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公羊传注疏》定公卷二十六(起六年,尽十五年)
六年,春,王正月,癸亥,郑游遬帅师灭许,以许男斯归。
二月,公侵郑。月者,内有彊臣之雠,不能讨,而外结怨,故危之。公至自侵郑。
夏,季孙斯、仲孙何忌如晋。
秋,晋人执宋行人乐祁犁。
冬,城中城。
季孙斯、仲孙忌帅师围运。此仲孙何忌也,曷为谓之仲孙忌?讥二名。二名非礼也。为其难讳也。一字为名,令难言而易讳,所以长臣子之敬,不逼下也。《春秋》定、哀之间,文致太平,欲见王者治定,无所复为讥,唯有二名,故讥之,此《春秋》之制也。○为其,于伪反。令,力呈反。易,以豉反。长,丁丈反。大,音泰。见,贤遍反。治,直吏反。复,扶又反。
[疏]“冬季孙斯、仲孙忌”。
○解云:古本无“何”字有者,误也。《穀梁》及贾经皆无“何”字。又哀公三年经云“晋魏多帅师侵卫”,传云“此晋魏曼多也。曷为谓之晋魏多?讥二名。二名非礼也”。以此言之,则此经无“可”明矣,而贾氏云“《公羊》曰仲孙何忌者,盖误”。○“此仲孙”至“之仲孙忌”。
○解云:正决上文夏“仲孙何忌如晋”之文也。
○注“一字”至“逼下”。解云:难言者,谓言难著。既不言君父之名,即是臣子之敬,故曰长臣子之敬也;动不违礼,为下之易,故曰不逼下也。云《春秋》定、哀之间,文致太平者,实不太平,但作太平文而巳,故曰文致太平也。案《春秋说》,昭公亦为所见之世,而此注偏指定、哀为太平者,正以昭公之时,未讥二名故也。云唯有二名,故讥之者,文王之臣散宜生,孔子门人宓不齐之属,皆亲事圣人,而以二字为名者,谓依古礼,若似尧名故勋,舜名重华,禹名文命,宣王之兴,名子为宫皇之属是也。但孔子作《春秋》,欲改古礼为后王之法,是以讥其二名,故注即言此《春秋》之制也。然则传云“二名非礼”者,谓非新王礼,不谓非古礼也。
七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
秋,齐侯、郑伯盟于咸。○咸,音咸。
齐人执卫行人北宫结,以侵卫。
齐侯、卫侯盟于沙泽。大雩。先是公侵郑,城中城,季孙斯、仲孙忌如晋围运,费重不恤民之应。○费重,芳味反,下同。○
[疏]注“先是公侵郑”。
○解云:即上六年“二月,公侵郑”是也。云城中城者,即上六年“冬,城中城”是也。云季孙斯、仲孙忌如晋者,在上六年夏,而於“城中城”之下言之者,盖遂重者先言之故也。云围运者,即上六年冬季孙斯、仲孙何忌围运是。
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九月,大雩。承前费重不恤民,又重之以齐师伐我,我自救之役。○重之,直用反。
冬,十月。
八年,春,王正月,公侵齐。公至自侵齐。
二月,公侵齐。三月,公至自侵齐。出入月者,内有彊臣之雠,外犯彊齐再出,尤危於侵郑,故知入亦当蒙上月。
[疏]“春,王正月,公侵齐”。
○解云:侵伐例时,而此月者,正以内有强臣之雠,而外犯彊齐,故危之。○“公至自侵齐”。
○解云:以例言之,不蒙上月矣。
○注“出入”至“上月”。
○解云:正以《春秋》之例,有虽在月下而不蒙月者,故贾氏云“还至不月,为曹伯卒月”是也,故何氏分疏之云。此定公侵齐,所以出入月者,正以内有强臣之雠不能讨,而外犯强齐,顿烦再出,尤危於六年侵郑之时,故知其入亦当蒙月也。上六年“二月,公侵郑”,彼注云“月者,内有强臣之雠,不能讨,而外结怨,故危之也”,下经始云“公至自侵郑”,则知何氏以为至不蒙月,故此决云再出尤危於侵郑,则知入亦当蒙月也。
曹伯露卒。
夏,齐国夏帅师伐我西鄙。
公会晋师于瓦。公至自瓦。此晋赵鞅之师也,但言晋师者,君不会大夫之辞也。公会大夫,不别得意,虽得意不致,此致者,讳公为大夫所会,故使若得意者。○别,彼列反。
[疏]注“此晋”至“之辞”。
○解云:正以下经云“晋赵鞅帅师侵郑,遂侵卫”,故知此言公会晋师,是赵鞅之师矣。宣元年秋,“赵盾帅师救陈”,宋公以下“会晋师于斐林,伐郑”,传云“此晋赵盾之师,曷为不言赵盾之师?君不会大夫之辞也”。今此文势与彼正同,故此何氏取彼传文以解之。
○注“公会”至“不致”。
○解云:庄六年作注云“公与二国以上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然则公与诸侯尊同体敌,莫肯相下,故须别之,见其得意与否;若与大夫盟会之时,尊卑异等,得意可知,何劳别之乎?故僖二十五年冬,“公会卫子、莒庆盟于洮”,何氏云“洮,内地。公与未逾年君、大夫盟,不别得意,虽在外,犹不致也”是。云此致者,讳公为大夫所会,故使若得意者,正以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今此书致,故云使若得意者。
秋,七月,戊辰,陈侯柳卒。
晋赵鞅帅师侵郑,遂侵卫。○葬曹靖公。○曹竫,才井反,本亦作“靖”。
九月,葬陈怀公。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侵卫。
冬,卫侯、郑伯盟于曲濮。○濮,音卜。
从祀先公。从祀者何?顺祀也。复文公之逆祀。
[疏]“从祀者何”。
○解云:欲言其祭,经无宫庙之文;欲言非祭,谓之从祀,故执不知问。
文公逆祀,去者三人。谏不从而去之。
[疏]“文公逆祀,去者三人”。
○解云:谓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传云“跻者何?升也。何言乎升僖公?讥。何讥尔?逆祀也。其逆祀奈何?先祢而后祖也”是也。
定公顺祀,叛者五人。谏不以礼而去曰叛。去与叛皆不书者,微也。不书禘者,后祫亦顺,非独禘也。言祀者,无巳长久之辞。不言僖公者,闵公亦得其顺。
[疏]注“谏不”至“曰叛”。
○解云:谓谏君全不以礼,不从之而去者,谓之叛也。
○注“不书”至“禘也”。
○解云:何氏之意,以为三年一祫,五年一禘,谓诸侯始封之年,禘祫并作之。但夏禘则不礿,秋祫则不尝而巳。一祫一禘,随次而下,其间三五参差,亦有禘祫同年时矣。若其有丧,正可於丧废,其祫禘之年,仍自乘上而数之,即僖八年“禘于大庙”之时,禘祫同年矣。至文二年“大事於大庙”之下,传云“大事者何?大祫也”。何氏云“从僖八年禘数之知为大祫”,是从僖八年禘祫同年数之,即文二年为祫年,文五年为禘祫同年,又随次而数之,至今定八年,亦禘祫同年矣。凡为祭之法,先重而后轻,禘大於祫固当先之,则知此言从祀先公者,是禘明矣,故云不书禘者,后祫亦顺,非独禘也。若然,既言是禘,理宜在夏,而在冬下者,当之矣。
○注“言祀”至“之辞”。
○解云:桓八年传云“春曰祠”,何氏云“祠,犹食也,犹继嗣也。春物始生,孝子思亲继嗣而食之,故曰祠,因以别死生”。然则此经何以不言从祭先公,或言大事于先公?而言祀者,见其相嗣不巳,长久常然,故云言祀者,无巳长久之辞。
○注“不言”至“其顺”。
○解云:闵二年“夏,五月,乙酉,吉禘于庄公”,僖八年“秋,七月,禘于大庙”,文二年“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之文皆道其人,今此经文所以不言从祀僖公而言先公者,正以闵公亦得其顺,是以不得特指之。
盗窃宝玉大弓。盗者孰谓?微而窃大,可怪,故问之。
[疏]注“微而”至“问之”。
○解云:哀四年传云“弑君贱者穷诸人,此其称盗以弑何?贱乎贱者也”。然则盗是微贱之称,宝玉大弓国之重宝,故云微而窃大也。
谓阳虎也。阳虎者,曷为者也?季氏之宰也。季氏之陪臣为政者。
[疏]注“季氏”至“政者”。
○解云:季氏之宰,於国为陪臣,而为政于鲁,故曰为政也。
季氏之宰,则微者也,恶乎得国宝而窃之?阳虎专季氏,季氏专鲁国。阳虎拘季孙,季氏逐昭公之后,取其宝玉,藏於其家。阳虎拘季孙,夺其宝玉。季孙取玉不书者,举逐君为重。○恶乎,音乌。
[疏]注“季氏逐昭公”者。
○解云:在昭二十五年秋。
孟氏与叔孙氏迭而食之,睋而鋟其板,以瓜刻其馈敛板。○迭,大结反,注同。食之,音嗣,下注“迭食”同。睋而,五多反,下同。鋟,本又作“鑯”,七廉反,又且审反,以瓜刻馈敛板也;本或作“鈠”,误。
[疏]注“以瓜刻”至“板”。
○解云:谓以指瓜刻其馈器之上,敛藏衣物之板,谓盖板也。
曰:“某月某日,将杀我于蒲圃,力能救我则於是。”於是时。○圃,本又作“甫”,同布古反,又音布。至乎日若时而出。临南者,阳虎之出也,御之。为季孙御。
[疏]“至乎日若时”。
○解云:谓至于某日如约之时也。以此言之,则知上文云某月某日,宜亦言其时,但传家省去之,至此乃言若时,以刻日也。○“临南”至“之出”。
○解云:姊妹之子谓之出,盖是虎之外生也。或云从其家出而仕于公,亦不妨,下季氏云世世有子是矣。
於其乘焉,季孙谓临南曰:“以季氏之世世有子,言我季氏累世有女以为臣。○其乘,绳证反,下皆同。女,音汝。
[疏]“于其乘焉”者。
○解云:胃于其上车之时矣。子可以不免我死乎?”以义责之。临南曰:“有力不足,臣何敢不勉?”阳越者,阳虎之从弟也,为右。为季孙车右,实卫之。○从弟,才用反,下同。
[疏]注“实卫之”。
○解云:谓守卫季孙,不令走。
诸阳之从者,车数十乘,至于孟衢,孟氏衢四达,可以横去。○数,所主反。
[疏]注“衢四”至“横去”。
○解云:即《释宫》“四达谓之衢”,李巡云“四达各有所至曰”,衢孙氏曰“交通四出”是也。
临南投策而坠之,策,马捶也。见二家迭食之,欲将季孙由孟氏免之,恐阳越不听,故诈投策,欲使下车。○而坠,直类反。捶,章蕊反。阳越下取策,临南駷马,捶马衔走。○駷,本又作“扌敕”,字书无此字,相承用之,素动反。而由乎孟氏,阳虎从而射之,矢著于庄门。庄门,孟氏所入门名。言几中季孙,赖门闭,故著门。○射,食亦反。著,直略反,注同。庄,本或作“严”,亦音庄。几,音祈。中,丁仲反。○然而甲起於琴如,甲,公敛处父所帅也。琴如,地名。二家知出期,故於是时起兵。
[疏]注“甲公”至“地名”。
○解云:即下传云“既驾,公敛处父帅师而至”是也。
○注“二家”至“起兵”。
○解云:即上传云“力能救我则於是”是也。
弑不成,却反舍于郊,皆说然息。说,解舍。然,犹如。○杀不,音试,下同,郤反,去略反,本又作“却”。说然,本又作“税”,始锐反,又他会反,注同。说,解舍也。然,犹如也。
[疏]“弑不成”。
○解云:正以季孙於阳虎为君,故谓之弑也。却反舍于郊者,谓上文阳虎从而射之时,逐之乡孟氏,今而还去舍於郊,故曰却反舍于郊,不谓元从郊来。
或曰:“弑千乘之主,时季氏邑至於千乘。而不克,舍此可乎?”嫌其近而无所依。阳虎曰:“夫孺子得国而巳,得免专国家而巳。如丈夫何?”如,犹奈也。丈夫,大人称也。○称,尺证反。睋而曰:“彼哉!彼哉!望见公敛处父师,而曰彼哉彼哉。再言之者,切遽意。○遽,其虑反。趣驾。”使疾驾。○趣,七欲反,一音七住反。既驾,公敛处父帅师而至,公敛处父,孟氏、叔孙氏将兵之将。
[疏]注“公敛”至“之将”。解云:《左氏》以为孟氏家臣。
慬然后得免,自是走之晋。宝者何?璋判白,判,半也。半圭曰璋,白藏天子,青藏诸侯,鲁得郊天,故锡以白。不言璋言玉者,起珪、璧、琮、璜、璋五玉尽亡之也。传独言璋者,所以郊事天,尤重。《诗》云“奉璋峨峨,髦士攸宜”是也。礼,珪以朝,璧以聘,琮以发兵,璜以发众,璋以徵召。○慬,其靳反。璋,音章,琮,在宗反。璜,音黄。峨峨,五多反,本又作“蛾”。髦,音毛。
[疏]“宝者何”。
○解云:欲言贵物,微者窃之;欲言贱物,又在弓玉之上,故执不知问。
○注“半圭曰璋”。
○解云:《释器》无文。云白藏天子,青藏诸侯,《春秋说》文。云不言璋言玉者,起珪、璧、琮、璜、璋五玉尽亡之也者,正以玉为总名故也。
○注“诗云“”至“徵召”。
○解云:言文王祭皇天上帝时,在助祭者奉此半珪之璋,其仪容峨峨盛庄矣,尽是俊士之所宜利。何氏与郑同。云礼,珪以朝,璧以聘,琮以发兵,璜以发众,璋以徵召者,时王之礼也。
弓绣质,质,拊也。言大者,力千斤。○拊,芳甫反,又方千反。
[疏]注“言大者,力千斤”。
○解云:千斤之文,何氏有所见。《家语》云:“三十斤为钧,四钧谓之石。”然则千斤之弓,其力八石三斗有馀,故《左传》云:“可以威不轨,戒不虞也”。
龟青纯。纯,缘也。谓缘甲〈再页〉也。千岁之龟青髯,明于吉凶。《易》曰:“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善乎蓍龟。”经不言龟者,以先知,从宝省文。谓之宝者,世世保用之辞,此皆鲁始封之锡。不言取而言窃者,正名也。定公从季孙假马,孔子曰“君之於臣,有取无假,而君臣之义立”。主书者,定公失政,权移陪臣,拘其尊卿,丧其五玉,无以合信天子,交质诸侯,当绝之。不书拘季孙者,举五玉为重。书大弓者,使若都以国宝书,微辞也。○青纯,之闰反,注同。纯缘,悦绢反,下同。〈冉页〉,而占反。亹,文匪反。蓍,音尸。丧,息浪反。
[疏]注“千岁之龟青〈冉页〉”。
○解云:以时事知之也。
○注“易曰”至“著龟也”。
○解云:此皆《上系辞》文也。今《易》本善作“大”字为异。彼注云“凡天下之善恶,及没没之众事,皆成定之”,言其广大无不包也。
○注“经不言龟”至“微辞也”。
○解云:弓绣质,龟青纯”,然则此等皆丧之,而经言大弓,特不言龟者,正以《礼器》、《郊特牲》陈币之时,云龟为前列先知也,以其先知,故得从宝省文。然则龟非珠玉而得从宝省文者,以其能定吉凶,可以世世保而用之,故注云“谓之宝者,世世保用之辞”。云此皆鲁始封之锡者,《左传》定四年具有其文也。云不言取而言窃者,正名也者,正所以不言盗取而言窃者,盗是卑贱之称,是以不得言取也。窃者,是其正名,是以即引《家语》以证之。定公从季孙假马,孔子曰“君之於臣有取无假,而君臣之义立”者,《家语》文。云无以合信天子,交质诸侯,当绝之者,即上注云“珪以朝,璧以聘”,今珪璧尽亡,故言此也。云书大弓者,使若都以国宝书,微辞也者,言大弓与龟皆可保用,所以龟得从宝省文,而特书大弓不省文,使若都以国宝书,作微辞之义,何者?经言盗窃宝玉大弓,若似所谓宝玉者,即大弓是,言可世世传保而金玉之然,故得为微辞也。
九年,春,王正月。
夏,四月,戊申,郑伯囆卒。○囆,敕迈反,《左氏》作“虿”。
得宝玉大弓。何以书?国宝也。丧之书,得之书。微辞也,使若都以重国宝故书。不以罪定公者,其宝失之,当坐;得之,当除。以窃宝不月,知得例不蒙上月。○丧,息浪反。
[疏]注“微辞”至“故书”。
○解云:宝玉大弓者,乃是周公初封之时受赐于周之物,而必藏之鲁者,欲使世世子孙无忘於周,而定公失之,季氏夺之,皆当合绝。而上文直言“盗窃宝玉大弓”,此文直云“得宝玉大弓”,传云“何以书?国宝也。丧之书,得之书”,不见贬之者,正言作微辞,使若都以重国宝之故而书之,文更无刺讥之义也。然则此言微辞者,仍与上文共为一事,以上元年“定、哀多微辞”之下,何氏首数丧失国宝而巳。
○注“不巳”至“当除”。
○解云:上文之下有注云“无以合信天子,交质诸侯,当绝”,今此宁知不复阙绝之者,正以得之当除故也。杜氏云“弓、玉,鲁之分器,得之足以为荣,失之足以为辱,故重而书之”,义亦通於此。云以窃宝不月云云者,即上八年经云“冬,卫侯、郑伯盟於曲濮,从祀先公,盗窃宝玉大弓”是也,则知今虽文承四月之下,不蒙上月明矣。
六月,葬郑献公。
秋,齐侯、卫侯次于五氏。欲伐鲁也。善鲁能却难早,故书次而去。○卻难,起略反;下乃旦反。卻,亦作“却”。
[疏]注“欲伐”至“而去”。
○解云:知欲伐鲁者,正以直书其次,上下更无起文,乃与庄十年“夏,六月,齐师、宋师次于郎。公败宋师于乘丘”之文同。故知正欲伐鲁也。故彼传云“其言次于郎何?伐也”,“我能败之,故言次也”是也,彼注云“此解本所以不言伐言次意也,二国才止次未成於伐,鲁即能败宋师,齐师罢而去,故不言伐言次也。明国君当强,折冲当远,鲁微弱,深见犯,至於近邑,赖能速胜之,故云尔”。所以强内者,是其书次云“欲伐鲁,善其却难早之文,其馀见言次不欲伐鲁者,皆自有起文,即次聂北救邢,伐楚次于陉之属是也。
秦伯卒。
冬,葬秦哀公。
十年,春,王三月,及齐平。月者,颊谷之会,齐侯欲执定公,故不易。○不易,以豉反,下同。
[疏]注“月者”至“不易”。
○解云:下十一年“冬,及郑平”,“叔还如郑莅盟”,则知平例书时,而有月者,皆见义矣。而言不易者,即庄十三年“冬,公会齐侯盟于柯”,传云“何以不日?易也”,何氏云“易,犹佼易也,相亲信无后患之辞”。然则此书“月者,颊谷之会,齐侯欲执定公,故不易”;宣十五年“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之下,何氏云“月者,专平不易”;昭七年“春,王正月,暨齐平”,何氏云“月者,剌内暨暨也”者,皆与乡解合。
夏,公会齐侯于颊谷。公至自颊谷。上平为颊谷之会不易,故月。致地者,颊谷之会,齐侯作侏儒之乐,欲以执定公。孔子曰:“匹夫而荧惑於诸侯者诛”,於是诛侏儒,首足异处,齐侯大惧,曲节从教,得意故致也。○颊谷,古协反,《左氏》作“夹谷”。荧惑,音萤,一音干琼反。处,昌虑反。
[疏]注“上平”至“致地”。
○解云:庄六年何注云“公与一国出会盟得意致地,不得意不致”,即桓二年秋,“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隐二年“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之属是也。今此上平为颊谷之会不易,故月,即此平不得意也。而致地者,正以初虽见胁,终竟得意故也。云颊谷之会至“曲节从教”,《家语》及《晏子春秋》文也。
晋赵鞅帅师围卫。
齐人来归运、讙、龟、阴田。齐人曷为来归运、讙、龟、阴田?据齐尝取鲁邑。
[疏]注“据齐”至“鲁邑”。解云:即宣元年“六月,齐人取济西田”,哀八年“夏,齐人取讙及僤”之文是也。
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孔子仕鲁,政事行乎季孙,三月之中不见违,过是违之也。不言政行乎定公者,政在季氏之家。
[疏]“孔子”至“不违”。
○解云:《孔子家语》亦有此言。若以《家语》言之,孔子今年从邑宰为司空,既为大夫,故有行於季孙之义。
齐人为是来归之。齐侯自颊谷会归,谓晏子曰:“寡人或过於鲁侯,如之何?”晏子曰:“君子谢过以质,小人谢过以文。齐尝侵鲁四邑,请皆还之。”归济西田不言来,此其言来者,巳绝,鲁不应复得,故从外来常文,与齐人来归卫宝同,夫子虽欲不受,定公贪而受之,此违之验。○为,于伪反。复得,扶又反,年末及十一年同。
[疏]注“齐侯自颊谷”至“还之”。
○解云:皆《晏子春秋》及《家语》、《孔子世家》之文。其四邑者,盖运也、讙也、龟也、阴也。邑而言田者,桓元年传云“田多邑少称田”,然则此等皆是土地顷亩多,邑内人民少,故称田。龟亦是邑,非山名,贾、服异。若欲同於贾、服,即云上二邑,邑内人民多,故举邑名。龟阴言田者,龟是山名,直得田而不得邑,而言侵鲁四邑,请皆归之者,谓虽有此请,齐君不全许,是以但得三邑而巳,盖非何氏之意。
○注“归济”至“宝同”。
○解云:宣十年“齐人归我济西田”者,是其不言来之文也。言已绝,鲁不应复得者,即彼传云“齐巳取之矣,其言我何?未绝于我也。曷为未绝於我?齐巳言取之矣”,注云“齐巳言语许取之”;“其实未之齐也”,注云“其人民贡赋尚属於鲁,实未归於齐。不言来者,明不从齐来,不当取邑”。然则彼以未绝於鲁,鲁犹合得之,明其不从齐来,齐人不当坐取邑,故不言来。此言来者,入齐巳久,绝于鲁,不应复得之,故言来,从外来常文也。言鲁不应复得者,止以不能保守先君世邑而失之故也。言与齐人来归卫宝同者,即庄六年“冬,齐人来归卫宝”是也。
○注“夫子”至“之验”。解云:知夫子虽欲不受者,正以四邑属齐,年岁淹久,巳绝于鲁,鲁不应得,颊谷之会,讨杀侏儒,威劫齐侯,方始归之,虽日获田,君子不贵,故知孔子之意不欲受也。若然,庄十三年曹子手剑而劫桓公,是以齐人归我汶阳之田,何氏云“劫桓公取汶阳田不书者,讳行诈劫人也”。然则此亦威劫齐侯而得田邑,与彼不异,而书不讳者,正以曹子本意行劫以求汶阳之田,君子耻其所为,故不书也。今在颊谷之会,孔子相仪,正欲两君揖让行盟会之礼,阻齐为不道,荧惑鲁侯而欲执之,孔子诛之,手足异处,齐侯内惧,归其四邑以谢焉,於其本情,实非劫诈,书而不讳,不亦宜乎?言此违之验者,欲对上传云“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文也。
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郈,音后。
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费。
宋乐世心出奔曹。
宋公子池出奔陈。○池,《左氏》作“地”。
[疏]“帅师围费”者。
○解云:《左氏》、《穀梁》此费字皆为“郈”,但《公羊》正本作“费”字,与二家异;贾氏不云《公羊》曰费者,盖文不备,或所见异也。“宋乐世心”者,世字亦作“泄”字者,故贾氏言焉,《左氏》、《穀梁》作“大”字。
冬,齐侯、卫侯、郑游遬会于鞍。○于鞍,《左氏》作“安甫”。“会于鞍”者。
○解云:《左氏》、《穀梁》作“安甫”;贾氏不云《公羊》曰鞍者,亦是文不备。《穀梁》经甫亦有作“浦”字者。
叔孙州仇如齐。
齐公之弟辰,暨宋仲佗、石彄出奔陈。复出宋者,恶仲佗悉欲帅国人去,故举国言之,公子池、乐世心、石彄从之皆是也。辰言暨者,明仲佗强与俱出也。三大夫出不月者,举国,危亦见矣。○暨,其器反。佗,大多反。彄,古侯反。恶,乌路反。强,其丈反。见,贤遍反。
[疏]注“复出宋”至“出也”。
○解云:如此注者,正决昭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不重言宋向甯也。云公子池、乐世心、石彄从之皆是也者,下十一年经文也。云辰言暨者,明仲佗强与俱出也者,正以隐元年传云“暨,犹暨暨也。及,我欲之。暨,不得巳也”。然则弟辰是时事不获已而从去,故曰明仲佗强与俱出也。知非辰强之者,正以庄三十二年公子牙,昭元年招之属,以其有罪,皆去弟以贬之,今不去弟,故知仲佗强之矣。
○注“三大”至“见矣”。解云:《春秋》之例,外大夫出奔悉书时,即襄三十一年“秋,晋栾盈出奔楚”,二十八年“冬,齐庆封来奔”之属是也。其众出奔者,於国尢危,故书月,即昭二十年“冬,十月,宋华亥、向甯、华定出奔陈”,何氏云“月者,危三大大同时出奔,将为国家患,明当防之”是也。然则彼以三大夫同出奔,是以书月以见危;此亦三大夫同出,不月者,正以举国,见其欲率国人去,其危亦见矣,是以不劳书月以见危也。
十有一年,春,宋公之弟辰,及仲佗、石彄、公子池自陈入于萧,以叛。不复言宋仲佗者,本举国巳明矣。辰言及者,后汲汲,当坐重。○复,扶又反。
[疏]注“本举”至“坐重”。
○解云:谓奔时举言宋仲佗,是其欲率国人去巳明矣,是以此经不复言宋也。云辰言及者,后汲汲,当坐重者,正以隐元年传云“及,犹汲汲,及我欲之”,故知辰言及者,是其汲汲也。而言后汲汲者,欲言初出之时,事不获巳,未及汲也。言当重者,恶其母弟之亲而汲汲於叛,故当合坐,重於疏者。
夏,四月。
秋,宋乐世心自曹入于萧。不言叛者,从叛臣,叛可知。
[疏]注“不言”至“可知”。
○解云:决上经“自陈入于萧,以叛”文也。
冬,及郑平。
叔还如郑莅盟。
十有二年,春,薛伯定卒。不日月者,子无道,当废之而以为后,未至三年,失众见弑,危社稷宗庙,祸端在定,故略之。○见杀,音弑。
[疏]注“不日”至“略之”。
○解云:今责日月者,正以所见之世,小国之卒例书日月,即昭三十一年“夏,四月,丁巳,薛伯穀卒”之属是也。今不具日月,故解之。言子未三年失众见弑者,即下十三年冬,“薛弑其君比”是也。《春秋》之例,称国以弑者,失众见弑之辞”,故文十八年冬,“莒弑其君庶其”,传云“称国以弑者,众弑君之辞”,何氏云“一人弑君,国中人人尽喜,故举国以明失众,当坐绝也。例皆时者,略之也”,故此作注云“未至三年,失众见弑”也。云祸端在定,定字亦有作“在是”字者,今解从定也。
夏,葬薛襄公。
叔孙州仇帅师堕郈。○堕,许规反,下同。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季孙斯、仲孙何忌帅师堕费。曷为帅师堕郈?帅师堕费?据城费。
[疏]注“据城费”。
○解云:即襄七年“城费”是也。然则彼时城费,今乃堕之,似於义反,故以为难。
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於是帅师堕郈,帅师堕费。郈,叔孙氏所食邑。费,季氏所食邑。二大夫宰吏数叛,患之,以问孔子,孔子曰:“陪臣执国命,采长数叛者,坐邑有城池之固,家有甲兵之藏故也”。季氏说其言而堕之。故君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书者,善定公任大圣,复古制,弱臣势也。不书去甲者,举堕城为重。○吏数,所角反。采长,七伐反;下丁丈反。说,音悦。厌,於艳反。去,起吕反。
[疏]“孔子行”至“三月不违”。
○解云:案上十年齐人来归邑之下,传云“孔子行乎季孙,三月不违”,以此言之,三月之外,违之明矣,故上有注云“定公贪而受之”,此违之验。然则三月之后,必似违之,今此传文复言之者,盖不违有二,何者?案如《家语》定十年之时,孔子从邑宰为司空,十一年又从司空为司寇。然则为司空之时,能别五土之宜,咸得其所,为季孙所重,是以三月不违也,齐人遂惧,来归四邑矣;及作司寇之时,摄行相事,设法而用之,国无奸民,在朝七日,诛乱政大夫少正卯,戮于两观之下,尸诸朝三日,政化大行,季孙重之,复不违三月,是以此传文言其事矣。○“家不”至“之城”。
○解云:同之《左氏》,则邑无百雉之城者,亦据侯伯大都巳言之,若与之异,则鲁凡邑皆然也。
○注“二大夫宰吏数叛,患之”者。
○解云:即上十年夏,“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郈”,“秋,叔孙州仇、仲孙何忌帅师围费”之属是也。郈、费二邑,相因言之,故谓之数耳。
○注“以问”至“堕之”。
○解云:《春秋说》及《史记》皆有此言。云故君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者,《论语》文也。云不书去甲者,举堕城为重者,正以传云“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明其并从二事,而特举堕城,不书去家之甲者,举重故也。必知去甲亦合书者,正以成元年“三月,作丘甲”,书之於经,明知去甲亦合书矣。
雉者何?五板而堵,八尺曰板,堵凡四十尺。○堵,丁古反。
[疏]“雉者何”。
○解云:正以传言“邑无百雉之城”,经典未有其事,须知雉之度数,故执不知问。
○注“八尺曰板”者。解云:《韩诗外传》文。
五堵而雉,二百尺。百雉而城。二万尺,凡周十一里三十三步二尺,公侯之制也。礼,天子千雉,盖受百雉之城十,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天子周城,诸侯轩城。轩城者,缺南面以受过也。
[疏]注“二万”至“制也”。
○解云:公侯方百雉,《春秋说》文也。古者六尺为步,三百步为里,计一里有千八百尺,十里即有万八千尺,更以一里三十三步二尺,为二千尺,通前为二万尺也,故云二万尺,凡周十一里三十二步二尺也。云礼,天子千雉者,《春秋说》文也。云盖受百雉之城十者,谓公侯於天子,十取一之义,似若《孟子》与《司马法》云“天子囿方百里公侯十里,是十取一之文也。云“伯七十雉子男五十雉者,《春秋说》文。
○注“天子”至“过也”。
○解云:天子周城,诸侯轩城者,《春秋说》文。云缺其南面,以受过也者,正以诸侯轩县阙南方,则雉轩城亦宜然。案旧古城无如此者,盖但孔子设法如是,后代之人不能尽用故也。或者但不设射垣以备守,故曰缺其南面以受过,不妨仍有城。
秋,大雩。不能事事信用孔子,圣泽废。
[疏]注“不能”至“泽废”。
○解云:并谓三月之后违之。
冬,十月,癸亥,公会晋侯盟于黄。○十有一月,丙寅,朔,日有食之。是后薛弑其君比,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射,食亦反,又食夜反。朝歌,如字。
[疏]注“是后”至“以叛”。
○解云:在十三年冬。云晋荀寅、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者,亦在十三年冬。案晋荀寅、士吉射叛,在弑比之前,而后言之者,正以弑君之变重,故先取以应之。
公至自黄。
十有二月,公围成。公至自围成。成,仲孙氏邑。围成月又致者,天子不亲征下土,诸侯不亲征叛邑。公亲围成不能服,不能以一国为家,甚危,若从他国来,故危录之。
[疏]注“围城”至“录之”。
○解云:《春秋》义围例书时,即宣十二年春,“楚子围郑”之文是,今此书月,故解之。庄二十七年注云“凡公出在外致,在内不致”,今此在内而致,故须解之。云天子不亲征下土者,即《公羊说》云一国叛,王自征之,君四国皆叛,安得四王而征也者?是其义也。若然,桓五年“秋,蔡人、卫人、陈人从王伐郑”,传云“其言从王伐郑何?从王正也”,彼注云“美其得正义也,故以从王征伐录之”。然则天子不亲征下土而美之者,直是美诸侯之得正,犹自不言桓王伐郑之善,故彼注又云“盖起时天子微弱,诸侯背叛,莫肯从王者征伐,以善三国之君,独能尊天子死节。称人者,剌王者也。天下之君,海内之主,当秉纲撮要,而亲自用兵,故见其微弱,仅能从微者,不能从诸侯,犹莒称人则从不疑也”是。《书序》曰“启与有扈战于甘之野,作《甘誓》”,其经曰:“大战于甘,乃召六卿”者,何氏以为启非至德之主,是以亲征有扈,非《春秋》所美,岂害其义也?云诸侯不亲征叛邑者,正以诸侯於天子,亦宜以国为家,犹如天子之有天下也,而不能全服,亲自征之,故为非礼,而为《春秋》所刺也。
十有三年,春,齐侯、卫侯次于垂瑕。○垂瑕,如字,又音加,二传作“垂葭”。。
夏,筑蛇渊囿。
大蒐于比蒲。○大廋,所求反,本又作“蒐”。比,音毗。
[疏]“夏筑渊囿”。
○解云:成十八年秋,“筑鹿囿”,传云“何以书?讥。何讥尔?有囿矣,又为也”。彼注云“刺奢泰妨民”也。然则彼有成说,故此处不复解之。○“大蒐于比蒲”。
○解云:桓六年注云“五年大简车徒,谓之大蒐”是也。所以书者,即昭八年“秋,蒐于红”之下,传云“蒐者何,简车徒也。何以书?盖以罕书也”,但彼巳解讫,故此处不复论之。
卫公孟彄帅师伐曹。
秋,晋赵鞅入于晋阳以叛。
冬,晋荀寅及士吉射入于朝歌以叛。
晋赵鞅归于晋。此叛也,其言归何?据叛与出入恶同。
[疏]注“据叛”至“恶同”。
○解云:桓十五年传例云“复归者,出恶,归无恶;复入者,出无恶,入有恶。入者,出入有恶;归者,出入无恶”。然则书叛者,出入恶同,不宜书归,作出入无恶之文,故难之。
以地正国也。军以井田立数,故言以地。
[疏]注“军以”至“以地”。
○解云:假令天子六军,方伯二军之属,皆以井田多少计出其数,故曰军以井田立数也。今赵鞅以此井田之兵,逐君侧之恶人,故云以地正国也。
其以地正国奈何?晋赵鞅取晋阳之甲,以逐荀寅与士吉射。荀寅与士吉射者曷为者也?君侧之恶人也。此逐君侧之恶人,曷为以叛言之?无君命也。无君命者,操兵乡国,故初谓之叛,后知其意欲逐君侧之恶人,故录其释兵,书归赦之,君子诛意不诛事。晋阳之甲者,赵简子之邑,以邑中甲逐之。○操,七曹反。乡,许亮反。
[疏]注“君子”至“诛事”。
○解云:君子之人,探端知绪,但诛其意,若轻而难原;不诛其事,若重而可恕,以赵鞅意实非逆,但以持兵乡国为罪,是以《春秋》书归以舍之,故曰诛意不诛事也。
薛弑其君比。
十有四年,春,卫公叔戍来奔。
晋赵阳出奔宋。○晋赵阳,《左氏》作“卫赵阳”。
[疏]“晋赵阳出奔宋”。
○解云:《穀梁》与此同,《左氏》作“卫赵阳”字也。
三月,辛巳,楚公子结、陈公子佗人帅师灭顿,以顿子牄归。不别以归何国者,明楚、陈以灭人为重,顿子以不死位为重。○公子佗人,大河反,二传作“公孙佗人”。牄,七良反,二传作“牂”。别,彼列反。
[疏]“以顿子牄归”。
○解云:《左氏》、《穀梁》皆作“顿子牂”字,贾氏不注,文不备。
○注“不别”至“之重”。
○解云:正以上四年“灭沈,以沈子嘉归”,六年“以许男斯归”之属,其上文皆直一国大夫而巳,是以其经宜言以归,不假分别。今此经上载二国,其下直言以归而巳,似非详备之义,是以解之。云明楚、陈以灭人为重者,正以二国之卿,擅相灭获,其过巳深,假言归楚,不足轻陈之罪;假言归陈,不足减楚之恶,故曰明楚、陈以灭人为重。云顿子以不死位为重者,诸侯之礼,当合死位,顿子不死,其过巳深,何假书言归于某乎?故云顿子以不死位为重也。
夏,卫北宫结来奔。
五月,於越败吴于醉李。月者,为下卒出。○醉李,本又作“隽”,音同。为,于伪反。
[疏]注“月者,为下卒出”。
○解云:隐六年有注云“战例时,偏战日,诈战月。不日者,郑诈之”。然则诸侯之例,诈战者月,今此两夷相败,文宜略於诸夏,而经书月,故知为下卒文出矣。
吴子光卒。
公会齐侯、卫侯于坚。○坚,如字,本又作“掔”,音牵,《左氏》作“牵”。公至自会。
秋,齐侯、宋公会于洮。○洮,他切反。
天王使石尚来归脤。石尚者何?天子之士也。天子上士,以名氏通。○脤,市轸反。
[疏]“石尚者何”。
○解云:欲言大夫,单名无字;欲言微者,名氏俱见,故执不知问。
○注“天子”至“氏通”。
○解云:传直云天子之士,而知上士者,何氏以为《春秋》之例,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今此经书其名氏,故知之。何氏意必知例然者,正以传云“石尚者何?天子之士”,隐元年传云“宰者何?官也。咺者何?名也。曷为以官氏?宰,士也”,僖八年传云“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然则以此三处之传言之,则知单名继官,不以名氏通;单称王人云者,不以名见,故隐元年注云“天子之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录,下士略称人”是也。
脤者何?俎实也。实俎肉也。
[疏]“脤者何”。
○解云:欲言天子赐之祭肉,不见鲁侯助祭之文;欲言脤非祭肉,不应远来归之,故执不知问。○“俎实也”者。
○解云:谓以肉填实於俎上,故注云实俎肉也,德言实俎之肉也。
腥曰脤,熟曰燔。礼,诸侯朝天子,助祭於宗庙,然后受俎实。时鲁不助祭而归之,故书以讥之。○燔,本亦作“膰”,又作“繙”,音烦。
[疏]注“礼诸侯”至“讥之”。
○解云:正以鲁无朝聘天子之处,而书归脤以讥之,则知助祭於宗庙者,有受俎实之礼矣。《论语》云“祭於公,不宿肉”者,义亦通於此。宗伯以脤膰之礼,亲兄弟之国,似不通於异姓者,何氏所不取。
卫世子蒯聩出奔宋。主书者,子虽见逐,无去父之义。○蒯聩,苦怪反;下五怪反。
[疏]注“主书”至“之义”。
○解云:父子天伦,无相去之义,子若大为恶逆,人伦之所不容,乃可窜之深宫,阍人固守;若小小无道,当安处之,随宜罪谴,令其克改,宁有逐之佗国,为宗庙羞?且子之事父,虽其见逐,止可起敬起孝,号泣而谏之,谏若不入,悦则复谏,自不避杀,如舜与宜咎之徒,宁有去父之义乎?今大子以小小无道,卫侯恶而逐之;父无杀巳之意,大子怼而去之,论其二三,上下俱失:卫侯逐子,非为父之道;大子去父,失为子之义。今主书此经者,一则讥卫侯之无恩,一则甚大子之不孝,故曰子虽见逐,无去父之义。若其父大为无道,如献公、幽王之类,若不回避,必当杀己,如此之时,宁得陷父於恶?是以申生不去,失至孝之名;宜咎奔申,无刺讥之典,但卫侯尔时无杀子之意,是以蒯聩出奔,书氏讥之耳。
卫公孟彄出奔郑。
宋公之弟辰自萧来奔。
大蒐于比蒲。讥亟也。○亟,去冀反。
[疏]“宋公”至“来奔”。解云:上十年“出奔陈”,十一年春“自陈入于萧,以叛”,至此乃“自萧来奔”矣。
○注“讥亟也”。
○解云:大蒐之礼,五年一为,若数于此,则书而讥亟也;若缓於此,则书而讥罕,上十三年夏巳“大蒐于比蒲”,今始一年,复行此礼,故曰讥亟也。
邾娄子来会公。书者,非邾娄子会人於都也。如入人都,当脩朝礼。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间隙之地,考德行,一刑法,讲礼义,正文章,习事天子之仪,尊京师,重法度,恐过误。言公者,不受于庙。○间隙,音闲;下去逆反。
[疏]注“书者”至“于庙”。
○解云:《曲礼》下篇云“诸侯相见於隙地曰会”,今乃会人于都,故书而非之。云如入人都,当脩朝礼者,即桓六年注云“诸侯相过,至竟必假涂,入都必朝,所以崇礼让,绝慢易,戒不虞也”,是其义也。云古者诸侯将朝天子,必先会于间隙之地者,出《曲礼》也。云考德行,一刑法者,谓考校其德行,齐一其刑法也。云讲礼义者,谓习其礼仪也。云言公者,不受于庙者,隐七年夏,“齐侯使其弟年来聘”之下,注云“不言聘公者,礼,聘受之於庙,孝子谦不敢以巳当之,归美於先君,且重宾也”;隐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之下,注云“不言朝公者,礼,朝受之於大庙,与聘同义”;庄二十三年夏,“公及齐侯遇於穀”,“萧叔朝公”,传云“其言朝公何?公在外也”,彼注云“时公受朝於外,故言朝公,恶公不受於庙”。然则受朝之礼,礼当在庙,孝子归美于先君,不敢以巳当之;若不於庙,则言公,即“萧叔朝公”是也。今此会礼不在庙,鲁侯受之於外,故言来会公矣。言公者,不受于朝也。
城莒父及霄。去冬者,是岁盖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政化大行,粥羔豚者不饰,男女异路,道无拾遗,齐惧北面事鲁,馈女乐以间之。定公听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当坐淫,故贬之。归女乐不书者,本以淫受之,故深讳其本,文三日不朝,孔子行。鲁人皆知孔子所以去。附嫌近害,虽可书犹不书。或说无冬者,坐受女乐,令圣人去。冬,阴臣之象也。○父,音甫。去,起吕反。相,息亮反。粥羔,羊六反。间,间厕之间。近,附近之近。
[疏]注“去冬”至“不书”。
○解云:隐六年传云“《春秋》编年,四时具然后为年”,今此无冬,四时不具,故须解之。云是岁盖孔子由大司寇摄相事者,即《家语·始诛》编云“孔子为鲁大司寇,摄行相事,有喜色”是也。鲁之司寇云大者,盖以无司寇之卿,是以大夫亦名大也。鲁有司空卿,孔子为司空不言大者,是其一隅也。若以《家语》言之,即定九年始为邑宰,十年为司空,十一年为大司寇,从大司寇摄行相事之时,年月不明,故此注云盖也。云政化大行,粥羔豚者不饰,男女异路,道无拾遗者,皆是《家语·相鲁》篇文也。言不饰者,旧说云鲁前之时,粥羔豚者,皆以彩物饰之,自孔子为相,此事乃正,故曰粥羔豚者不饰也。云齐惧北面事鲁,馈女乐以间之,定公听季桓子受之,三日不朝者,出《孔子世家》。案彼云“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云云,“齐人闻而惧曰:‘孔子为政必霸,霸则吾地近焉,我之为先并矣,盍致地焉?’犁锄曰:‘请先尝沮之,沮之而不可,则致地,庸迟乎?於是选齐国中女子好者八十人,皆衣文衣而舞康乐,文马三十驷,遗鲁君,陈女乐、马於鲁城南高门外,季桓子微服往观再三,将受,乃语鲁侯为周道游,往观终日,怠於政事。子路曰:‘夫子可以行矣!’孔子曰:‘鲁今且郊,如致膰乎大夫,则吾犹可以止。’桓子卒受齐女乐,三日不听政,郊又不致膰〈月且〉於大夫,孔子遂行,宿乎屯,而师巳送曰:‘夫子则非罪。’孔子曰:‘吾歌,可夫?’歌曰:‘彼妇人之口,可以出走’”云云是也。云当坐淫,故贬之者,推寻古礼,无女乐之文,鲁人受之,故当坐淫泆之恶;既有淫泆之恶,去冬以见之。其晋悼公受女乐二八而为霸者,《左氏》之事,何氏所不取,不得难此矣。云鲁人皆知孔子所以去者,谓皆知鲁公受女乐有淫泆之恶,所以孔子去之。云附嫌近害,虽可书犹不书者,正以其获麟之后,得端门之命而制《春秋》,乃自因之,即云已之本出,由馈女乐之故,鲁国之人,悉知所由,若其书之,即是附於嫌疑,近於祸患,是以虽非国家之讳,依例可书于经,孔子亦不书之,故曰附嫌近害,虽可书犹不书。
○注“或说”至“象也”。
○解云:孔子自书《春秋》而贬去冬,失谦逊之心,违辟害之义,盖“不脩春秋”巳无无“冬”字,孔子因之,遂存不改,以为王者之法,宜用圣臣,故曰“如有用我者,期月则可,三年乃有成”是也。又《春秋》之说,口授相传,达於汉时,乃著竹帛,去一“冬”字,何伤之有?
十有五年,春,王正月,邾娄子来朝。
鼷鼠食郊牛,牛死,改卜牛。曷为不言其所食?据食角。○鼷,音兮。
[疏]注“据食角”。
○解云:即成七年“春,王正月,鼷鼠食郊牛角,改卜牛,鼷鼠又食其角,乃免牛”是也。
漫也。漫者,徧食其身,灾不敬也。不举牛死为重,复举食者,内灾甚矣,录内不言火是也。○漫,亡半反,犹徧也。徧,音遍。复举,扶又反,下同。
[疏]注“灾不敬”至“是也”。
○解云:言所以灾其郊牛者,正以鲁人不敬故也。云不举牛死为重云云者,《春秋》之义,悉皆举重,食死并书,故解之。食在死前而言复者,正以食轻於死,故对重以为复矣。云内录不言火是也者,即襄九年“春,宋火”,传云“大者曰灾,小者曰火。然则内可以不言火?内不言火者,甚之也”,何氏云“《春秋》以内为天下法,动作当先自克责,故小有火,如大有灾”也。
二月,辛丑,楚子灭胡,以胡子豹归。
夏,五月,辛亥,郊。曷为以夏五月郊?据鲁郊正当卜春三正也,又养牲不过三月。
[疏]“二月辛”至“豹归”。
○解云:僖二十六年“秋,楚人灭隗”,何氏云“不月者,略夷狄灭微国也”;昭三十年冬十二月,“吴灭徐”,何氏云“至此乃月者,所见世始录夷狄灭小国也”。然则此亦所见世夷狄灭小国而书日者,上四年“夏,四月,庚辰,蔡公孙归生”灭沈之下,注云“日者,定、哀灭例日。定公承黜君之后,有灭强臣之雠,故有灭则危惧之,为定公戒”是也。
○注“据鲁”至“正也”。
○解云:即成十七年传云“然则郊曷用?郊用正月上辛”,何氏云“鲁郊传卜春三月,言正月者,因见百王正所当用也”;僖三十一年注云“武王既没,成王幼小,周公居摄,行天子事,制礼作乐,致太平,有王功。周公薨,成王以王礼葬之,命鲁使郊以彰周公之德,非正,故上三卜,吉则用之,不吉则免牲”者,是其鲁郊传卜春三正之之义也。何氏必知然者,正以哀元年《穀梁传》云“郊自正月至于三月,郊之,时;夏四月郊,不时;五月郊,不时”之文也。
○注“养牲不过三月”。
○解云:宣二年传云“帝牲在于涤三月”,彼注云“涤,宫名,养帝牲三牢之处也。谓之涤者,取其荡涤洁清。三牢者各主一月,取三月一时,足以充其天牲”是也。
三卜之运也。运,转也。已卜春三正不吉,复转卜夏三月,周五月,得二吉,故五月郊也。《易》曰:“再三渎,渎则不告。”不得其事,虽吉犹不当为也。不举卜者,从何知。
[疏]注“复转卜夏三月”。
○解云:犹言转卜夏之正也。
○注“得二”至“可知”。解云:必知得吉者,正以经有郊文故也。若其不吉,宜言乃免牲,或言乃免牛,乃不郊矣。知其二吉者,正以僖三十一年传云“三卜礼也”,“三卜何以礼”,“求吉之道三”,彼注云“三卜,吉凶必有相奇者,可以决疑,故求吉必三卜”也,是其得二吉乃可为事之义。今此五月而郊,故知得二吉也。云《易》曰“再三渎,渎则不告”者,《蒙卦·象辞》云“蒙,亨。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利贞。”郑氏云“蒙者,蒙蒙物初生形,是其未开著之名也。人幼稚曰童。亨者,阳也。互体震而得中,嘉会礼通,阳自动其中,德於地道之上,万物应之而萌牙生,教授之师取象焉,脩道艺於其室,而童蒙者求为之弟子,非己乎求之也。弟子初问则告之以事义,不思其三隅相况以反解而筮者,此勤师而功寡,学者之灾也。渎筮则不复告,欲令思而得之,亦所以利义而幹事”是也。引之者,欲道鲁人渎卜,故五月非郊之月而得吉,非是龟灵厌之,不复告其所图之吉凶故也。然则卦象之义,乃是弟子请问师之事义,故言筮以况之。今此乃卜也,而引者,龟筮道同,亦何伤乎?云不得其事者,谓不得其事之宜,即五月郊天是也。云虽吉犹不当为也者,谓吉凶会以事之善恶为本,郊非其月,虽吉亦不得为,何者?正以灵龟厌之,不复告其吉凶故也。云不举卜者,从可知者,正以僖三十一年“夏,四月,四卜郊不从”云云,举卜。今此直言五月辛亥郊,不举卜者,正以言郊则知卜吉明矣,故曰从可知。
壬申,公薨于高寝。
郑轩达帅师伐宋。○轩达,《左氏》作“罕达”。
[疏]“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