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第五计:趁火打劫
敌之害大,就势取利,刚决柔也。
①敌之害大:害,指敌人所遭遇到的困难,危厄的处境。
②刚夬 (卦名)柔也:语出《易经·夬》卦。夬,卦名。本卦为异卦相叠(乾下兑上)。上卦为兑,兑为泽;下卦为乾,乾为天。兑上乾下,意为有洪水涨上天之象。《夬》的《彖》辞说:“夬,决也。刚决柔也。”决,冲决、冲开、去掉的意思。因乾卦为六十四卦的第一卦,乾为天,是大吉大利,吉利的贞卜,所以此卦的本义是力争上游,刚健不屈。 所谓刚决柔,就是下乾这个阳刚之卦,在冲决上兑这个阴柔的卦。 此计是以“刚”喻己,以“柔”喻敌,言乘敌之危,就势而取胜的意思。
古人按语说:敌害在内,则劫其地;敌害在外,则劫其民;内外交害,败劫其国。如:越王乘吴国内蟹稻不遗种而谋攻之,后卒乘吴北会诸侯于黄池之际,国内空虚,因而抟之,大获全胜(《国语·吴语·越语下》)。
这则按语把“趁火打劫”计具体化了。所谓“火”,即对方的困难、麻烦。敌方的困难不外有两个方面,即内忧、外患。天灾人祸,经济凋敝,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农民起义,内战连年,都是内患;外敌入侵,战事不断,都是外患。敌方有内忧,就占它的领土;敌方有外患,就争夺他的百姓;敌方内忧外患岌岌可危,赶快兼并它。总之,抓住敌方大难临头的危急之时,赶快进兵,肯定稳操胜券。《战国策·燕二》中的著名寓言“鹬蚌相争,渔翁得利”,也就是“趁火打劫”的形象体现。
趁火打劫的原意是:趁人家家里失火,一片混乱,无暇自顾的时候,去抢人家的财物。乘人之危捞一把,这可是不道德的行为。此计用在军事上指的是:当敌方遇到麻烦或危难的时候,就要乘此机会进兵出击,制服对手。《孙子·始计篇》云:“乱而取之,”唐朝杜牧解释孙子此句说,“敌有昏乱,可以乘而取之。”就是讲的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