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昭公卷二十四(起二十三年,尽三十二年)
二十三年,春,王正月,叔孙舍如晋。
癸丑,叔鞅卒。
晋人执我行人叔孙舍。
晋人围郊。郊者何?天子之邑也。天子间田,有大夫主之。○间,音闲。
[疏]“叔孙舍”者。
○解:《左氏》、《穀梁》作“婼”字。○“郊者何”。
○解云:欲言外邑,文无所系;欲言鲁邑,而不言伐我,故执不知问也。
曷为不系于周?不与伐天子也。与侵柳同义。
[疏]注“与侵柳同义”。
○解云:即宣元年“冬,晋赵穿帅师侵柳”,传曰:“柳者何?天子之邑也”。注云“天子间田也,有大夫守之,晋与大夫忿争侵之”也;“曷为不系乎周”,注云“据王帅败绩于贸戎,系王”;“不与伐天子也”,注云“绝正其义,使若两国自相伐”。今此围郊亦然,故曰与侵柳同义。然则彼已有传,今复发之者,正以侵围异文故也。且若不发传,无以知其伐天子。
夏,六月,蔡侯东国卒于楚。不日者,恶背中国而与楚,故略之。月者,比肸附父仇,责之浅也。不书葬者,篡也。篡不书者,以恶朱在三年之内,不共悲哀,举错无度,失众见篡。○恶背,乌路反,下同;背,音佩。共,音恭。错,七故反。
[疏]注“不日”至“略之”。
○解云:正以大国之卒,例皆书日,今此不日,故解之。言背中国而与楚者,即此文卒於楚是也。
○注“月者”至“浅也”。
○解云:僖十四年“冬,蔡侯肸卒”,注云“不月者,贱其背中国而附父仇,故略之甚也”。然则彼过深,故不月,此则过浅,但不日而已,云云之说,备於僖十四年。云不书葬者,篡也者,以《春秋》之例,篡不明者,例不书葬。今此东国篡不明,不书其葬,以明篡矣。
○注“篡不”至“见篡”。
○解云:二十一年“冬,蔡侯朱出奔楚”,何氏云“出奔者,为东国所篡”。然则东国既篡於朱,而无立、入之文者,正欲恶朱故也,何者?东国篡朱,而无文贬,则知《春秋》之义,恶朱明矣。言在三年之内者,即二十年冬,“蔡侯庐卒”,至二十一年冬,朱即出奔,故曰三年之内也。所见之世,始录诸侯内行小失,不可胜书,是以《春秋》但粗而见讥而已,故何氏云“不共悲哀,举错无度”而已矣。凡是为人所篡,皆失众之所由,故何氏云“失众见篡”也。
秋,七月,莒子庚舆来奔。
戊辰,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于鸡父。胡子髡、沈子楹灭,获陈夏齧。此偏战也,曷为以诈战之辞言之?据甲戌齐国书及吴战于艾陵,俱与夷狄言战,今此从诈战辞言败。○鸡父,音甫。髡,苦门反。楹,音盈,《左氏》作“逞”,《穀梁》作“盈”。夏,户雅反。齧,五结反。艾,五盖反。
[疏]“此偏战也”。
○解云:正以《春秋》之例,偏战者日,诈战者月,今此书日,故言偏战。
○注“据甲戌”至“言败”。
○解云:即哀十一年夏,“五月,公会吴伐齐。甲戌,齐国书帅师,及吴战于艾陵,齐师败绩,获齐国书”是也。
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序上言战,别客主人直不直也。今吴序上而言战,则主中国辞也。○别客,彼列反,下及传同。
[疏]注“序上言战”。
○解云:以庄二十八年,“齐人伐卫。卫人及齐人战,卫人败绩”,传云“《春秋》伐者为客”,注云“伐人者为客”;“伐者为主”,注云“见伐者为主”;“故使卫主之也”,彼注云“战序上言及者为主”;“曷为使卫主之?卫未有罪尔”,注云“盖为幽之会,服父丧未终而不至故”。又僖十八年春,宋公以下伐齐,夏,“宋师及齐师战于甗,齐师败绩”,传云“《春秋》伐者为客,伐者为主。曷为不使齐主之?与襄公之征齐也。曷为与襄公之征齐?桓公死,竖刀、易牙争权不葬,为是故伐之也”。以此言之,若主人直,则主序上;若客直,则客序上,故云序上言战,别客主人直不直。今吴人序其上而言战,则是吴人为主中国之辞,故不得言战,直言败而已,故云不与夷狄之主中国。
然则曷为不使中国主之?据齐国书主吴。中国亦新夷狄也。中国所以异乎夷狄者,以其能尊尊也。王室乱莫肯救,君臣上下坏败,亦新有夷狄之行,故不使主之。不称国国出师者,贱略之。言之师者,辟许独称师,上五国称国之嫌。○之行,下孟反,下同。
[疏]注“君臣上下坏败”者。
○解云:不救天子,有无君臣上下之道,改云君臣上下坏败。
○注“不称国国出师者,贱略之”者。
○解云:决桓十三年春,“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之文。
○注“言之师者”。
○解云:若不言之,直言吴败顿、胡、沈、蔡、陈、许师于鸡父,则嫌师文独使许称,自陈以上单称国,是故言之,以散之矣。
其言灭获何?据蔡公孙归生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国言灭,君言杀。又获晋侯言获,此陈夏齧亦言获,君大夫无别。
[疏]注“据蔡”至“言杀”。
○解云:即定十四年“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归生帅师灭沈,以沈子嘉归,杀之”。彼国言灭,君言杀,今此君言灭,是以据而难之。云又获晋侯言获者,即僖十五年冬十一月,“壬戌,晋侯及秦伯战于韩,获晋侯”是也。然则国言灭,君言杀,以解传其言灭何之文;又获晋侯言获,以解传其言获何之文。
别君臣也。君死于位曰灭,生得曰获,大夫生死皆曰获。大夫不世,故不别死位。
[疏]“君死于位曰灭”者。
○解云:即此“胡子髡、沈子盈灭”是也。生得曰获者,即“获晋侯”是也。大夫生死皆曰获者:大夫死曰获者,即此“获陈夏齧”,及哀十一年“获齐国书”之徒是也;其大夫生得曰获者,宣二年“获宋华元”是也。
○注“大夫不世,故不别死位”。
○解云:正谓诸侯世,故别其死社稷与不,若其死社稷者而经书灭,不能者贬之言获也。大夫不世,是以不劳别之,故不问生死,皆谓之获也。
不与夷狄之主中国,则其言获陈夏齧何?据荆败蔡师于莘,以蔡侯献舞归,不言获。○莘,所巾反。
[疏]注“据荆”至“言获”。
○解云:在庄十年秋九月,彼传云“曷为不言其获?不与夷狄之获中国也”。
吴少进也。能结日偏战,行少进,故从中国辞治之。髡、楹下云灭者,死战当加礼,使若自卒相顺也。经先举败文,嫌败走及杀之,故以自灭为文,明本死位,乃败之尔。名者,从赴辞也。
[疏]注“髡楹”至“顺也”。
○解云:获晋侯戕鄫子之徒,皆获戕之文在上,今髡、楹之灭,灭文在下者,以其死战当合加礼,故退灭文於下,使若公子友卒之类,不为人所杀然,故曰使若自卒。一则不言战,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一则其言灭,不与夷狄之杀诸夏,二理合符,故言相顺也。
○注“名者,从赴辞也”。解云:《公羊》之义,合书则书,不待赴告,而言从赴辞者,正以髡、楹既死,故胡、沈之臣赴告邻国,云道寡君某甲,为吴所灭,诸侯之史,悉书其名,孔子案诸国之文而为《春秋》,由是之故,录其名矣,故曰名者,从赴辞。隐公八年“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秋,“八月,葬蔡宣公”,传云“卒何以名而葬不名?卒从正”,注云“卒当赴告天子,君前臣名,故从君臣之正义言也”;“而葬从主人”,彼注云“至葬者,有常月可知,不赴告天子,故从蔡臣子辞称公”也。以此言之,则此注云“名者,从赴辞”者,谓其赴告天子之辞是以称人矣。
天王居于狄泉。此未三年,其称天王何?据毛伯来求金,不称天王。
[疏]注“据毛”至“天王”。解云:即文九年“毛伯来求金”是也。彼云“何以不称使?当丧未君也。逾年矣,何以谓之未君?即位矣,而未称王也。未称王,何以知其即位?以诸侯之逾年即位,亦知天子之逾年即位也”,注云“俱继体,其礼不得异”;“以天子三年然后称王,亦知诸侯於封内三年称子也”。然则天子之法,三年然后方始称王,故此传云“此未三年,其称王何”,据毛伯不称天王以难之。
著有天子也。时庶孽并篡,天王失位徙居,微弱甚,故急著正其号,明天下当救其难而事之。○孽,鱼列反。难,乃旦反。尹氏立王子朝。贬言尹氏者,著世卿之权。尹氏贬,王子朝不贬者,年未满十岁,未知欲富贵,不当坐,明罪在尹氏。○子朝如字。
[疏]注“贬言尹氏者”。
○解云:即隐三年夏“尹氏卒”之下,传云“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其称尹氏何?贬。曷为贬?讥世卿”是也。云年未满十岁者,何氏更有所见,或者正以卫人立晋莒展去疾之徒,悉去公子见其当国。今此王子朝经无贬文,乃与楚公子比之经相似。案上十三年“公子比”之下,传云“比巳立矣,其称公子何?其意不当也”。以此言之,明其幼少也;年既幼少,未贪富贵,故以未盈十岁言,以下二十六年出奔之时,年已稍长,而不去王子者,顺上文也。
八月,乙未,地震。是时猛、朝更起,与王争入,遂至数年。晋陵周竟,吴败六国,季氏逐昭公,吴光弑僚灭徐,故日至三食,地为再动。○更,音庚。数,所主反。为,于伪反。
[疏]“是时”至“数年”。
○解云:猛今虽卒,但篡来世近,而子朝复逆,故曰猛、朝更起。上“王猛入于王城”;今言“天王居于狄泉”,“尹氏立王子朝”;二十六年“天王入于成周”,“王子朝奔楚”,故云与王争入也。首尾五载,故曰遂至数年。云晋陵周竟者,即上“围郊”是也。云吴败六国者,上文云“吴败顿、胡、沈、蔡、陈、许之师”云云是也。云季氏逐昭公者,即下二十五年“九月,己亥,公孙于齐”是也。
○注“吴光杀僚灭徐”者。
○解云:即下二十七年“夏,四月,吴弑其君僚”;灭徐者,即下三十年冬十二月,“吴灭徐,徐子章禹奔楚”是也。云故日至三食,地为再动者,上二十一年“秋,七月,壬午,朔,日有食之”,二十三年十有二月,癸酉,朔,日有食之;二十四年“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故云日至三食也;上十九年夏,“五月,已卯,地震”,今年又震,故曰地为再动。
冬,公如晋。至河,公有疾,乃复。何言乎公有疾乃复?据上比乃复,不言公,不言有疾。
[疏]注“据上”至“有疾”。
○解云:上十三年冬,“公如晋,至河乃复”;又二十一年冬,“公如晋,至河乃复”,皆言公如。而云不言公者,正谓至河之下不言公矣。
杀耻也。因有疾以杀畏晋之耻。举公者,重疾也。“子之所慎:斋、战、疾”。
二十有四年,春,王二月,丙戌,仲孙玃卒。
叔孙舍至自晋。
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是后季氏逐昭公,吴灭巢,弑其君僚,又灭徐。
秋,八月,大雩。先是公如晋,仲孙玃卒,民被其役,时年叔倪出会,故秋七月复大雩。○被,皮寄反。
丁酉,杞伯郁釐卒。○郁釐,音来,又力之反,二传作“郁釐”。
冬,吴灭巢。
葬杞平公。
[疏]“叔孙舍至自晋”。解云:上十四年“春,隐如至自晋”,以其被执而还,故省去其氏。今此叔孙舍不去氏者,盖以无罪故也,是以文十四年传云“称行人而执者,以其事执也”,注云“以其所衔奉国事执之,晋人执我行人叔孙舍是也”;“不称行人而执者,以已执也”,注云“已者,已大夫,自以大夫之罪执之。分别之者,罪恶当各归其本”。以此言之,则知隐如有罪,故去其氏;叔孙无罪,故无贬文。若然,文十五年夏,“单伯至自齐”,案彼单伯亦以其有罪执,而存其氏者,耻之故也,是以彼注云“不省去氏者,淫当绝,使若他单伯至”是也。注“是后季氏逐昭公”者,在下二十五年九月。云吴灭巢者,在今年冬。云弑其君僚者,在二十七年。云又灭徐者,在三十年冬。先言季氏逐昭公者,正欲决吴事故也。杞伯郁釐卒者,《左氏》、《穀梁》作“郁釐”字,今正本亦有“郁”字者。
二十有五年,春,叔孙舍如宋。
夏,叔倪会晋赵鞅、宋乐世心、卫北宫喜、郑游吉、曹人、邾娄人、滕人、薛人、小邾娄人于黄父。○倪,音诣,又五兮反,《左氏》作“诣”。乐世心,世如字,又以制反,《左氏》作“大心”。父,音甫。。
有鹳鹆来巢。何以书?记异也。何异尔?非中国之禽也,宜穴又巢也。非中国之禽而来居此国,国将危亡之象。鹳鹆,犹权欲。宜穴又巢,此权臣欲国,自下居上之徵也,其后卒为季氏所逐。○鹳,音权,《左氏》作“鸜”,音劬。鹆,音欲。
[疏]“夏叔倪”者。《穀梁》与此同,《左氏》经贾注者作“叔诣”字。○“有鹳鹆来巢”者。
○解云:案《运斗枢》云“有鹳鹆来巢于榆”,此经不言于榆者,欲道来巢即为异,不假指其处所,若庄七年传云“‘不修春秋’曰‘雨星不及地尺而复’,君子修之曰‘星霣如雨’”,何氏云“明其状似雨尔,不当言雨星;不言尺者,霣则为异,不可以尺寸录之”。非中国之禽也者,谓是夷狄之鸟,以《异义》“《公羊》说”云“鹳鹆,夷狄之鸟,不当来入中国”,郑君駮之曰:“《春秋》之鸟不言来者,多为夷狄来也”,若鹳鹆乃飞从夷狄而来,则昭将去远域之外。以此言之,则知非中国之禽者,谓是夷狄之鸟,而《冬官》云“鹳鹆不逾济”,郑氏云“无妨於中国有之”者,何氏所不取也。旧解以为中国,国中者,非得注之意。《穀梁》与此同。
秋,七月,上辛,大雩。季辛,又雩。又雩者何?又雩者,非雩也,聚众以逐季氏也。一月不当再举雩。言又雩者,起非雩也。昭公依托上雩,生事聚众,欲以逐季氏。不书逐季氏者,讳不能逐,反起下孙,及为所败,故因雩起其事也。但举日,不举辰者,辰不同,不可相为上下。又日为君,长为臣,去辰,则逐季氏意明矣。上不当日,言上辛者,为下辛张本。不言下辛,言季辛者,起季氏不执下而逐君。○下孙,音逊,下文同。去,起吕反。为下,于伪反,下“而为”同。
[疏]“又雩者何”。
○解云:诸夏雩祭文,悉不言又,异于常例,故执不知问。
○注“一月”至“事也”。
○解云:僖三年注云“大平一月不雨即书,《春秋》乱世,一月不雨,未害物,未足为异,当满一时乃书”。然则《春秋》之义,一时能害,方始书雩,岂有再举其雩乎?故曰一月不当再举雩矣。既无再举雩之例,而言又雩者何?以起其非实雩,故云言又雩者,起非雩也。
○注“但举”至“上下”。
○解云:正以去年“夏,五月,乙未,朔,日有食之”,则此月上辛为辛丑,下辛为辛酉,所以直言辛,不兼言丑、酉者。若言辛丑、辛酉,即是参差不同,不可相为上下故也。
○注“又日”至“明矣”。
○解云:十日为阳为幹,故为君之义;十二辰为阴为枝,故为臣之象,故云日为君,辰为臣。
○注“上不”至“张本”。
○解云:《春秋》之雩,其例书时,即桓五年秋“大雩”之文是,故云上不当日也。若然,亦不合月。而云七月者,欲见上辛下辛皆七月之日故。
○注“不言”至“逐君”。
○解云:凡言上者,对下之称。既言上辛而不言下辛者,欲起季氏不执臣下之卑而逐君矣。
九月,已亥,公孙于齐,次于杨州。地者,臣子痛君失位,详录所舍止。○杨州,《左氏》作“阳州”。
[疏]注“地者”至“舍止”。
○解云:地者,即经书次于杨州是也。《春秋》之义,悉皆举重。不举公孙为重,而复书次于杨州者,臣子哀痛公之失位,是以详录公之所舍止之处矣。
齐侯唁公于野井。唁公者何?昭公将弑季氏,传言弑者,从昭公之辞。○唁,音彦。将杀,音试,下及注同。
[疏]“唁公者何”。
○解云:失国见唁,在可讳之限。今而书见,故执不知问。
○注“传言”至“之辞”。
○解云:君讨臣下,正应言杀。今传云弑,故须解之。而言从昭公之辞者,即下文云“吾欲弑之,如何”是也。季氏为无道者,谓无臣之道。
告子家驹曰:“季氏为无道,僣於公室久矣。诸侯称公室。吾欲弑之,何如?昭公素畏季氏,意者以为如人君,故言弑。
[疏]注“昭公”至“言弑”。
○解云:隐四年传云“与弑公”,何氏云“弑者,杀君之辞”。然则臣下犯於君父,皆谓之弑。今昭公欲讨臣下而言弑,违於常义,故须解之。
子家驹曰:“诸侯僣於天子,大夫僣於诸侯久矣。”昭公曰:“吾何僣矣哉?”失礼成俗,不自知也。
[疏]注“失礼成”至“知也”。
○解云:正以鲁人始僣在春秋前,至昭已久,故不自知。
子家驹曰:“设两观,礼,天子诸侯台门,天子外阙两观,诸侯内阙一观。○观,工乱反,注同。
[疏]注“礼天子”至“一观”。
○解云:在《礼器》文。云天子外阙两观,诸侯内阙一观者,《礼说》文也。
乘大路,礼,天子大路,诸侯路车,大夫大车,士饰车。
[疏]注“礼天子大”至“饰车”。
○解云:《顾命》之文也。云诸侯路车,《诗》云“路车乘马”是也。云大夫大车者,即《诗》云“大车槛槛”是也。云士饰车者,即《书传》云“乘饰车两马,庶人单马木车”是也。
朱干,干,楯也。以朱饰楯。楯,食允反,又音尹。玉戚,戚,斧也。以玉饰斧。○玉戚,于戚反,以玉饰斧。以舞《大夏》;《大夏》,夏乐也。周所以舞夏乐者,王者始起,未制作之时,取先王之乐与已同者,假以风化天下天下大同乃自作乐取夏乐者,与周俱文也。王者,舞六乐于宗庙之中。舞先王之乐,明有法也;舞已之乐,明有制也;舞四夷之乐,大德广及之也。东夷之乐曰株离,南夷之乐曰任,西夷之乐曰禁,北夷之乐曰昧。○大夏,户雅反,注同。株离,音诛。禁,音金,又居鸩反。
[疏]注“东夷之乐”至“曰昧”。
○解云:以下皆《乐说》文。彼注云“阳气始起於怀任之物,名离其株也。南者,任也,盛夏之时,物皆怀任矣。草木毕成,禁如收敛。盛阳消尽,蔽其光景昧然”是也。
八佾以舞《大武》,此皆天子之礼也。且夫牛马维娄,系马曰维,系牛曰娄。○佾,音逸。且夫,音扶,下“有夫”并注同。娄,力主反。
[疏]“此皆天子之礼也”。
○解云:以周公之功,得用四代之乐,而以《大夏》之徒谓之为僣者,剌其群公之庙,若祭周公则备。○“牛马维娄”者。
○解云:皆谓系之於厩,不得放逸于郊也。
○注“系马曰维”者。即《诗》云“皎皎白驹,絷之维之”是。云系牛曰娄者,正以上言牛马,下言维娄,维既属马,娄属於牛亦可知矣。而文不次者,意到则言矣。旧说云娄者,侣也,谓聚之於厩。
委已者也,委食已者。○委已,于伪反,注同。已,音纪。委食,音嗣,下同。而柔焉。柔,顺。
[疏]“委已者也,而柔焉”。
○解云:言牛马之数,犹顺於已之人,而季氏作赏,有年岁矣,民从之,固是其宜矣。
季氏得民众久矣,季氏专赏罚,得民众之心久矣,民顺从之,犹牛马之於委食已者。君无多辱焉。”恐民必不从君命,而为季氏用,反逐君,故云尔。子家驹上说正法,下引时事以谏者,欲使昭公先自正,乃正季氏。
[疏]注“子家驹上说正法”者。
○解云:即谓上文“朱干,玉戚”之属是也。云“下引时事”者,谓“牛马维娄”是也。
昭公不从其言,终弑而败焉,果反为季氏所逐。
[疏]“终弑之”者。
○解云:谓陈兵欲往攻杀之也。
走之齐。齐侯唁公于野井,吊亡国曰唁,吊死国曰吊,吊丧主曰伤,吊所执紼曰絻。○紼,音弗。絻,音问。
[疏]注“吊亡国曰唁”者。
○解云:此文是也。
○注“吊丧”至“曰絻”。
○解云:皆当时之制也。
曰:“奈何君去鲁国之社稷?”昭公曰:“丧人自谓亡人。○丧,息浪反,亡也。不佞,不善。失守鲁国之社稷,执事以羞。”谦自比齐下执事,言以羞及君。
[疏]“执事以羞”。
○解云:言已之尊卑,比齐之执事也,而举措不善,失守社稷,由是之故,以羞及君。
再拜颡,颡者,犹今叩头矣。谢见唁也。○再拜颡,息党反,见而稽颡也。庆子家驹,庆,贺。曰:“庆子免君於大难矣。”子家驹曰:“臣不佞,陷君於大难,君不忍加之以鈇锧,赐之以死。”鈇锧,要斩之罪,即所锡之以死。○大难,乃旦反,下同。鈇,音甫,又方干反。锧,之实反。要,一遥反。再拜颡。谢为齐侯所庆。高子执箪食,箪,苇器也。圆曰箪,方曰笥。食,即下所致糗也。○箪,音丹,苇器。食,音嗣,注同。苇,于鬼反。笥,思嗣反。糗,丘九反,又昌绍反。
[疏]注“箪,苇器也”至“方曰笥”。
○解云:《释器》无文,盖以时事言之。云食即下所致糗也者,即下文云“敢致糗於从者”是也。
与四脡脯,屈曰朐,申曰脡。○脡,他顶反,又大顶反。朐,其俱反。
[疏]注“屈曰朐,申曰脡”者。
○解云:正以脡是伸舒之名,则知朐是屈叠之称矣。郑注《曲礼》上篇云“屈中曰朐”,义通於此。
国子执壶浆,壶,礼器。腹方口圆曰壶,反之曰方壶,有爵饰。
[疏]注“壶,礼器”。
○解云:即《燕礼》云“司宫尊于东楹之西,两方壶,左玄酒,南上”是也。云“腹方”至“爵饰者”,《释器》无文,盖用旧说,或以时事知之,言有爵饰者,谓刻画盏爵之形,饰其壶体。
曰:“吾寡君闻君在外,馂饔未就,馂,熟食。饔,熟肉。未就,未成也。解所以致糗意。○馂,音俊。
[疏]注“馂熟食饔熟肉”。
○解云:《聘礼曰》“宰夫朝服设飧,饪一牢,在西鼎九”,是飧为熟食也;又云“归饔饩五牢,饪一牢”云云,上文对饩,下文有“饪一牢”之言,故知熟肉明矣。
敢致糗于从者。糗,糒也。谦不敢斥鲁侯,故言从者。○于从,才用反,注及下皆同。糒,音备。
[疏]注“糗,糒也”。
○解云:言糗糒,若今之糒米也。○糗,姝绍反,又羌九反。糒,平祕反。
昭公曰:“君不忘吾先君,延及丧人,锡之以大礼。”再拜稽首,以衽受。衽,衣下裳当前者。乏器,谦不敢求索。○衽,而甚反,又而鸠反,掩裳际也。索,所白反。
[疏]“锡之以大礼”,上文糗是也。
○注“衽衣”至“乏器”。解云:所以衽受之者,而以行客之人於器物乏故也。
高子曰:“有夫不祥,犹曰人皆有夫不善。君无所辱大礼。”礼,臣受君锡,答拜,谓之拜命谓之辱。高子见昭公拜辱大卑,故曰君无所辱大礼。○大卑,音泰,下“大学”同。昭公盖祭而不尝。食必祭者,谦不敢便尝,示有所先。不尝者,待礼让也。
[疏]注“祭必”至“让也”。
○解云:凡礼,食必先须祭者,正欲作谦,其未祭之时,不敢便即尝之,欲示有所先。今昭公祭讫犹不尝者,正欲待礼让故也。
景公曰:“寡人有不腆先君之服,未之敢服;腆,厚也。服,谓齐侯所著衣服也。言未敢服者,见鲁侯乃敢服之,谦辞也。礼,天子朝皮弁,夕玄端,朝服以听朝,玄端以燕,皮弁以征不义,取禽兽,行射;诸侯朝朝服,夕深衣,玄端以燕,裨冕以朝。天子以祭其祖祢,卿大夫冕服而助君祭,朝服祭其祖祢;士爵弁黻衣裳以助公祭,玄端以祭其祖祢。○腆,他典反,厚也。著,丁略反。裨,婢支反。黻,音弗。
[疏]注“礼天子朝”。
○解云:皆出《礼记》。汉礼亦然。
有不腆先君之器,器谓上所执箪壶。
[疏]注“器谓上所执箪壶”者。上文“高子执箪食”、“国子执壶浆”是也。然则上言饔飧未熟,今则更以箪壶盛饔飧是。
未之敢用,敢以请。”请行礼。昭公曰:“丧人不佞,失守鲁国之社稷,执事以羞,敢辱大礼,敢辞。”不敢当大礼,故敢辞。
[疏]“敢辱”至“敢辞”。
○解云:亦上有“不”字者,若有“不”字,则辞下读,是以注者以不敢言之。
景公曰:“寡人有不腆先君之服,未之敢服;有不腆先君之器,未之敢用,敢固以请。”昭公曰:“以吾宗庙之在鲁也,以我守宗庙在鲁时。有先君之服,未之能以服;有先君之器,未之能以出,敢固辞。”已有时未能以事人,今已无有,义不可以受人之礼。
[疏]“未之能以服”者。解云:谓未能服之以事人矣。下文“未之能以出”亦然。
○注“今已无有”者。谓已身之已,或解已为、已然之已也。
景公曰:“寡人有不腆先君之服,未之敢服;有不腆先君之器,未之敢用,请以飨乎从者。”欲今受之,故益谦言从者。○令,力呈反。昭公曰:“丧人其何称?”行礼,宾主当各有所称。时齐侯以诸侯遇礼接昭公,昭公自谦失国,不敢以故称自称,故执谦问之。○故称,尺证反。景公曰:“孰君而无称?”犹曰谁为君者而言无所称乎?昭公非君乎?昭公於是噭然而哭,噭然,哭声貌。感景公言而自伤。○噭,古吊反,一音古狄反。诸大夫皆哭。鲁诸大夫从昭公者。既哭,以人为菑,菑,周埒垣也。所以分别内外,卫威仪,今大学辟雍作“侧”字。○菑,侧其反,又侧吏反。埒垣,力悦反;下音袁。别,彼列反。辟,音壁。
[疏]注“菑周埒垣也”者。
○解云:犹言周匝为埒墙。云“今大学辟雍作‘侧’字”者,谓何氏所注者是“菑”字,今汉时大学辟雍所读者,作“侧”字,云既哭以人为侧。
以幦为席,幦,车覆笭。○幦,亡历反,车覆笭也;一音呼阒反。覆笭,力丁反。
[疏]注“幦车覆笭”。
○解云:笭即式也,但车式以笭为之,有竖者,有横者,故《考工记》注云“轛,式之植者横者也”。礼,君羔幦虎犆,大夫、士鹿幦豹犆者是也。
以鞍为几,以遇礼相见。以诸侯出相遇之礼相见。○鞍,音安。孔子曰:“其礼与其辞足观矣。”言昭公素能若此,祸不至是。主书者,喜为大国所唁。地者,痛录公,明臣子当忧纳公也。
[疏]注“地者痛录”至“公也”。
○解云:书其唁公于野井者,正欲痛公而详录之。下二十九年春,“齐侯使高张来唁公”,不复书其地,正以公居于运,与在国同,故与此异;下三十一年“晋侯使荀栎唁公于乾侯”,地者,与此同。
冬,十月,戊辰,叔孙舍卒。
十有一月,已亥,宋公佐卒于曲棘。曲棘者何?宋之邑也。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忧内也。时宋公闻昭公见逐,欲忧纳之,至曲棘而卒,故恩录之。
[疏]“曲棘者何”。
○解云:欲言宋邑,例所不书;欲言他邑,文无所系,故执不知问。○“诸侯卒其封内不地,此何以地”者。正以桓五年“陈侯鲍卒”不地,是以弟子据而难之。但宣公九年“晋侯黑臀卒于扈”之下已有成注,故於此省文。
十有二月,齐侯取运。外取邑不书,此何以书?为公取之也。为公取运以居公,善其忧内,故书。不举伐者,以言语从季氏取之。月者,善录齐侯。○为公,于伪反,注同。
[疏]“外取邑不”至“以书”。
○解云:正据襄元年传云“鱼石走之楚,楚为之伐宋,取彭城以封鱼石”,而经不书楚取彭城是也。但隐四年春,“莒人伐杞,取牟娄”之下有注,故此省文。
○注“不举伐者”。
○解云:正以隐四年春,“莒人伐杞,取牟娄”,举伐言取,故决之。云月者,善录齐侯者,正以哀八年“夏,齐人取讙及僤”,外取邑而书时,今此书月,正以善忧内,详录齐侯矣。
二十有六年,春,王正月,葬宋元公。
三月,公至自齐,居于运。月者,闵公失国居运。致者,明臣子当忧纳公,不当使居运。后不复月者,始录可知。○不复,扶又反,下同。
[疏]“三月公”至“于运”。
○解云:案上“公逊于齐,次于杨州。齐侯唁公于野井”,似不入齐国都。而得言至自齐者,《穀梁传》云“公次于杨州,其曰至自齐,何也”。注云“据公但至杨州,未至齐”;“以齐侯之见公,可以言至自齐也”,注云“齐侯唁公于野井,以亲见齐侯为重,故可言至自齐”;“居于郓者,公在外也”,注云“若但言公至自齐,而不言居于郓,则嫌公得归国,欲明公实在外,故言居于郓”。
○注“月者闵”至“居运”者。正以凡致例时故也。
○注“致者”至“可知”。
○解云:桓元年“三月,公会郑伯于垂”之下,注云“不致者,为下去王,適足起无王,未足以见无王罪深浅,故复夺臣子辞,成诛文也”。然则昭公失所,为臣所逐,而致之者,正以罪轻於桓公,明其臣子当忧纳公故也。云后不复月者,始录可知,即此秋“公至自会”;二十七年冬,“公至自齐,居于郓”之属是也。
夏,公围成。书者,恶公失国,幸而得运,不脩文德以来之,复扰其民围成。不从叛书者,本与国俱叛,故不得复以叛为重。不从定公,又以亲围下邑为讥者,昭无臣子,又即如定公当致也。。○恶,乌路反。
[疏]注“不从”至“为重”。
○解云:成三年“秋,叔孙侨如率师围棘。棘者何?汶阳之不服邑也。其言围之何?不听也”,注云“不听者,叛也。不言叛者,为内讳,故书围以起之”。然则今此围成是围叛之文,而知为恶公书之者,正以本与国俱叛,理宜不复以叛为重故也。
○注“不从”至“臣子”。
○解云:定十二年“十有二月,公围成”,注云“天子不亲征下土,诸侯不亲征叛邑,不能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他国来,故危录之”是也。然则此经不书月,亦与彼异,而注不决之者,省文从可知。
秋,公会齐侯、莒子、邾娄子、杞伯盟于剸陵。不月者,时诸侯相与约,欲纳公,故内喜为大信辞。○鄟,音专,本亦作“专”。
[疏]注“不月”至“信辞”。
○解云:《春秋》之义,大信者时,小信者月,不信者日。剸陵之会,无相犯,复无大信,止合书月,而书时者,正以约欲纳公,故为大信辞矣。
公至自会,居于运。致会者,责臣子,明公已得意于诸侯,不忧助纳之,而使居于运。
[疏]注“致会者”至“于运”。
○解云:庄六年注云“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不得意不致”,即哀十三年夏,“公会晋侯及吴子於黄池”,“秋,公至自会”;宣七年“冬,公会晋侯”以下于黑壤之属是也。然则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会,明公已得意於诸侯。
九月,庚申,楚子居卒。
冬,十月,天王入于成周。成周者何?东周也。是时王猛自号为西周,天下因谓成周为东周。
[疏]“成周者何”。
○解云:欲言正居,经无京师之称;欲言非正居,天王入之,故执不知问。
○注“是时王”至“西周”。
○解云:谓是上二十二年时。故彼经称“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於王城”,传云“王城者何?西周也”,注云“时居王城邑,自号西周王”是也。
其言入何?据入者篡辞。
[疏]注“据入者篡辞”。
○解云:即庄六年“卫侯朔入于卫”之下,传文所云“其言入何?篡辞也”是也。
不嫌也。上言天王,著有天子已明,不嫌为篡,主言入者,起其难也。不言京师者,起正居在成周,实外之。月者,为天下喜录王者反正位。○为天,于伪反。
[疏]注“上言”至“难也”。
○解云:谓此经上有天王之文,下虽言入,非篡可知。上二十三年秋“天王居于狄泉”,传云“此未三年,其称天王者何?著有天子”。然则此注云“著有天子已明”者,取上传之文。云主言入者,起其难也者,正以隐八年春“入邴”之下,传云“其言入何?难也”。庄二十四年秋“夫人姜氏入”之下,传云“其言入何?难也”。然则入者,重难之辞,故云主言入者,起其难也。
○注“不言”至“外之”。
○解云:桓九年“春,纪季姜归于京师”之下,传云“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则天子之居,乃京师是也。今言天王入于成周,不言入京师者,正欲起其正居在成周故也。所以能起之者,既为天王所入,正居明矣。言实外之者,正以天子之重,海内瞻望,宜亲九族,以自卫守,而辟庶孽,蒙尘于外,经历数年,方归旧守,是以不言京师,欲以外之。然则不言京师,兼二义矣。初起成周为王居,终实外天子,故云不言京师,起正居在成周,实外之也。注云“月者,为天下喜录王者反正位”者,正以此上二十二年,“秋,刘子、单子以王猛入于成周”,不书月。今此月者,为天下喜录王者反正位故也。
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立王子朝独举尹氏,出奔并举召伯、毛伯者,明本在尹氏,当先诛渠帅,后治其党,犹楚婴齐。○渠率,所类反,或作“帅”。
[疏]“尹氏召伯”至“奔楚者”。
○解云:《穀梁》与此同,《左氏》“召伯”作“召氏”。
○注“云“立王子朝独举尹氏”者。
○解云:即上二十三年秋,“尹氏立王子朝”是也。云当先诛渠帅,后治其党者,汉之贼首,皆谓之渠帅,故何氏云焉。云犹楚婴齐者,成二年冬,“十有一月,公会楚公子婴齐于蜀。丙申,公及楚人”以下盟于蜀,彼注云“上会不序诸侯大夫者,婴齐,楚专政骄蹇臣也,数道其君率诸侯侵中国,故独先举于上,乃贬之。明本在婴齐,当先诛其本,乃及其末”是也。
二十有七年,春,公如齐。公至自齐,居于运。
夏,四月,吴弑其君僚。不书阖卢弑其君者,为季子讳,明季子不忍父子兄弟自相杀,让国阖庐,欲其享之,故为没其罪也。不举专诸弑者,起阖庐当国,贱者不得贬,无所明文,方见为季子讳,本不出贼,以除阖庐罪,虽可贬,犹不举。月者,非失众见弑,故不略之。○为季,于伪反,下同。见,贤遍反。
[疏]注“不书阖庐弑其君者”。
○解云:襄二十九年,“吴子使札来聘”,下传云“阖庐曰:‘先君之所以不与子国,而与弟者,凡为季子故也。将从先君之命与,则国宜之季子者也;如不从先君之命与,则我宜立者也。僚恶得为君乎?’於是使专诸剌僚”者,阖庐弑僚之文也。今不书阖庐弑,为季子讳不讨贼故也。云明季子不忍父兄弟自相杀者,即彼传云“而致国乎季子,季子不受,曰:‘尔弑吾君,吾受尔国,是吾与尔为篡也;尔杀吾兄,吾又杀尔,是父子兄弟相杀,终身无已也。’去之延陵,终身不入吴国”者,是其文也。云不举专诸弑者,桓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弑其君与夷”之下,何氏注云“督不氏者,起冯当国”。然则彼经贬去督之氏者,起其弑君,取国与冯。所以不举专诸弑僚,见取国与阖庐者,正以其贱不得贬之;假令书见,正得称人,文无所明故也。注月者,明失众见弑,故不略之者,文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传云“称国以弑何?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何氏云“一人弑君,国中人人尽喜,故举国以明失众,当坐绝也。例皆时者,略之也”。然则称国以弑者,例皆不月以略之。今此月者,直是本不出贼,以除阖庐罪,是以称国,非失众见弑之例,故不略之。
楚杀其大夫郤宛。○郤宛,去逆反;下纡宛反。。
秋,晋士鞅、宋乐祁犁、卫北宫喜曹人、邾娄人、媵人会于扈。○犁,力兮反,又力私反。
冬,十月,曹伯午卒。
邾娄快来奔。邾娄快者何?邾娄之大夫也。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说与鼻我同义。○邾娄快,本又作“哙”,苦夬反。
[疏]注“说与鼻我同义”。
○解云:即襄二十三年“夏,邾娄鼻我来奔”,传云“邾娄鼻我者何?邾娄大夫也。邾娄无大夫,此何以书?以近书也”,大国有大夫,小国略称人;所闻之世,内诸夏,治小如大,廪廪近升平,故小国有大夫,治之渐也。见於邾娄者,以近始也。独举一国者,时乱实未有大夫,治乱不失其实,故取足张法而已”。然则邾娄快,亦以奔,无它义,知以治近太平书也。见於邾娄者,以其近鲁故也。太平世独举一国者,时乱实未有大夫,治乱不失其实,但取足张法而已,故云说与鼻我同义也。云云之说,在襄二十三年。
公如齐。公至自齐,居于运。
二十有八年,春,王三月,葬曹悼公。月者,为下出也。○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为下出也”。
○解云:正以上十八年三月,“曹伯须卒”,“秋,葬曹平公”;二十七年“冬,十月,曹伯午卒”。然则曹於所见之世,止自卒月葬时,故知此月宜为其下事出矣。
公如晋,次于乾侯。乾侯,晋地名。月者,闵公内为强臣所逐,外如晋不见答,次于乾侯。不讳者,忧危不暇杀耻。后不月者,录始可知。
[疏]注“后不月”至“可知”。
○解云:即下二十九年春,“公如晋,次于乾侯”是也。
夏,四月,丙戌,郑伯甯卒。○伯甯,乃定反,下同,《左氏》并下滕子名并作“宁”。
六月,葬郑定公。
秋,七月,癸巳,滕子甯卒。
冬,葬滕悼公。
二十有九年,春,公至自乾侯,居于运。不致以晋者,不见容于晋,未至晋。
齐侯使高张来唁公。言来者,居运,从国内辞。书者,如晋不见答,喜见唁也。不月者,例时也。
[疏]注“言来”至“内辞者”。
○解云:正以下三十一年,“晋侯使荀栎唁公于乾侯”,不言来故也。云不月者,例时也者,正以经不月,故知例然,则知下文荀栎唁公之徒,虽在日月之下,不蒙日月可知。
公如晋,次于乾侯。
夏,四月,庚子,叔倪卒。
秋,七月。冬,十月,运溃。邑不言溃,此其言溃何?据国曰溃,邑曰叛。
[疏]注“据国曰溃,邑曰叛”。
○解云:即僖四年蔡溃,文三年沈溃者,是国曰溃之文。襄二十六年春,“卫孙林父入于戚,以叛”;定十三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池,自陈入于萧,以叛”,是邑曰叛之文。
郛之也。郛,郭。
[疏]注“郛,郭”者。郭之犹云国,之但古今异语也。
曷为郛之?据成三年棘叛不言溃也。
[疏]注“据成”至“溃也”。
○解云:即彼经云“叔孙侨如帅师围棘。棘者何?汶阳之不服邑也。其言围之何?不听也”。彼注云“不听者,叛也”是也。
君存焉尔。昭公居之,故从国言溃,明罪在公也。不言国之,言郛之者,公失国也。不讳者,责臣子当忧而纳之,杀耻不如救危也。孔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其本乃由于围成,失大得小而不能节用。
[疏]注“不言国之,言郛之者”。
○解云:正以桓七年春,“焚咸丘”之下,传云“咸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庄二年“夏,公子庆父帅师伐於馀丘”之下,传云“於馀丘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国之也”。然则彼二文皆言国之,今言郛之者,正以昭公居国,裁得国外土地而已,其国内宗庙,非公之有,故传言郛之,不言国之耳。云孔子曰“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者,《论语》文。言为国家者,不患土地人民之寡少,而患政令之不均平;不患国无储积,而患君臣上下之不能相安。而引之者,欲道昭公政令失所,是以出奔。今居小地而复围成,扰乱其民,令之不安,由兹溃散,无寸土可居,久不得国而卒於外者,身自取之者也。云其本乃由于围成者,围成即二十六年“夏,公围成”是也。失鲁之大而得运邑,故曰失大得小,不能自节约而用之,乃复扰乱其民围成也。
三十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月者,闵公运溃,无尺土之居,远在乾侯,故以存君书,明臣子当忧纳之。
[疏]注“故以存君书”者。
○解云:即襄二十九年,“春,王正月,公在楚。何言乎公在楚。正月以存君也”,彼注云“正月,岁终而复始,臣子喜其君父与岁终而复始,执贽存之,故言在”。今昭公运溃,无尺十之土可居,远在他邦,故以存君书之,故云公在乾侯。
夏,六月,庚辰,晋侯去疾卒。○去,起吕反。
秋,八月,葬晋顷公。○顷,音倾。
冬,十有二月,吴灭徐。徐子章禹奔楚。至此乃月者,所见世始录夷狄灭小国也。不从上州来、巢见义者,固有出奔可责。○见,贤遍反。
[疏]注“至此”至“国也”。
○解云:正以僖二十六年“秋,楚人灭隗,以隗子归”,何氏云“不月者,略夷狄灭微国也”。然则此亦夷狄灭微国,而书月者,所见之世故也。
○注“不从”至“可责”。
○解云:吴灭州来,在上十三年冬;吴灭巢,在上二十四年冬。然则州来与巢,皆当所见世,而不书月以见之,至此乃月者,正以既灭其国,复奔其君,因责章禹不能死位,是以於二国皆不书月也。於上经既不书月,明其还同所闻之例,故何氏於州来之下注云“不月者,略两夷”是也。
三十有一年,春,王正月,公在乾侯。
季孙隐如会晋荀栎于適历。时晋侯使荀栎责季氏不纳昭公,为此会也。季氏负捶谢过,欲纳昭公,昭公创恶季氏不敢入。公出奔在外。无君命,所以书会,以殊外言来者,从王鲁录。讳亟取邑,卒大夫者,盈孙文。○荀栎,本又作“跞”,又作“泺”,示滴泺也。適,丁历反,一音狄。负箠,章蕊反,本又作“捶”。恶,乌路反。亟,去冀反。孙,音逊。
[疏]注“季氏负箠”至“不敢入者”。
○解云:《春秋说》文。彼注云“负捶者,听刑之礼也”。昭公创恶季氏不敢入者,《左传》亦有其文也。
○注“公出”至“鲁录”。
○解云:《春秋》之义,待君命然后卒大夫,明其非君命者,不录之也。今昭公不在,所以书“季孙隐如会晋荀栎于適历”,又书“黑弓以滥来奔”之文,又以殊外者,从王鲁录文,故得然,不为尔时有君命也。云讳亟取邑者,即下三十二年“取阚”,传云“阚者何?邾娄之邑也。曷为不系乎邾娄?讳亟也”,注云“与取滥为亟”是也。云卒大夫者,盈孙文者,即上二十五年“公逊于齐”,后“叔孙舍卒”;二十九年“叔倪卒”之徒是也。然则《春秋》之义,为君父讳恶,《春秋》之义,待君命然后卒大夫,然今君不在国,而书大夫之卒,故须解之。然则取阚不系邾娄,乃书大夫之卒者,正欲盈足讳奔言逊之义,故云盈孙文。
夏,四月,丁巳,薛伯穀卒。始卒便名日书葬者,薛比滕最小,迫后定、寅皆当略。
[疏]注“始卒便名日书葬者”。
○解云:《春秋》之义,小国始卒,名日及葬未能悉具,会二见之后,方始能备,即宣九年秋,“八月,滕子卒”;成十六年“夏,四月,辛未,滕子卒”;昭三年“春,王正月,丁未,滕子泉卒”,“五月,葬滕成公”之徒是也。言薛比滕最小者,正以滕子卒於宣公之篇,薛今始卒,故云比於滕为小国也。而今始卒日,即得名葬具书,正由於后定、寅皆当见略,迫此之故,是以二注备书矣。其定见略者,即定十二年“春,薛伯定卒”,彼注云“不日月者,子无道,当废之,而以为后未至三年,失众见弑,危社稷宗庙,祸端在定,故略之”是也。其寅见略者,即哀十年夏,“薛伯寅卒”,彼注云“卒葬略者,与杞伯益姑同”是也;昭六年“春,王正月,杞伯益姑卒”,彼注云“不日者,行微弱,故略之”,“入所见世,责小国详,始录内行也。诸侯内行也。诸侯内行小失不可胜书,故於略责之,见其义”是也。
晋侯使荀栎唁公于乾侯。
秋,葬薛献公。
冬,黑弓以滥来奔。文何以无邾娄?据读言邾娄。○黑弓,二传作“黑肱”。监,力甘反,又力暂反。
[疏]“冬,黑弓”者。谓当时公羊子口读邾娄黑弓矣。
通滥也。通滥为国,故使无所系。曷为通滥?据庶其不通也。
[疏]注“据庶其不通也”者,解云:即襄二十一年春,“邾娄庶其以漆闾丘来奔”是也。
贤者子孙,宜有地也。贤者孰谓,谓叔术也。叔术者,邾娄颜公之弟也,或曰群公子。
[疏]注“叔术者邾娄”至“弟也”。
○解云:谓母弟也。或曰群公子,谓庶弟也。
何贤乎叔术?据叔术不书。让国也。其让国奈何?当邾娄颜之时,颜公时也。邾娄女有为鲁夫人者,则未知其为武公与?懿公与?孝公幼,不知孝公者,邾娄外孙邪?将妾子邪?○武公与,音馀,下及注皆同。颜淫九公子于宫中,所与淫公子凡九人。
[疏]注“所与”至“九人”。
○解云:谓颜公一人,不应并淫九人,故以所言之。
因以纳贼,则未知其为鲁公子与?邾娄公子与?臧氏之母,养公者也。君幼则宜有养者,大夫之妾,士之妻,礼也。则未知臧氏之母者,曷为者也?养公者必以其子入养。不离人母子,因以娱公也。
[疏]“则未知其为鲁公子与”者。
○解云:为内通于鲁公子也。○“邾娄之公子与”者。不知为是邾娄公子者与?古者诸侯一娶九女,二国媵之。而邾娄一国,以并有九女於鲁宫内者,盖所取於邾娄相通为九人,不必尽是一人妻矣。大夫之妾,士之妻。
○注“礼也”。
○解云:大夫之妾,士之妻,《礼记·内则》文,故注云“礼也”。○“则未知臧氏之母者,曷为者也”。
○解云:案《内则》,大夫之妾士之妻并陈之,谓士妻不吉,乃取大夫之妾,亦得事不具矣,何者?乳食一男,何假二人乎?则未知臧氏之母,为是大夫之妾,为是士之妻,故曰曷为者。
臧氏之母闻有贼,以其子易公,抱公以逃。以身死公,则可以其子易公,非事夫之义,然而於王法当赏,以活公为重也。贼至,凑公寝而弑之。弑臧氏子也。不知欲弑孝公者,纳篡邪,将利其国也。○凑,七豆反。臣有鲍广父与梁买子者,闻有贼,趋而至。臧氏之母曰:“公不死也,在是。吾以吾子易公矣。”於是负孝公之周诉天子,天子为之诛颜而立叔术,反孝公于鲁。颜夫人者,妪盈女也,国色也,其言曰:“有能为我杀杀颜者,吾为其妻。”杀颜者,鲍广父、梁买子也。妇人以贞一为行,云尔非也。○愬,音素,本亦作“诉”。为之,于伪反,下“为我”、“为之”、“则为”并同。妪,纡具反,一音纡羽反。为行,下孟反,下“杀颜者之行”亦同。
[疏]“妪盈女也”者。
○解云:谓此老妪是盈姓之女。○“国色也”者。解云:谓颜色一国之选。
叔术为之杀杀颜者,而以为妻。利其色也。有子焉,谓之盱。夏父者,其所为有於颜者也。为颜公夫人时所生也。○盱,许于反,又许孤反;本或作“晇”,一音夸。夏父,户雅反。盱及夏父,邾颜公之二子。
[疏]“谓之盱、夏父者”至“有於颜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