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鹿晗解约原因:发展受限过度疲劳 今天上午9时许,鹿晗的代理律师向法院递交诉状,经过进一步打探和了解,获知鹿晗解约的几大原由:一、公司无法提供未来发展计划;二、对中韩成员差别对待;三、资源分配不合理;四、身体在高强度工作和压力下出现病症。而5月中旬,EXO成员吴亦凡宣布解约,其代理律师表示,双方最主要的矛盾集中在三方面,“一是限制艺人个人发展,二是收入分配严重不公,三是SM公司无视艺人的身体健康。”这一对比,发现两者情况有较高相似之处。 长期过度疲劳导致身体不适:半夜惊醒、胸闷、头痛 其实,鹿晗身体亮红灯早已有迹可循。拍摄电影《重返20岁》期间,由于拍摄周期短,还要兼顾巡演日程,经常连夜赶戏,清早飞抵其他城市准备演出;长沙场演唱会上,鹿晗在演出后半段出现脱水眩晕状况,只在后台简单处理并返台唱安可,隔天,状态仍未复原的他参加了EXO-M代言品牌在北京举办的见面活动。 据爆料人称,公司安排活动日程时从未考虑艺人的状况和意见,仅是单方面的通知日程。因长期不规则的饮食和睡眠不足,艺人身体常常处于疲惫状态,更加剧了其本身所带的精神压力。而当鹿晗向公司诉说疲劳或身体不适要求休假时,公司总以活动安排为由拒绝,要他遵守其单方面确定的活动安排。长此以往,鹿晗经常会半夜惊醒,胸闷,头痛,严重时喘不过气。 高人气不见长远发展之策,高强度工作未换得可观酬劳 在国内,鹿晗人气居高不下,但其被分配到的个人资源却少之又少,可说的仅今年上半年参与演出了韩国CJ公司投拍的电影《重返20岁》。而且在出道两年后的这个阶段,高人气和新节点并生,也未看到有更适宜现状的建设性发展方案出来,工作彷如上了发条的机器人,鹿晗为此感到忧虑。 据爆料人称,以鹿晗现有的人气,在国内收到的橄榄枝并不在少,但事情往往有头无尾。 此外爆料人还透露,鹿晗在出道一段时间后才正式领到酬劳。但在2013年EXO巅峰时期:专辑破百万张销量,商演爆满,活动频繁,全体代言不断的情况下,其酬劳也还不如内地二线演员拍两部偶像剧赚得多。一面是如此高强度高密度的工作,一面是与工作付出劳力和精力所不符的实际收入,亦另鹿晗陷入困惑。为此,他也曾向公司要求结算资料,但公司不予理会。