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政闷闷,其人醇醇;
严可均曰:「其人醇醇」,各本作「其民」,御注、王弼、高翿作「淳淳」。
罗振玉曰:景龙、敦煌、景福三本均作「醕醕」。
武内义雄曰:敦、遂二本「醇醇」作「蠢蠢」。
谦之案:河上公作「醇醇」,意林引作「淳淳」。奈卷、顾欢同河上;楼正、彭、赵同王弼;王羲之与此石同。「醇」、「淳」古通用。马叙伦曰:「庄子缮性篇『浇淳散朴』,释文:『淳,本亦作醇。』是其证。」又敦、遂二本作「蠢蠢」。说文:「蠢,动也。」又重言,形况字。左昭廿二传「今王室实蠢蠢焉」,注:「动扰貌。」说文引作「惷」。又傅、范本及严本作「偆偆」。春秋繁露:「偆偆者,喜乐之貌也。」说文:「偆,富也。」又淮南道应训引作「纯纯」,纯纯即焞焞,亦即钝钝,要之皆愚而无知之貌也。又「闷闷」,傅、范作「闵闵」。范曰:「闵音门。」案「闵闵」、「闷闷」可通用,说见二十章。「闷」,说文:「懑也。」楚辞惜诵「中闷瞀之忳忳」,注:「烦也。」疑「闷闷」本或作「懑懑」。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有「懑」字,作 。
易顺鼎曰:按道德指归论云:「不施不予,闵闵缦缦;万民思輓,墨墨偆偆。」「闵闵」即是「闷闷」之异文,「偆偆」即「淳淳」之异文。傅奕本作「闵闵」、「偆偆」,即本此也。
其政察察,其人〈垂夬〉〈垂夬〉。
罗振玉曰:敦煌本无「其政」二字。
谦之案:傅、范本「察察」作「詧詧」。又诸本「人」作「民」,遂州本作「人」。「〈垂夬〉」,诸本作「缺」。说文:「缺,器破也。」朱骏声曰:「按谓瓦器破。又按字亦作『 』,因误为『〈垂夬〉』。」
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熟知其极?
严可均曰:御注作「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河上、王弼有两「兮」字,无两「之」字。
谦之案:景福、磻溪、楼正、彭、范、高、王羲之、赵孟頫并与河上、王弼同。遂州本二「兮」字并无。又「熟知其极」,诸本「熟」皆作「孰」。此言众人不知祸福之所归也。文子微明篇云:「利与害同门,祸与福同邻,非神圣莫之能分,故曰:『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孰知其极?』」吕氏春秋制乐篇云:「故祸者福之所倚,福者祸之所伏。圣人所独见,众人焉知其极?」荀子正名篇云:「权不正则祸託于欲,而人以为福;福託于恶,而人以为祸。此亦人所以惑乱祸福也。」又大略篇云:「庆者在堂,弔者在闾。祸与福邻,莫知其门。」此与贾谊鵩赋所云:「夫祸之与福,何异纠缠;命不可测,孰知其极?」语皆出于老子。又韩非解老篇云:「故曰『祸兮福之所倚』,以成其功也。……故曰『福兮祸之所伏』……故谕人曰:『孰知其极?』」刘师培以所引于「祸兮」句下有「以成其功也」五字,疑此节多佚文。又御览四百五十九说苑引老子曰:「得其所利,必虑其所害;乐其所乐,必顾其败。人为善者,天报以福;人为不善者,天报以祸。故曰:『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易顺鼎以所引疑系此处逸文。实则老子语盖只此三句,韩非「以成其功也」与说苑引「故曰」以上诸语,皆为后人发挥老子之旨,非其本文,不可不辨。
其无正。政复为奇,善复为妖。
严可均曰:「其无正」,御注作「正邪」。「政复为奇」,各本作「正复」。
罗振玉曰:「妖」,御注本作「祅」,敦煌、景福二本作「訞」。
毕元曰:傅奕作「〈礻芺〉」,河上公作「訞」,王弼作「妖」。案「妖」应作「〈女芺〉」,古无「訞」字。
谦之案:傅、范皆作「〈礻芺〉」,赵作「〈女叐〉」,御注作「〈礻叐〉」,邢玄、顾、彭作「祅」,遂州本作「訞」。「祅」、「〈礻芺〉」、「訞」并通。玉篇示部:「祅,于骄切。天反时为灾,地反物为祅,说文作〈礻芺〉。」又言部:「訞,灾也。」黎本玉篇:「〈言芺〉,于骄反,字书亦祅字也。」夏竦古文四声韵引古老子作「訞」( )。又案「其无正」,「正」读为「定」,言其无定也。玉篇:「正,长也,定也。」此作定解,言祸福倚伏,孰知其所极?其无定,即莫知其所归也。傅本「正」下有「邪」字,与「邪」同。又奚侗改「正」为「止」,谓天下之一治一乱,其始卒若环,无止境。说虽可通,但嫌以意改字,奚于四十七章改「不行而知」作「不知而行」,均无所根据,为校勘家所不取。
人之迷,其日固久。
严可均曰:「人之迷」,御注、河上、高翿作「民之」。
谦之案:磻溪、楼正、顾、范、赵并同御注。彭作「民之迷也」。「其日固久」,御注作「其曰固久」,赵作「其曰固已久矣」,「曰」字误。王羲之、范、彭作「其日固已久矣」,与易明夷王注引及法言卷十李轨注引并同。严、傅本「久」下亦有「矣」字,与范同。「人之迷」,案韩非解老曰:「凡失其所欲之路而妄行者之谓迷。」是也。
是以圣人方而不割,廉而不害,
严可均曰:「廉而不害」,御注作「不秽」,王弼作「不刿」。
罗振玉曰:释文、河上作「害」,景龙、景福、敦煌三本均同。
谦之案:奈卷、室钉、顾欢作「害」,遂州、磻溪、楼正及武内敦本作「秽」,韩非解老引此,乾道本作「秽」,道藏本作「刿」。顾广圻云:「藏本乃以他本老子改耳,韩非自作秽。」王先慎云:「刿、秽声近而误,非韩子本作秽也。」今案作「刿」是也。傅、范本均作「刿」,淮南道应训引亦作「刿」。景龙本作「害」,乃涉上文「割」字而误。「刿」,庄子释文:「居卫反,司马云:伤也。」伤、害义同。「廉而不刿」与上文「方而不割」对文。方,方正也;廉,谓廉隅也:皆稜角伤刺之意。杨京注荀子不苟篇「廉而不刿」曰:「廉,棱也。说文:『刿,利伤也。』但有廉隅,不至于刃伤也。」此于义为长。「廉而不刿」一语,荀子中数见。法行云:「廉而不刿,行也。」荣辱云:「廉而不见贵者,刿也。」又礼聘义「廉而不刿」,疏:「廉,稜也。」皆与此同。
直而不肆,光而不曜。
严可均曰:「不曜」,御注作「耀」,王弼作「嬥」。
毕元曰:王弼「燿」作「嬥」。「燿」俗作「耀」。
罗振玉曰:景龙、景福、敦煌三本作「曜」。
王先慎曰:说文无「耀」字,河上公作「曜」,傅本作「燿」。李约本作「方而不割,直而不肆,光而不燿,廉而不刿」,与各本全异,误倒。
谦之案:「曜」、「燿」、「耀」古通用。今奈卷、室钉作「曜」,磻溪、楼正、严、顾、彭、赵、傅、范作「耀」。释名:「曜,耀也,光明照耀也。」玉篇:「曜,余照切,照也。亦作燿。」庄子刻意篇:「光矣而不耀。」汉书司马迁传曰:「光耀天下,复反无名。」释文又作「嬥」。玉篇女部:「『嬥』,徒了、徒聊二切。嬥嬥,往来也。」义亦可通。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闷、醇韵(文部,闷,平声),察,缺韵(祭部,察音掣),祸、倚韵(歌部,倚音〈门阿〉),福、伏、极韵(之部,福,方逼反,伏,扶逼反)。奚侗:伏、极、止为韵,奇、妖为韵。歌、宵相转,如易大过过、弱为韵之例。割、刿、肆、燿为韵,以燿韵割、刿、肆,音转,如〈肯,中“月改采”〉音弥, 从〈肯,中“月改采”〉得声,读若尞。高本汉:闷(一作「闵」)、淳(一作「偆」)为韵,妖、久为韵,刿(一作「秽」,一作「害」。)、割为韵。姚文田、奚侗、陈柱、高本汉皆未知此章之首尾韵。
顾炎武唐韵正卷八四纸:「倚」,古音于我反。老子「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祸与倚为韵,福与伏为韵。
江有诰古韵总论曰:古人有一句首尾为韵者,如老子「祸兮福所倚」二句是也。
江永古韵标准入声第三部:「缺」,苦穴切。老子:「其政察察,其民缺缺。」
右景龙碑本六十八字,敦煌本六十四字,河上、王本七十字,傅本七十三字,范本七十一字。河上题「顺化第五十八」,王本题「五十八章」,范本题「其政闵闵章第五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