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第三十三计:反间计
疑中之疑。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①疑中之疑:句意为在疑阵中再布疑阵。
②比之自内, 不自失也: 语出《易经·比》卦。比,卦名,本卦为异卦相叠(坤下坎上)。本卦上卦为坎为为相依相赖,故名“比”。比,亲比,亲密相依。本纷六二。《象》辞:“比之自内,不自失也。”
此计运用此象理,是说在布下一重重的疑阵之后,能使来自敌内部的间谍归顺于我。
古人按语说:间者,使敌自相疑忌也;反间者,因敌之间而间之也。如燕昭王薨,惠王自为太子时,不快于乐毅。田单乃纵反间日:“乐毅与燕王有隙,畏诛,欲连兵王齐,齐人未附。故且缓攻即墨,以待其事。齐人唯恐他将来,即墨残矣。
采用反间计的关键是“以假乱真”,造假要造得巧妙,造得逼真,才能使敌人上当受骗,信以为真,作出错误的判断,采取错误的行动。
反间计,原文的大意是说:在疑阵中再布疑阵,使敌内部自生矛盾,我方就可万无一失。说得更通俗一些,就是巧妙地利用敌人的间谍反过来为我所用。在战争中,双方使用间谍是十分常见的。《孙子兵法》就特别强调间谍的作用,认为将帅打仗必须事先了解敌方的情况。要准确掌握敌方的情况,不可靠鬼神,不可靠经验,“必取于人,知敌之情者也。”这里的“人”,就是间谍。《孙子兵法》专门有一篇《用间篇》,指出有五种间谍,利用敌方乡里的普通人作间谍,叫因间;收买敌方官吏作间谍,叫内间;收买或利用敌方派来的间谍为我所用,叫反间;故意制造和泄露假情况给敌方间谍,叫死间;派人去敌方侦察,再回来报告情况,叫生间。唐代社收解释反间计特别清楚,他说:“敌有间来窥我,我必先知之,或厚赂诱之,反为我用;或佯为不觉,示以伪情而纵之,则敌人之间,反为我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