《论语注疏》卷三·八佾第三

6. 《论语注疏》卷四·里仁第四

7. 《论语注疏》卷五·公冶长第五

8. 《论语注疏》卷六·雍也第六

9. 《论语注疏》卷七·述而第七

10.《论语注疏》卷八·泰伯第八

11.《论语注疏》卷九·子罕第九

12.《论语注疏》卷十·乡党第十

13.《论语注疏》卷十一·先进第十一

14.《论语注疏》卷十二·颜渊第十二

15.《论语注疏》卷十三·子路第十三

16.《论语注疏》卷十四·宪问第十四

17.《论语注疏》卷十五·卫灵公第十五

18.《论语注疏》卷十六·季氏第十六

19.《论语注疏》卷十七·阳货第十七

20.《论语注疏》卷十八·微子第十八

21.《论语注疏》卷十九·子张第十九

22.《论语注疏》卷二十·尧曰第二十

十三经注疏

1.《周易正义》

2.《尚书正义》

3.《毛诗正义》

4.《周礼注疏》

5.《仪礼注疏》

6.《礼记正义》

7.《春秋左传正义》

8.《春秋公羊传注疏》

9.《春秋谷梁传注疏》

10.《孝经注疏》

11.《论语注疏》

12.《尔雅注疏》

13.《孟子注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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